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餐饮装修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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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N:
蓝色、PE:
双色)单相负荷采用三线制(L:
与相颜色一致、N:
双色)严格按照安装规范区分线色。
电源线应按照负荷量选用导线规格,导线承载负荷应留有30%的余量,且所用主线不允许有接头。
插座回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根据负荷选用)。
单灯用线不得小于0.75平方毫米。
电缆应选用国标ZR-YJV、WDZ-YJ(F)E等型号规格,电线选用ZR-BV、NH-BV型号。
4、餐饮项目进场装修时,用电部分应安装电表进行独立计量。
(电表要求安装符合国标、有合格证的电子表,如:
泰安“晨辉”牌等且必须与我方计量系统兼容)根据承载负荷量选择合适的计量电表。
由强电科负责指定临时电接点,相互认可施工用电起止码数值。
(原则上应先对主电源进线进行施工)
吊顶内的线路采用桥架或穿钢管、JDG管(管壁厚度不得小于1.0MM)敷设,并做好接地连接,管路敷设要高于天花30公分且捆扎在辅助吊筋上固定,JDG终端、接头、灯具分支必须加接线盒,接线盒30cm处需吊筋固定。
木质货柜及道具内使用阻燃PVC管或防火型金属软管连接。
金属软管长度不得大于2米;
柜台、货架、灯箱内的电线必须穿黄蜡管;
地坪下埋设电源线、敷设明线的电源线所用套管必须采用管径与之相匹配的钢管。
以上管路管接、弯头附件必须齐全。
强、弱电的线路必须分别套管。
施工单位在进行安装吊顶射灯及布线时,如需上吊顶(公共区域天花),需书面申请经商城物业管理部许可后,交5000元押金方可施工。
上吊顶时要踩主龙骨,根据现场情况在两侧主龙骨搭设小型架板施工,不得随意攀爬。
如因施工不当引起的吊顶开裂,应由施工单位及时修补并视情节轻重罚款。
4.安装电器部位应设接线盒,电器功率较大的应单独附设线路及加设接线盒,加盖板。
5.线路中间接头处必须用接线盒,接线盒必须安装护口及锁母,线缆搭接长度要求达到6D以上并搪锡。
接头必须两布包扎(内高压胶布外绝缘胶布)禁止使用压线帽及端子,单灯接线处可使用但必须是瓷质端子。
6.货柜安装的明线需加装PVC护线槽,地面通道敷设线路必须在铺地板前,把线路穿JDG管走地板下或地板开槽加扣不锈钢凹形槽与地面平齐敷设,线路不允许有接头。
7.线路附设整齐美观,所有电源线路严禁二次使用。
8.潮湿场所(包括卫生间、厨房、加工区等)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插座应安装防溅盒,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淋浴喷头中心半径1.2m内、2.25m以下不应安装插座。
9.各品牌餐厅通道、就餐区及后厨内应安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其他规定,产品应通过各种消防产品检测并符合消防要求,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
10.潮湿区域及加工间应选用三防灯具,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子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使用燃气或加工间内安装燃气管道的,必须使用专用防爆型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燃气管道上方不得敷设电源线路,敷设电气线路必须与燃气管道保持1米以上间距。
11.总配电箱和分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2.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13.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并应有专人负责。
品牌装修前,施工单位需填写《设备、材料现场验收单》并通知物业人员对所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施工方进行带电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商城的有关规定。
电工、电焊工需随身携带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须自备专用施工用电闸箱,从指定位置取电,严禁乱接乱拉。
所用设备、灯具必须与之前提报内容相符,不得私自增加,否则一经查处,物业部将责令专柜整改并罚款。
根据相关要求,各品牌内电气设备由品牌业主自行在春季(4月前)和秋季(9月前)进行检修,并将检修结果报物业部备档。
各品牌应设立电气安全负责人,用于管理自身品牌的日常设备、线路等巡视检修工作。
四、板材防火涂料粉刷要求:
木质柜台、灯箱内侧木质隔断墙框架吊顶木、撑木方内侧板面及改造所用板材与电气线路、灯具设施的接触面,应均匀粉刷3遍防火涂料(厚度不应小于2mm)。
灯具高温部位(如变压器、镇流器等)靠近可燃物时,必须采取隔热措施,除应均匀粉刷3遍防火涂料外,还应围垫石棉板。
T4、T5灯架卡子处用石棉垫或瓷垫子垫起。
五、装饰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类灯具必须采用国家认证的电子式、节能型的名牌产品;
各类电器及电源线必须采用国家认证的名牌产品。
电子式镇流器、电子式变压器必须采用铁壳,若无铁壳则应自配铁壳护罩加以保护。
灯具最大功率控制在70W以内。
所有玻璃材质材料均需使用标有“3C”强制认证的钢化夹胶玻璃,(镜子除外)
1.灯具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灯具在灯盒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贴在顶棚面上。
灯具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
2.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MM。
3.日光灯具使用原装产品不得使用自行组装灯架,镇流器严禁选用一拖二产品,应选用一拖一产品。
禁止使用电感镇流器且功率因数在0.9以上。
镇流器应加石棉垫,灯脚导线全部穿黄蜡管。
灯脚必须使用旋转式的,不允许使用弹簧按压式的。
4.木质货柜装饰用灯杯须采用LED灯具,使用12v\20W镁胆灯:
单头不超过12v\35w,低压射灯,变压器与灯射光杯之间的连线应加穿黄蜡管,且长度不宜小于200mm,变压器应采取隔热措施。
灯杯嵌入式安装在金属框架上或导轨式安装使用时,可选用12v/35或12v/50w的射灯,60w电子变压器最多可连接三只20W的射灯。
导轨安装在石膏板或矿棉板吊顶上应在石膏板或矿棉板吊顶上用木板加固,不允许捆绑或直接安装在吊顶上。
5.加装导轨的射灯,应单独安装固定装置,每个导轨内射灯间距及数量应保持一致,每米导轨安装射灯数量不超过三支,导轨与顶棚的装饰直线平行或与货柜平行线平行,导轨之间应排列整齐,导轨外壳应有显著的接地标识和端子;
T4、T5灯管每组串联不超过70W,各类灯具在外壳上必须加装接地线,(如原灯具上没有接地端子的必须自行加装)
6.严禁使用金卤灯灯具,选用优质LED灯代替。
柜台、灯箱内安装的灯具、变压器、镇流器、开关等要便于维修,靠墙放置的柜台灯箱从前面要便于打开。
货柜装修应距离卷帘门导轨50CM,避免卷帘门下落过程中发生卡阻。
8、各类设备(包括外壳)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接地。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9.天花照明灯具等吊顶安装时不得使用装修龙骨吊装,应单独安装固定装置。
每只功率最大不得超过45W。
安装时应将变压器固定在支架上,灯架安装应在钢卡两端用木版条加固,玻璃保护罩不能有破损
10.节能灯安装时灯管长度不允许长过筒灯罩。
11.开关、插座使用推荐品牌,采用左零右火接线方式。
12.喷淋头500mm内不得装灯,货物堆放距灯不得小于500mm。
13.对所有重要电子设备应自行配备UPS。
14.根据需要加装灭蚊灯、杀菌灯,但必须设墙壁开关单独控制。
15.照明电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a)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织物。
b)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对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装设疏散照明。
c)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灯头的开启式灯具。
d)品牌内的疏散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应装设疏散指示灯。
e)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出口的顶部,疏散最低的指示标志宜设置在疏散最低及其转弯处距离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最低疏散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照度不应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f)应急照明灯应采用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品牌及及型号应符合消防规定及要求)
g)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用隔热、散热等保护。
卤钨灯和超过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措施。
h)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镇流器灯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六、灯箱要求
灯箱及吊楣等吊顶安装时不得使用原装修龙骨固定,应在灯箱上加装吊筋,固定在楼板上,灯箱不能做成全封闭的,结构制作安装应便于维修。
灯箱内壁除要刷防火涂料外,布线要整齐、开散热孔。
结构制作安装应便于维修,安装牢固。
吊楣的吊线不得穿越灯带。
木质灯箱内除要刷防火涂料外,布线要整齐,安装牢固,直径不得小于20mm,每平方不得少于12个孔,孔间距不得小于100mm,吊楣或的掉线严禁穿越等带。
七、装修施工:
轻钢龙骨石膏板上人吊顶,采用主60、付50轻钢龙骨,龙骨600*400方格,吊点距离不大于1米,主龙骨可承受1000N检修负载。
天花装修均包括刮腻子三遍、刷乳胶漆三遍,吊筋8mm。
施工单位在货区装修时,所用大型板要有林业局质量监测站出具的环保质检报告,并贴有环保标签,铝塑板要达到一级标准,并有质检报告,货柜材料(含吊楣)应为难燃材料或按消防规范要求涂刷防火涂料。
材料燃烧后不应释放有毒气体。
所有玻璃应为钢化玻璃。
八、电气施工的其他规定
(1)严格按审批后电器图及核定用电量施工,不得超量安装。
(2)严禁使用碘钨灯、霓虹灯、40W以上的白炽灯及高温照明灯具。
一般仓库内灯具必须采用有防护罩的节能灯具。
(3)进商场开关箱电源线应穿管配锁母,引入线应使用大于核定电流一倍的电源线并用卡子固定;
(4)专柜的一个开关箱内只允许引入一个回路的电源(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
(5)柜区内必须独立安装全金属壳及金属面罩的开关箱。
开关箱如需安装在库房内的必须设置在门边,与货架保持30公分的距离并用防火材料隔开,上下方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单相配线应采用三线制,每个回路应单独敷设零线,三相配线应采用五线制,电源线颜色应按规范敷设,火线使用红色黄色绿色,零线使用蓝色,地线使用黄绿色,灯脚线应穿黄蜡管,电源线接头严禁使用端子。
用黑胶布接头并置于接线盒内,并加接线盒盖板;
(7)地插规格应为长*宽*高120*120*65mm配JDG管;
(8)金属软管长度不允许超过2m,不得有断股和接头,走线超过2m的可用阻燃PVC管,电线有接头处必须加接线盒,加盖板,金属软管加金属盒,柜台内PVC管加PVC盒,管与盒之间、管与管之间必须加锁母和接头,PVC管与锁母、接头的连接要用PVC胶粘接。
(9)金属软管固定在墙面上必须用金属管卡,PVC管固定在墙面上必须用PVC管卡。
(10)木制柜台、货架、灯箱里面,与电气接触面部分必须刷三遍防火涂料,厚度不应小于2.5mm。
灯箱及货柜装灯时须有散热孔。
(12)电线接头的连接要规范制作(电线接头必须入分线盒或接入灯具内,不得外露。
线与线的连接必须按规范做好接头并搪锡,使用绝缘胶带和防水胶带双重包扎,不得使用瓷接头)。
(13)灯源距离喷淋不小于50cm,货柜距离灯源为30cm,货柜距离喷淋垂直距离为50cm,水平距离不小于60cm不大于110cm。
(14)货柜安装的明线需加装阻燃PVC护线槽,对于地面敷设的电源线必须穿黄蜡管后加装50mm宽、20mm高的梯形不锈钢护线槽进行保护,并用玻璃胶与地面牢固连接,多余玻璃胶必须清除。
(15)各种隐蔽工程要及时上报物业部,通过物业部相关科室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未按要求进行隐蔽验收,造成专柜整体验收不合格,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公司承担。
专柜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商城物业部强电科安排人员接通电源,严禁专柜人员自行送电。
未通过物业部验收,擅自开柜营业,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承担。
九、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总等电位联结应通过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将总进线配电箱的PE(PEN)母排、公用设施的金属管道、建筑物金属结构、电梯轨道、人工接地极引线灯相互联通。
联结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总等电位各支路应有永久不脱落的标识,箱门内应有系统图,向门外应有MEB字样。
(二)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
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三)具有浴室功能的卫生间内局部等电位联结应符合2D501—2《等电位连接安装》标准图要求。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
餐饮租赁方进场装修之前与物业部对接施工图纸,完毕后到市消防局建审科办理内部装修施工改造报审手续,待消防局建审意见合格后,持市消防局建审合格意见书复印件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按规范进行装修施工并缴纳施工期间水电费。
装修施工完毕,经物业部、安保部验收合格后,由餐饮租赁方报请市消防局办理相关的开业验收手续,经市消防局开业验收合格后,将相关的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及施工资料报物业部、安保部备案存档后方可开业运行,并办理相关施工退场手续。
施工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专柜电源的接通送电工作由我方人员完成。
提供相应电气材料、灯具等相关“3C”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并加盖品牌红章,由物业留存。
未按以上标准操作而造成的整改,可能会给贵方带来损失和时间上的浪费。
安全工作至为重要,请予以重视。
凡未按照以上要求,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全权负责。
餐饮商场日常用电相关规定
1、每家餐饮品牌应配备专业电气负责人一名,应具备相关电气资格证书。
服从我方日常安全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安全隐患。
2、每年春、秋季应对各品牌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建立设备运行、检修档案。
检修完毕后,应向物业部提供相关证明,保证检修顺利完成,无任何用电安全隐患。
3、严禁对我方线路设施设备和计量装置进行改动。
如需改动,应书面上报物业部,待相关专业回复后,按照回复意见进行改动。
未经允许,私自改动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改动方承担,私自改动拆卸用电计量设备的,根据相关用电规则:
“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4、应积极配合我方安全检查人员对辖区所用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自接到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后,三日内全部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业部进行验收,三日内未整改完毕的,我方将强制停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承担。
5、增加及调整用电设备时,应以书面形式申报,待物业部强电科现场测量后方可进行增加变动,如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使用方承担并罚款500-3000元。
6、为了避免故紧急停电或故障停电时造成的数据及影像资料数据丢失,各品牌应自己配备不间断电源设备。
因紧急停电或故障停电造成的相关数据丢失,供电方承担任何责任。
餐饮消防要求:
1、按500平方米划分防烟分区,各餐厅店内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烟口。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3、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单独加设声光报警器。
4、疏散宽度设计以餐厅内固定餐位及服务人数之和1.5倍为参考,由设计单位出具疏散宽度计算书。
5、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固定家具材料不应低于B1级。
6、各餐厅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7、防火分区分隔区域如为玻璃橱窗应使用防火玻璃。
8、所有消防产品均应标有认证标志及检测报告。
9、装修施工前需向市消防局申报建审,开业前需完成消防局验收工作及开业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意见书复印件报物业部存档。
适用规范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0257-96)
3.《1KW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0258-96)
4.《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0259-96)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7、《消防应急灯》(GB17945-2000)
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5023.7)
如有疑问请与店物业各专业联系!
商城店物业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