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文昌小学重要事务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领导小组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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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重大事务

事项

责任

处室

公开

范围

公开

形式

时限

财务管理与基建

1

财务管理

总务处

社会

公开栏

长期

2

学校基本建设

即时

3

大项物资采购

全校

评优

评先

4

教师评优评模

教导处德育处

定期

5

学生评优

人事安排与处置

6

发展党员

党支部

公开栏、

互联网

7

教师职称申报

教导处

8

招生工作

9

师生申诉

法制办

两务

10

党务公开

11

校务公开

德育处

其他

12

安全管理

13

教育教学民主监督评议

德育处教导处

文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使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我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要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开源节流、科学理财。

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品德端正、严格执法,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2.实行计划开支,签单运行。

学校大宗开支年初要计划预算,未经计划、预算的大宗开支不予批准。

需采买、购置公用物品先填报《财务支出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总务主任、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3.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财务主管、校长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由,最后由审批人审批方可报销。

5.办理借款。

部门或个人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

校长、总务主任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给予借款。

一般情况下,外出开会3天以内、小宗开支等不得向学校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格发票,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

其发票上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学校财产物资的申购、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协调办理。

保管室负责验收、登记、保管,履行领用手续。

8.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差旅费严格按《商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学校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10.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

二、财务报销

1.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学校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经总务主任和校长签字审批。

2.差旅费报销。

当事人应如实填写出差报销单,后附各类票据及《财务支出申请单》,经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该报销手续必须在返校一周内办理结清。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要提前打招呼,由总务处统一安排。

4.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3)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4)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5)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三、采购管理

该政府采购的坚持政府统一采购原则。

不是政府采购的,重大采购项目由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讨论研究决定采购方式,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小项目的采购,按一

(2)、二(1)条办理。

购回的设备或物品必须履行完善的验收、领用手续。

四、固定资产和公物管理

按《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固定资产。

对配发给各办公室、教室的公用物品、用具建帐登记,每年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对非固定资产类的公物实行出入库管理,购入和发放应由保管员建登记簿进行管理。

公用贵重物品只限学校内部使用,不得外借。

特殊情况须主管批准方可外借,领用、外借应该按保管登记和办理正常手续。

因人为原因损坏的、违反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并酌情处理。

图书、仪器设专人按相应制度管理。

五、加强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在采购中,操作人员认真抓四个环节:

①合理选择供货单位;

②确定采购方式;

③确定采购价格;

④签订采购合同并加强合同的管理。

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员按照制度程序办事,由经办人签字办理,保管核实验收,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手续。

通过财务制度的实施,做到职责分明,手续严密,有凭有据,有章可循,财务人员相互监督与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完善。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务处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和教学要求,向学校提出预建方案。

二、学校确有必要新建、改建、装修的,在公开栏、局域网内公示,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

三、总务处收集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预建方案。

四、教代会,校务会全体成员研究通过。

五、学校将建设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后办理前期相关手续。

六、学校委托资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招投标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正常的招投标工作。

七、总务处协同监理、质检等部门共同进行施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八、工程完成后,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由学校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批准机关、质检部门、规划部门、消防等相关人员参加竣工验收,按规定做好竣工报告、建筑档案移交等工程备案工作。

九、工程验收合格后,总务处即时做好工程决算,完成固定资产审批,并交付使用。

教师评优评模制度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教师评优评模制度。

一、评选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且成绩显著地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原则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真正做到“把心放到教育上,把学生放在心上”。

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与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办法

1、校长召开校务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成立教师评优评模领导小组、评审小组,确定学校评审细则。

2、教代会对教师评优评模工作全程监督,参与评优评模评审细则的制定,负责汇总教师对评优评模工作的不同意见,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3、向全校教师传达上级文件及学校评审细则,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条件整理材料,向学校评优评模小组提交申请,交教导处汇总。

4、评审小组认真审核上报材料,进行资格筛选,根据评审细则评定,进行排名,初步确定人员,上报领导小组审核。

5、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并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上报教育局。

学生评优制度

一、按照“发扬民主、层层评议、公正公开、好中择优、严格审核、确保质量”的原则评选。

二、有违纪行为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优秀学生要思想进步,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四、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优秀学生”条件外,要有较好的群众威信、较高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

还应该做到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

五、受奖学生必须经班内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六、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对各班名单进行审核确定。

七、学校必须将择优评选后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三天。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积极分子,党组织要制定一至两名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业余党校的培训学习和党的知识的考核,否则不能发展入党。

七、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招生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办校,严格执行招生制度,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招生范围

恒州镇非农业户口,东关村、大南关正阳街以东、东大街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1、校务会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招生工作文件,制度学校招生计划,并上报教育局审批。

2、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新生招生工作。

3、招生工作小组在教育局招生部门领导下,在学校教代会监督下,进行招生。

4、在指定日期内,家长带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名,户口本和相关证明报教育局备查。

5、相关证明检查无误后,对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按程序进行招生录取,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师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师生申诉人是学校在职教师、在校生。

2、校内师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组等有关职能处室。

二、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职能处室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的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及其有关职能处室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

法制办公室负责受理教师、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程序

1、申诉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诉应当写明: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要求,申诉理由,提出申诉实际及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诉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2、申诉理由

法制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法制办公室接到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做笔录。

(2)属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以及申诉人、被申诉人等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1)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取证、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坚持保障法律、法规正确的原则,经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做出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档。

(2)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如需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和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

(3)申诉人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与接到处理决定书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一次为限,附原申诉书及原处理决定书。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收到再申诉书十五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后三十日内作出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并于书面形式送达申诉人。

(4)对再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人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如需撤回申诉或撤回再申诉,可在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撤回。

5、坚持依法申诉和依法反映问题,禁止越级上访和违法上访。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回避矛盾,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

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拟定、出台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情况。

3、发展党员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4、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5、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实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支部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

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可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新闻媒体或党委公开栏公开。

五、监督评议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设立监督台,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校务公开制度

一、为强化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全校师生要本着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做到学校大家管、工作大家干。

二、建立领导和监督机构,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主持校务公开工作。

成立由学校中层干部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建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财务支出、招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学校重大决策及有关制度等。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设立公开栏、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代表大会、设立举报意见箱和监督投诉电话。

五、校务公开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办法,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公布一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随时公开。

校务公开的内容,随着学校发展和教育形式的变化将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公开的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讨论通过,由工作小组负责公开。

七、建立校务公开专门档案,将所公开的内容、会议记录等及时归档,随时备案备查。

安全管理制度

为高质量打造校园安全平台,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安慰和谐,根据上级有关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实行“一岗双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施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部署。

三、完善“三项制度”建设,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四、教导处、德育处负责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总务处负责设施设备安全。

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工作。

七、教职工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监护管理学生、维护学校财务安全的责任。

八、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在对安全工作部署的同时,强化执行,查找不足,及时改进,确保安全。

九、实行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24小时不断岗,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十、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逃生能力。

十一、实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十二、规范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十三、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督导检查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十四、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

教育教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加大学校办学透明度,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形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育教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

一、县纪委通过行风评议取得社会各界评价和建议

1、由县纪委按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进行评议。

2、学校按评议结果整改提高。

二、上级主管部门督导检查

1、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督导小组汇报工作。

2、上级主管部门督导小组对教育教学实地检查。

3、上级主管部门督导小组对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学校各部门根据指导和建议提出整改方案。

5、相关处室根据整改方案抓好落实。

三、组织家长座谈会

1、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学生家长代表名单。

并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

2、由主管德育副校长向与会家长汇报学生管理工作情况。

3、学生家长就学校学生管理情况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由德育处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整改方案。

四、就学校对学生服务工作征求学生代表意见和建议

1、由相关处室制作调查问卷。

2、德育处组织各班学生代表。

3、由主管后期副校长及相关处室就对学生服务工作作出汇报。

4、由德育处向学生发放调查问卷。

5、相关处室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

6、校务会按合理化建议提出整改方案。

7、相关处室根据整改方案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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