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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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诚信x”,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化市场环境和法治化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x—x年)》(国发〔x〕21号)、x省人民政府《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x-x年)》(x府发〔x〕66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为x—x年。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和实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成立了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级51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分设七个专项推进小组,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失信惩戒联动管理。

各区、县也相应展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形成市、区、县联动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制定出台了《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先后在企业纳税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建筑领域企业信用评价等方面出台了一批相关信用规范性文件。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已具备一定基础。

成立x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设立x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开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应用等工作。

建成的“信用x”门户网站,实现了与“信用中国”的无缝对接,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供了基本条件。

  部门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齐头并进。

x市人民政府获得市州政府质量考核A级。

金融征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人行x市中心支行将企业和其他组织信用档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纳入征信系统。

市工商局将企业登记信息、处罚信息和企业申报信息在全省企业信用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监管。

开展“守法诚信”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打造“诚信泸商”品牌。

  积极推动重点建设专项工程领域,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做法。

在合江县展开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推进评级结果的应用,研发信用存贷款产品,强化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有待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系统的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和共享水平不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成本过高、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足,信用产品的需求和供给尚未有效激发;诚信文化尚未全面普及,社会信用环境有待改善;政务诚信度和司法公信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等。

  

(二)面临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首次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x市获批列入国家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为两年。

现阶段国情、省情、市情的深刻变化,对我市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迫切要求。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手段。

加快建设法制健全、体系完善、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培育具有国际合作竞争优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举措。

  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必然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市正处于建设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关键期,倡导诚实守信、鼓励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市场环境可以为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通过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吸引和集聚高素质人才和资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区域软实力和影响力,有助于加速形成x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

  改进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必然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有助于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是x实现两个率先的内在要求。

  二、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打造“信用x”为总目标,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惠民为重点,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广泛应用,加大宣传的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市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立法执法、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统筹推动作用。

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企业信用建设、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中央和x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当前,着眼全局和未来,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远规划和整体设计。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阶段性目标,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

  共建共享,突出应用。

打破“条块分割”,推进行业和部门共同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效对接。

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服务产品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的应用,加强对信用行为的联动奖惩,实现信用惠民。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

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建档、整合、共享、公布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建设目标

  建设总目标是推进社会四大主体诚信建设,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抓手,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发展壮大信用服务业,改善和优化信用环境,培育信用文化。

  x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通过国家中期评估:

信用制度及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建设管理系统基本完善;信用需求初步激发,信用应用初具规模,信用服务市场初步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社会信用环境大大改善,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失信问题得到有效抑制。

  x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完成国家信用示范城市验收:

信用体制和标准规范体系逐渐完善;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信用需求进一步激发,信用应用普遍开展,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效果明显;诚信文化普及繁荣,“信用x”建设初见成效。

  x年,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目标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体制和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齐全,运行良好;信用需求有效激发,信用应用有效推广、信用服务市场形成规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基本健全,对各领域失信行为发挥显著制约作用;跨区域信用合作渠道基本畅通,全社会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树立“信用x”品牌形象。

  三、重要基础支撑建设

  

(一)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推进技术标准建设

  建立健全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

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化体系,制定出台信用主体识别标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目录及指标、数据格式、技术编码、信用信息分类及查询权限的等级标准,以及数据库建设、应用支撑技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规范,实现与国家、省内外其他城市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和系统的互联互通。

  制定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和规范。

抓紧制定产品标准,规范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服务合同、信用调查报告、信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的格式和内容,提高产品质量。

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时限、使用规范、服务资费、争议处理方式等行业规范,促进信用服务主体的合规经营,提升信用服务市场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2.完善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

  依托监管部门及行业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

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和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3.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构建市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和共享互通的原则,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归集报送、信用监管评级等功能。

将“信用x”网站作为对外发布信息、接受外部查询和异议受理等的平台。

积极推进“信用x”微门户的建设完善,实现手机等移动终端用户对信用信息系统的访问、查询,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

  构建区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市本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搭建区县级模块,用于征集各自区域内的信用信息。

按照财力、事权统一的原则,各区、县成立与市本级对接的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本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维。

  4.推进商业征信系统建设

  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其建设征信系统。

允许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通过授权等方式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条件联通,为其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征信机构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征信业务,建设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5.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制定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安全检测和安全审计等标准。

加强信用信息保护、网络信任体系以及安全监控体系建设。

严格按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安全风险评估。

制定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响应和处置机制。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强化信用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信用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加工、使用和披露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二)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围绕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信用监督与惩戒、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使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公示、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使信用人才培养和管理、诚信文化建设有法可用。

加强信用立法研究,促进市级信用立法。

各区、各部门和行业分别根据本区、本部门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区域、部门和行业信用建设制定规章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更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

按照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分类管理标准,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制定并完善我市各类信用标准规范。

  2.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

  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的地方性法规。

在现有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起草、出台x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x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拓展信用信息的主体范围,规范公共信用信息采集、交换、发布和应用流程,明确异议信息、错误信息的处理机制和责任承担。

  加快信用服务业监督管理。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规范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

优化征信管理,引导促进现代征信和信用评级业务发展。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管理。

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为规范和自律发展方面的作用。

通过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准入条件,理顺行业管理机制,完善评级评价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性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划分监管对象的失信级别和程度,明确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健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对守信者在提供公共服务的金融、财政、税务、商务、工商等部门和领域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

将失信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促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应用,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建立健全市场性信用惩戒机制。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市场管理中的作用,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建立会员信用档案,通过行规、行约等加强对会员的监督和约束。

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性信用奖惩机制。

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披露和曝光失信行为,引导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对失信者产生社会震慑力。

加强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按照相关规定对诚信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建立健全司法性信用惩戒机制。

对失信违法案件,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加强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裁判文书执行力度,严惩失信者,建立与失信惩戒要求相适应的司法配套体系。

  4.建立区域信用合作机制

  推进省内信用合作。

与省内其他市、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用合作。

  加强跨省区信用合作。

推动信用基础建设、信息交换、联合惩戒、技术和产品研发及应用、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跨省区信用合作。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历史机遇,依托x滇黔渝结合部区域经济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合作范围,形成“信息共享、评级互认”的区域信用合作长效机制。

  5.完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对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加大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对信用信息主体的正向激励,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对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对侵权行为的预警机制,设置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进行监督。

  6.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培育扩大信用服务需求,强化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

推动政府部门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和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科技专项、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项目审批、评优评先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报告。

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证券发行、信贷担保、信用卡发放等方面主动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险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个人扩大信用消费。

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合同签订、项目承包、对外投资合作、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业。

完善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与咨询、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以及保理等现代信用服务产业链,加快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完善信用服务产业体系。

围绕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鼓励引导信用服务业机构集聚发展,打造信用服务产业园区,壮大信用服务业规模。

鼓励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信用服务行业,吸引国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我市,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在x设立总部和区域分部,大力扶持和培育本土征信、评级机构发展。

推动信用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保险、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信用担保、商业保理等业务,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和服务。

  建立健全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切实维护信用服务市场秩序。

实行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完善信用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的统计监测和跟踪分析,加强对征信系统接入机构的监管。

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完善治理结构,设立首席信用监督官,加强自身信用管理。

加强和引导行业自律,支持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约束机制和信用守则。

推行信用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承诺公开制度,建立信用服务机构投诉举报业务平台,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规范行政履职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

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

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政府决策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做到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整、程序严密、机制健全。

通过协同办公、同步审批、规定办结时限等措施,建立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

统计归集八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的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开。

  

(二)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严格履行政府承诺。

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对职能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做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

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将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强化政府示范推动作用

  发挥政府的引领推动作用。

加强政府自身诚信建设,全面提高诚信意识,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和诚信行为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

在编制发展规划、健全法规标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政府率先使用信用产品。

把信用信息应用和部门职能结合起来,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建立公务员诚信管理制度。

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完善公务员招录和考核考评制度,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

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规范公务员职业操守,建立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五)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建立公益类事业单位信用档案。

加强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审计、价格收费、诉讼(仲裁)等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诚信考核。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重要事项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将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完善分类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信用记录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

  加快建设x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省县两级无缝对接,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通过协同办公、同步审批、规定办结时限等措施,为重点项目提供特事特办、优先快办的“绿色通道”服务。

把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部门和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资格(质)认定(审核)、补贴(助)发放、申请政府资金等方面,探索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相关当事人记录核查制度。

  五、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一)生产领域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质量承诺制度。

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和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质量事件主动报告制度以及重点产品的质量追溯、隐患排查、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重点产品、行业和地区诚信建设。

以食品、药品和农产品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国家重点监管产品为重点,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监控和抽查。

积极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

加强对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

  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共享制度。

建立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诚信档案,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披露和市场禁入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异地查处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共享制度,联合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生产环境。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制度,向社会披露安全生产和质量失信企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畅通投诉渠道,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质量信用评价,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状况列为企业生产许可、食品认证、强制性认证、质量奖励等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流通领域诚信建设

  开展流通领域诚信建设。

建立完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企业、流通服务企业、进出口企业等流通企业信用档案。

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流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

  完善流通领域信用记录。

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

指导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家重点监管产品(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以及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及劳务合作、重点产品出口等领域,推行企业信用认证和信用等级评价。

  建立跨部门的外经贸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健全外经贸企业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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