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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选拔任用上,进一步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防止德才偏失、用人不公,才能用当其时、人尽其才。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扫除人才流动中区域、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的“羁绊”,才能卸掉人才身上的“枷锁”,迎来人才俊彩星驰的崭新时代!

4.要“从上看”,更要“从下看”,让群众有“发言权”。

在选人用人上,注重组织部门和各级领导“从上看”,更要注重社会公论、群众公认,注重群众“从下看”。

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些企业和单位,群众自己选出的干部,“很快就作出了成绩,比单是从上面指定的干部合适得多。

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使我们猛醒吗?

”只有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才能真心地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团结一致向前走、向前看。

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

食品合格率

 一、背景链接

  99.8%以上出口合格率的事实,证明了中国人在食品安全上可以做得很出色。

这种给外人以优厚的高标准待遇,给自己人则按相对较低标准的做法,事实上是一种反向歧视。

 近日,国家质检部门有关负责人披露,中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9.8%以上水平,由于“杰出努力”,凭借中国食品满足了全世界众多消费者对美食的追求。

而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今年对1985家企业的抽查中,用于“内需”满足国人“美食追求”的食品批次抽样合格率只有93.5%。

  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1)食品的安全机制,是建立在“不合格零容忍”观念上,流通环节微弱的不合格,都会对消费者带来不容忽视的生命健康风险,一个负责任的制度设计应该是所有食品消费是安全的,不论是外国人独用还是国内人消费。

国内人也拥有与外国人一样对安全美食享有平等的追求权。

而“多年来保持99.8%以上出口合格率”这一“多年来”存在的事实,反复证明了中国人在食品安全上可以做得很出色,也一样能以同样出色的成绩回馈国内消费者的厚爱,从而消灭食品合格率“剪刀差”。

然而,“多年来”这个愿望没有能实现。

尤其是今年,地沟油、三聚氰胺重出江湖,二恶烷、聚二甲基硅氧烷等致癌物风波阵阵以及各种这样的负面现象的报道,表明国内食品安全依然堪忧,甚至从某一角度上讲,公众对93.5%“合格率水平”畸高也抱有怀疑。

(2)中国国内食品安全问题主因在于我们没有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标准,也没有建立服务于此标准的检测技术能力。

  1、去年颁发了《中国食品安全法》,但作为最为重要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权则留给了有关部门,使这一标准的基本定位权成为利益集团手中的橡皮泥,高标准甚至与欧盟标准看齐的努力几乎成了一句空话。

没有高标准规范,法律的指引功能就无从发挥,反而会鼓励劣质企业,打击优质企业,形成生产质量恶性循环。

  2、从出口食品标准来看,国际上通行的是按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如无相应的食品标准,则按进口合同标准来执行,如无合同标准,才按中国的出口食品安全标准,如中国没有相应食品的出品标准,则按国内标准。

这样的“标准寻觅”,在一个出口为导向的经济体中,很容易落入一个从高到低的层级递减的安全标准体系,导致“远香近臭”效应,最后作为托底的国内标准,可能已经压缩到临界值。

  3、与安全标准相对应的,就是建立严密的安全标准执行监督和检测机制,这同样需要通过上位立法,保障其预算投入,这样才能在检测技术研发和设备采购上不受地方或其他利益集团的掣肘,形成与时俱进的可持续监控能力。

日本能对四百种农药残留物进行检测,而我国只有检测数十种农残的设备能力,一些速检蔬菜的检测方法,对韭菜等竟然毫无作用。

  中国大多数食品消费者不能同老外们一样获得“享有中国美食”追求权的根由,就是“内外有别”的双重食品标准。

这种给外人以优厚的高标准待遇,给自己人则以相对较低的标准处理,事实上就是一种反向歧视。

从对人类发展负责任的角度上看,任何标准都应尽力做到一视同仁。

食品安全小则事关个人健康,大则事关一个国家之尊严,不可等闲视之,不可怠慢之!

中日撞船事件

事件回放:

一艘载有约15名船员的我国渔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冲撞。

而后又与追踪的另两艘日本巡逻船中的一艘发生碰撞。

随后日方登船检查。

巡逻船部分受损,没有人员伤亡。

我国籍渔船和日本巡逻船均未沉没。

2010年9月25日,被日方非法抓扣的我国船长詹其雄乘我国政府包机安全返抵福州。

  日本日前宣布放回我国船长,但由中日撞船事件而引发的风波却并未就此平息。

中日撞船事件发生至今,已演变成中日国家力量的角逐。

随着我国总理******在纽约高调发表讲话,日本方面显然已经感受到了我国强硬的决心,因此态度有所放软,表示将尽寻求一切可能性打开僵局。

事情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到了中日双方静下心来思考,置于死地而后生之后,双方应如何理性处理双边关系中一些敏感议题的时候了。

  那么,你是怎么样看待这件事?

  【解析】

  

(1)首先必须指出,此次撞船事件,虽然在“谁撞谁”的问题上尚无一个可信的版本,但日方没有使用外交途径来处理这一争端,而是直接动用国内法的司法程序,是导致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

日方的这一做法,虽然从日本角度看,是其否认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立场的翻版,但从国际的角度看,却是破坏了三十多年来在中日领导人之间就钓鱼岛问题达成的某些默契和共识,开启了一个恶例。

  

(2)不论是日方内部还是国际上其他一些大国,如美国,都认为我国对此强烈的反应是在测试日方的底线。

如果说,这些“阴谋论”思维是导致日方此次错误研判局势,并采取国内法强硬措施的直接导火线,那么此次事件的深层原因则是我国崛起背景下,双方安全格局的微妙变化,以及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双方信任感的日渐下降。

毋庸讳言,近年,中日在地区,尤其是在海上的力量博弈日渐增多;

双方关系调适的过程本来就错综复杂,安全格局的博弈更增加了这一过程的复杂性。

  因此,现在十分迫切的是,双方必须透过这一事件回归理性,尽量剥离战略博弈,还钓鱼岛问题以主权争议本貌。

中日应就钓鱼岛“互信机制“展开探索。

  (3)以此次撞船事件为例,日方纵有一万个疑虑和担忧,但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此事,而是将之提交日本国内法的司法程序,就是使矛盾激化的主要导火线;

而且在我国不断升级的抗议之下,日方依然强硬如故,强调司法独立,并要求我国冷静对待。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将抗议从口头上升到实质性的物理举措,既为无奈之举,也是以强硬迫使日方返回理性的重要环节。

  (4)现在的问题是:

要求日本放人,显然不是我国此次强烈反制措施的终极目的;

日本此次动用国内法,既然开了一个恶例,那么日本放人之后,如何斩断此次恶例的示范效应,才是未来我国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

  一般说来,作为东方民族的中日两国,高层领导人之间的私人情谊和沟通管道,往往是决定双方能否达成默契和共识的重要前提。

但现在这些前提和管道似乎都不明显,尤其是日本目前缺乏有远见卓识的领导人,菅直人内阁对华倾向又较强硬,因此在尝试拓展“水下管道”的同时,以强硬促使日方回归理性,恐怕还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对日的基本基调。

在这方面,依次设定的目标应有两个:

一、迫日放弃否认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的立场;

二、迫日放弃动用国内法处理类似争端的做法。

  (5)以日方目前的认知和立场而言,显然不可能放弃否认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的立场,也不可能放弃动用国内法处理类似争端的做法。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做好中日关系在短期内大幅倒退的思想准备,尤其切忌出现之前在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时的惯常现象,即几个月后,实质性问题一个没有解决,但双方往来却已悄然恢复。

  中日关系调适期的“互信机制”是终极追求目标,但建立这一“互信机制”的道路却必然伴随着适度的压力和强硬。

我相信,在“发展与和平”这个大的国际环境下,中日双方关系未来的前景是美好的。

人才向政府集中亦有隐忧

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任何一种社会职业的公开招考,一般都会吸引大量的报考者。

其他职业的报考人数未必低于公务员,只是它们过于分散,或者由社会自行组织,因而没有像国家统一招考的公务员考试这样进行专门的人数统计,社会关注度也没有国考这样高。

  你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答题框架】

  

(1)公务员职业受到求职者的特别青睐,这是不争的事实。

公务员所享有的福利待遇和稳定优越的工作环境,也是许多社会职业不能比拟的。

虽然国家在不断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与管理,根据相关法规,也建立了公务员退出机制,但与其他职业相比,公务员仍然是风险系数较低、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职业,生老病死皆有保障,一般也不会有失业的担忧。

自然而然,公务员尤其是国家公务员的引诱如此之大也就不足为奇。

  公务员应当是一种开放性职业,与内部选拔、暗箱操作,不向社会开放相比,“逢进必考”堪称进步。

尽可能地吸纳优秀人才,是所有职业的共同目标,公务员也不例外。

不断拓宽人才吸纳面,是近年来公务员考试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

比如,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将实施一项改革,即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

  公务员职业如此受欢迎,其实并不算十分正常的现象。

在一些国家,公务员职业并不像在我国这样有热度,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公务员在福利待遇上并不算优渥,无处不在的社会监督也使得公务员不是一项轻松的工作,如果做到一定级别、握有决策权,则随时可能有下课的风险。

  国家与社会,在人力资源的吸纳方面,是一种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

人力过于向国家集中,社会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也将随之下降。

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者,往往以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为荣,仿佛国家不将社会上的人才尽数搜罗起来,就是治理不成功的表现。

  

(2)我认为这种传统治理思维需要改变。

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利益服务,并不特别需要进入国家公职序列。

各项社会事务都需要人来推动,如果人才都向政府部门集中,社会活力与创造力就会受到影响。

  不仅在人力资源方面,对于任何要素资源,国家都不应与社会形成一种争夺关系。

这并不是说不要公务员考试,或者向社会关闭职业之门。

公务员受到格外青睐,是国家强于社会的一个证明。

要改变这种状况,无疑需要国家进一步向社会放权,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状况。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总计招考职位较2010年度均有增加,相较于前两年的招考职位和人数的大幅增长,今年仍是稳中有升。

招考职位和人数,与政府规模有关这两项数值在不断增长,说明政府规模在膨胀,相关政府部门到底需要多少人是个不解之谜。

这些问题都需要答案。

有限、精简和高效的政府,意味着适度控制政府规模,臃肿的政府对社会是一种负担,从国家与社会关系来说,仍会形成对社会空间的挤压!

  

政府限定房价

【背景链接】

  据有关媒体报道,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当商品房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答题框架】

 

(1)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等干预措施。

商品房是通常意义上的商品,同时也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而且近些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城市的房价如脱缰野马飙升不止,远远超过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这种情况下,政府采取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规定限价等措施,直接对商品房价格进行干预,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顺应了现实的需要,应当是不成问题的。

  

(2)然而,政府直接干预商品的价格,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和管制经济的色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限定房价应是万不得已之举,是政府调控手段的最后一道“杀手锏”。

惟其如此,“杀手锏”不能轻易出手,不能轻率使用,而应当在穷尽其他价格调控手段之后,如果仍然不能达到稳定价格的目标,才能本着理性、谨慎、克制的态度,祭出这最后的一招。

最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多种调控房价措施,包括调整房贷利率、抬高购房首付门槛、降低或取消优惠税费幅度、清理开发商囤地行为、提高土地出让款首付比例、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等等。

目前来看,需要认真考量的是,如果商品房价格飞涨的势头已经得到初步遏制,如果仍然有其他调控手段可供选择,那么,政府直接限定房价就没有必要。

政府运用《价格法》对商品房价格进行监管,并非只有直接限定房价一种手段。

《价格法》禁止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包括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然而,被《价格法》明令禁止的这些不正当手段,在房地产市场上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一些开发商及其代言人大肆散布房价“只涨不降”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早已达到了“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量罚标准。

对于这些价格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不能听之任之无动于衷,而应当及时依法严格查处,这样也能起到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的作用!

物价飞涨百姓何去何从

  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除食品、蔬菜、食用油及食糖等副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外,自来水涨价、天然气涨价、城市出租车价格调整……涨价风潮此起彼伏,严重刺激老百胜敏感的消费神经,引发了老百姓的焦虑情绪。

尤其是城镇低收入群,一方面在承受涨价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是收入增长难。

沉重的生活压力,让他们倍感煎熬,牢骚满腹。

物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民生问题,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物价的飞涨,影响到千家万户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县城一级的中低收入城镇居民更是影响巨大。

当然,物价上涨的原因也有很多,而且目前政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来控制物价、保障民生。

  各类物价指数一路上涨是今年经济运行中最引人关注的问题,虽然对于物价涨幅较高有多种解释,但物价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因此,关注价格走势,不失时机地进行政策微调应是决策层的题中之义。

  今年以来,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对居民生活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持续且逐月扩大的负利率,使居民财产严重缩水。

第二,物价高企导致低收入阶层生活水平下降。

第三,农村物价涨幅高于城市,农民消费雪上加霜。

  农村物价涨幅高于城市是今年物价变动最鲜明的特征。

长期以来,农民收入水平低下严重制约了农民消费的增长,今年在中央一号文件和各项扶持农业发展政策的作用下,农民收入状况明显改善。

但是,收入增加了,农民消费并未大幅增长,1—6月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1%,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7%,农村低于城市5.6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增幅差距比近年平均水平拉达2.6个百分点。

农民微薄的收入难以承受物价的高增长,是其消费需求没有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农民家底薄,承受能力差,物价水平大幅上涨,将在相当程度上抑制消费的增长。

  目前来看,物价上涨,已经对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当务之急,各地要尽快采取调控措施,将蔬菜、肉蛋等食品价格,恢复到合理的价位;

条件允许的地方,要尽可能多给低收入群众发放一些临时补贴,以解其燃眉之急。

  从长远看,有关部门要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众补贴的联动机制,当物价指数高于一定范围时,要及时给低收入群体发放各种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准不降低。

  应对物价上涨,方法有多种,世界各国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价格管制,这是最原始简单的方法;

二是通过财政、税收、货币等金融政策来调控,这是目前用得最多的方法;

三是通过升值本国货币来减缓输入型通胀,这种做法很容易对出口造成影响;

四是通过减税以提高经济效率来对冲通货膨胀的影响。

其中,价格管制以前不少政府都采用过,但很少有取得良好效果的。

因为价格管制在导致市场定价失灵的同时,也否定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抑制了生产积极性,这注定了价格管制只能是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措施,不可能成为常态下的正常措施。

 应对通货膨胀,必须根据通胀的形成原因对症下药。

我国这一轮通货膨胀的成因,主要是超发货币引起的,虽然对是否超发了43万亿货币存在争议,但对超发货币的事实本身却是没有争议的。

面对物价上涨,人民群众意见很大,根本原因就是百姓本身还没有富裕,却遭遇通胀,导致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下降。

 目前,在“调结构”的背景下应对通货膨胀,物价管制并不是最佳选择。

目前可以考虑采取综合措施,一是继续提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配合加息;

二是将人民币适当升值与减税相结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轻百姓税负;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加快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提高。

做相互尊重的文明公民

国庆黄金周,到处洋溢着欢歌笑语。

国人或走亲访友,或游览河山,正以各种方式欢庆佳节,畅享幸福生活!

  国庆期间,多处游览胜地的游人剧增,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矛盾仍旧突出。

在这个人口膨胀的时代,要想谋得和平相处,强大的精神支柱时不可或缺的。

  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思路】人口,这个话题已被讨论的次数不下百次。

但我国的人口现状就是如此。

在这个方面已提不出比计划生育更好的对策了。

只有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入手,谈谈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我们可以从一个角度来谈,比如说,“互相尊重,文明礼让”,不必面面俱到。

  

(1)经济快速发展,国家更加富强。

物质文明的巨大发展,对精神文明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社会成员具有更高文明素养。

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做懂得相互尊重的文明公民,社会才会更和谐,生活才能更幸福!

  

(2)相互尊重,文明礼让,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们的先人为我们留下了“孔融让梨”等有关尊重和谦让的千古佳话,更留下了只有懂得谦让,才能换来快乐平安的处世哲学,成为数千年来滋养国人的宝贵财富。

作为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理应得到继承和发扬!

  (3)相互尊重,做文明公民,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

在现代商业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一定程度上也带来物质主义、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观念蔓延,对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极大冲击。

这就要求社会成员努力提高道德素养,做懂得尊重他人的文明公民,以与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相适应。

同时,只有社会成员具有更高的文明水平,善于尊重和谦让,才能形成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使经济发展更有后劲!

  (4)相互尊重,文明礼让,也是当今社会国际交流合作的迫切需要。

日益富裕的国民近些年来已经更多地跨出国门、融入世界,并在与各种文明的交融中开阔视野,提升水平。

懂得尊重和礼让,才能充分展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维护国人尊严,才能与其他地球村民更加友好地相处,从而增加共识,增进友谊!

  (5)对他人的尊重和谦让,考验着我们的文明水平,更考验着我们每个人慎独进取的心灵。

只要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尊重他人,谦和有礼,建设和谐社会与文明世界的梦想,就会逐步成为现实!

八成研究生放弃一线城市

 在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的“2011届研究生专场招聘会”上,1万余名研究生进场争抢7382个岗位。

调查发现,就业形势虽已回暖,企业对高级人才需求的增幅不太明显。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研究生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定位,大部分在锤炼中变得更加现实、谨慎,在高房价、高成本压力下,八成研究生放弃了“北上广”一线城市。

  谈谈你对此现象的认识。

  一直以来,“北上广”一直都是高学历人才的就业首选,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良好的职业前景和城市功能的高度完善又是这些城市吸引高端人才的最主要因素。

现在,迫于高房价和高成本的压力,八成研究生主动放弃“北上广”,“舍主求次”,不能不说明高学历人才在就业方面已经日趋理性和务实。

  表面上看,研究生们是因为高房价、高成本压力才放弃“北上广”的,其实不然,因为在高房价、高成本的背后,隐藏的是包括房价在内的经济因子对人才调配的调控作用。

换句话说,研究生们避开“北上广”,其实是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然。

  在我国目前,大量高学历人才舍弃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的大城市,转而投奔生活成本低廉的中小城市。

其实是经济从大城市高度集中向众多城市群的转移。

一边是房价高昂着高贵的头,让人望而却步,一边是资源向“北上广”等中心城市高度集中,造成经济区域分布和结构的严重不合理,这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离开区域经济的重新布局和经济战略的长远规划来谈降房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而必须借助人才战略转移等全方位手段。

  既然八成研究生都选择了放弃“北上广”,就必须重新审视把大量稀缺资源投向中心城市的惯常思维,在政策、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向中小城市倾斜,实现经济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均衡分配。

不仅仅是研究生,本科生,博士生也应该端正择业态度,良禽择木而栖。

大家要认清自己的能力限度,也要认清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

相信,每个毕业生都会找到自己价值的所在。

婚前贷款房该不该算个人财产

  2010年15日,最高法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

  《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条解释是对先前司法解释的改变。

从前的《最高法的解释

(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思路点拨

华图教育特别提醒:

对于这种的征求问题的回答,大家可以各自发挥。

首先肯定这样的突破性规定的意义,然后指出其不足,毕竟不是正式出台的法律法规。

必要的话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三、答题框架

  

(1)对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处理,婚前房贷部分可认定为首付贷款一方,但婚后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样更加合理,更能促进婚姻聚合力。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能对婚前婚后财产都进行约定,那倒更加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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