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论VS融贯论_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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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在真理定义与真理标准的区分下,符合论提供了真理定义,融贯论提供了真理标准。
符合论与融贯论并不是相互冲突、相互竞争的关系,它们可以相容,共存。
2两种研究真理概念的方案
一般认为,对真理的探寻涉及两个虽相关但却本质上不同的问题,其中一个涉及“真理”是真的”等词项的涵义,另一个涉及人们相信一个真命题的理由。
比如,当一个人问01):
““雪是白的’是真的”是什么意思?
他所问的绝不是。
2):
“雪是白的”是真的,我们这么认为的理由是什么?
这两个问题对于真理理论来说都非常重要。
Q1涉及真理的本质,而要了解真理的本质,我们需要追问“真理”、“是真的’’等词项的涵义;
Q2涉及对真理的认识,而为了实际的获得真理,我们需要一种手段用以确定所给予的命题是否为真。
根据所关注问题的不同,对真理概念的研究便有不同的进路或方案:
形而上学方案与辩护方案。
形而上学方案关心Q1,因而它试图为“真理”或“是真的”等概念进行语义分析。
语义分析虽然不必然要求定义,但历史地看,各种真理理论所实际采用
收稿日期2011-06-26
作者简介李主斌<984-),湖南耒阳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真理论、分析哲学。
①在对语义性真理论是符合论这一观点的批判中,被广泛引用的一个论点是,实质恰当性条件不能将符合论作为唯一正确的真理论挑出来。
门这个论点勿需怀疑,只是它不足以推出语义性真理论不是符合论,因为无需争议便可从塔斯基的表述中知道,实质恰当性条件是任何一个可接受的真理论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之一,另一个是形式正确性。
实质恰当性条件本身并不是塔斯基关于谓诃是真的1的定义,它只是一
的都是提供定义。
所谓给真理下定义,也即是要为任给一个命题之为真提供一组充分必要条件,一般用“当且仅当”式表示:
对任意命题p,P是真的,当且仅当P潢足条件x,y,乙等等①
形而上学方案的两个可能的例子如下:
符合论的定义:
Q命题x是真的,当且仅当x
符合某个事实。
融贯论的定义:
Q命题x是真的,当且仅当x与它所隶属的特定命题集合是融贯的。
辩护方案与形而上学方案不同,它关心的不是真理本身,而是我们持有一个真信念的理由,因此,它一般是试图提供大多数真的信念具有而假的信念不具有的特征,而且它要求这些特征是人的理性能力可以把握的。
辩护方案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真命题p与特征x,y和z等正相关,并且它是否具有这些特征是人的理性能力可以判定的。
一个辩护方案的例子可以是这样:
假设我刚从一个阳光灿烂的室外进到室内奴),而且透过窗户,我依然看到外面阳光灿烂白),那么下述断言很可
能是真的:
现在外面阳光灿烂C)。
②勿需怀疑的是,对不同的信念来说,辩护的理由很可能不同。
比如,对下面这个信念的辩护便不同于上述信念的辩护:
苏格拉底在喝下毒酒的瞬间,嘴角漾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那么,有没有某种特征是所有真的信念都必然具有的呢?
假设有的话,那么这一特征便是判断任何给定的信念是否为真的标准真理标准)。
对此问题,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塔斯基的约定T便是一个这样的标准。
由此将导致一个论题,即真理定义与真理标准的关系。
因为既然真理定义提供了判断任何给定命题之为真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这一充分必要条件本身似乎就是一个真理标准。
但这不是必然的。
真理定义它可能提供一个真理标准,但如果它提供的充分必要条件非常抽象,我们可能难以,甚至根本不可能,人为地判定,那么它提供的这个充分必要条件就不是真理标准。
可以看到,真理标准的引入实际上源于一种认识论动机。
正是因为这一点,真理标准是可错的,比如上述关于窗外天气的例子,情况就有可能是这样:
此刻,我所在楼宇的位置阳光灿烂,但距它往东五十米远的地方几秒钟前开始下大雨。
由于忽视这种认识论动机,传统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呈现很大的混乱乃至混淆。
以布莱夏尔德为例。
布莱夏尔德明确意识到这种区分,但他同时认为真理定义与真理标准两者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之紧密以至于一种理论不可能在提供定义的时候却不提供标准,或者一种理论仅仅提供真理标准而不提供真理定义。
基于这种对真理定义和真理标准之关系的独特把握,布莱夏尔德认为,一个可以接受的真理标准必须使得通过它的测试的东西被证明0「ove)是真的,而不仅仅是可能真0「ob-ablytrue)”
可以看出,布莱夏尔德对真理标准的理解完全曲解了真理标准引入的认识论动机。
此外,由于这种曲解,布莱夏尔德更认为,如果符合论提供真理定义,而融贯论仅提供真理标准,则因为实在是外在于心灵的,无法得到,因此我们的知识便是某种运气的结果,不可能得到成功的辩护,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接受怀疑主义。
为了避免这一点,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取消外在的实在,而将其变成我们心灵之内的东西。
这样,当我们想到某物时,我们想到的不过是心灵之内的某个东西。
由于世界是融贯的,因此与之相应的信念就其本性而言也必是融贯的。
这样,融贯论也成了真理定义。
但是,布莱夏尔德的上述论证存两个严重的问题:
第一,它并没有真正回应怀疑主义。
针对符合论的怀疑主义所关心的问题是:
就我们的信念精确地反映独立于心灵的世界而言,它们如何得到辩护?
而布莱夏尔德对此问题的回答却是通过消解“独立于心灵的世界”之可能性,将信念对世界的反思变成对自己的反思。
这种应对方式的确使得信念的辩护变得很容易,但它不过是假装自己关心的问题与怀疑主义者关心的问题不一样,因此不过是对问题的逃避,而非回答淫〕
第二,它陷入了另一种怀疑主义,因为它将我们相信其实在性的东西都变成心灵的构造。
这一点正如戴维森所指出的:
“认识化理论是怀疑论的,正如同观念论和现象论是怀疑论的一样;
它们是怀疑论的原因并不在于它们使现实不可知,而在于它们将现实缩减到远远小于我们相信其实际如此的程度。
”&
〕
①条件的数量必须是有限的这里,每一个条件都是命题P为真的必要条件,所有这些条件的合取则是命题P为真的充分条件。
②注意:
透过窗户,我只能看到由窗沿画出的空间,而我后而的断言所涉及的空间要远远大于这片看到的空间虽然它也有限制),因此
从逻辑埔酬哽㈱臂掀觥惴施I
16
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
此外,按照形而上学方案和辩护方案的区分,非常清楚的是,怀疑主义并非关于真理理论,而是关于辩护理论的。
怀疑主义关心的是真信念的持有如何可能的问题,而不是“真理”是真的”的词项的涵义问题。
布莱夏尔德将两者混淆了。
3作为真理定义的符合论
如果真理定义与真理标准的区分是确定的,那么这种区分将给真理概念带来什么新的东西?
看起来,如果能基于这种区分论证符合论与融贯论一者提供了真理定义,一者提供了真理标准,那么符合论与融贯论之间根本对立的状况就会有所改变。
于是,一种对真理概念的融合符合论与融贯论的新理解就有可能。
那么,何者提供定义?
何者提供标准?
如上一节所述,符合论和融贯论都给出了任给命题之为真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要论证何者提供定义何者提供标准,我们只需论证在定义与标准的区分下,何种能满足定义的要求,何者能达到标准的限制。
且先看符合论。
一般认为,符合论面临两个困难,一个是关于“符合”概念的,一个是关于“事实”概念的。
其中第二个困难最为根本,因为一旦它成立,符合论在原则上便不可能而如果符合论能对它进行好的辩护,则“符合”概念的困难仅是一个技术难题,符合论原则上能够成立。
针对“事实”概念的批评有很多,但核心的有两个:
第一是“事实”概念的合法性问题,即有没有符合论意义上的事实?
第二是“大事实theGreatFact)”问题,其基本想法是符合论由于会导致如下结果而崩溃:
所有的真句子将符合同一个事实:
大事实。
下面以戴维森为案例讨论这两个批评。
在御事实为真》这篇论文中,戴维森认为符合论的主要困难在于找到find)事实概念:
主要的困难在于找到解释一切的事实概念,当我们解释时,它不会流于平凡或者空洞无物。
打
戴维森认为,由于“事实”概念是一个无法找到的东西,基于事实的符合论不可能成立。
但是,“找到事实”是什么意思?
戴维森没有解释。
在我看来,
它有两种可能的意思:
第一,将“找到”其与人的理性
能力联系起来,如在判断“雪是白的”这个句子的真假时,符合论者必须把“雪是白的”这个事实找出来。
由于我们只能基于语言这一工具来讨论事实概念,也由于我们无法跃出自身而到达事实本身,因此我们得不到事实。
第二,把“找到事实”理解为对“事实”概念的语义分析。
如果是第一种理解,则在真理定义与真理标准的区分下,戴维森的批评就是打错了靶子。
如果是第二种理解,则它并没有对符合论构成批评。
根据弗雷格,事实即是真的思想②小因此,一个命题的真可以很容易通过它与自身的同一得到。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得到的真理是一种观念论(deal-ism)的真理。
通过弗雷格式的意义理论,确定一个
句子的涵义也就确定了它的指称。
因此,当我们说:
“雪是白的”,这个句子是否是真的,依赖于“雪”这个主目所指称的对象是否具有“是白的”这个谓词所表达的属性,而后者桥接到了符合论意义上的世界。
③
此外,受据称的弗雷格类似论证的启发⑹,戴维森认为,符合论之不可接受性在于它将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
所有的真句子都符合同一个事实,即大事实。
戴维森的论证也即“弹弓论证”)基于一个基本原则:
如果一个陈述符合由“事实p”这种形式的表达式描述的事实,则它符合由“事实q”这种形式的表
达式描述的事实,只需如下两个条件之一成立:
()替换p和q的句子是逻辑等价的;
妲“p'
区别于’q* 的地方仅在于:
某个单称词项被
具有共外延的6o-extensive)单称词项替换。
不妨将条件()称之为SS原则,将条件2)称为TS原则。
现在,令R和S分别是某个真句子的缩写,则有:
。
陈述R符合事实R
勿陈述R符合事实此唯一的x女=第欧根尼'
&
R)等同于此唯一的x 第欧根尼))根据SS)
)命题R符合事实此唯一的x女=第欧根尼'
S)等同于此唯一的x=第欧根尼))根据TS)
4)命题R符合事实S根据SS)
①目前已有研究&
试图绕开'
符合.概念而构建符合论,这种研究基于truthmaker概念构造truthmaker原则TMP)在给命题p,p是真的,当且仅当至少存在一个不同于p的实体,后者的存在使p为真。
这个原则把握住了众多版木的符合论都坚持的一个直觉,即雪是白的这个事实使得命题'
宵是白的'
为真。
正是在此意义上,truthmaker理论依然属于符合论。
②弗宙格的"
思想”,用现在通行的术语说,即"
命题"
③麦克道威尔持有真理同一论,但他否定自己而临滑向观念论的危险。
为了论证这一点,他一方而指出thought与thinking的不同,另一方面认为通过指称概念,如我上述例子所表明的一样,一个命题的真必然依赖于实际的情况们。
只是桥接到实际的情况后,所得的真理论是否还是同一论,麦克道威尔并未说明,在我看来,这些想法倒为符合论提供了良好的资源。
又表述相同的事实,因此所有的真句子表述相同的事实,这个事实即是大事实。
可是注意到,既然要求R和S都是真的,那么根据SS,R就可以直接替换成S,①中间两个式子到属多余。
如果消掉中间两个式子,那么这个论证也不复存在,因为从第一式到第四式正是戴维森所要论证的。
这说明SS是错的。
虽然一种可能的修改版本可以不借助SS原则,但它还是要借助TS原则。
⑵而TS原则也是错的。
考虑如下例子:
住1)西塞罗是一位演说家
£
2)轮共和国》的作者是一位演说家
如果西塞罗是轮共和国》的作者,则弹弓论者的支持者则认为,Q)和£
2)陈述了相同的事实。
但是注意到,住1)和£
2)为真的真值条件是不一样的。
如果西塞罗是一位演说家,则%)是真的,但这不是住2)的成真条件,后者要求更多,如西塞罗是轮共和国》的作者。
因此,如果事实是使一个命题为真或一个命题据以为真的东西,则因为使41)和£
2)为真的东西不一样,因此两者陈述的是不同的事实。
这就是说,将单称词项“西塞罗”换成共指称的“轮共和国》的作者”并不能使原句子所符合的事实保持同一性。
因此,TS是错的。
4作为真理标准的融贯论
前面提到,布莱夏尔德对真理标准的理解认为,任何通过真理标准的东西都将不仅仅是可能真,而是被证明为真。
问题是,融贯论本身能满足这一条件吗?
我们从纽拉特的一段著名的话开始:
陈述是与陈述对比,而非与经验、世界,或任何其它东西对比。
……每一个新的陈述面对的是现存陈述的总体,而这些陈述相互间巳和谐一致。
一个陈述如果可以被包含进这个总体则被称为是正确的Correct).反之则作为不正确的而予以拒绝。
为了不拒绝一个新陈述,一个人可以修改整个现存陈述系统直到这个新陈述能被包含进来;
但是,一般的,这个决定要慎重。
⑶
这里,纽拉特实际上是把特定命题与其所属的命题集合的融贯理解为两者的一致,即不相矛盾。
那么,如何包含进一个新陈述呢?
纽拉特主张,新陈述包含进来,当且仅当包含进新陈述后得到的陈述集合依然保持一致。
从这里,我们立刻可以得到一个反驳②:
假设新的陈述是?
现有一个陈述集合厂:
也】,白-1a】,-}o为了将a加进厂,必须对厂进行修改。
有两种可能的修改方式:
t1)估】’&
IP
仁2)伯-1a
由于仁1)和仁2)包含相互矛盾的陈述&
与1
p),因此两者之一必定包含着假陈述,这就意味着一个命题与所属命题集合的一致并不能必然保证该命题是真的。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一种可能的方法是试图扩展相容集合以使其包含更多的命题。
布拉德雷认为,广博性Comprehensiveness)和一致性一样,都是“融贯”概念的本质方面,两者缺一不可。
那么,什么叫广博性?
说信念集合A比信念集合B更广博,即是说B能回答的问题A都能回答,而A能回答的问题至少有一个B不能回答。
要求广博性的动机很清楚:
由于增加命题的数量,特定集合不相容的风险加大,但如果恰巧并没有出现不相容,那么该特定集合的成员之为真的可能性增大。
但是,只要该特定集合不是最大的,则就无法证明它的成员是真的,而只能增大其为真的可能性。
那么,最大集合的想法是不是能够得到辩护?
由于最大集合实际上便是一个无穷集合,也即是一个凭借人力根本无法得到的集合,所以人们可能对上述问题持否定回答。
但必须指出,如果接受真理定义与真理标准的区分,则在把融贯论作为真理定义时,一个人力无法得到的最大集合并不是形而上学方案的难题,而是辩护方案的任务,也就是说,我们有权利使用“最大集合”这一概念
的确如此。
但我依然认为,最大集合的想法是不可能的,原因就是根本不可能存在一个这样的集合。
如果我们停留在自然语言里,则语义悖论的存在将使的最大集合的希望成为泡沫,但是一旦对自然语言进行形式化改造,最大集合的梦想又将遇到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毁灭性打击。
这样,无论是在未经改造的自然语言里,还是在巳经经过形式化改造的自然语言里,当我们的集合只接纳一致的命
①这里,虽然实质等价具有相同的真值,如R和S)并不等于逻辑等价,但是任两个合式公式句子是没有自由变元的合式公式),如果
它们是实质等价的,则它们也是逻辑等价的位之不然)。
如假设R和S都是真的,则任给结构A和任给指派t,都有-:
(I)A以t满足R;
(l)A以t满足S;
因此有:
(I) (I),因此R和S逻辑等价。
②这个反驳借自Kunne141
题时,最终会至少有一个命题,虽然与该集合一致,但却要被该集合遗漏。
这是无法避免的,而且这种避免与人的理性能力无关。
根据定义与标准的区分,上述说明足以表明融贯论不能作为真理定义。
此外,融贯论之不能成为真理定义还有一个根本的理由:
众所周知,定义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循环定义,即被定义项不能在定义项中发挥实质作用。
根据这条标准,如果融贯论是真理定义,它便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这表现在融贯论的两个核心概念上。
首先是“一致性’’概念。
命题P与包含P的命题系统是一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一般认为,它是说p和命题系统的任意命题,如q,不矛盾。
但是p和q不矛盾,不过是说两者不可能其中一个真,而另一个假。
因此,如果不预设真假,也就不能定义一致性。
其次是“蕴含Entail)”概念。
布拉德雷要求命题系统的广博性,但是简单地增加命题系统中命题的数量并不是广博性的本意,广博性所要求的实际是命题间的相互支持。
这种意图被布莱夏尔德捕捉到,他认为,一个最大的融贯集合必须是这样一个集合,在其中,任何一个命题都被该集合的某个子集
个命题的合取,甚至单一的命题)所蕴含。
问题是,什么叫“蕴含”?
一般认为,在融贯论的语境下,所谓的“蕴含”不过是一种保真的演算,即:
p蕴含q,当且仅当如果p真则q不可能假。
⑹
那么,融贯论是否可以成为真理标准?
首先要指出,预设真概念是真理定义的致命伤却不是真理标准的难题。
前面已经提到,真理标准是辩护方案中一种特殊情况,即某一特征是所有真命题都具有的特征时,这一特征便成为任何给定的命题是否为真的标准。
可以看出这一对真理标准的界定是预设真的。
情况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说明。
感冒,医学上将其定义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鼻咽炎,是一种轻微的上呼吸道鼻及喉部)病毒性感染。
这是对“感冒”的医学定义。
如果已经确定某个人感染这种病毒,那无疑可以确定他得了感冒。
但日常生活中,医生一般不一开始就检测其是否感染以判断某个人是否感冒,而是通过感冒的一些症状,如发烧,流鼻涕,头痛等等。
这些便是感冒的尚然是可错的)判断标准。
这些症状之所以能成为感冒的判断标准,原因就在于它们是感冒导致的结果,它们的存在本身以感冒作为前提。
真理的情况与此类似。
一个命题之所以与另一个命题一致是因为两者具有相同的真值。
这就说明,真理标准预设真理。
在我看来,恰恰因为它预设真理,所以它才可以成为真理标准:
所有的真命题都具有一个特征,即相互间融贯一致,因此,融贯一致可以作为判断任给命题是否为真的标准。
5结语
最后,我们来看看在定义与标准的区分下,符合论与融贯论的关系。
这里,我认为有两个值得一提:
第一,虽然符合论提供了“真理”、“是真的”等词项的涵义,但求真的本性使我们并不仅仅满足于知道“真理是真的”的词项的涵义,我们还希望拥有判断任给命题是否为真的机制。
这一机制符合论不能独个地提供,因此它离不开作为标准的融贯论。
考虑本文前面举的一个例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苏格拉底在喝下毒酒的瞬间,嘴角漾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与这个命题对应的当时的实际状况我们已无法获得,因此要判断这个命题是否真,我们只能通过当时在场人物的描述与回忆,考察它们相互之间的一致性,它们与其它论述苏格拉底的论点之间的一致性,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
第二,作为真理标准的融贯论其预设的真理是由符合论提供的,而且必须借助于符合论,它才能克服“一致”蕴含”等概念所面临的困难。
考虑“北京比上海更靠北”和“上海比北京更靠南”这两个命题的关系。
为什么两者是一致的?
如果仅仅是因为它们真,那么它就不能真正刻画我们对这两个命题之一致的直觉。
此外,直觉可以确定,两个命题相互蕴含,但是仅仅依据“一致性”却无法真正洞悉这一蕴含的机制。
有了作为定义的符合论之后,这些难题迎刃而解:
命题“北京比上海更靠北’’是真的,当且仅当北京比上海更靠北,当且仅当上海比北京更靠南,当且仅当命题“上海比北京更靠南”是真的。
“北京比上海更靠北”与“上海比北京更靠南”之所以是一致的、是相互蕴含的,是因为它们真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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