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船舶施工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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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船舶施工技术方案
青岛海湾大桥6合同
海上船舶施工技术方案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湾大桥第六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
1.1工程简介 1
1.2设计概况 1
1.3自然条件 2
1.4海上船舶施工特点 3
1.5船舶施工难点 3
1.6施工依据 3
第二章 船舶施工 4
第三章 避风锚地布置及避风计划安排 4
3.1锚地现场指挥部 4
3.2驻船联络员 4
3.3各级防台组织值班联络制度 4
3.4船舶运行保障 6
3.5避风锚地选择和确定 6
3.6主要施工设备配置 6
第四章、安全保证措施 7
4.1安全施工组织保证 7
4.2安全施工制度保证 8
4.3安全施工资金保证 8
4.4安全施工措施保证 8
4.5思想保证 9
4.6应急保证措施 9
4.7人员、设备安全控制 9
第五章 船机设备管理 13
5.1船机管理的意义及目标 13
5.2船舶的安全检查 14
5.3船舶的施工管理 14
5.4船机设备管理办法 15
第六章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1
6.1文明施工 21
6.2环保措施 21
6.3环保组织机构 21
6.4船舶的环境保护管理 22
海上船舶施工技术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1.2设计概况
本合同段为第六合同段(里程桩号K22+130~K24+890,总长2760m),工程内容包括青岛海湾大桥红岛航道通航孔桥+红岛航道通航孔桥黄岛侧的非通航孔桥。
⑴、红岛航道桥(里程桩号K22+130~K22+490)为独塔双索面斜拉桥,斜拉索采用扇型稀索布置,主梁采用扁平式钢箱梁结构。
红岛航道桥桥型布置图如图1-2所示:
图1-2 红岛航道桥型布置图
⑵、非通航孔桥为接主桥后往黄岛方向的40×60m的连续梁桥,起点为K22+490,终点为K24+890,全长2400m,下部结构为桩基础、承台、墩身及支座。
⑶、非通航孔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不属于本合同段的施工内容。
1.3自然条件
1、气象
工程区域一年四季均有灾害性天气发生,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大风、冰雹、干旱、台风、寒潮、霜冻、浓雾和高温、暴雨、倒春寒等。
对大桥施工影响的主要是大风和大雾。
各影响因素出现超标的天数初步根据基础资料确定如表1-1所示:
作业天数统计一览表 表1-1
影响因素
影响天数
大风(≥8级)
57
大雾(能见度<1000m)
30~50
暴雨(≥50mm)
3
严寒(≤00C)
15
波浪(H1/10<0.8m或T<6s)
影响很少
2、水文地质
胶州湾海水水质类型为CL-Na型水,海水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长期浸水)具弱腐蚀性,对钢结构具中等腐蚀性。
3、水文
胶州湾属规则半日潮类型,两次高潮的高度基本一致,但低潮位有日不等现象,两次低潮的高度略有差异。
潮汐周期约为12小时25分,涨潮时间相对较短,落潮时间相对较长,两者相差1小时10分钟左右,如表1-2所示:
红岛潮汐特征值一览表 表1-2
潮汐特征值
红岛(1月资料统计)
备注
平均海平面(m)
0.19
参考值来自青岛港长期验潮站近30年统计资料以及2003年9月7日~10月8日红岛站一个月同步观测资料分析结果。
最高高潮位(m)
2.69
最低低潮位(m)
-2.26
平均高潮位(m)
1.72
平均低潮位(m)
-1.37
平均潮差(m)
3.10
最大潮差(m)
4.68
1.4海上船舶施工特点
⑴、本标段工程地处胶州湾海域,气候环境条件特殊,工程规模大,战线长,海域作业时间少,施工条件差。
⑵、施工中不确定风险因素较多,安全风险大。
⑶、项目所在地青岛市为国家级旅游城市,大桥的建设首先要与环境协调,故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较高。
1.5船舶施工难点
⑴、项目规模大,且全部为水上施工,水电供应困难,需要大量大型施工船舶,并且受到当地海上养殖区的干扰,施工组织难度较高。
⑵、钢箱梁采用临时支架安装,吊装高度大,临时结构规模大,需大型浮吊进行施工,施工控制难度较大。
⑶、索塔承台结构庞大,钢套箱的整体吊装及就位控制难度高,船舶的施工安全性能要求较高。
1.6施工依据
⑴、青岛海湾大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⑵、青岛海湾大桥《施工图设计》
⑶、执行规范、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J50194-93)
《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避碰规则》、《沿海港口信号》
第二章 船舶施工
根据第六合同的施工工程,配置了各种船舶进行施工。
交通船用于海上人员交通、拖轮用于非自航船舶的拖带、抛锚艇用于船机的抛锚及起锚、浮吊用于各类构件的吊装及拆除、打桩船用于插打钢护筒、拌和船用于海上混凝土的拌和及浇筑、泥浆船用于钻孔泥浆的存放及运输、粉料船用于水泥等粉料的运输。
海上各船舶施工配合情况详见我项目部编制各分项施工技术方案中的需船舶配合施工的部分。
第三章 避风锚地布置及避风计划安排
3.1锚地现场指挥部
在锚地现场设立指挥机构,锚地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长、驻船联络员、各船舶负责人组成。
现场指挥长由经理部指挥中心临时委任,指挥部设在“华勇02号”上(我部150t浮吊,在实际避台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将现场指挥部设在项目最大的施工船舶上,如果船舶在两处锚地避风,在另一现场设立分指,指挥人员由指挥中心临时指定,直接对现场指挥长负责),负责传达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汇报船舶航行情况和锚地船舶避风状态;在征得指挥中心的同意并且与相关船舶负责人协商后,对相关紧急问题作出果断决策;负责保持与各驻船联络员的沟通和交流,有权对各驻船联络员和各船舶下达各项应急指令。
3.2驻船联络员
在各拖轮和非动力驳船上安排1人担任驻船联络员(视情况安排协作人员1人),驻船联络员由经理部指挥中心直接委派,协作人员临时从作业队抽调。
驻船联络员负责传达经理部的各项指令,汇报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情况,到达避风锚地后,协助现场指挥长落实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及时向指挥长汇报己船避风状态。
紧急情况时可以直接向指挥中心汇报。
3.3各级防台组织值班联络制度
㈠、值班领导
⑴、值班领导直接对总指挥负责,在总指挥的授权下,对一般性防台事务进行决定(决策)。
当现场发生自己无法判别、决定的情况时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进行裁决并且及时向现场传达各项命令,跟踪监督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⑵、值班期间不得离开经理部以外的范围,随时保持与现场值班人员的联系,检查调度组值班情况和值班记录。
负责相关方检查接待工作。
审核向相关方汇报的防台资料。
⑶、值班期间不得喝酒,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密切掌握现场动态。
㈡、联络调度组
⑴、联络调度组值班人员直接对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向现场传达值班领导的各项指令并监督落实情况。
⑵、调度组值班表中第一人为当班负责人,对现场一般性防台工作有协调权。
具体负责向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认真填写《应急准备与响应记录》、向相关方(监理、指挥部、海事局)书面汇报当日防台工作情况(需经当日值班领导审核)、接收和处理相关方信息等。
⑶、保持与锚地现场指挥部和各船舶的沟通和联系(每2小时至少通话一次),监听海事频道。
⑷、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利用网络查询或向相关方询问),随时向现场船舶通报台风情况。
⑸、值班期间禁止外出,值班室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
⑹、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值班负责人应亲手将值班资料(《应急准备与响应记录》、向相关方书面的汇报材料、相关方文件、相关方联络电话、台风现状、锚地船舶方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交给接班负责人,并作口头交底,直到接班人完全了解当前防台局势为止。
交班后,应继续保持通讯畅通。
⑺、接班人员就位后,应主动与相关方(包含锚地船舶)联系,自报姓名和联络方式,便于相关方及时掌握项目部值班人员动向。
⑻、所有值班资料应分类装订,由最后一班值班负责人交安全部存档。
㈢、锚地现场指挥部
⑴、现场指挥长直接对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同时接受调度组的各项协调工作。
有权调动锚地拖轮和其它船舶服务于本项目的防台工作。
一般性防台事务直接向调度值班人员通报。
重大事情可越级直接向总指挥汇报。
⑵、在通讯中断而且无法按计划实施避台方案的情况下,现场指挥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船舶负责人紧急磋商后现场进行决策,并且积极做通讯恢复的努力,通讯恢复后立即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指挥中心。
⑶、现场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所驻船舶相关人员轮流值班并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及时将值班人员姓名、联络电话号码以及值班时间安排向指挥中心、其他驻船联络员通报。
⑷、驻船期间禁止喝酒。
⑸、随时保持与各驻船联络员的联系和与经理部指挥中心的联系(每2小时至少通话一次)。
㈣、驻船联络员
⑴、直接对现场调度组负责(进入锚地后,对锚地区域的指挥长负责),遇重大事务可直接向当日值班领导或总指挥汇报。
⑵、与所驻船舶负责人共同组织本船值班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名单、值班电话报告锚地指挥部和调度值班人员,为防止语言障碍,值班时与协助人员轮流进行。
⑶、驻船期间禁止喝酒。
保持通讯畅通,每2小时至少与锚地指挥部通话一次。
⑷、监督船舶负责人落实各项指令。
㈤、违规处理
凡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项目部《安全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对违规船舶按《租赁合同》和经理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船舶运行保障
在防台期间,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落实各船舶备置可供留守船员半个月使用的食物等基本生活用品。
由船机部负责检查船舶燃油储存情况以及淡水、生活用水贮备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给,以确保贮备量满足防台的要求。
3.5避风锚地选择和确定
由于胶州湾海域属良好的避风港,接到强台风预告时,所有施工船舶撤离到距离桥位线2海里以外进行抛锚避风。
3.6主要施工设备配置
根据青岛海湾大桥六合同各分项工程的特点及胶州湾海域中施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总工期要求,对主要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配置,并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本合同高效、安全地建成。
拟投入本合同施工的主要设备如表2-1所示: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表3-1
编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打桩船
艘
1
2
砼拌和船
240m3/h(双拌和、输送系统)
艘
1
3
浮吊
100t
艘
1
4
浮吊
150t
艘
1
5
浮吊
500t
艘
1
6
拖轮
1500HP
艘
1
7
拖轮
2000HP
艘
1
8
运输船
400t
艘
4
9
泥浆船
600m3
艘
6
10
多功能作业船
2000t
艘
3
11
粉料船
800t
艘
1
12
起锚艇
700HP
艘
2
13
交通船
184kw
艘
1
14
交通船
700HP
艘
1
第四章、安全保证措施
4.1安全施工组织保证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生产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项目最高安全管理机构,对项目的所有安全生产事务负责。
设立专门的安全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横到边、竖到底、斜到角”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网络。
本合同安全管理网络如图4-1所示:
图4-1 安全管理网络
4.2安全施工制度保证
项目部根据国家、地方、业主、上级公司以及相关方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建立并保持相应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我项目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其操作程序,六合同将继续沿用或适当修订后使用(没有另外文件说明的管理制度按项目部编制的《安全规章制度汇编手册》执行)。
4.3安全施工资金保证
安全资金来源主要从工程计量款内提取以及公司对业主承诺的营运保证金内提取。
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一体化(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进度同步,不存在资金不到位的现象),项目部除相关必须保持的安全资金台帐外(安全奖励基金、职工劳保、安全培训、保险等),不另设台帐。
除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外,经理部还将提出部分资金作为安全奖励基金,用于激励员工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奖励基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指挥部按规定必须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另一部分是项目自提资金(提取额度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和施工现场风险情况,为避免或减少安全风险带来的损失,经理部将与保险公司协商共担风险并交纳相应的保险金,拟参保的险种主要有一切工程险、船机设备险、自然灾害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等。
4.4安全施工措施保证
本工程施工全部在海上进行,我们运用相关安全系统工程评价法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详细评价和论证,结合项目资源配置情况、技术能力状况等多方面分析研究,初步确定出(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严重事故的重要危险因素,然后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各个安全控制方案。
4.5思想保证
⑴、项目领导对安全工作正确定位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安全第一”方针和指挥部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为根”的指导思想,扎扎实实搞好安全工作。
⑵、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工作,一方面是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是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前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专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等等。
⑶、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员工安全思想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辅以一些激励措施,使员工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接受教育。
⑷、强化现场宣传管理,在主要通道或醒目的公众场所设置标语标牌,时刻提醒员工遵章守纪,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增强。
4.6应急保证措施
⑴、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进行明确的分工
组长:
项目经理,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成员:
各部门部长、作业队队长。
应急领导小组下辖应急指挥中心(由项目领导组成,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联络调度组(由生产、安全、船机部门组成,组长由生产部长担任)两个机构。
其中联络调度组下辖抢险、医疗、警戒、后勤保障、调查、善后等6个小分队。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及其应急程序的编制、审核、资源配置等工作,重大应急事件及时与相关方通报和媒体披露等。
对相关重大应急事件相关事宜进行决策和指挥。
⑵、完善应急救援网络
本项目应急救援网络由外部和内部组成,外部包括地方政府和相关社区设施以及大桥相关方,项目应急网络如图4-2所示:
4.7人员、设备安全控制
①、作业人员
A、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通过项目岗前安全培训考核,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禁止出海作业。
B、所有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必须按照规程操作,在操作中,听从指挥,不得擅离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C、电工、焊工、起重司索吊装、船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或适任证书方准操作许可操作的项目或作业内容,非持证人员禁止特殊工种作业。
D、心脏病、癫痫以及有肢体功能残缺或患有海上作业、高空作业禁忌病症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
E、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下颌绳系牢、救生衣拉链拉紧并系好保险带、安全带要扣好各接点并按高挂低用的原则挂好安全绳)。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水上施工和高处作业禁止穿带钉易滑鞋,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施工和没有防护的水上作业,必须系安带。
乘船或在没有围栏的水中工作平台上、船舶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在噪音超过85分贝(不间断)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防护耳塞,电焊工必须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
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以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随时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F、重视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对全体职工进行海上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管理,对现场施工的防火、防爆、防台和防暑、防冻、防风、防雾等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G、强化海上施工安全教育程序,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H、教育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大桥指挥部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现场操作。
I、施工前,由工区技术主管、现场安全员组织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研究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进行施工过程控制。
J、各道工序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K、加强职工的“三不伤害”安全意识教育(即:
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L、对所吊的构件重量进行严格的计算把关,合理调配机械设备和索具,严禁违章操作,对吊、索具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M、施工现场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设立有操作证的人员专人指挥,起吊索具必须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②、船机设备
A、船舶适航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船舶,必须通过船检部门的检查验收;
——船上必须配备满足要求的安全环保设施;
——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
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海上船舶吨位证书
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及附件
海上船舶适航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签证薄(包含船舶概况、船舶证书登记、持证船员名单)
交通船必须有船检部门的检验证书或核定乘客证书
客船必须有安全检验证书;
——动力船舶机械性能必须良好。
B、船员适任
——所有船员必须适任并且满足配员要求;
——“200总吨或750KW以上”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证件(与签证薄上持证船员名单相符);
——200总吨或750KW以下的船舶需要船长、值驾或值班水手、轮机长、值轮或值机各一名(四人);
——船员适任证书(与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相符或与实际操作船舶相符);
——船员应对杭州湾的气候水文、地形地貌、航标航道等有全面的了解,并且具备在本海域实际操作的经验;
——学法、懂法、守法并且遵守经理部各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禁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服从经理部的调度和安排;
——按规定显示各类信号;
——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络;
——认真填写航海日志;
——定期检查和接受相关方安检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禁止超载、偏载;非交通船禁止搭乘施工人员或非施工人员;
——船舶有险情时努力排险,严格按项目部《船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操作》;
——注意了望,发现过往船舶有碰撞己船危险或有龙卷风迹象时,及时回避;
——台风避险时选择合适的锚地抛锚,抛锚时必须设置锚灯或锚浮,不得与他人的锚绳(链)缠绕。
C、船舶硬件要求
——锚设备满足杭州湾海况要求;
——舵设备灵敏可靠;
——消防设备满足要求、有效;
——救生设备满足乘员需求、有效;
——航行设备灵敏可靠;
——信号设备有效;
——整体水密性良好;
——船舶禁止带故障运行。
D、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E、现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F、施工现场的大型电器设备必须设置防雨棚,小型电器设备必须配备防雨罩,工作结束及时关闭电源,并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随时检查。
图4-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⑶、完善应急沟通机制
应急指挥中心平时与相关方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相关方的应急能力和救助资源的配备情况,特别是建立兄弟施工单位之间救助资源共享的机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指挥部或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举行联合应急救助演练。
事件发生时,项目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的性质快速决定是否需要外援支持,随后通过电话向相关方请求支援,并立即向相关方通报事件的情况。
⑷、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装备与设施
⑸、制定包括防台风、龙卷风、大雾天、大潮汛等应急预案,制定包括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和海上船舶碰撞、搁浅、漂移或大面积油污染事件等典型灾害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 船机设备管理
5.1船机管理的意义及目标
1、目的意义
为了适应项目施工,进一步加强船机设备管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管理制度,促进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本项目机械装备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并实现有效配置,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实现机械设备的保值和增值。
2、目标
⑴、提高船机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
⑵、降低船机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提高机械设备创造的经济效益。
⑶、实现船机设备的科学配置,提高项目机械化施工水平。
⑷、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机械管理体系,适应项目法管理的发展要求。
⑸、强化项目内部维修中心职能,提高内部维修保障能力,推行状态维修和计划保养相结合的综合保修制度。
5.2船舶的安全检查
⑴、各船舶每三个月按海事部门下发的《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各项规定的项目认真自检,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整改。
⑵、海事主管部门对船舶安检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各船准备齐全,有效的证书,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的规定内容做好检前准备工作。
⑶、船舶安检事宜由船舶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安检,此安检申请先交经理部船舶管理部,由船舶管理部负责联系。
⑷、海事部门对船舶检查提出的缺陷,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报请海事机关复检,复检合格才算完成安检工作。
⑸、各船舶、个人不得拒绝或阻挠海事机关执法人员对船舶的安全检查,不得涂改或故意损坏《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5.3船舶的施工管理
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避碰规则》、《沿海港口信号》等各项涉及水上安全的法规和规定。
⑵、施工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安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合格的各类设备,并通过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⑶、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范围内的海图、潮汐表、航海和航行通告。
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作好记录,了解和掌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水下碍航物等海区环境情况。
⑷、建立海上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调度系统,制定并落实措施,保护通行船舶和其它合同段船舶的安全,保护工程构造物免遭通行船舶和本方船舶的碰撞。
⑸、配备运输船舶水上甚高频电话(ⅣHF)和GPS船舶自动定位和报告系统终端设备,昼夜保持通讯畅通,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⑹、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
每天向指挥部报告适航情况,发生机损等意外情况须立即报告。
⑺、严格按核准吨位装运货物。
⑻、严格执行明火作业“两证制度”,清理周围易燃物品,配妥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⑼、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露。
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海域排放和倾倒。
⑽、打桩船、浮吊施工前充分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⑾、根据“以避(防)为主,以救(抗)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