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牌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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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牌采购招标文件

Preparedon24November2020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牌采购招标文件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牌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法人代表:

孙志刚

 

第一章招标说明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六章投标报价表

第七章图纸与技术资料说明

 

第一章招标说明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对综合病房楼项目所需标识导向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牌采购

2.建设单位: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3.建筑规模: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2300平方米,病床800张。

4.招标范围:

新病房楼内导向性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

5.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院内。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设计、制作、安装)

三、质量目标:

合格

四、工程工期:

交工日期2007年0月0日前

五、投标人资格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40万以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类工程施工经历5历以上等。

六、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建筑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和说明;

本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

投标人自行进行标牌设计,采用总价报价;一、二、三级标牌分平面和弧形或其它材质分别报价。

有关说明

2.2.1不可预见费、安全措施费、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工程停工补偿费、施工包干费、环境维护费、赶工措施费,在本次投标中均必须一次报价,一旦中标,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2.2标牌的数量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自行计算,一经中标,除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项目洽商外,不再进行调整;

2.3.3材料工艺要求:

各投标单位可按自行设计选用材质与工艺、汽车烤漆、油墨丝印、图文喷绘;

2.3.4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携带科室标牌样品;

2.3.5标牌设计理念:

标牌与大楼协调一致、美观大方、简洁明亮;标牌的大小(除科室外)、颜色、形状、字体等方面各投标单位要发挥本单位的主观能动性,设计与大楼相配套的标牌;

2.3.6导向系统设计方案一套。

报价构成:

2.4.1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含附件)、人工、机械费(制作、安装);

2.4.2投标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应计取的合理利润;

2.4.3投标人施工期内材料保险和人身保险费用;

2.4.4其它投标人认为应该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2.4.5有关图纸和招标说明不能明确表述的,请与招标人联系后,到施工现场具体详细考察,进行报价和做标牌方案等。

第二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综合病房楼标牌工程

工程地点: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医院院内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2007年0月0日前交工

招标范围:

标牌工程设计、制作及安装工程

2

合同名称:

综合病房楼标牌工程施工合同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40万以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5

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

6

投标有效期为:

30天(日历日)

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递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现金、转帐支票(限与招标文件所提供帐号同城的投标人使用)或电汇。

8

投标设计文件一套,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内蒙古通辽大街1742号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党办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

截止时间:

2007年0月0日上午9:

00

开标时间:

2007年0月0日上午9:

00

开标会场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1

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12

招标单位: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医院

开户银行:

建行通辽市分行明仁大街支行

帐号:

2501443

联系人:

胡淑贤

联系电话:

(0475)8267810传真:

(0475)5867812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工程的说明见第一章招标说明

上述标牌按照有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参加投标的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考察

投标人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

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答疑或补遗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说明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六章投标报价表

第七章图纸与技术资料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国家及内蒙古省有关规定编写,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规定格式、技术要求等有关资料等。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误解和忽略而导致的任何风险、责任、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9.投标价格

投标人须以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基础,进行报价。

9.1.1投标人按自行设计的标牌图进行报价,标牌项目全部包括在报价中。

9.1.2投标人一、二级标牌按平面、弧形或其它材质方案进行设计并分别进行报价。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9.2.1价格固定

投标报价应包括涉及本标牌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如因理解不清、实地考察不详、计算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商务标部分

11.1.1投标函

11.1.2有关确定投标人法律地位和资格的文件

11.1.3投标报价汇总表

11.1.4按本须知规定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

有关确定投标人法律地位和资格的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近年来同类工程案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

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两部分。

11.2.1设计方案中应包括:

a标牌效果图;b设计说明和特点。

投标人须在技术标的设计方案中提供主要材料的有关情况。

投标人须对以下材料提供一套材料分析样品,供评标及中标后进货核验:

11.2.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包括: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施工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等格式,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文件制作规格为A4纸装订成册。

技术图纸尺寸不做要求。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30天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转账支票(限同城间使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3.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5.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按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投标设计文件一套,商务文件为一正二副,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封袋上写明:

“密件: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牌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封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骑缝章。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根据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8.开标

将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8.3.2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8.3.3未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

18.3.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8.3.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3.6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七、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着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1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在评价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八、授予合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候选中标人。

24.中标通知书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26.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代理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识导向系统。

2.工期:

中标人投标工期为合同工期。

3.承包方式、结算、合同价款及拨款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招标人认定材料质量)

结算:

以中标价为基础,一次包死;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等产生的费用,需经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认后调整。

拨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之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乙方标牌进场验收合格后合同内标牌安装完成付至总造价的80%;标牌工程施工完成,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造价的95%;剩余5%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4.工程质量:

中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的标牌经审查合格后,中标人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质量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交付使用。

5.承包要求

乙方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临时拼凑施工队伍。

如发生上述情况或施工单位挂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价的10%予以罚款。

由于乙方不规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6.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均由乙方供应。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真实的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

7.中标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

本工程投标文件拟定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但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更换。

8.标牌保修:

标牌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标牌验收合格后,甲方预留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返还,不计取利息。

在此期间发生的因质量原因,乙方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否则,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从乙方的标牌保修金中扣付。

如维修费超过预留抵押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9.乙方自行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0.合同中有关的其它条款,待中标后,由甲方同中标方进一步协商签订。

第四章评标办法

1.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2.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10-1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3.评标内容

①设计方案;②投标报价;③企业信誉及实力;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开标会主要议程

①宣布开标会纪律;

②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性;

③启封投标文件,唱标并记录;

④进入技术标评审阶段,同时验证;

⑤汇总评标得分;

⑥宣布评标结果。

5.评标程序

评委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各企业的保证标牌质量、安全、进度的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工程的要求。

评委如有疑问,将提出质询,投标人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根据投标文件审核结果及质询答疑清况,依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

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

汇总得分,写出书面评标报告,依据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附录

综合评议评标计分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每比此报价高1万元减1分;减到40分为止。

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2

设计方案

40分

设计方案最大限度体现评分内容中的要求并有优秀的创意得25-40分

设计方案体现评分内容中的要求并有较好的创意得10-24分

设计方案和创意一般得5-9分

3

同类工程经历

5分

企业2001年以来,每有一项同类工程经历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

4

施工方案

15分

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措施完善12-15分

施工方案合理,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措施较合理6-11分

施工方案欠合理,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措施欠合理3-5分

①2005年以来指200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同类工程指合同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标牌制安项目。

③企业同类工程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投标函

致: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附属医院

很荣幸能参加贵项目的投标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标识导向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

设计文件一套,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期为天(日历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4.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投标文件封皮格式:

正本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导向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注:

投标文件副本封皮仿照以上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营业执照)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

小写:

元/平方米

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天数:

质量目标;

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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