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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这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上周五,张庆军市长主持召开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与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刚才,高明同志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吴昌文同志通报20**年全市依法行工作考核情况;刘浏同志作了工作报告。

包河区政府、市规划局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依法行政考核连续六年在全省位居第一;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中,我市排名在全国百城中跃居第13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党的以来,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特别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去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年)》,对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权威的顶层设计和明确的规划引领,目标、任务、要求、措施都非常具体。

省委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意见,对建设法治安徽提出了明确要求。

去年初,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要把合肥建成全省示范、全国一流法治城市的总体目标,依法治市的步伐加快提速;今年2月,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明确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十三五”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创新转型升级发展的决胜时期,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已经成为未来合肥发展的主旋律和关键词,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合肥实践对法治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第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贯彻四中全会《决定》为统揽,以推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落实《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抓手,牢牢把握法治在保障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任务和必然要求。

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协同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好放权不同步、不到位、不协调、不衔接的问题。

着力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管,把事中事后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依法监管、全程监管、动态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立健全有效制约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依法科学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

要全面落实《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以及合法性审查等“2+7”配套文件;特别是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县(市)区和各部门,探索构建更健全、更严格、更规范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推进市级法律智库建设,健全决策咨询平台。

拓展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实现县(市)区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要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要贯彻落实新的《立法法》和新修订的《合肥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完善政府立法制度体系,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

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对争议较大的重大立法事项实行第三方评估,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围绕立法重点,加强调研论证,完善立法环节,常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与创新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的关键环节。

要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重心下移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县级重点领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动执法权向乡镇延伸。

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城管执法范围与边界,健全城管执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群众公议和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研究出台《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辅助人员管理。

要依托法制监督平台,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打造“制度+科技”的法制监督合肥模式,在全省争一流、在全国创品牌。

  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法制手段是化解行政争议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手段。

要主动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实施需要,改革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健全配强行政复议机构,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职责任务相适应。

要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健全案件审理机制,试点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要加强法制与信访、司法工作的沟通交流,推动行政复议与信访、调解有效衔接,健全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确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三、严格责任落实,开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权力运行的“标尺”和“落脚点”。

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想办法,在凝聚依法行政合力上下功夫,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保障合肥法治建设事业稳步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

要充分发挥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立足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工作谋划,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系统性。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任务传导,拉紧责任链条,强化考评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找准定位,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

  二要解决突出问题。

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都在基层。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顶层目标和衡量标准,认真分析短板弱项,抓好工作着力点和关键点。

要解决好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强化学法用法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

解决好各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既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导向作用,加强工作交流,也要因地制宜,挖掘亮点,形成特色。

要解决好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确保规格编制、人员配备与职责任务相适应。

要认真处理好坚持依法办事与提升行政效能关系的问题,既要杜绝乱作为、滥作为,也要防止慢作为、不作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提升行政效能。

  三要发挥带头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研究部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督促解决问题;尤其要关心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实人员编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突破长期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瓶颈障碍,保障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这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传达学习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年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部署20**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依法治市和法治滨州建设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在新形势下有新作为和新发展。

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万永格副市长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各县区、各部门和法制系统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去年的情况和今年的工作打算讲几点意见。

  一、20**年工作回顾

  20**年,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市工作大局,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认真履责、积极作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

  法制办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精心谋划,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活动实施方案,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四风”、反对“四风”,抓住党的建设关键问题,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组织集中理论学习46次,征求意见116条,查摆出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问题26个,撰写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逐项分析确定整改的重点任务,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和《市政府法制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制定完善了38项制度,形成了《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度汇编》。

办党组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了政治、思想、组织优势,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协调,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是认真履行了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职责。

组织起草了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责任书》。

在认真总结我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政府领导与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县区政府考核办法》,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二是认真履行了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

20**年,对市政府关注的中海航母拍卖招商项目、北汽集团投资项目、欣正公司天然气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滨城区一中上划市级管理及涉及土地征收事项等37件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了审查意见。

一年来,通过书面审查或直接参与谈判活动等方式审核各类合同、协议60余份。

在履行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主体责任的同时,整合社会资源,聘请34名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专家组成市政府法律专家库,并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从省、市专家库成员中选拔出10名优秀人员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了法律支持。

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涉法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

惠民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全县1118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村级事务管理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村民依法参与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2月4日滨城区法制公园建成开放,区法制办组织全区执法单位进行了法制宣传,解答群众咨询42条,发放宣传品2500余份。

  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起,当事人自行撤诉1起,一审胜诉3起。

承办市政府民事应诉案件2起,目前尚在审理中。

其中泰安一起诉市政府案件经省高院裁定移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起诉市政府著作权纠纷案和解后正在积极推动协调落实。

  四是配合开展全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调查评价试点”工作。

我市作为“全省行政审批效能调查评价活动”试点,自去年1月15日启动以来,法制办召开了涉及市直和博兴县九个审批大厅的活动推进会,开展了调查问卷统计工作,会同省民意调查中心完善“行政审批效能调查评价试点”活动总结报告。

国务院《中国行政管理》20**年第10期刊发了《简政放权重在落实》的文章,介绍了滨州市的做法,山东省委研究室《决策参考》第21期专刊介绍了滨州市的调研成果。

省委副书记王军民、副省长夏耕等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滨州的经验做法。

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市委副书记薜庆国同志也对法制办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市制订出台了《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标志着全市普遍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和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

市政府法制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主动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全市先后分两批共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3项,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项,市级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

我市审核编制了《滨州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其中,市直行政审批项目部门(单位)40个,行政许可437项,非行政许可22项;驻滨行政审批项目单位9个;行政许可56项,非行政许可16项。

保留的非行政许可22项,均为国家层次设定。

省委办公厅《山东信息》和山东卫视新闻联播对我市行政审批中心打造营商环境的先进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严格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20**年,对全市105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集中统一考试。

对49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网上在线考试,对401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审验。

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惠民县法制局建立“执法监督卡”制度,全县共发放监督卡2100余份,将执法案件当事人监督贯穿于执法各个环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监督平台,也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添加一道“防火墙”。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市直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年内,加大了对市直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审核力度,已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布了两批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涉及行政处罚事项4590项,经细化量化,确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5859项。

邹平县为优化城镇市容环境,开展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街道)延伸工作,实现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县域全覆盖。

博兴县对4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3126项,量化确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2557项,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四是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初步制定完成。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10个类别的行政权力纳入权力清单,全面启动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目前,已有48个部门(单位)完成了上报和审核工作。

  五是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出台了《滨州市人民政府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增强了文件制发工作的计划性。

共审查登记编号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

备案规范性文件46件,其中市级规范性文件23件,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并按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进行了报备。

20**年,我市继续保持了国务院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夯实基础,行政复议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复议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

目前,全市共有专职复议应诉工作人员23名,兼职人员291名;市级专职人员6名,兼职人员111名,其中23名专职人员均具有法律本科学历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办案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

市复议办设立了接待室、听证室、审理室、监督室、档案室、复议庭等办案场所,配置了视频监控、电脑、摄像机、等办案设备,为更好地办理复议案件提供了保障。

各县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普遍得到重视,办案力量得到强化,办案设施有了加强。

阳信县政府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在财政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拨专款投资硬件建设,建成行政复议接待室和行政复议审理听证室,每个乡镇都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

  二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复议宣传力度。

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取证、调解、和解、公开审理等28项配套制度,确保了行政复议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继续加大复议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现场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进律所、进社区、进办事大厅、进热线”活动,举办了行政复议知识竞赛,在市、县(区)行政审批中心、车站、营业厅等窗口场所安装了部分宣传台架。

年内发表各类宣传文稿400余篇。

无棣县法制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在《无棣大众》、县电视台、无棣法制网站等媒体开辟“经典案例”剖析专栏,以案释法,讲解《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有关知识。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成效。

在复议委员会试点过程中,我市探索分权制衡、民主决策、立审分离、审监分离的运作方式,努力构筑行政复议工作新格局。

自20**年9月20日市政府完全集中56个市级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以来,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了“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做到了集中力度最大,集中范围最广,集中模式最彻底。

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案件审理委员会吸收驻滨各大院校法学教授和8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内的24名专家学者参与,实行“公开审理”模式。

截至目前,已召开案审会16次,对88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审理。

我们打造的行政复议“5431”工作模式,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简报》上予以介绍推广。

  过去的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市委,特别是与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不足:

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力度上县区之间、部门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县区和部门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仍然滞后,与其承担的任务相比仍然不相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考核激励机制功能发挥依然不够;政府法制宣传和法制研究的力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大。

这些问题必须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二、20**年基本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措施

  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充分认识到我们目前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开启法治建设的新征程。

  今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关于“依法治市”的新要求,以“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这一时代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督查督导、改革创新、综合考核、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措施;突出推进依法行政、法制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立法质量、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四项提升;打造一支“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者队伍,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滨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抓好活动的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现场观摩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

严格执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市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县(区)、市直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

年内适时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研讨会,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一是认真执行《市政府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创新、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依法予以撤销。

  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

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规范性文件建设中的参政议政、民主协商作用。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按照省法制办的有关要求,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经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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