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爆法隧道施工技术管理暂行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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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为加强隧道施工技术在公司内部的积累沉淀,所有隧道工程的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施工技术咨询、衬砌台车设计等工作,项目部应优先选择武港院、技术中心承担。

二、施工准备阶段

2.1项目部应健全隧道施工技术管理责任制。

结合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细化隧道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岗位人员配备和职责,制定隧道施工的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2.2项目部进场后,应及时组织现场施工调查。

施工调查应针对隧道工程的特点,拟定调查内容、步骤、范围,最终形成完整的书面调查报告。

施工调查的具体内容可参考《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中3.1.3和《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中4.1.2、4.1.3的规定。

2.3项目部应组织隧道施工技术人员进行设计文件核对,包括现场设计核对,并形成书面记录。

现场设计核对主要是沿线地质踏勘和洞口地形地质核对,落实有无偏压、滑坡、煤层、断层等不良(特殊)地质地段。

根据地形、地貌及地质资料,分析设计的洞口位置是否恰当,洞口和洞身的支护、衬砌设计是否适应现场实际条件,洞口边仰坡是否稳定等,分析设计的施工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实际。

设计文件核对的内容可参照《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中3.2和《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中4.2的规定执行。

2.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项目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时,应明确隧道工程的总体施工安排、隧道开挖方法、运输方式、钻爆方法、衬砌方法等,长大隧道还应明确其风、水、电供应及通风、排水等辅助措施的方案,有不良(特殊)地质时,还应明确通过不良(特殊)地质地段的技术措施。

(2)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应进一步明确隧道各施工洞口的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总体施组隧道部分的编制,可参考/参照《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中3.3和《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中4.3的规定执行。

(3)总体施组设计中,隧道工程施工的供风、供水、供电、通风防尘、施工排水等辅助措施应进行专项设计,通风防尘应保证隧道作业环境满足有关卫生和安全标准,风、水、电供应应能保证隧道的正常施工需求。

2.5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每座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要的分部分项必须编制专项技术方案。

隧道通过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时,施工前必须根据地质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

2.6隧道工程施工的专项技术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临时用电、洞口工程、洞身开挖、钻爆设计、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含仰拱)、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应急救援预案、不良(特殊)地质地段施工、邻近建(构)筑物保护等,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

2.7隧道的开挖作业应尽可能推行机械化作业,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数。

每座隧道施工专项方案中应对各工序核准作业限定的人数,现场施工严格按方案核定人数组织作业,禁止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项目部应将核准的各工序作业限定人数在相应的隧道洞口公示,洞口门禁管理人员据此核查人数,超过规定的一律不得放行。

2.8项目部应组织隧道施工技术人员和参与管理的有关人员培训隧道施工的相关知识,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熟悉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求。

学习活动应形成书面记录。

2.9隧道开工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操作规程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以提高作业人员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

2.10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批准后,逐级、详细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履行复核、签认手续。

各级施工技术交底的交底对象、交底内容执行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中12.2、12.3、12.4的规定。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中4.5亦有规定,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11每座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技术交底未进行,该隧道不得开始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洞口工程

3.1洞口开挖前,项目部应对原始地面进行测量记录,结合设计图纸,制定施工方案。

3.2检查边、仰坡以上的山体稳定情况,清除悬石,处理危石,施工期间不间断监测,并做好防护工作,对设计有加固措施的进行加固处理。

3.3截水沟在雨季前及边、仰坡开挖前完成,防止地表水下渗,影响结构安全。

洞口排水系统应注意和当地自然排水系统、洞内排水相结合,避免洞口积水和倒灌。

3.4洞口土石方应尽量少刷或不刷,尽量做到“零距离”环保进洞,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减小对山体的扰动,防止山体失稳滑塌。

3.5洞口土石方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防护,不能上下重叠开挖,土方施工中不能采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当地质条件不良时,采取稳定边、仰坡的措施。

洞口石方严禁采用洞室爆破开挖,要采用浅孔小台阶爆破,边、仰坡开挖采用预留光爆层或预裂爆破法。

3.6隧道洞口是易发生坍塌的部位,施工中除了要注意减小刷方(早进晚出)、控制爆破(减小扰动)之外,还必须及早安排施作洞口段的二衬、洞门等洞口永久防护工程。

洞口防护工程分期施作时,应充分考虑能够承受山体产生的水平推力。

四、洞身施工

4.1隧道开挖方法

4.1.1隧道施工应选定正确的施工开挖方法。

从防塌出发,正确选定施工开挖方法的主要原则是:

(1)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尽可能保护围岩。

(2)尽快对围岩进行锚喷封闭,最大限度发挥围岩自稳能力。

(3)尽快形成设计的支护系统,对软弱围岩特别要注意形成环状封闭的支护结构。

4.1.2隧道开挖方法必须根据隧道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按照设计提供的施工方法,首先从安全防塌要求出发,再综合考虑隧道长度、断面、结构类型、工期、机具设备、技术能力、造价等因素确定,同时要明确各级别围岩在不同部位的循环进尺,并纳入专项施工方案。

4.1.3隧道开挖方法的选择,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但应有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

4.1.4地质多变的隧道,选择的开挖方法要能够随着围岩变化而快速及时地调整,有较强的地质适应性。

4.1.5为保证隧道施工安全步距达标,当采用二台阶法开挖时,上台阶长度应控制在5~8m(注: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中9.3的规定),禁止采用长台阶法施工。

如果掌子面自稳能力较差,应采用三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

4.1.6一般情况下,各种施工方法所适用的围岩级别如下:

(1)全断面法:

适用于I、II、III级围岩及铁路单线隧道的IV级围岩。

(2)台阶法:

适用于III、IV、V级围岩。

为了满足仰拱、二衬、仰拱距开挖面的安全距离的规定,IV、V级围岩不能采用长台阶法施工(洞口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规范更是禁止采用长台阶法施工)。

(3)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

适用于双线隧道掌子面自稳能力较差的IV、V、VI级围岩。

(4)双侧壁导坑法:

适用于大跨度隧道的IV、V级围岩。

(5)中洞法:

适用于连拱隧道。

(6)中隔壁法(CD):

适用于浅埋双线隧道的IV、V级围岩。

(7)交叉中隔壁法(CRD):

适用于浅埋双线隧道或大跨度隧道的IV、V、VI级围岩。

4.1.7开挖方法不能一成不变,每一循环开挖后,都应进行掌子面地质素描,确定围岩的稳定性,指导下一循环的施工。

当围岩地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开挖方法。

4.2超前地质预报

4.2.1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并作为一道工序纳入施工组织管理。

4.2.2业主委托的第三方超前地质预报不能代替施工方的工作,但项目部可以在此基础上,按施工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委托第三方一并施作。

4.2.3超前地质预报应根据隧道的具体地质情况,结合设计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不同地段需采用的预报手段,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

对可能发生灾难性事故的地质地段,应采用验证手段给予确认。

4.2.4超前地质预报根据采用的预报手段,分短、中、长距离预报。

短距离预报采用常规地质调查法,即根据每循环掌子面开挖揭示的地质条件和部分炮眼加深2~3m的探测情况,对掌子面进行地质素描,并进行地质作图,结合地表调查情况,对掌子面前方5m左右的地质条件进行预测、预报。

地质调查法是超前地质预报的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地段的地质特点,再结合中距离(如地质雷达)或长距离(如TSP)预报手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

对不良(特殊)地质地段,提前采用水平钻探(可取芯样)给予验证,以准确判明地层实际情况。

4.2.5项目部应监督协调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的实施,收集归档超前地质预报报告,并将预报结果向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传递。

4.2.6当超前预报的地质状况和设计不一致、并可能对施工安全造成威胁时,应及时联系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4.2.7负责隧道施工的技术人员必须独立进行地质素描(平行于超前地质预报之外)。

图形素描内容主要有:

围岩岩性,产状,层厚,断层、节理位置及间距、走向倾向等,围岩风化程度,夹层大小及位置,出水点及水量压力等,坍方位置及大小,岩爆部位,溶洞、空洞、采空区位置、形状等。

地质素描内容还应包括对围岩判定等级,对下一循环围岩预测,以及开挖进尺、爆破参数的调整等(见附件4:

隧道地质素描卡)。

4.3开挖及出渣

4.3.1采用台阶法开挖时,台阶长度不仅是提供一个工作平台,同时又起到反压稳定掌子面的作用,这需要台阶有足够的长度。

但另一方面,由于采用了分部开挖,围岩被多次扰动,其稳定性会随时间的延长而变差,这又要求台阶长度尽可能短,在围岩压力较小时完成其他部位开挖工作,使初支尽快形成封闭环。

所以,台阶长度的确定,不仅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在开挖过程中也应随时关注,根据地质情况及时调整。

采用双侧壁导坑法、中洞法、CD、CRD工法施工时,不仅要对同一导坑的台阶长度严格控制,对各导坑的前后错开距离也应严格控制。

4.3.2所有隧道爆破作业,必须进行钻爆设计。

钻爆设计应针对不同围岩级别和施工方法进行,必要时应进行爆破试验,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地质变化情况修订设计及调整钻爆参数,使开挖爆破达到预期的效果。

爆破设计主要应考虑:

(1)减少对围岩的震动、松动。

(2)达到光爆效果。

(3)不同围岩的合理进尺与弱爆破装药结构。

(4)正确的起爆方法、起爆顺序与爆破网络。

4.3.3开挖进尺控制:

在设计、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上台阶III级围岩每循环不得超过3.0m、IV级围岩每循环不得超过2.0m(初支设有钢架时不得超过2榀钢架间距)、V级围岩每循环不得超过1.0m(初支设有钢架时不得超过1榀钢架间距);

边墙部位III级围岩每循环不得超过3.0m、IV级围岩每循环不得超过2.5m、V级围岩每循环不得超过2.0m,IV、V级围岩初支设有钢架时不得超过2榀钢架间距,左右两侧错开距离不少于6榀钢架;

仰拱开挖每次进尺不得超过3.0m。

4.3.4隧道开挖技术人员应通过对每循环的掌子面地质素描,对当前掌子面地质进行短距离预报,并根据实际围岩状况调整下一循环的钻爆参数,监督检查钻爆设计的实施。

4.3.5爆破后的找顶排险(注:

指清除隧道断面周边松动的岩石)应在通风后进行,必须设专人负责并明确其岗位责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找顶排险工作要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

排险后立即初喷3~5cm厚混凝土封闭围岩,然后才能进行出渣作业。

4.3.6隧道每一循环在开挖后必须测量周边轮廓线,绘制断面图,并与设计断面核对,进行开挖成型效果检测评价:

(1)超欠挖情况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拱脚和墙脚以上1m范围内严禁欠挖。

(2)爆破后的炮眼痕迹保存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对超挖严重的部位,在初期支护施作时应重点监控。

4.3.7炮孔口部应使用炮泥(禁止采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堵塞,长度根据岩石性质、炮孔尺寸、炮孔间距确定,现场可简单按炮孔间距确定堵塞长度,软岩取炮孔间距的40%,中硬岩取60%,坚硬岩取80%。

合理的炮孔堵塞长度,可以增加孔内炸药化学反应的完全程度,并能减少飞石,降低空气冲击波强度,延长孔内爆炸气体作用时间,从而减少炸药能量所做的无用功,使爆炸能量最大程度起到预期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炮孔采用炮泥堵塞可节约炸药用量20%左右。

4.3.8每座隧道均应配备专人进行通风管理,负责对通风系统进行日常维护,风管安装必须平、直、顺,破损处及时修补,对洞内作业环境按一定频率进行检测,形成检测记录,使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浓度在规定标准之内,保持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控制标准为:

(1)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2)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不得大于2mg,含有10%以下游离SiO2的粉尘不得大于4mg。

(3)CO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开挖工作面时,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4)CO2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5)氮氧化物(换算成NO2)为5mg/m3以下。

(6)CH4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超过0.5%时按瓦斯隧道施工。

(7)瓦斯隧道装药爆破时,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总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应小于0.75%。

开挖面瓦斯浓度大于1.5%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并加强通风。

(8)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

(9)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10)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不应小于0.15m/s,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瓦斯隧道风速不宜小于1m/s,但均不应大于6m/s;

最小供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内燃机械不应小于3m3/(min·

kW)。

4.3.9通风的每个阶段均应进行一次系统的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管路风量和风压、作业区段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以及风机安设位置对各断面风速的影响等,以便及时对通风系统作局部调整,满足施工需要。

4.3.10逃、救生通道设置:

(1)隧道施工在IV、V、VI级围岩地段时必须预先设置逃生通道及救生管道,以确保隧道掘进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在隧道的掌子面开挖、喷锚、支护及仰拱部位的开挖、浇注混凝土的过程中,均必须确保逃生通道的完好,救生管道设置到位,并随着掌子面的不断掘进而向前移动。

(3)逃生管道材质及设置要求:

a、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用Φ800mm的承插钢管(或Φ800mm耐压波纹塑料管),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10mm。

为保证管道承受坍塌体的压力,对采用的管材,必须确保其承压能力和连接头的牢固。

承插钢管纵向连接可采用链条等措施,防止坍塌时将钢管冲脱。

b、施工现场应根据隧道围岩级别、开挖方式等情况备足管道和连接材料,除整节管道外,应同时备足1m、2m、3m短节管道、转接接头(135°

)等。

c、管道须经加工方可使用,各项目可结合材质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加工,要求连接简单、牢固、紧密可靠,且在地面做好临时固定措施,施工时管口可加临时封盖,并易于打开和封闭。

d、逃生通道设置位置:

设置起点为最新施作好的二衬端头处,距二衬端头距离不得大于5m,从衬砌工作面布置至距离开挖面15m以内的适当位置,管道沿着初期支护的一侧向掌子面铺设,管内预留工作绳,方便逃生、抢险、联络和传输各种物品。

e、逃生管道在二衬台车移动就位过程中,临时拆移时应逐节拆除,严禁一次拆除完,以随时确保逃生管道的效用。

f、逃生管道在经过掘进台阶时,可安装135°

转接接头顺延,其管道架空高度和长度以不影响施工并便于开启逃生窗口为宜。

g、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应紧跟掌子面,末端距掌子面距离不得大于5m,且在管口附近配备醒目的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电筒、活动扳手、锤子、钢钎等应急工具,便于遇紧急情况时打开风水管法兰盘,开通救生管道,及时输送水和食物。

h、设置的逃生管道应平整、干燥、顺畅,不得作应急逃生以外用途。

i、掌子面应同时放置应急食物箱和救护箱,应急食物箱须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食物;

救护箱内备包扎纱布、消毒药水、常见外伤用药等。

(4)应急抢险救援时应利用预设的逃生通道和救生管道迅速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当预设的逃生通道失效,应立即钻设救生管道进行联系和输送食物,钻进工艺采用跟管钻进。

4.3.11弃渣场地选址应与当地自然环境、水土保持、人文景观、运输条件、弃渣利用等因素综合考虑,符合设计与环保的要求。

弃渣时应做到“先挡后弃”。

4.4初期支护

4.4.1每一循环开挖前,严格按设计施作超前支护。

超前支护不仅起支撑承重的作用,还起到对掌子面前方围岩进行预加固的作用,因此应严格控制超前支护的施工质量。

4.4.2喷射混凝土应保证和围岩的密贴和粘结力,因此,作业前应采用风、水对岩面进行清洗,受喷面有渗漏水时要预先进行处理,喷射作业时喷嘴与岩面保持垂直,喷射混凝土分层进行。

对超挖较大部位,喷射混凝土时应重点监控,防止初支背后形成空洞。

4.4.3锚杆的位置、方向应按设计布置,或与其所在部位的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

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设计长度,必须加设锚垫板,锚垫板必须和喷混凝土密贴。

杆体插到设计深度时,孔口必须有砂浆流出。

4.4.4注浆锚杆、管棚、小导管、地层加固等注浆作业施工时,施工技术人员应现场如实填写注浆记录。

4.4.5初期支护施工中,负责隧道施工的技术人员应据实填写“喷锚支护施工记录”(表式见相关规范附表)。

4.4.6钢筋网片应随初喷面的起伏铺设,与初喷面的间隙符合规范要求,网片间的搭接长度为1~2个网格。

当设计为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并终凝后挂设。

4.4.7钢架在正式生产前应进行试拼,并形成检查记录,焊缝应连续、饱满,并清除焊渣,接头应目测圆顺。

钢架安装不得侵入二衬断面,底脚应支垫牢固,不能有悬空或虚渣,接头牢固,接头板密贴,纵向联结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4.4.8初期支护喷砼终凝2h后,应开始洒水养生,养护期不得少于14d。

土质隧道、膨胀岩隧道宜采用喷雾养护,防止洒水过多软化下部围岩。

4.4.9开挖后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各部工序应紧密衔接,初期支护先上后下,分部实施,及时封闭成环(满足安全步距要求)。

4.4.10采用CD、CRD、双侧壁导坑法施工时,临时支护(支撑)拆除应按设计要求的拆除顺序、长度实施,并加强观测,做好安全防护。

4.4.11加强对严重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初支质量通病的监控管理:

(1)喷射混凝土施工方面:

施作前对凹凸较大的岩面不找平;

岩面有出水点时,不预先进行处理;

不用风、水对岩面进行清洗,初喷砼和围岩不密贴,背后存在空洞;

喷砼时喷嘴与岩不垂直,甚至是平行状态;

喷砼不分层,一层喷射厚度严重超标(铁路隧道验标规定一次喷射的最大厚度,拱部不得超过10cm、边墙不得超过15cm)。

(2)锚杆施工方面:

数量不足、长度不够,不加锚固剂或锚固长度不够,注浆锚杆不注浆或注浆不饱满,不安装锚垫板,锚杆方向不与岩层垂直或与设计严重不符等。

(3)钢架施工方面:

加工精度不够,不进行预拼检查,接头焊接质量差、安装时接头螺栓缺失,纵向联接筋虚设、底脚悬空等。

4.5监控量测

4.5.1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必须进行监控量测工作,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监控量测不能代替施工方的工作。

4.5.2监控量测方案应根据隧道地质情况、施工方法、断面等情况进行编制,并组织实施。

必测项目应同时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4.5.3监控量测频率应按三个指标确定:

量测的位移速率、量测点距开挖面的距离、量测点断面已开挖的时间。

按三种规定的最大频次执行。

4.5.4测点在隧道开挖后及时安设,并尽快取得初始读数(开挖后12h内)。

测点布置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注意保护。

4.5.5每次量测后应立即进行数据分析。

监测结果分析采用时态曲线和回归分析法,依据时态曲线的形态对围岩稳定性、支护结构工作状态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指导施工。

当监测的变形数据超过规定标准(可参照《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中9.0.10、《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中13.4.4的规定确定)时,应立即撤出洞内作业人员,并采取有关措施,在确认初支结构处于安全状态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

4.5.6定期对监控量测结果进行总结,预测变形发展趋势,评估围岩和隧道结构的安全状态,并将结果及时向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反馈。

4.5.7隧道施工规范中对不良地质地段隧道仰拱二衬(复合衬砌)要求及时跟进,但正常地段二衬施作时间仍有初支变形速率的要求,因此二衬前应有变形速率的评价记录(在监测报告、工程日志中反映均可)。

4.5.8洞内外观察是监控量测工作的一个重要项目,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形成书面记录,并与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比对分析。

4.5.9观察工作的主要观察项目有:

(1)开挖工作面的岩层稳定情况,并进行地质素描。

(2)已施工地段的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的稳定状态,主要观察喷混凝土有无开裂、剥落,喷混凝土和钢架有无变形,锚杆有无脱落或垫板陷入围岩内等异常情况。

特别要注意喷混凝土是否发生剪切破坏,有无锚杆和喷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钢架有无被压屈、压弯现象,是否有底鼓现象。

(3)地表开裂、地表变形、边坡及仰坡稳定状态、地表水渗透情况、地面建(构)筑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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