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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规章制度 5

第一部分党务工作制度 5

第一章党总支部主要职责 5

第二章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6

第三章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6

第四章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8

第五章党总支部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9

第六章民主生活会制度 10

第七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0

第八章党费收缴制度 11

第九章党总支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1

第十章三会一课制度 12

第十一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5

第十二章预备党员考核制度 14

第十三章纪检工作制度 16

第十四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制 17

第十五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19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

第二章首问(接)负责制 22

第三章总值班制度 24

第四章会议制度 25

第五章公文处理规范 26

第六章接待制度 29

第七章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30

第八章车辆管理制度 31

第三部分人事制度 36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36

第二章考勤管理办法 38

第三章请休假申批制度 40

第四章陪护制度 40

第五章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41

第六章出差管理制度 41

第四部分财务工作制度及规范 42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42

第二章资产管理制度 43

第三章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44

第五部分后勤工作制度 45

第一章后勤管理制度 45

第二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6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7

第四章家属院管理规定 49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50

第六部分信息工作制度 50

第一章局域网管理规定 50

第二章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53

第三章局域网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54

第四章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54

第五章网络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4

第二篇工作职责 56

第七部分岗位职责 56

第一章中心主任职责 56

第二章中心书记职责 56

第三章中心副主任(副书记)职责 56

第四章中心副主任职责 57

第五章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职责 57

第六章中心各科工作人员职责 67

第八部分部门工作职责 73

第一章办公室工作职责 73

第二章财务科工作职责 74

第三章审核办证科工作职责 75

第四章稽查科工作职责 76

第五章卫生法制科职责 77

第六章卫生监督一、二科工作职责 77

第七章卫生监督三、四科工作职责 78

第八章卫生监督五、六科工作职责 79

第九章总务科工作职责 80

附录1 81

洛阳市卫生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81

附录2 82

洛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暂行) 82

附录3 85

卫生监督员文明礼貌用语 85

附录4 87

监督理念 87

第一篇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党务工作制度

为健全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党总支部集体领导制度,逐步实现卫生监督中心党总支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促进卫生监督中心党务、政务工作稳步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党总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中心职工开创事业。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党风党纪,坚持反腐倡廉。

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四化”要求,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四、领导卫生监督中心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和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有关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是党总支部的领导机关。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职责:

1、传达、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定期听取和讨论通过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对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总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总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讨论、修改总支部委员会的某些决议

第三章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总支部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总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一、会议人员

党总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

党总支部委员不超过半数时(三分之二),不能讨论重大问题。

个别党总支部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在可能情况下,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

必要时,可召开党总支部扩大会,扩大的范围根据议事内容而定,一般扩大到科长级的党员干部。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持人

党总支部委员会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时间

党总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不得用其他任何形式的会议代替党总支部会。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讨论决定党总支部的工作计划及主要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4、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重要问题和呈报的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5、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审议和推荐优秀党员;审议和呈报发展新党员;

6、讨论决定和呈报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7、讨论和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五、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原则

1、议大事的原则:

党总支部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议事内容,集中精力抓大事,不包揽一切。

2、民主讨论的原则:

在党总支部委员会上,所有总支部委员一律平等,没有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之分。

要造成浓厚的民主氛围,坦诚相见、畅所欲言、自由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尤其要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决不能搞家长制、“一言堂”。

3、集中的原则:

对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必须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不能议而不决。

党总支部每个成员,对集体做出的决定,都必须坚决拥护、认真执行。

第四章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一、在党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总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提出总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支部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总支部和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七、搞好总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五章党总支部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通过党课和其他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按组织原则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将临时组织关系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思想教育。

三、总支委会应定期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与工作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教育和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把好质量关。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工作,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在支部开展“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对违纪党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党员应参加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

总支部成员除参加所在的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1、汇报近期思想和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理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4、上级安排的有关内容。

三、党总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

四、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第七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遵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决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具体安排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总支部领导下,由支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于六月份进行。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组织评议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正确评价。

四、严格按照决定中的程序,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好思想工作,真正通过评议,评出团结、评出进步。

五、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报上级党组织。

第八章党费收缴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锻炼党性,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重要制度,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

第九章党总支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认真搞好党总支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总支学习中心组,由党总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共青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中心学习组成员。

党总支书记为中心学习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

二、学习中心组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为目的,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为指导思想,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为:

1、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

2、关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文件。

3、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知识。

4、科技知识、金融知识和历史知识。

三、学习中心组每季学习一次,每年学习不少于八次。

四、每次中心组学习应认真记录。

建立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本制度列入年终党的工作考核。

第十章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重要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表彰先进党员、选举委员会;收集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党员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讨论制定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工作;对支部近期活动做出安排。

三、党小组会

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确定发展党员对象,研究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事项。

四、党课

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由党总支组织实施,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结合党现行重大政策、决策等,开展有关教育活动。

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充分应用现代电教手段,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学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五、各种会议均要有记录。

第十一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优良传统及作风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络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五、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

六、确定团员、青年为培养对象要经过团支部推荐。

七、对培养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确定为培养对象。

八、对培养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原则上不经过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九、接受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十、培养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党支部要对培养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严格审查,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十一、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意见决议认真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十二、党总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

十三、党支部要经常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十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十五、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十六、党总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第十二章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一、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应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作为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

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入党介绍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不断解决思想上问题。

三、预备期满后,本人应向党支部写出要求转正报告,总结自己在预备期间思想、工作表现情况,有些什么改进和提高。

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四、党总支部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十三章纪检工作制度

一、纪委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工作。

协助党总支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

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党总支反映,提出意见,做好党总支的参谋。

三、协助党总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

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表扬,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教育。

四、对来信来访案件要及时开展调查,重事实、重证据、调查核实清楚后向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

对诬蔑诽谤、派别活动、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应予以坚决的揭露和批评。

切实保障和维护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正当权益。

五、纪委成员应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纪检工作常识。

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敢于和善于同党内外的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十四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制

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心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实行党政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的领导责任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一)、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

听取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党总支反映,提出意见,做好总支的参谋。

(三)、协助党总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

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表扬,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教育。

(四)、对来信来访案件要及时开展调查,重事实、重证据、调查核实清楚后向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

保障和维护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正当权益。

(五)、纪检成员应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纪检工作常识。

纪检成员应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敢于和善于同党内外的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

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

由副书记主管,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参与。

2、巩固清理通讯工具工作成果。

由副书记主管,办公室、财务科参与。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由副书记主管,办公室牵头,财务科参与。

4、控制检查评比达标庆典和办节活动。

由副书记主管,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由党总支书记主管,各支部负责实施。

(三)中层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由党总支书记主管,中心办公室参与。

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民主评议行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

由副书记主管,办公室、法制科、稽查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参与。

2、推行政府采购工作。

中心由副书记负责,财务科及相关科室参与。

3、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

副书记主管,财务科牵头,各收费科室参与。

第十五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监督中心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监督中心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一、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中心党总支领导下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国家、中心整体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大会应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中心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中心主任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中心的长远发展规划、奋斗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审议财务预决算、基建投资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岗位责任制方案,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与中心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由中心主任颁布实施。

3、讨论决定各种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四、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由基层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占比例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一线工作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占半数以上。

职工代表大会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代表大会要宣传动员、教育职工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维护中心的根本利益,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圆满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指标。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保证卫生监督工作政令通畅、信息上传下达以及中心其他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规范办事程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事项

1、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完成情况,要及时报告转交领导。

2、重点工作安排、进展及完成情况,要定期报告主管领导。

3、科室内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4、执法工作中遇到的较大事件或涌现出的典型,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5、科室主要负责人离开洛阳,需确定1人主持工作,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6、科室负责人及监督执法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7、认为应当向中心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要报告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二、相关要求

1、重大事项的报告应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

2、重大事项应在事前三日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3、突发重大事项应随时报告。

4、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认真登记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主任汇报或请示,并将领导答(批)复意见通知报告人。

三、纪律监督

1、报告人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答(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及时反馈情况。

2、对报告的内容,应遵循保密要求。

3、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性质和影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如果未报告的事项是违反党纪政纪的,将依据事实、情节、后果及社会影响追究其纪律责任。

同时,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其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作出评价,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提职晋级的依据。

4、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首问(接)负责制

1、首问(接)负责制是指:

第一个受理外单位或群众投诉、举报、咨询、查询(包括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按照专业管辖范围转交事件的接收人员,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对举报、投诉和咨询负责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首问(接)负责人在接待群众时,要设身处地为办事人着想,耐心倾听或接待,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充分体现卫生监督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

3、工作人员在解答、办理公务过程中,必须做到耐心、细致、热情;认真接听电话、解答咨询;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

具体要求如下:

(1)群众咨询或投诉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接)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2)凡属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事项,本人一时无法答复的,应即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处理;如遇其他原因无法及时答复,首问(接)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凡属其他科室的业务事项,由首问(接)负责人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协助其办理。

(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首问(接)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依照政策耐心疏导,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在确定群众咨询或投诉的问题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要说明不能办理的原由,并热情告知对方到相应的业务部门。

5、首问(接)负责制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卫生监督业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了解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6、对认真遵守首问(接)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办事人解答问题的工作人员,科室和中心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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