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622519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2.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docx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加强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属部级工程质量奖,评审对象为有色金属行业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方、中型新建和扶政工程项目。

获奖工程应是质量好、工艺先进;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由工程项目的创建单位自愿申报,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站推荐后通过初审、复审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向获奖工程约有关创建单位颁发奖牌或优质工程证书。

第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制定。

评审工作由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实施,具体工作由设在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五条凡有色金属行业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批准立项报建的大、中型新建工程和技改工程均可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

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

1、新建、扶改大、中型工程项目;

2、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具有重要功能并直接发挥关键性作用的工程;

3、科技含量高,施工工艺新颖,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对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具有良好影响的工程。

二、其他工程

1、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总体质量好的住宅小区,且设施配套,小区内道路、绿化完成;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

3、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境外企业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三、保密工程;

四、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设计标准、规范,并获得项目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认可。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备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八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有切实可行的创优计划,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有色金属工业的施工技术规范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优良。

第九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包括建筑、工业安装在内的整体工程。

工程的基础、主体和主要安装分部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应在75%以上。

第十条申报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色金属行业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和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须经过一个寒暑以上的使用考核,达到设计能力,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

第十三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自竣工到申报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应由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申报。

当一个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承建施工单位时,承建施工单位应独立填报自己所承揽的工程内容;当同一工程内容由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联合承建时,参建施工单位应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项目应有完整的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18份;

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一式18份;

3、项目竣工证书复"一式18份;

4、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3张(其中工程全貌1-2张,基础施工2-3张,结构施工2-3张,之体设备安装4-5张,竣工后2-3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照片须附简要说明。

全貌照片为10寸,其它统一为5寸规格,一式18份。

5、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优秀设计、QC小组、文明工地等证书)。

二、要求:

1、申报表"统一使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填写时应认真阅读表内《填写说明》,并按《填写说明》进行填写;表内签署意见的备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及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准确无误;

3、申报资料中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4号楷体;

4、装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平装;

5、《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与其它资料装订在一起。

装订次序:

申报表、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表、验收证书、各种证书、照片。

第十六条所有申报材料整理装订后,于每年8月15日前,由申报单位报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评审程序和评审组织

第十七条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所报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根据项目情况,在每年的10月前组织安排初审。

第十八条初审组要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初审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查。

完成初审后,须认真填写"初审意见@,表,初审组成员签名。

初审意见中须写明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工程实体质量评价、各方所采取的创优措施及交工技术资料情况

等;初审意见申也应明确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初审组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申报项目达不到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标准,应建议停止申报工作。

初审组应及时将初审意见报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九条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每年年底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项目的初审及整改情况,组织安排由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委员为主组成的复审组进行复审。

复审组要按照《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复审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初审意见

中的整改要求,到现场逐一进行复查,并认真核对工程的达标达产情况。

复审工作结束时,须认真填写“复审意见”,复审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推荐进入评审程序或建议终止申报的意见,及时将复审意见报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备复审组的复审意见后,向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正式提交项目的申报材料、复审意见、办公室推荐意见(工程项目名单)。

第二十一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复审组的复审意见及办公室的推荐意见,评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年度获奖项目。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初审和复审人员的现场核查工作。

不准宴请或向核查、评审人员送礼(金),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绘予批评翟告,直至撤消申报或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核查、评审人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谜行核查,严格把关;同时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对违反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其专家资格,直至建认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四条获得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授予部优工程证书。

第二十五条获得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单位,由申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授予部优工程奖牌。

第二十六条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在获奖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并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文件

中色协产字[2006]018号

关于印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

  中国金属工业协会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印发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联系人:

王化林

  联系电话:

(010)63982094

  附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抄报: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建设部

抄送:

中国铝业公司

附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加强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属部级工程质量奖,评审对象为有色金属行业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大、中型新建和技改工程项目。

获奖工程应是质量好,工艺先进,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由工程项目的创建单位自愿申报,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站推荐后通过初审、复审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向获奖工程的有关创建单位颁发奖牌或优质工程证书。

第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制定。

评审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实施,具体工作由设在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五条凡有色金属行业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批准立项报建的大、中型新建工程和技改工程均可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

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

1、新建、技改大、中型工程项目;

2、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具有重要功能并直接发挥关健性作用的工程;

3、科技含量高,施工工艺新颖,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对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具有良好影响的工程。

二、其他工程

1、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总体质量好的住宅小区,且设施配套,小区内道路、绿化完成;

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

3、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境外企业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三、保密工程;

四、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设计标准、规范。

并获得项目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认可。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备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八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有切实可行的创优计划,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有色金属工业的施工技术规范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优良。

第九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包括建筑、工业安装在内的整体工程。

工程的基础、主体和主要安装分部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应在75%以上。

第十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色金属行业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和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须经过一寒暑以上的使用考核,达到设计能力,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

第十三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项目,自竣工到申报的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并没有由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申报。

当一个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承建施工单位时,承建施工单位应独立填报自己所承揽的工程内容;当同一工程内容由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联合承建时,参建施工单位应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项目应有完整的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18份;

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一式18份;

3、项目竣工证书复印件一式18份;

4、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3张(其中工程全貌1-2张,基础施工张,结构施工2-3张,主体设备安装4-5张,竣工后2-3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照片须附简要说明。

全貌照片为10寸,其它统一为5寸规格,一式18份。

5、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优秀设计,QC小组,文明工地等证书)。

二、要求:

1、“申报表”统一使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填写时应认真阅读表内《填写说明》,并按《填写说明》进行填写;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定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及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准备无误;

3、申报资料中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为4号楷体;

4、装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平装;

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与其它资料装订在一起。

装订次序:

申报表、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表、验收证书、各种证书、照片。

第十六条所有申报材料整理装订后,于每年8月15日前,由申报单位报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评审程序和评审组织

第十七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所报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根据项目情况,在每年的10月前组织安排初审。

第十八条初审组要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初审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查。

完成初审后,须认真填写“初审意见”表,初审组成员签名。

初审意见中须写明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工程实体质量评价、各方所采取的创优措施及交工技术资料情况等;初审意见中也应明确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初审组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申报项目达不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标准,应建议停止申报工作。

初审组应及时将初审意见报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九条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每年年底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项目的初审及整改情况,组织安排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为主组成的复审组进行复审。

复审组要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复审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初审意见中的整改要求,到现场逐一进行复查,并认真核对工程的达标达产情况。

复审工作结束时,须认真填写“复审意见”,复审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推荐进入评审程序或建议终止申报的意见,及时将复审意见报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各复审组的复审意见后,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正式提交项目的申报材料、复审意见、办公室推荐意见(工程项目名单)。

第二十一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复审组的复审意见及办公室的推荐意见,评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年度获奖项目。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初审和复审人员的现场核查工作。

不准宴请或向核查、评审人员送礼(金),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或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核查、评审人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进行核查、严格把关;同时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对违反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其专家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四条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授予部优工程证书。

第二十五条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单位,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授予部优工程奖牌。

第二十六条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在此获得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并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初审工作要点

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复审要点

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准则

附件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初审工作要点

目的:

了解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的实际质量状态,判断其是否达到部级优质工程的标准,得出能否继续申报的明确结论。

重点:

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核查工程交工技术资料。

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创优汇报。

一、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一)、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1、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没有出现房屋不均匀沉降,地面开裂和屋面、墙面渗水,室内外墙面、地面与楼面无大面积质量修整,元功能性缺陷,无永久性质量安全隐患。

2、安装工程的各工艺设备运转正常、平稳、无异常声响,无过热现象;螺栓连接紧固,外露螺纹基本一致,油漆色泽均匀、光亮;二次灌浆与基础抹面、工艺管道敷设,焊接及密封等符合规范要求。

3、工程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不达标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质量状态与汇报内容基本一致。

(二)、重要部位检查

1、对工艺流程上的关健设备进行安装质量检查。

2、查主控系统供电及整流系统主要设备安装质量。

3、查供水、供气、供油系统设备安装质量。

4、抽查钢结构、混凝土、绝热、防腐等工程质量。

*对重要部位的检查、主要查其有无质量、安全隐患。

(三)、抽查项目(部位)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质量状况,初审组可以决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实测实量,复核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并决定该项目是否达到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二、施工单位工程创优汇报

1、工程创优的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2、施工的难点、重点及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特殊的施工工艺。

3、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

5、技术攻关、QC小组活动情况。

6、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7、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工程观感质量及存在问题。

注:

如汇报不细,应口头提问,要求做针对性回答。

三、工程资料审查

1、项目合法性资料审查,立项、审批文件、规划、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合法性资料;工程招投标及有关中标合同文件。

2、抽查施工过程重点部位及关健环节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3、抽查监理资料的完整性,监理资料与施工资料的吻合性。

4、抽查质量评定结论是否准确,评定资料是否完整。

四、初审意见(书面报总站,初审组成员均签字)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特点、难点

1、设计特点

2、施工难点及施工单位采取的措施。

3、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论。

(四)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真实性情况。

(五)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整体质量意识和创优积极性评价。

(六)存在的问题:

1、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问题。

2、工程技术资料中存在的问题。

(七)整改时间要求

(八)结论

1、认为达到或经整改后能达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优工程标准的,同意参加本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评选。

2、离部优工程差距较大,建议暂停申报本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

*初审须认真完整填写附表。

附:

二00年工程初审意见(表)

二00年(      )工程初审意见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特点、难点

设计特点:

施工难点及所采取措施: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

(三)工程实体质量

检查结论:

(四)工程技术资料

完整、系统、真实性情况:

(五)创优意识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整体质量意识和创优积极性评价:

(六)存在问题

工程实体:

工程技术资料:

(七)

整改完成时间要求;

(八)结论

□同意参加本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评选。

□建议暂停申报本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

审查人员签名

附件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复审工作要点

目的:

1、检查初审中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2、核对工程达标达产情况;

3、判断申报工程是否达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标准,决定是否推荐申报工程项目进入评审程序。

形式:

座谈、交流、询问、查看工程现场及相关技术资料。

一、核查初审整改要求的具体落实情况

1、听取相关施工单位对整改意见逐项具体落实情况的汇报。

2、现场核查工程实体整改情况。

3、核查工程技术资料的整改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由建设、设计、监理和使用等单位参加

1、各方对申报工程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评价。

2、使用单位对建筑和安装工程功能的评价。

3、使用单位提供工程达标达产情况。

三、复审意见(书面报总站)

(一)、如复审组经过全面审核,认为申报工程已达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标准,应形成含下例内容的复审意见:

1、工程概况;

2、设计特点;

3、施工特点、难点及施工单位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4、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情况;

5、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创优过程中的优点、特点;

6、工程褓质量的核查结论;

7、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及真实性情况;

8、工程达标达产情况;

9、明确同意推荐所复审工程进入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评审程序。

(二)如复审组经过对申报工程的全面审核,认为工程整改得产够,基本未整改,或者虽经过仍达不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标准,也应形成复审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达不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标准的原因;

2、明确建设申报方终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复审组须认真完整填写复审意见,成员均须签名。

附:

二00年工程复审意见(表)

二00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