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质量核查操作说明河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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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报的无身份证号的学生,需要上报证明材料后手动处理。

2)通过:

指中央系统查重后无重复的学生。

3)未通过:

指中央系统查重后,和别的省份重复的学生。

4)已录入:

指已经补录完学生信息的学生数据注意:

1.在校生注册查重模板学生信息一定要按照模板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尤其注意学校标识码是否正确。

2.在校生注册查重模板中不能出现重复的学生信息。

(三)补建学籍说明根据《关于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66号文要求:

“全国学籍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已于2013年年底基本完成,原则上,除秋季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外,其他每一位在校生均已获得学籍”。

“全国学籍系统开放的在校生注册建籍功能,仅应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使用”。

通知中规定,“确需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的,以省为单位,每个月月末将名单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系统查重后,再为此类学生建立学籍”。

(四)学生在校状态更新

1.如果学生实际在校,但学籍系统中学籍为休学、退学、失踪、其他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应通过复学、恢复入学资格等异动类型,恢复该学生的在校状态。

2.如果学生实际在校,但学校误操作把该学生在学籍系统中误操作为死亡的,应把该情况逐级上报,进行处理。

3.如果该学生实际已离校,但在全国系统中学籍状态为正常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转学、辍学或其他异动类型更改其状态。

(五)误操作删除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的正式学籍,如果学校要删除,则需要学校在误操作删除功能中,选中学生提交删除申请,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才能生效。

如果主管部门核办未通过,要求学校删除驳回记录,才能对此条记录进行其他业务操作。

要求:

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在核办时,依据学校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进行操作。

二、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要求,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时应集中组织学校通过学籍系统的“数据质量核查”功能。

为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其中学籍系统为区县、学校分配了学生信息核查专用账号,在学生数较多的区县和学校,保证多名核查操作员可使用该核查专用账号同时操作;

为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支持力度,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已开通学校级学籍管理员、班主任账号和家长(监护人)注册码(学籍管理员和班主任注册)。

学校应通过服务平台,及时向家长(监护注册码人)答疑解惑,做好支持服务。

指导家长(监护人)拍照上传签字确认的《确认表》至服务平台,作为电子档案存档,班主任应帮助有困难的家长(监护人)拍照上传。

全国学籍系统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

1.学校学籍管理员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可获得登陆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的账号,及平台下载地址。

2.学校学籍管理员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可导出并打印学生核查名单及班主任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登录账号。

3.学校数据核查操作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核查数据的维护,并上传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操作。

4.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获得授权的学籍管理员进行关键数据的审核。

5.学籍主管部门学籍核查操作员及学籍管理员可对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进行核办。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

1.家长通过“电子档案上传”功能将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表上传存档,作为后期学籍核对依据。

2.通过平台上传的电子档案数是教育部统计各省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唯一官方统计途径,直接关系到各省市此次工作的完成成果。

3.搭建家长、老师、学籍管理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用户可以在平台上相互交流、解答问题,提高问题反馈及解决的效率。

4.学校管理员可以在平台上搭建组织机构,管理机构部门、人员,在平台上发送通知,形成快速交流网络。

目录

(一)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

(二)省级数据质量核查开关设置(三)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四)学籍主管教育局学籍关键数据变更核办(五)技术服务平台常见问题

(一)数据核查主要流程图

(二)省级数据质量核查开关设置

为了保障在数据质量核查大量数据进行更新维护时,各省系统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省级学籍管理员可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时间开关,为各地市合理分配数据维护时间。

省级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管理】【数据核查打印开关】【数据核查打印开关】,如图所示,可以为各地市进行开启或关闭。

核查对象

3.31日前完成在办业务处理的在校学生(含问题学籍学生)。

3.31日后办理完成转学等异动业务的学生,纳入下一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行核查。

(三)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

1.学校级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2.学校级数据核查组织说明3.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学籍管理员账号获取4.学籍管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获取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6.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导出7.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打印、平台安装8.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导出9.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打印10.学生信息家长核对11.学校级学生信息维护12.学校级学籍关键数据变更

1、学校级数据核查整体流程图

2、学校级数据核查主要用户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中要求,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的主体只要是学籍管理员、班主任和家长,其中:

学籍管理员:

1)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班主任平台信息表“的打印与下发。

2)召开班主任会,指导班主任下载使用平台,就如何召开家长会等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3)完成全校家长会组织工作,解答班主任、家长在实际操作中的疑问。

4)回收纸质版“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完成学籍信息补录和更正工作。

5)查询学籍确认表上传情况。

班主任:

1)学校组织家长会,班主任下发“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说明填写要求。

2)指导家长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的核对、修改、签字确认。

指导家长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进行注册登录。

指导家长将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的”学籍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

3)完成纸质版“学籍信息确认表”的回收与审核。

4)帮助不具备上传条件的家长,代为上传电子学籍档案;

帮助家长重置注册码;

帮助家长找回密码。

家长:

1)家长携带家庭户籍簿(孩子户口页那一页需提前复印,原件复印件都要带)、智能手机,学生身份证(若学生尚没有身份证,则不用带)参加家长会。

2)家长会上,核查孩子的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变更栏中填写变更信息,有关键信息变更的,请同时提交证件复印件。

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3)下载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并注册登录,拍照上传已经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确认表”作为电子版存档。

3.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学籍管理员账号获取

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管理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数据质量核查】【学籍管理员登陆信息】,如图:

1)通过该页面中的信息获取技术服务平台的账号和密码。

2)通过页面中的说明,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

3)根据页面提供的账号进行登录。

4.学籍管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获取

为确保学生确认表打印安全,学籍管理员需通过登录平台,获取本校学生数据下载码,通过该下载码可在学籍系统中激活学籍核查功能,即打印学生确认表和班主任登录信息表。

学籍管理员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点击左侧中间的五角星图标,即可在左侧下方看到“查看下载码”功能,点击该功能,获取下载码,如图:

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

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数据质量核查】【学籍管理员登录信息】,在右侧显示页面中,输入获得的技术服务平台下载码,激活数据核查功能,如图:

1)只有输入技术服务平台的下载码并验证成功,才能打开数据核查功能。

6.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导出

班主任登录信息显示的是本校每个班主任的技术服务平台账号及密码,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导出并分发至每个班主任手中,班主任使用该该账号可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帮助部分学生家长进行电子档案拍照上传操作、解决解答家长在本次数据核查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即时沟通及交流工作。

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如图:

1)班主任可通过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查看电子档案照片上传统计情况,便与督促。

7.数据质量核查-----班主任登录信息打印、平台安装

平台所有账号都是实名制,班主任账号涉及全班学生的信息安全,非常重要。

因此班主任初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为常用密码,防止外泄!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安装(教师版)参照家长端安装过程

8.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导出

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数据质量核查】【学生信息核对】,在右侧查询条件中,选择年级、班级信息,点击查询,如图:

1)在导出时,如果不进行勾选,可导出全班,如果选择全选,则只能导出当前20条学生数据。

2)建议导出数据保存至专用目录下,并确保数据安全。

9.学生信息核对---学生数据打印

打开保存的Word文件,可展现出本班的学生信息表,如图所示,学校学籍管理员把打印出的表分发至各班,由班主任分发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进行核对。

注意:

出于安全考虑,要求学生信息核查表在学校打印。

10.学生信息家长核对

(1)家长在核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班主任或本校学籍管理员处理。

(2)家长需要安装技术服务平台手机端,完成注册后,进行学生信息核查表的电子档案拍照上传操作。

10.1)仔细阅读“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逐一核对学生基础信息表中每一项信息,如有错误、变更,请在对应项变更栏填写,可参照填写标准了解每项信息定义。

核查完请签字确认。

10.2)家长注册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上传学籍档案

根据“学籍信息确认表”中第二页提供的注册码,按照提示逐步完成注册。

10.3)电子档案拍照上传

11.学校级学生信息维护

班主任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核查表进行核查,无问题后,提交至学校学籍主管领导,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信息维护】,在中间目录中选择年级、班级,,可查询出该班的学生信息,如学生信息有变化,则选中学生信息,点击“维护”按钮,如图:

1)学籍系统提供了专门的数据质量核查专用账号,可供20人同时使用,该账号只有数据维护的权限。

1)该维护页面只能维护非关键数据。

2)非关键数据维护更新后,直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

12.学校级学籍关键数据变更

12.1关键数据变更申请:

如果学生的关键数据发生了变化,则需要进行关键数据变更操作,在学生信息维护界面直接点击“关键数据变更”,或者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在右侧显示页面,点击申请,查找学生信息,如图:

根据当地规定,可以选择是否要求学生或家长提供证明材料并上传。

12.2关键数据变更学校核办:

学生关键数据变更申请后,需要学校学籍主管领导进行核办,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关键数据变更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如图:

1)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同意关键数据变更的申请。

2)如果不同意该申请,请在审核补充意见中详细说明。

(四)学籍主管教育局学籍关键数据变更核办

关键数据变更学籍主管教育局核办:

学籍主管教育局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关键数据变更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如图:

三、无居民身份证学生核查根据通知要求,部分注册学籍时未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的学生,如已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登记,取得了居民身份证,应将身份证号及时更新录入系统,在关键数据变更时并上传证明材料。

对仍未办理的学生,学校应核实其在校生身份后,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在校证明上传至全国学籍系统。

1.无居民身份证号学生,上传在校就读证明,完成学生学籍确认。

2.外籍学生、港澳台学生上传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完成学生身份确认。

(一)身份证材料上传学校级操作

在首次数据采集过程中,无身份证号的学生在录入系统时,要求家长签字、学校盖章的无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材料,现系统提供了材料的上传功能,数据质量核查操作员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右侧显示页面如图:

1)在身份证件类型中,可选择“有身份证”“无身份证”。

2)可以在该页面查看各年级、各班级身份证明材料的上传情况。

在身份证件类型中,选择其中一项,点击查询后即可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学生名单,选中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学生,点击“上传证明材料”,如图:

1)注意证明材料的格式要求。

2)可以提交多个证明材料。

(二)身份证材料学校级审核

数据核查操作员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选中需要审核的学生信息,点击审核按钮,如图:

1)在审核时,查看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是否符合地方要求。

2)如果审核不通过,请详细填写原因说明。

四、问题学籍核查

(一)问题学籍和正式学籍号

(二)问题学籍类型及处理方式(三)问题学籍几种情况的处理(四)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图(五)跨省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说明

(一)问题学籍和正式学籍号

经过省内查重、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身份认证,系统内产生了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两类问题学籍需要处理。

问题学籍已通过学籍系统下发到学校。

学校应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核实问题学籍相关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身份证件情况。

针对比对后身份证信息无问题,且无在办的跨省转学(就学)业务的学生生成并分发了以G+身份证号的19位全国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学生、未办结的跨省转学(就学)业务的学生、部分新注册学生等目前还是全国临时学籍号,但不影响异动业务的处理,当业务办结后,会为其分发正式的全国学籍号。

和公安部信息的比对将每年进行一次,时间暂定为每学期小学一年级学生信息进入系统后。

(二)问题学籍类型及处理方式

问题学籍类型:

身份证号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身份证件信息错误(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不存在、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问题学籍处理方式为:

佐证、变更、删除,其中:

佐证适用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身份证号重复中确认正确的一方变更适用于:

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号重复中确认错误的一方删除适用于:

确认虚假的学籍信息(三)问题学籍几种情况的处理

1)对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2)如学生在校且系统内身份证号和姓名正确,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

3)如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

4)对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5)如学生在校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学校应应执行佐证操作。

6)问题学籍中提示身份证号不存在,或者提示身份证号与姓名不一致,但学生在校且能够提供学生户籍证明的,可经学校佐证并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7)如涉及到高中阶段违规招生的,应先处理完招生问题,再处理学籍问题。

8)如正常在校生和已毕业学生重复,系统本次将不作为问题学籍处理。

(四)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图

1.问题学籍删除

对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2.问题学籍变更

如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

3.问题学籍佐证

1)如学生在校且系统内身份证号和姓名正确,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

如果双方核办都通过,则需要其共同上级进行最后的仲裁。

2)问题学籍中提示身份证号不存在,或者提示身份证号与姓名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学生户籍证明的,可经学校佐证并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此类情况,教育部将适时汇总并向公安部通报。

4.学校级问题学籍处理

学校学籍管理员可根据问题学籍的问题类型,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登陆学籍系统,依次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在问题类型和错误类型中选择要处理的问题学籍类型,然后选中学生信息,或变更、或作证、或删除,如图:

5.学籍主管部门问题学籍核办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问题学籍处理申请后,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即可对申请进行核办。

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依次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审核】,点击查询,可查看辖区内所有学校提交的问题学籍处理申请,选中学生信息,即可点击审核,如图:

1)严格按照学校在提交申请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办。

2)核办不通过时,要详细说明未通过原因。

3)如果双方都进行作证,需要仲裁。

6.问题学籍处理注意事项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学校处理后的问题学籍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在审核佐证、变更操作时,有疑问的要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信息,确保学生在校情况和佐证材料真实、系统内学生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

身份证号重复的问题学籍,经佐证处理后仍需教育部仲裁的,教育部将进行核查。

如发现有学校或学籍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跨省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说明

学生在A、B两省出现重复的问题学籍,处理过程为:

学生就读学校(A省学校)在问题学籍处理中进行佐证,主管教育局核办通过后,该学生在A省即变为非问题学籍,可以在A省做除跨省业务外的任何操作;

问题学籍所在的B省学校,可通过问题学籍中的删除功能,主管教育局核办通过后,处理结果会自动上传中央系统进行再处理,处理完成后,A省学生在全国系统中即变为正常学籍。

若B省份也做了佐证,处理结果上传到中央系统后,则就需要中央系统进行核查、仲裁,仲裁后的结果会自动把处理后的结果发至A、B两省,仲裁通过的成为正常学籍。

总之,跨省的重复学籍,两个省份之间都要进行操作,或佐证,或删除,或变更。

6、常见问题

1)跨省问题学籍处理中进行了佐证并核办通过后,该学生成为正常学籍,但是一段时间后,该学生又变成问题学籍了,该怎么处理?

回复:

主要是对方省份的学校也做了佐证处理,处理信息经中央系统传到本省后,该学生就又变为问题学籍了。

处理方法:

学校无须再进行处理,等待中央系统进行核查、仲裁即可,仲裁后的结果会自动把处理后的结果发至问题学籍省份,再成为正常学籍。

2)问题学籍错误类型是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主要原因是少数名族学生身份证件中姓名中有“.”,该如何打这个点?

搜狗输入法状态直接点‘~’的那个键即可(键盘左上角第二行的第一个)

3)在问题学籍当中出现的身份证号不存在,后核查发现学生确实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件,由于各种原因现在还上不了户口,这样的问题学籍该如何处理?

在问题学籍处理错误类型中,选择“公安部校验不通过:

身份证号不存在”,然后选择问题学籍,点击变更按钮,可变更学生的身份证类型为“其他”,身份证号为空即可。

4)系统提示是问题学籍,核查后发现学生名字错了,问题学籍处理里也无法改名字,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啊?

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然后选择问题学籍,点击变更按钮,即可变更姓名。

5)在问题学籍处理时,显示状态是不需要仲裁,但是在处理单位中显示等待主管教育局仲裁,该如何处理?

回复:

这类问题主要是在处理问题学籍过程中,学校的主管教育局发生了变化造成的。

如:

原本两个学校同属于一个主管教育局,但是在处理问题学籍过程中,一个学校的主管教育局变更成了另外一个,这样问题学籍处理就变成了两个教育局,就需要他们的共同上级进行仲裁了。

处理这类问题的方法:

1、在操作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需要联系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2、在变更主管教育局之前,先把需要操作的业务办理完成,或者在未办理完成之前,把这些在办业务清理掉,变更后重新办理。

6)在问题学籍中提示“姓名和身份证不匹配”,但是户口薄、身份证件中的姓名和系统中的一致,怎么回事?

处理意见:

①如果确实一致,检查无误的,佐证即可,等待和公安部数据的进一步验证。

②经检查不一致的,需要进行问题学籍变更。

比如:

舫滕清熙恵肪腾淸煕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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