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北方平原地下水动态监控区9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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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的3/4。
通辽、包头、呼和浩特三市水位呈弱下降态势,平均降幅0.31m~0.68m,通辽和包头的零星地区降幅大于2m。
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两市水位基本稳定。
监控区内已连续三年同时段地下水位总体呈弱下降态势。
辽宁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锦州、营口、盘锦、铁岭地下水位以弱下降为主,平均降幅0.15m~0.40m;
鞍山、辽阳地下水位以弱上升为主,平均升幅0.17m~0.38m,局部地区升幅大于1m;
其它地区水位基本稳定。
吉林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下降区主要分布在四平东部、长春中部、松原北部和南部及白城的零星地区,以弱下降为主,长春及松原的局部地区水位升幅大于1m。
上升区主要分布在白城东北部,松原西部及长春北部和东南部,以弱上升为主,长春的局部地区水位升幅大于2m。
黑龙江地下水位全面上升,平均升幅1.14m,总体呈中等上升态势。
大庆和双鸭山北部、齐齐哈尔和绥化中部、佳木斯南部水位平均升幅大于2m,呈强上升态势;
哈尔滨中部、大庆南部、齐齐哈尔北部和南部、佳木斯北部水位基本稳定;
其它地区水位升幅0.5m~2.0m。
江苏地下水位以弱上升为主,平均升幅0.18m。
下降区面积占监控面积的5%,主要分布在徐州、泰州的零星地区,水位降幅0.13m~0.26m,呈弱下降态势。
其它地区水位呈基本稳定或弱上升态势,上升区水位升幅0.14m~0.98m。
安徽地下水位以上升为主,平均升幅0.36m。
上升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和南部,以弱上升为主,其中阜阳中部、亳州西南部和东部、淮北南部局部地区及宿州的零星地区水位升幅大于1m,呈中等上升态势。
下降区主要分布在亳州北部、宿州东部和北部、蚌埠及阜阳的零星地区,总体呈弱下降态势。
山东地下水位呈弱下降态势,平均降幅0.19m。
下降区主要分布在滨州中部、聊城东部和西南部、济宁西部和北部、菏泽青岛西部、济南北部,以弱下降为主,青岛局部、聊城济南济宁的零星地区水位降幅大于2m。
上升区主要分布在聊城西北部、德州淄博菏泽北部、滨州南部、济宁中部,以弱上升为主,零星地区水位升幅大于2m。
河南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上升区主要分布在南部,驻马店、信阳两市及漯河、周口、平顶山、洛阳大部和商丘西部、濮阳东部、新乡局部地区水位呈弱上升态势。
下降区主要分在北部,总体呈弱下降态势,焦作的局部地区水位降幅大于1m。
陕西关中盆地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西安地下水位弱上升,平均升幅0.15m;
铜川和咸阳的局部地区水位弱下降,平均降幅0.16m~0.47m;
甘肃河西走廊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嘉峪关、酒泉东部、张掖中部水位以上升为主,平均升幅小于0.5m;
酒泉西部、民勤盆地地下水位弱下降,平均降幅0.13m~0.21m;
监控区内已连续三年同时段地下水位总体呈基本稳定状态。
宁夏银川平原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银川平原、卫宁平原水位降幅不超过0.1m,呈基本稳定状态;
清水河谷平原水位弱上升,平均升幅0.21m。
青海地下水位以上升为主,平均升幅0.87m。
上升区主要分布在柴达木盆地南部,其中格尔木水位升幅达2.01m,呈强上升态势;
湟水河谷平原地下水位基本稳定。
新疆地下水位总体基本稳定。
哈密、吐鲁番水位下降,平均降幅0.23m~0.76m,局部地区水位降幅大于1m。
塔城、石河子垦区水位弱上升,平均升幅0.26m,局部水位升幅大于1m;
昌吉水位呈基本稳定态势。
2、地下水蓄变量
2010年6月1日与上一年同期相比,监控区地下水蓄变量共增加15.69亿m3。
黑龙江蓄变量增加48亿m3,山西、江苏、安徽、甘肃蓄变量增幅在1亿m3~5亿m3之间。
河北、内蒙古蓄变量减幅超过10亿m3,分别减少21.4亿m3、13.9亿m3,北京、辽宁、山东蓄变量减幅在1亿m3~5亿m3之间。
天津、吉林、河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蓄变量变化不大,增减幅度不超过1亿m3。
北方17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地下水蓄变量情况和北方各主要平原地下水蓄变量情况分别见表1和表2;
图6、图7所示为北方各省平原区及各主要平原地下水蓄变量情况;
图8、图9分别为北方各省平原区及各主要平原单位面积地下水蓄变量排序图。
2010年6月1日与上一年同期相比,监控区单位面积(每平方公里,下同)蓄变量增加0.2万m3。
从北方17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面积地下水蓄变量变化情况看,青海、黑龙江增加最多,分别增加4.9万m3、3.5万m3,山西、江苏、安徽、陕西、甘肃五省区增幅0.4万m3~1.6万m3。
北京单位面积蓄变量减少最多,减少7.8万m3;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新疆等省区减少0.2万m3~3.0万m3。
吉林、河南、宁夏三省区变化不大,增减幅度未超过0.1万m3。
从各主要平原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蓄变量情况看,柴达木盆地、三江平原、太原盆地增加最多,分别增加6.7万m3、4.2万m3、3.3万m3,松嫩平原、淮河流域平原、忻定盆地、峨嵋台地、关中平原、河西走廊、清水河谷平原、准噶尔盆地增加0.4万m3~2.1万m3。
单位面积蓄变量减少最大的是长治盆地,减少3.9万m3,辽河平原、海河流域平原、黄河下游平原、土默川平原、山西省的天阳大同临汾运城四个盆地、银卫平原、湟水河谷平原、吐哈盆地减少0.1万m3~2.5万m3。
河套平原单位面积蓄变量变化不大,增减幅度未超过0.1万m3。
表1北方各省(区、市)平原区地下水蓄变量表
省级行政区
名称
平原区
计算面积
(km2)
2010年6月1日与2009年6月1日相比地下水蓄变量变化
蓄变量
(108m3)
其中增加
其中减少
单位面积
(104m3/km2)
面积
北京
6400
-4.96
470
0.29
5930
5.25
-7.75
天津
3934
-0.29
1456
0.23
2478
0.52
-0.74
河北
73129
-21.42
23483
5.66
49646
27.08
-2.93
山西
25823
+1.21
10918
3.16
14905
1.95
+0.47
内蒙古
61479
-13.89
15591
2.49
45888
16.38
-2.26
辽宁
24657
-1.69
9653
2.03
15004
3.72
-0.68
吉林
71873
+0.16
33839
4.13
38034
3.97
+0.02
黑龙江
137534
+48.03
48.03
+3.49
江苏
47968
+3.27
46085
3.42
1883
0.15
+0.68
安徽
36708
+5.02
34820
5.65
1888
0.63
+1.37
山东
56184
-4.58
6017
4.11
50167
8.69
-0.82
河南
76988
-0.28
45824
3.99
31164
4.27
-0.04
陕西
21394
+0.80
13756
1.36
7638
0.56
+0.37
甘肃
28321
+4.40
15769
6.63
12552
2.23
+1.55
宁夏
7273
-0.04
2120
0.17
5153
0.21
-0.05
青海
1911
+0.94
1475
0.99
436
0.05
+4.92
新疆
54880
-0.99
25750
11.59
29130
12.58
-0.18
合计
736456
+15.69
424560
103.93
311896
88.24
+0.21
注:
吉林、甘肃监控面积有调整
表2北方各主要平原地下水蓄变量表
平原区名称
计算
面积
三江平原
50871
+21.16
21.16
+4.16
松嫩平原
148289
+27.74
117941
30.90
30348
+1.87
辽河平原
78397
-15.1
18782
3.47
59615
18.57
-1.93
海河流域平原
113696
-28.59
29345
7.89
84351
36.48
-2.51
黄河下游平原
13583
-1.26
4183
0.59
9400
1.85
-0.92
淮河流域平原
174032
+6.61
124627
14.87
49405
8.26
+0.38
内蒙古河套平原
12650
-0.07
7015
0.83
5635
0.90
-0.06
内蒙古土默川平原
5336
-1.12
2008
0.32
3328
1.44
-2.10
山西天阳盆地
1030
-0.01
105
0.05
925
0.06
-0.11
山西大同盆地
6089
-0.19
283
0.12
5806
0.31
-0.31
山西忻定盆地
2751
+0.58
2631
0.66
120
0.08
+2.09
山西长治盆地
1169
-0.45
32
0.01
1137
0.46
-3.89
山西太原盆地
4741
+1.58
4534
1.68
207
0.10
+3.33
山西临汾盆地
4359
-0.39
135
4224
0.44
-0.90
山西峨嵋台地
2526
+0.22
631
1895
+0.87
山西运城盆地
3158
-0.12
2567
0.28
591
0.40
-0.38
陕西关中平原
21394
+0.80
0.56
甘肃河西走廊
28321
+4.40
2.23
宁夏银卫平原
6573
-0.13
1420
0.21
-0.20
宁夏清水河谷平原
700
+0.09
0.09
+1.28
柴达木盆地监控区
+0.99
+6.71
青海湟水河谷平原
-1.11
新疆吐哈盆地
16500
-2.85
4583
0.64
11917
3.49
-1.73
新疆准噶尔盆地
38380
+1.85
21167
10.94
17213
9.09
+0.48
88.24
松嫩平原、辽河平原、河西走廊监控面积有调整
图6北方各省平原区地下水蓄变量
图7北方各主要平原地下水蓄变量
图8北方各省平原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蓄变量排序
图9北方各主要平原单位面积地下水蓄变量排序
三、地下水开采量
图10北方平原区地下水利用分类示意图
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北方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为725.6亿m3(未含新疆),其中承压水开采量116.0亿m3,约占开采总量的1/6。
地下水开采量中,城镇生活用水71.4亿m3,占开采总量的9.8%;
工业用水110.9亿m3,占15.3%,农业用水490.9亿m3,占67.7%,农村生活用水52.3亿m3,占7.2%(见图10)。
图11北方各省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占开采总量比例
从开采量分布情况看,河北、黑龙江、河南(不含长江流域)地下水开采量最大,分别为140.7亿m3、124.2亿m3、136.2亿m3;
开采量在30亿m3~70亿m3之间的省份有:
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分别为44.1亿m3、47.3亿m3、30.1、66.6亿m3。
各省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占北方17省平原区开采总量的比例如图11所示。
由图可见,河北、黑龙江、河南、山东四省的地下水开采量最大,占北方平原区地下水开采总量的60%以上。
承压水开采主要集中在河北、山西、河南和黑龙江,四省的承压水开采量共计85.2亿m3,占北方平原区承压水开采总量的73%。
与2008年比较,北方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增加19.4亿m3,增幅2.8%。
浅层地下水增加开采28.2亿m3,增幅4.9%;
承压水减少开采8.8亿m3,减幅7.0%。
黑龙江、河南两省地下水开采量增加最多,分别比上年增加9.2亿m3、12.6亿m3;
山东开采量减少最多,比上年减少2.8亿m3。
北方各省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情况见表3,开采量增减幅度排序见图12。
表32009年北方各省(区、市)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表
省区名称
地下水开采量(108m3)
2009年
2008年
增减
21.80
22.90
-1.10
136.24
123.60
+12.64
6.18
6.68
-0.50
22.47
20.04
+2.43
140.72
142.09
-1.37
8.41
8.59
24.23
23.87
+0.36
26.13
26.78
-0.65
44.16
43.47
+0.69
17.22
19.09
-1.87
47.28
46.22
+1.06
4.54
4.46
+0.08
30.12
28.65
+1.47
5.21
5.14
+0.07
124.21
115.06
+9.15
66.63
69.47
-2.84
725.55
706.11
+19.44
说明:
江苏、安徽、河南三省开采量数值不含长江流域部分,陕西、甘肃、宁夏分别为关中平原、河西走廊、银卫平原的开采量数值,内蒙古只含土默川平原、河套平原、黄河南岸和西辽河平原的开采量,新疆开采量缺报。
图12北方各省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增减幅度示意图
四、主要地下水超采区动态
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在监控的93个地下水超采区中,52个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约4.69万km2;
41个为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总面积约4.87万km2(其中北京、天津、河北、江苏的深、浅层面积及Ⅱ、Ⅲ、Ⅳ组承压水面积有重叠)。
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最大的是河南的安阳-鹤壁-濮阳超采区,面积约0.7万km2;
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最大的是河北的冀枣衡超采区,面积约1.4万km2。
52个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中,有13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回升,升幅0.23m~1.42m,主要分布在辽宁、陕西、甘肃、宁夏,山东有部分超采区水位回升;
有21个超采区中心水位下降,降幅0.21m~2.99m,主要分布在河北、河南及山东的部分地区;
其余18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基本稳定,水位的升降幅度不超过0.20m。
41个深层承压水超采区中,有16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回升,升幅0.51m~3.72m,主要分布在河北、黑龙江、安徽、陕西及江苏的部分地区;
有16个超采区中心水位下降,降幅0.53m~0.95m,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宁夏及江苏的部分地区;
其余9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基本稳定,水位升降幅度不超过0.50m。
与2008年同期相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超采区情况如下:
北京市中心超采区面积1047km2,中心水位下降0.95m。
天津承压水超采区面积8948km2。
Ⅱ组承压水中心水位下降0.55米,Ⅲ组承压水中心水位基本稳定。
河北浅层水超采区总面积13535km2,在统计的21个浅层超采区中,14个超采区中心水位下降,降幅0.21m~2.99m,邯郸市永年超采区中心水位回升0.27m,其余6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基本稳定,升降幅度未超过0.2m。
承压水超采区总面积14310km2,其中冀枣衡中心水位回升3.72m,沧州回升2.49m。
山西汾河谷地超采区面积1400km2,中心水位基本稳定。
内蒙古通辽浅层水超采区,面积2645km2,中心水位基本稳定。
辽宁浅层水超采区面积206km2,中心水位回升1.42m。
黑龙江承压水超采区面积3000km2。
大庆东、西两个超采区基本稳定,哈尔滨超采区中心水位回升0.91m。
山东浅层水超采区面积13727km2,莱州、龙口、济宁-汶上、滕州、单县五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分别回升0.25m、0.24m、0.88m、0.49m、0.38m;
宁津、淄博-潍坊、莱州沙河超采区中心水位分别下降2.53m、1.28m、0.42m。
河南浅层水超采区面积7902km2,武陟—温县—孟州超采区中心水位回升0.62m;
安阳—鹤壁—濮阳、商丘、许昌三个超采区中心水位基本持平;
南阳、新乡超采区中心水位分别下降0.40m、0.21m。
安徽承压水超采区面积808km2,宿州、阜阳、界首四市超采区中心水位分别回升0.53m、0.52m、2.10m;
亳州、淮北超采区中心水位基本稳定。
江苏承压水超采区面积17239km2,苏州、无锡、常州、启东、如东、盐城市区、阜宁、高邮超采区中心水位回升;
盐都、响水、滨海、沭阳超采区中心水位基本持平;
其它13个超采区中心水位下降。
陕西浅层水超采区面积121km2。
西安城区超采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