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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三,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具备完善的、符合水源水质条件、满足出水水质要求的水处理工艺设施~配备水质检验设施和专业人员~确保城市供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建立水压监测制度~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保持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采取有效方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连续停止供水超过24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2—

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六,设立专门电话~开展昼夜24小时报修受理业务。

管径100毫米,含100毫米,以下的输水管损坏~24小时内修复,100毫米以上的~及时修复,

七,按照用水性质装表计量收费~定期抄表~按时送达缴费通知单。

变更抄表和收费周期的~提前30日通知用户,

八,对城市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检修,

九,建立供水管网信息系统~改造陈旧管网~降低漏损率。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城市供水企业抄验表~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的更换和维修,

二,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费,

三,更名过户的~由双方到供水企业办理变更手续,

四,改变用水性质的~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用水水压要求超过供水管网压力时~应当按照规范设臵二次供水设施。

设臵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设计方案、供水企业对该设计方案的意见、有关供水卫生许可资料报所在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制度~会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清洗、消毒、检测、检修等工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和水质、水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安消防、林业绿化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城市供水设施保护范围~由供水企业设臵明显的保护标志。

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3—

一,修建与供水和供水设施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重压等作业

三,倾倒固体废物、排放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涂改、覆盖、移动和拆除保护标志,

五,掩埋阀门井和水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不得影响供水安全。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建设工程范围内地下供水管网的相关情况。

城市供水企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通知城市供水企业~根据所查明的情况商定并且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专业技术支持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十六条新装、改装、迁移注册水表及其以前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城市供水企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注册水表及其以前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所有人管理和维护~并且按照管理维护范围承担相应的维护、更新费用。

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设施由用户和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供水实行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新建住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要求设计和建设供水设施。

已建住宅~遵循用户自愿和供水用水双方合理分担的原则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第十九条水表应当经法定计量检验机构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因用户责任造成不能抄验水表的~按前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计费,因供水企业抄表错误、水表计量不准等多收的水费~应当于错误校正

—4—

后的下一个收费周期内予以退还。

第二十条消防用水免收水费~公安消防机构按月将上月消防用水量报城市供水企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生活用水及其他用水应当按表计量收费。

市政、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益性用水~由城市供水企业装表计费~定点供应。

旅游宾馆、饭店、景区使用城市供水,不含桑拿、洗浴等特等用水,的~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般工业企业用水价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损坏、侵占或者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三,擅自开启消防、市政、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益性用水设施取水,

四,擅自启闭城市供水输配管道上的闸门及附属设施,

五,擅自改变用水性质,

六,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或者二次供水系统直接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

七,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装泵抽水,

八,将产生、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二十二条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城市供水服务、应急管理、水质检测、水压监测制度以及供水管网信息系统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5—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检修、清洗、消毒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计量收费或者定期抄表、按时送达缴费通知单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以按照供用水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0.5倍。

第二十四条有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修建与供水和供水设施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倾倒固体废物、排放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重压等作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涂改、覆盖、移动、拆除保护标志或者掩埋阀门井、水表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损坏、侵占或者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赔偿金额1倍至3倍罚款,

二,盗用、转供城市公共供水或者擅自开启消防、城市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益性用水设施取水的~按照其非法用水量的5倍至10倍计算处以罚款~不能确定非法用水量的~按照最高月用水量6倍计算,

—6—

三,擅自启闭城市供水输配管道上的闸门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除按照差价补缴水费外~处以应缴水费1倍至3倍罚款,

五,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或者二次供水系统直接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六,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装泵抽水的~按照取水管径流量乘以使用天数和当地水价计算处以罚款,

七,将产生、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职责的,

二,不依法履行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或者备案审查职责的,

三,包庇、纵容或者不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9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2年1月7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城市供水规定》同时废止。

—7—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8—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

(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

—9—

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10—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

受聘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

—11—

卖方:

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

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12—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

—13—

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14—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代理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鉴证方:

鉴证机关:

法人代表:

—15—

代表:

经办人:

日期:

鉴证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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