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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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终端工艺模式、处理规模、设计出水水质、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接入农户花名册、化粪池改造花名册、主(支)管长度、各类检查井数量等。
(二)工程建设资料:
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和经审核确认的竣工图;
主材和设备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变更联系单;
处理终端系统联动调试报告及进、出水自检水质检测报告。
(三)竣工验收资料:
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资料、竣工测绘及内窥检查报告(适用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竣工验收的污水设施)。
第九条对实际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实际受益农户100户以上和位于水环境功能要求较高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或改装处理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
本办法施行之前未安装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安装,实时数据接入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智慧排水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十条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为,管道畅通无阻,检查井清洁无硬头,各类井盖完好,各类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及出水水质达标。
第十一条运行与维护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管网维护质量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应组织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制定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与安全作业手册、配备具有作业能力的人员、配齐必要作业设备、规范运维作业台帐记录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增设规章制度标识标牌等。
第十四条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应以处理水量计量、水质监测、污泥规范处置、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损、防故障”为主要任务,开展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设备更换、水质监测等工作,使污水收集管网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处理终端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排放达标。
第十五条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应组织开展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巡视工作。
巡视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井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污水设施运行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第十六条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应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设置服务站点,督促其将维护产生的污泥外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应对终端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质进行检测。
出水水质须达到XX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每两个月至少检测一次,日处理能力10-30吨的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日处理能力10吨以下按30%比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第四章考核机制
第十八条为使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高效、持续运行,建立区(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镇、村三级共同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考核机制。
第十九条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主要包括“运维质量”、“管理质量”和“社会评价”三大部分,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在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其中“运维质量”和“管理质量”两大部分内容由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落实考核工作;
“社会评价”部分由各镇(乡)政府及石碶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考核工作,应向每个村级组织发放问卷调查评价,每月月底之前须完成考核任务,并抄送至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由其负责汇总及统计月考核成绩。
第二十一条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第五章相关法规、规范
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XX政办发〔2015〕86号)
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四、《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
六、《混凝土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G/TJ08-2100-2012)
八、《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0-2011)
九、《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十、《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十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
十二、《XX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排水管道采用电视检测等试行工作的通知》(X城管〔2016〕30号)
十三、《XX区排水管理办法》(X政办发〔2016〕101号)
第六章其他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XX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2.XX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XX区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检查项目及所占比重
抽查数量
抽查频率
运维质量
(50分)
污水管道维护质量30分
每月不定期抽查10%
每月至少不定期抽查4次(抽查数量中,乡镇和农村各占50%)
提升设备运维质量5分
终端运行维护质量15分
管理质量
(30分)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6分
全部
污泥运输和处置6分
事故抢修和预案演练6分
安全文明作业6分
档案资料管理6分
社会评价
(20分)
维护质量评价10分
满意度测评5分
社会反响5分
附件2
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
本项
总分
检查
数量
每处
扣分
备注
一、污水管道维护质量(30分)
管道
管道畅通无阻,积泥深度不超过:
1/5管径(≥DN300)或1/4管径(<DN300),管口无孔洞,流槽无破损,水流通畅,无浮渣
10
10%
0.5
巡查信息每周上传一次,每周一核查评分结果,每漏巡查一个信息点扣0.5分
检查井
井内无硬块杂物,积泥深度不超过:
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cm
无沉泥槽不超过1/5管径(≥DN300)或1/4管径(<DN300)
5
井壁
井内清洁,四壁老膏厚度不大于2cm,无脱落、裂缝或无渗漏水现象
2.5
井盖
盖框:
不摇动或无缺角破损;
井盖:
无埋没、无丢失或无破损;
盖、框无间隙,盖、框无高差,盖框无突出或凹陷,跳动和声响,周边路面无破损,井盖标识无错误,警示标牌无损坏或丢失,盖框之间高低差不大于2cm
爬梯
爬梯无松动、锈蚀或破损
防坠网
防坠网及附件无丢失或损坏
设施巡查
设施巡查:
每月须上传4次巡查信息,及时上传发现的问题
全部信息点
二、提升设备运维质量(5分)
提升设备完好率
外观无锈蚀、损坏;
各设备完好率应达100%,正常启停运行;
当设备失灵和损坏时应立即更换。
不详之处须严格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质量(15分)
环境情况
整洁无杂物,不出现跑、冒、滴、漏、堵、被占用等问题
1
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质量抽查三个类型(30吨以上、10以上及10吨以下),数量为10%
建(构)筑物
格栅、集水池、厌氧池、湿地等构筑物的外观无裂缝、腐蚀、剥落或损坏,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排渣口、池壁保持清洁完好,建(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井盖、盖板、支架、走道桥、照明设备和防雷设施等附属设施完好。
不详之处须严格按照《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混凝土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2
仪器仪表及设备完好率
仪器仪表完好率应达到98%,当仪器仪表失灵和损坏时应立即更换,仪器仪表应每年校核一次。
机组完好率应达到90%。
完好率指无故障占全部的比例
4
出水水质
严格按照XX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
人工湿地
当季植物正常生长,无杂草,无病害;
补种及季节收割换茬应及时。
不详之处须严格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3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6分)
组织架构
配齐运维管理及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电工、下井管道工等
物质装备
应配备维护作业设备:
CCTV检测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管道疏通机、吸粪车、封堵气囊、防毒面具等
规章制度
应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与安全作业手册、日常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五、污泥运输和处置情况(6分)
运输
污泥运输车辆应加盖,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在运输过程中污泥不落地,沿途无洒落。
不详之处须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安全
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疏通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撤离现场。
污泥处置
污泥在送处置场前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污泥晾晒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污泥处置倾倒指定地点,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六、事故抢修和应急预案演练(6分)
事故抢修
正常情况下,接到群众报障、报修及反应电话后及时受理,并半小时内下达抢修指令,处理完毕后应在一个小时内向报修人反馈处理结果。
在事故发生或接到报障、报修、投诉后二小时内达到现场,组织调查、抢修。
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如台风天气等)
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演习,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到场
七、安全文明作业(6分)
培训和持证上岗
污水设施运行维护作业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必要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掌握人工急救、防护用具、照明、通讯及作业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相关作业的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如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考核成绩不合格
安全生产作业
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
检查井井盖开启之后,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设置围护拦和警示牌。
作业现场严禁明火,车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
地面上掏挖井内污泥时,须采取防毒措施;
下井作业时,须对井内有毒气体进行连续检测并进行强制性通风,安全后方可作业,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下井作业安全保护措施,作业人员下井后,井上应有两人监护;
如需人员进入管道作业(管径小于0.8m的管道严禁进人作业)还须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
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终端污水处理设施: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对可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前,参照上述要求操作。
不详之处须严格按照《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八、档案资料管理(6分)
设施运行维护台账
应配备专职资料员,污水设施的运行维修与安全台账应记录详细、装订规范、及时归档,实时上传与台账一致的现场作业信息。
每月25日前须上交整理成册的运行维护台账
6
九、社会评价(20分)
维护质量评价
污水设施完好,运行良好,环境整洁,管道通畅
由各镇(乡)政府及石碶街道办事处自行制订细化标准
满意度测评
每个村发放1份问卷调查满意度(分三个等级: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社会反响
积极响应群众报修,及时修复,无污水冒溢事件发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上级通报及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说明:
为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应通过招投标与合同条款的约定建立以考核成绩与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挂钩的惩戒、约束和监督机制。
具体规定:
(一)月考核得分在90(含)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核拨当月运维管理费用;
(二)月考核得分在80-90分(包括80分)之间为良好,与90分比较每低一分扣当月运维管理费用的1%。
(三)月考核分在70-80分(包括70分)之间为合格,在扣除当月运维管理费用10%的基础上再以80分为基数,每低1分再扣当月运维管理费用的2%;
(四)月考核分在70分以下,即不合格,当月运维管理费用的核拨额度降至50%及以下。
在60—69分(包括60分)之间,以69分为基数,每低于1分再扣当月运维管理费用的2%;
在0—59分,以59分为基数,每低于1分再扣当月运维管理费用的0.5%。
(五)每年度连续三个月或累积四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则中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