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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的案例分析Word文档格式.docx

他们在车上对我进行审问,一名男子拿出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说我开黑车,非法营运。

我说是对方主动上车,我也没向对方要钱,纯粹是出于做好事的心理。

可他们坚持说我非法营运,还让我在处理通知书上签字。

因为尿急,我无法忍受,只好在上面签了字”。

  孙中界说:

“当时僵持了大约1小时,我签字后,他们才放我走,车也被他们开走了。

返回住处后,孙中界气得不行,做个好事却遭到诬陷,公司的车也被人开走了,越想越窝囊,他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向自己左手的小手指猛地砍下。

之所以没选择其他维权渠道,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郁闷绝望之下才这样做的,当时连死的心都有,就是想靠这样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10月14日晚间7点多,有1个中队、约12名执法人员参与了查扣孙中界从事非法运营的行动。

“根据群众反映,即航头镇附近非法营运的车辆比较多,我们就在14日晚组织计划了该行动。

”于是,包括3名民警在内,执法部门在事发路段附近设置了检查站。

在检查的过程中,查扣了孙中界的车。

  “根据执法队员的报告,孙中界当时情绪反应正常。

”这名负责人说,他后来才得知,孙中界回家后自残。

他认为,所有驾驶员都不会承认自己驾驶了“黑车”,这是黑车司机在遭查扣后的普遍反应。

  至于如何判断是不是“黑车”,该负责人说,一般认定车主与乘客是否发生了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益关系,除了司机是否收钱外,“我们是(通过)对乘客的询问、执法队员现场的判断,来确定乘客和司机的关系,以及司机是否从事非法运营。

  对于上孙中界车的那名男子的身份,该负责人表示,该乘客并非交通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并不认识。

该乘客的证人证词可作为执法人员判断孙中界是否从事非法运营的依据之一。

  10月14日发生在浦东闸航公路上的涉嫌非法营运交通行政执法一事,引起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上海市政府已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之于众。

上海市政府强调,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维护正常的交通营运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17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带着礼品到医院看望了他,并表示对此事很重视,会认真调查处理此事的。

孙中界说,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处理,他准备起诉讨回公道。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说,“钓鱼执法”取证方式是违法的,用违法手段取证是无效的,因此导致的处理结果也是无效的。

孙中界的遭遇让人同情,但他悲愤之余采取极端的自残方式并不妥当,这也是对他自己的再次伤害。

  10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孙中界断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浦东新区政府举行。

浦东新区姜区长等政府部门负责人和联合调查组5名代表出席了发布会,中央媒体以及外省市媒体20多家到场采访。

  浦东新区政府办副主任黄宏宣读调查过程及结果,10月20日,浦东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调查小组,对孙中界涉嫌非法运营过程当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包括上海市和浦东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媒体的代表,社区和企业的代表。

  几天来,联合调查组查阅了相关的卷宗、录音等材料,并分三组分别到原南汇执法大队、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孙中界工作单位)、73171部队医院(孙中界就诊医院)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参与当天执法的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及公安民警、乘客陈雄杰、驾驶员孙中界、庞源公司的有关人员、医院医务人员等进行了访谈。

  调查发现,原南汇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当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

当天,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一社会人员将执法的时间、地点告诉“乘客”陈雄杰。

当晚8时,陈雄杰在召泰路闸航路口扬招孙中界驾驶的车牌号为浙ADS595白色金杯车。

该车搭载陈雄杰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

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

  调查认为,“乘客”陈雄杰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

调查组在抽查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其他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了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区政府指定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

  随后,姜区长宣读浦东人民政府关于“10·

14”事件处理意见的通报。

姜区长说,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调查,简单草率,10月20日公布的结果与事实不符,误导了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公开道歉,浦东新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此案的执法程序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在听闻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后,当事人孙中界表示满意,他当场落泪:

“终于还了我一个清白!

”。

2009年11月19日对浦东新区分管建设交通、住房、环保市容等工作副区长陆月星,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吴福康,给予两人行政警告处分。

【资料链接】

链接1“张军事件”

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

黑车属于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那名路人是执法大队的“钩子”,专门诱人入瓮的。

该名“钩子”还强行拔掉张军的车钥匙,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张拖出车外。

当时他第一反应是碰到强盗打劫了。

他想打电话报警,电话也被抢走。

张军称自己被双手反扣,还被卡住脖子,被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

对方告诉张,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人。

之后两周有相似遭遇的人先后找到张军,讲述了自己类似被“钓鱼”执法的经历,多数发生在2009年9月14日、15日、16日、18日。

受骗车主多为公司上班、有两人为私人老板司机。

欺骗他们的“钩子”各出奇招,有说“家人出车祸急着赶去”,有扮成急着要生孩子的孕妇,甚至还有“钩子”一手吊个盐水瓶去拦车的。

至于故意要给他们路费、强拔车钥匙、“扭住胳膊”带离小车、扣车及罚款万元等“钓鱼”流程和张军遭遇一致。

对此,闵行区相关部门公开在电视媒体上表态,他们的执法是合法的。

据了解,早在1992年上海开始打击黑车时,“钩子”就出现了。

民间钩子数量在2006年激增,皆因规定举报有奖,每辆次奖励500元。

当年,甚至还出现了一名女“钩子”被黑车司机杀害的恶性事件。

这些职业举报人形成了有组织的群体,一般有一个“钩子头”和执法人员联系,每个“钩子”头各有地盘。

一个成熟的钩子能做到既安全又证据充分,月收入少则三五千,多则五六千元;

钩子头一年可达十几万。

一条黑车执罚产业链似乎悄然形成。

张军事件被媒体报道之后,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样的执法手段。

2009年9月16日晚,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走进上海本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大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并称此事仍然疑点重重。

当事人张军在2009年9月28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

但并没有提出要求赔偿与道歉。

张军的代理人郝劲松表示,不索赔是因为害怕又生枝节。

10月9日,也就是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实效的最后一天,郝劲松接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电话,张军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案已经立案。

此案被媒体称之为“上海闵行倒钩案”。

郝劲松表示,“一个政府的权威由其一贯的良好作风,如民主、公平、公正、透明的形成,人们发自内心的对其产生信任。

倒钩事件则会导致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减退,特别是执法大队一方面标榜自己的良好执法形象,提倡市民展现良好素质,一方面却鄙视并打击张军好心载人的行为,这会更严重的导致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的减退。

”他还认为,“倒钩”实为欺诈,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对社会的公序良俗也是沉重打击。

如果连最应讲究诚信的政府也要采取欺诈的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执法犯法,侵害公民的权利,这是非常危险的,这将导致一个社会的崩溃。

此案在社会引发了广泛讨论,知名作家韩寒在博客写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

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2009年10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和经济频道都聚焦了上海“钓鱼执法”,并在报道中对调查报告提出了质疑。

在《新闻1+1》栏目中,白岩松提出,执法部门“胃疼关你什么事”的思路会破坏社会的道德底线,人们会因此不敢做好事了。

白岩松还提出,在一辆车上的两个个体,究竟信谁的说法呢?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有录音,那是不是就说明存在“钓鱼”式执法?

如果没有录音,只是嘴上的说法,那凭什么只认定乘客说法,不认定司机的呢?

《经济半小时》在报道的最后对“钓鱼”事件提出了“拭目以待看谁在违法”。

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

在新闻发布会上,央视记者多次询问乘客身份问题、是否存在“钓鱼”问题,执法部门的回答则是遮遮掩掩。

央视记者刘楠透露,在反复追问下,调查组对乘客的最终描述是——一位有正义感的举报者。

此前,在张军事件中,闵行建交委官员也是说乘客是有“正义感的人士”。

此后,类似的现象开始引起媒体高度关注,CCTV《今日说法》栏目就关于上海闵行区的“钓鱼执法”事件展开过报道。

认为这种方式是不恰当的。

上海新闻也接连报道过这种事件,引起了大家的热烈关注。

人民日报对钓鱼执法评论为钓鱼执法危害猛于虎如果对一些非法行为——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非法行为,以一种不痛不痒、置若罔闻的态度,任其滋生泛滥,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公德意识都将大受损失。

“钓鱼执法”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过媒体的多方面关注和公众的强烈反响之后,有关部门对这种问题高度重视。

在新闻播出后,上海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措施,一部分人已经开始被接受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某些人将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有些区县已经紧急叫停了这种钓鱼执法方式。

一些执法部门也开始内部整顿,一些“鱼钩”也将面临失业。

有些区县已经开始着手实施被扣车辆的返还,一些被冤枉的车主,也在陆续的领回罚款。

上海市政府曾要求各区县,对于钓鱼执法事件,要迅速查明事实,及时公布结果。

有关领导明确表示,绝对不能够容忍钓鱼执法,要求各区县的执法部门,全面整顿,杜绝此类不良现象。

紧接着,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介入了此事件。

经过几天的调查,初步查明,上海市各区县均不同程度存在钓鱼执法现象。

各区县的交通执法部门,为了创造罚款经济指标,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执法。

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影响了全上海的社会风气。

一些执法部门,招募社会上的不良人士,充当诱饵,引诱私家车主上当,然后以暴力相威胁,采取强行手段夺取车辆,并且采取巨额罚款。

经过调查,全上海存在几十个交通执法部门,基本每个区县都或多或少都存在钓鱼现象。

根据核查,全上海大约存在960名被雇用的钓钩(就是那些乘坐别人车的人),这些人男女老少均有,年龄最大的79岁,最小的16岁,本地人约占百分之七十。

此后,诸多区县纷纷明确规定,绝对不允许钓鱼执法。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各区县相关部门正在考虑事后赔偿问题,有些区县的交通执法部门的负责人被停职接受调查。

2009年10月20日上海市钓鱼执法最终结果:

上海浦东新区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0·

14”事件处理意见。

浦东新区区长姜梁在通气会上表示,“10·

14”事件中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

浦东新区政府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经查明,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件中,确实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姜梁指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了公众和舆论。

为此,浦东新区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并将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姜梁表示,浦东新区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同时继续依法整治非法营运行为,加公交网络、出租行业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

链接2南京“被鱼饵”事件

2010年8月3日下午1点多,张女士带着十三岁的女儿从泗阳来到南京,准备到和燕路走亲戚。

因为女儿发烧了,母女俩走到建宁路和江西路的路口招手打车。

她们没想到,这里是没有立标志的“上客禁区”。

“快急死了,明明看到有空车,就是不停!

”张女士足足等了20多分钟,差点中暑。

这时候,一辆由西向东行使的出租车停在这里下客,没等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乘客下车,她冲上前把女儿“塞”进了后座。

“那个的哥赶紧解释,这里不能带客,让我们去马路对面打车。

”张女士回忆说,可当时女儿已经烧得迷迷糊糊,她就央求的哥,看在孩子生病的份上帮帮忙。

“的哥回头看了一眼,就答应了。

没想到,车子还没动,一个穿制服的人就神奇地“从天而降”让的哥交出“服务证”:

“罚款五百。

”张女士好生愧疚:

“可千万别把我当成‘鱼饵’。

”她赶紧解释“孩子生病了,的哥不是故意的”,可根本没用。

更她气愤的是,这个穿制服的竟然早就和自己面对面站着,“我在他眼皮下20多分钟,他都没提醒一句。

看我上了车就来罚款,我不成‘鱼饵’了吗?

服务证上显示,的哥才开了一个月的车,“才二十出头,一天能苦几个钱?

我觉得太对不起他了。

”张女士让女儿撑一撑,跟执法人员来到中央门综合管理办公室,“不仅那个执法人员,就连综管办一位接待的领导,态度都很恶劣。

”张女士说,“那位领导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就是和我吵,我声音没他大,急哭了。

张女士拨打了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的投诉电话,得到的回复是“没法管”。

那位执法人员竟然撕下自己的编号牌,扔到她身上说:

“这个是我的编号,你去告我吧!

”最终,中央门综合管理办公室还是给的哥开了五百元罚单。

这位许的哥虽然受了罚,但是还是坚持把张女士送到了和燕路。

第二天,张女士拨打了FM101.7南京经济广播电台“的士一家亲”栏目的电话。

8月5日下午,FM101.1支持人杨光和扬子晚报记者一起赶到中央门综合管理办公室。

综管办的副主任张骏介绍说,目前全市正进行迎文明城市创建督察,综管办就和节假日时一样,从各个出租车的稽查人员前来协助中央门地区的管理工作。

张女士所说的“执法人员”,其实是一出租车企业的稽查人员。

因为没有处罚权,都是将违规的司机带回综管办处理。

记者质疑“此次执法不够人性化”,张主任解释说,那个路口不给上客是为了中央门地区道路通畅,一旦有出租车停靠上客,就会影响大巴正常进出站,从而导致路堵。

不过,他们也交待过稽查人员,如果遇到病人、孕妇、老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司机救助带客,一律放行。

而那位稽查人员情况有点特殊,才到综管办两三天,前一位稽查人员生病了,他刚接替。

虽然也有培训,但是对一些规定没有“吃透”,不会拐个弯酌情处理。

因此,那位的哥许彬是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带客,处罚取消。

此事发生后,综管办已经召开紧急会议,再次强调了这一特殊情况的规定。

对于张女士带着女儿二十几分钟在“禁区”内焦急等待打不到车,这名稽查人员“面对面二十几分钟,都不提醒”的说法,张主任表示,据他调查和分析,可能是误会,“稽查人员都是在路上巡查,不可能一直原地不动。

”而该稽查人员将编号牌撕下扔给张女士说“你告我去”的行为,执法态度不好属实,目前已经通知公司将该名稽查人员召回并处罚,不会再到综管办来协查。

至于那位把张女士“吵哭”的领导,张主任表示,“是我们的一个管理人员,可能说话的语气、交流方式引起了误会。

随后,张主任当着“的士一家亲”主持人杨光和扬子晚报记者的面,拨通了张女士的电话,代表综管办赔礼道歉,并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处理结果告知。

【思考题】

1结合材料说明如何理解行政伦理范围中的组织层面?

2就你所知,当前城管执法引发的各类争议有哪些,请列举?

你如何看待这些争议?

3结合这些材料,分析“钓鱼执法”产生的原因以及杜绝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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