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利益 律师之职业精神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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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其中,律师的表现分外引人注目。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的乔占祥律师就春运期间火车票价格上浮一事状告铁道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案之所以引起关注,原因大致有三点。
其一,火车票价格调整涉及到太多人的利益,特别是在春运期间,这一问题尤其显得敏感和牵动人心;
其二,春运期间火车票价格上浮已实行多年,多数人已经习以为常,至少在乔占祥律师之前,还没有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就这一事件去讨一个正式说法;
其三,本案的被告铁道部,是部一级的政府机关。
尽管本案最终以乔占祥律师的败诉而告终,但是,就本案的反响和典型示范效果而言,案件本身的胜败结果已经不重要,透过本案向社会公众所传播、普及、倡导的法治精神,尤其具有积极意义。
乔占祥律师状告铁道部一案,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职业者,应当在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说公益诉讼方面发挥什么作用呢?
我认为,律师应当发扬职业精神,殚精竭虑,以公益诉讼为载体,切实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自己的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神圣使命。
首先,律师的职业特性和角色定位决定了律师在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当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
律师是专业的法律职业者,又是国家法律的积极维护者、宣传者和实践者。
律师具有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谙熟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能够领会国家法律的精神。
西方的法治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法治的产生和运行是以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为基础和核心的,并强调当权者和社会普通公民一样,应当服从既定的法律。
而律师的职业特性和角色定位,恰恰是以其“一切依法办事的卫道精神”和凭借法律家的技能在制约权力、保障权利和捍卫法律至上原则方面作用独著,使律师成为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我们应当看到,普通公民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公益诉讼多以败诉告终,除了诉讼主体不适格等原因以外,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欠缺诉讼经验、缺少诉讼经费也都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关键的原因。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江平先生曾经说过,“律师的工作就是挑战权力。
”诚然,在我国目前的法治环境中,尤其是行政权力一家独大的状况下,律师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守护人,应当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铁肩担道义”,以公益诉讼为重要手段,勇于挑战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政府的依法行政,促进以保障公民权利为依归的法律的完善,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次,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利益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作用。
律师是社会诉求的倾听者。
律师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是直接与社会大众打交道的法律职业者,在与人民群众的交往中,可以广泛倾听社会诉求,从而掌握公共利益的基本方向和需要。
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面对社会诉求,面对社会上的矛盾与纷争,面对公权力的越轨,出于职业责任和职业精神,可以以理性的、法制的思路和方式来进行引导与解决,那就是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表达民众的诉求,制约行政权力,强化社会监督力量以弥补国家行政管理的漏洞,保障法律真正得以实施,甚至有可能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扼杀于萌芽之中,从而防止社会资源的浪费,又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多种因素,而法制则是最为重要的基础。
律师是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的职业精神和业务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休戚相关。
一定要自信
入律师这个圈子,不是让你来嗷嗷待哺的,也不是让你来牙牙学语的。
虽然,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你也必须拿出一万分的自信。
我们怎么能畏惧权威、我们怎么能害怕对手,我们只能义无反顾的往前冲,胆怯、畏缩、犹豫,这些词语不该出现在我们的字典里。
这个不是狂妄,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虽然,我们还在学习的阶段,但是学习是没有止境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还有律师前辈的庇护就养成依赖的习惯,不能独当一面。
前辈能够带你一年、两年,但是今后的路全要靠自己走。
看看我们要面对的人群:
一、需要得到我们帮助的当事人。
二、高高在上的公检法。
三、咄咄逼人的对方律师。
面对他们,你们能够表现出自己的软弱吗,流露出自己的恐慌吗?
当然不能!
当然够自信的人是需要资本的,这个是和一个人的背景、境遇、意识有关。
也许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资本来支撑自己的自信心,但是只要内心强大,一切都有可能。
这几天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虽然有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得以改变,但是必须告诉自己:
一定要自信!
因为没有理由不自信,也没有办法不自信
这几天没事就往图书馆跑,发现那真是个好地方。
特别是坐落于钱江新城新建的市图书馆,真叫一个高端,怪不得那边的房价贼高贼高的。
在此,插播一下广告:
40000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分地上四层,仿佛一个大型图书超市,全部是大开间,用的是木地板、软椅,没有传统的门框,沙发和书桌成为天然的隔断,各功能区既有区分,又无障碍贯通;
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全馆,200多万册图书陈列架上,通过电脑查询系统可以轻松找到想要的书。
图书馆的音乐厅里摆出了许多音像制品,新老音乐碟、影视剧碟一应俱全,超大屏幕给人高质量的视听享受。
此外还有最现代的同声翻译厅、展示厅、多功能报告厅以及盲人阅览室和亲子阅览室。
外地朋友到杭州一定要来参观钱江新城的图书馆哦!
言归正传,如果要说一个最重要的习惯,我想那一定是阅读了。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
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一本书往往凝聚了一个人毕生的经验和智慧,而通过阅读就能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把这些宝贵的东西吸取过来,而这些可能是需要一辈子的实践才能让人明白的道理。
很多问题、很多困惑都能够在书本里找到答案,然后带着答案我们再通过实践来证明理论知识的可行性,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有乐趣的事情。
而作为一个优秀的律师必须要有广博的知识面,但是我们平时又要接待当事人又要出庭什么的,时间很有限,不可能去亲身经历这些事情,那就去图书馆体验一下文史数理化,上下五千年。
最近通过看了小人物实习律师日记来和鄙人交流的网友日益增多,很多网友竟然把我当成老师一样来向我请教。
写小人物实习律师日记一开始纯粹是自娱自乐,后面发表在网络上也是因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其实在律师行业中,自己真的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没有什么值得和大家分享的经验,有的也只是教训。
但是,面对一些网友的提问,我还是想说几句,有些网友会问司法考试难吗?
做律师有前途吗?
我应该把工作辞了来做律师吗?
要怎么样才能开拓案源?
看到诸如此类的问题,我真的是一阵头晕,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因人而异的,我对你没有达到一定的了解程度是很难做出回答。
况且有很多问题XX上都有,XX不到的话也可以去图书馆找答案,然后再解决不了的再来向他人请教,这样提的问题水准度就会提高,自己的思维也会得到锻炼,可能之前的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了。
最后,感谢最近刚认识的一名非常有缘分的神秘人物,他让我的实习律师生涯不再乏味而平淡
对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最重要的是能够有一个好的师傅。
所谓好的师傅,大致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下特征:
案子多、名声旺、博学多才、慷慨好施。
当然,能具备以上条件又能看上你的,在执业之初就能遇上,只能说明你运气相当的好,绝大多数的人是没有这样的运气的。
这个时候,就不能气馁,不要去羡慕那些师从名门的好运之人。
记住,事在人为这四个字,如果你有好的品质和习惯,好运之门随时向你敞开,会有伯乐相中你这批千里马的。
当然,一开始就有一个好的师傅的同学,如果身在福中不知福,渐渐地,你也会被师傅冷落。
下面说说好的习惯:
首先还是注重细节,你就想想你的父母平时经常会如何批评你,无非都是一些生活细节,比如东西哪里拿哪里放,吃过的东西要丢垃圾箱里,坐要有坐像,要爱卫生,把房间整理整理......你的师傅多半也是为人父母,如果你的所作所为比他们的儿女要规范,那他们多半是不会在你身上挑刺的。
还有就是谨慎,多看多听多想少说,没有把握的时候不要轻易发表自己的观点,要谦虚。
如果你表现出见识比你师傅还要渊博的时候,虽然师傅表面上可能会夸你,但是心里面肯定不愿意怎么教你了,谁愿意教一个比自己更厉害的人。
要诚实。
师傅一般都是阅人无数,你的一点小伎俩肯定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一旦发现你这个人浮夸而虚伪,哪怕你在聪明在勤奋,都不及格了。
有些人认为做律师要夸夸其谈,吹牛拍马,其实这是对律师的误读。
事实优秀的大律师大多都是很有风骨的,人格魅力很强。
下面说说能力:
律师是一个很讲经验的行业,所以孰能生巧,巧能生精,多多参与,多多用心。
看看别人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想想自己和别人的差距。
当然,有了一个好师傅的指点,是会少走很多歪路。
但也不能完全迷信,自助者天助之
立了一天的案子,从城西到城北,从城北到城东,深感每个法院规矩天差地别,法官专业水平层次不齐。
必须有深厚的内功,才能层层过关。
@晶晶律师微博
入行以来,今天算是破了项纪录,一日之内在杭城三个法院立案。
作为同行,大家对律师立案之难一定深有感触,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到底战果如何,待我娓娓道来。
为了不影响全国人民对法院的热爱和敬仰之情,我们暂时把三个法院称为A法院、B法院和C法院。
故事先要追溯到2010年12月8日这一天,当我们欢天喜地的从当事人这里接下案子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准备起诉材料。
平心而论,这是一个没有什么亮点的案子:
原告给被告发了货,被告没给钱,原告起诉被告。
但对我们来说,唯一的亮点就是原告同时起诉了三个被告,也就是说同样的原告,同样的法律关系,被告有三个。
因为当事人是W律师的朋友,我们收费很低。
当时我就很有预见性地开始担忧律师费是否够路费,很有经验的W律师一下子就发现了送货单上有一行字,上面约定了合同履行地。
如果不出意外的是,我们只要去A法院就行了,这样会省事很多。
我们搜集好了全部的材料,做了三份漂亮而整齐的起诉材料,准备第二天就去把案立了。
保险起见,我们打了电话给A法院,却传来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A法院已经暂停立案了,要到本月23日以后才可以,原因是为了提高结案率,对!
他们很直白的告诉我们就是这个原因,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之后,我们决定体谅法官的心情,顺应法院的号召。
终于等来了23日,我们欢天喜地前往A法院立案。
为了掩盖稚气的脸庞,我还特地带了一副黑框眼镜。
A法院的立案庭设计得很亲民的样子,法官们也都挺年轻,让我很放松。
立案法官接过我的案卷之后,就开始认真地看起来,起诉书、保全材料、授权委托书、公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目录……这些都被翻过去没问题了,看来成功了一半了,就等着填写送达地址了。
事实证明,我高兴得太早了。
立案法官指着一份作为证据材料的送货单问:
“为什么这个送货单上不是原告的名字?
”
“这个,这个,”我不知道他问的用意,却觉得有些不妙了,“因为这两家公司事实上是一家人的,所以就借用了另一家公司的送货单,我们证据里面有另一家公司的情况说明。
“那不行的,这样完全是两个法律关系了。
”法官摇了摇头。
“所以呢?
”我怯怯的问。
“这个案子要拆成两个了立了?
”法官倒是一脸轻松。
“啊?
那不是变成六个案子了,这样很麻烦,法院也很麻烦啊!
”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这明显是一句废话。
也许这个时候据理力争一下还有希望,说一些别的什么要显得更专业一点:
比如这就是一个买卖合同关系;
不能有多少法律关系就拆分成多少诉;
或者你们庭长在吗诸如此类的话。
“是的,虽然麻烦也要拆,我们不怕麻烦?
”法官很坚定的说。
“不拆可以吗,你看证据材料都做好了,拆了就要重新做过,当事人这里也要再去跑一趟了?
”显然这些对于法院来说都不是理由,我又说了废话。
“不行,必须拆的,我们有规定的。
”法官一脸不可知否的表情。
我一遍遍地翻看着案卷,希望能从里面找到点理由出来。
“法官您看,这个案子没有用他人的送货单,不用拆!
”还真被我找到一个出来。
“这个案子你们为什么既把厂告进去,又把厂长也告进去?
”法官又发现了新问题。
“这个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和公司不一样?
”我记得上次去其他法院立案,法官还让我们追加厂长为被告呢。
“不行的,要么告厂,要么告厂长?
”显然,我没有说服法官。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把材料留下了,立案庭要讨论下再通知我们
昨天下午接到了A法院的电话,说案子还是得拆,至于那个被告二选一的案子还有商量的余地。
最后我们决定不把案子拆了起诉,就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另外那个案子如果一定要删一个被告我们也不在A法院立了,如果B法院和C法院都能够顺利的立上案,那也算是事实胜于雄辩了。
因为这三个案子都是要申请保全的,也拖不起了,我们一定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把案子立上。
于是,我们决定到A法院把材料要回来,如果能够不撤一个被告,就把其中的一个案子立了,然后再分别到B法院和C法院把另外两个案子立上。
今天一大早,我们来到了A法院。
当听说我们另外两个案子不在这里起诉了,法官倒显得客气起来,还颇有耐心地和我们讨论起《个人独资企业法》来,其中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所以把厂和投资人告进去时没有问题的。
一番理论过后,我们迅速地立上了案,填好了“送达回证”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后赶紧闪人,奔赴下一个目的地—B法院。
B法院在城市的最南边,随着一路狂奔,我的心也是忐忑的,A法院的不幸遭遇让我对顺利立案没有太大的把握。
B法院的立案庭显得高科技很多,不光暖气很足,还有和银行里面一样的排队叫号系统。
当然,法官的脸色可不会像银行柜台小姐的那么好看,虽然几年前我们在银行里也经常见到那些苦大仇深的脸。
拿到号子不一会就轮到了我,又是一个年轻的男法官。
我把案卷递给他,他一看起诉书就问:
“这个案子不是约定了合同履行地吗,不是应该由A法院管辖吗?
“被告所在地活着合同履行地法院不是都有管辖权吗?
”这个简单的问题还是难不倒我地。
“那你跑大老远过来,A法院不是离你们那边比较近吗?
”法官连忙补充道。
“说明对你们法院比较有感情!
”我很佩服这个时候还能开玩笑,我当然不能说A法院非得让我们把案子拆开才能立了。
“你们现在立的案应该是2011年的案号了吧?
”看到法官开始翻看证据材料了,我赶紧说点别的掩饰我的不安。
终于,法官做出了最帅的动作,递给我了一张立案通知书,案子就算是立上了。
定睛一看,立案通知书上只有诉讼费,没有保全费,马上问了法官,得到的答复是B法院的保全费要保全组审核后通知我们了才能交,也就是说那么老大远的地方还得来一次。
顺利的立上案,而且没有遇到一定要我们把案子拆开来的法官,已经是值得庆幸了
C法院是在城外了,路途更加遥远了,不过在B法院的顺利立案让我心里踏实了很多,顿时觉得车外阳光明媚,沿途风光分为妖娆。
C法院是某法院的派出法庭,立案庭只有一个小姑娘,不知道是不是法官,身兼财务和立案等数职,称得上是一个复合型人才。
从当时的情形来看,她好像因为工作强度太大的原因正在和上一个当事人怄气,他们还一起去楼上庭长办公室论理了一番。
轮到我的时候,法官脸还是拉的老长老长,喊了几声都没有搭理,看来怒气还没有消。
我小心翼翼地把案卷递到了她的面前,她到是没有做什么实质的审查,关于案件事实部分只字未提。
难道我能顺利过关吗?
原来法官把注意力都放到了形式审查上,“你们申请诉讼保全的担保公司的基本信息怎么没有?
”法官一说我就想起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些法院规定,申请诉讼保全的案件,作担保的公司必须提供基本信息,有几个法院的确有这样的规定,但是A法院、B法院都是不需要的,而且之前是准备就在A法院把这三个案子都给立了,所以就把这个基本信息给疏忽,这还真是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到位。
“法官,我们是从杭州赶过来的,那么多路,您看看是不是先把案子立了,基本信息我们马上补上?
”这个时候,只能求法官法外开恩了。
“不行的,没有基本信息,你这个案子就不能保全了,还是等材料齐了再立案。
“我们上午刚去了A法院、B法院,都不用基本信息的,这个是你们的内部规定,我们确实也不太清楚地。
”无奈之下,我只能把其他法院抬出来了。
“我今天回去就把基本信息给你们寄过来,案子就先立了吧,我今天就把诉讼费交了。
我实在不想为了一张基本信息再跑一个来回了,虽然表明还是很淡定的样子,内心都快要气哭了。
最后,法官还是做了让步,让我们把基本信息寄过来,然后再把受案通知书寄给我们。
回去的路上,我问W律师,这个案子算是立上了吗?
严格的说并没有!
立案,看似一个简单的流程,却着实把我给折腾了一回,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相似的困惑,也许经历的多了,或能应对自如或也淡然处之。
当然,在任何抱怨之前都要试问一下自己是否做到穷尽一切。
正如主任说的,自己做到最好,别人也不会太多苛责,起码自己也能问心无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