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665383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7.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docx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

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方案富源县黄泥镇大地煤矿编制2013年4月21日1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为了贯彻实施煤矿的一体化管理方针,落实煤矿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保证项目质量检查与管理工作的的符合性、有效性,确保煤矿建设项目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同时为强化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实施、验收、交付等计划管理工作。

(三)权责单位股东会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四)专项资金的范围专项资金指德国斯诺格投资有限煤矿投资的专项项目资金和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折旧资金、维简资金、安全费用资金、新技术开发资金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专门用途的资金。

本煤矿对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制度。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富源县黄泥河镇大地煤矿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

富源县黄泥河镇大地煤矿富源县黄泥河镇大地煤矿属私营合伙制企业,是富源县“十二五”规划的30万吨大型矿井。

(三)、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新建年产30万吨优质无烟煤矿井一座。

大地煤矿批准井田面积3.77平方公里,可采总储量为1568.8万吨,矿井服务年限52年,煤种为低灰、低中硫、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主采煤层为2#、3#、4#、7#、8#、9#、13#、19#,矿井采用2

立井开拓方式,主、付、风三个立井,综合机械化采煤,项目总投资1.35亿元。

2、项目建设条件地质影响、环评、水土、地震、劳卫和可研、初设、安全专篇等一系列报批手续已经基本完成,2010年7月14日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大地煤矿探矿权证及开工建设的批复。

3、项目建设期:

5期38个月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35亿元,项目建设的前期资金筹措形式为自筹,目前需引进资金1亿元。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平均吨煤售价70O元,投产后年销售收入可完成2.1亿元。

总成本平均吨煤300元,可实现年利税总额1.5亿元,投资利税率为25%,年可实现纯利润1.125亿元,投资利润率为15%,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3%,投资回收期为4年,盈亏平衡点为35%。

三、资金来源与用途

(一)专项资金来源:

主要有自有、银行贷款和德国斯诺格投资有限煤矿投资的专项项目资金,分为:

1、按国家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2、按销售收入提取的新技术开发费;3、按商品煤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的维简费;4、按商品煤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的安全费;5、各厂、矿提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6、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的绿化费;7、企业利润留成;8、德国斯诺格投资有限煤矿拨入的专项资金;3

9、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二)自有专项资金的提取标准经初步测算,大地煤矿提取自有专项资金的标准分别为:

1、折旧基金按行业规定提取;2、维简费按8.5元/吨提取;3、煤矿安全费用及井巷资金按井工矿8元/吨提取;4、新术开发费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5、大修理资金根据各单位设备、设施状况及煤矿对大修理资金的需要来确定其提取标准。

租赁设备大修理费2006年暂按其原值的5%预提安排,建筑(构筑)物大修理费暂按其原值的1.5%预提安排。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1、固定资产折旧用于以下项目:

(1)基本建设款;

(2)设备的购置;(3)土建工程,包括生产性建设、福利性建设及公用设施建设;(4)其它项目。

2、新技术开发费主要用于:

新技术、新设备及新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3、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具体使用范围是:

(1)矿井开拓延深工程;

(2)矿井技术改造;(3)煤矿固定资产购置、更新和改造;(4)矿区生产补充勘探;(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6)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采动范围的搬迁4

赔偿;(7)矿井新技术的推广;(8)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9)其它项目;4、安全费用用于以下项目: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大修理费用于固定资产一次性修理费大于固定资产年折旧额,但不超过其重置价值的75%的修理项目:

(1)用于设备和设施的大修为了使机械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况和额定能力,进行全面解体大修或部分更换主要部件、配件、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全面调整重绕电机线包;调整整个机械和电器系统;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

(2)井上、下轻便铁路、输电线路和管线等为恢复设计能力所进行的大修理,且一次大修理工程占全线工程量的50%以上。

(3)、用于矿建工程大修:

井筒和主要通风巷、运输大巷一次修理占工程量30%以上的维修工程。

5

(4)、用于房屋及地面建筑物大修:

房屋及地面建筑物挑顶换梁以及增加隔墙、增开门窗、改善地面、屋面防水、墙面全面粉刷等工程。

(5)、用于公路维护。

6、专项投资款用于合同约定的投资项目。

(四)专项资金按照各自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项专帐,煤矿各部门报建议计划,煤矿审批下达计划。

计划管理原则是:

1、固定资产折旧、新技术开发费、安全费、维简费、企业利润留成和投资煤矿投入的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绿化费为当年提取当年使用;大修理费用为当年提取当年使用,节余冲减成本,超支增进成本,跨年结算时在清算科目中进行。

2、煤矿的专项资金由煤矿集中管理和审定计划。

3、安排投资计划时,应本着“先拨后用、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进行;优先安排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生产勘探及生产设备购置,这部分资金在计划安排中不少于75%,也要兼顾职工生活福利设施、零星土建和其它设备购置。

4、大修理费用的重点应放在大型设备上,以恢复其性能,在生产中发挥作用。

在安排计划时,机电设备大修理比列应占总数的80%以上。

5、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前期准备、施工、验收、核算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四、计划制订

(一)专项资金计划的组织体系:

专项资金计划实行分级管理,煤矿和煤矿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煤矿股东会为《专项资金计划》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6

项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投资计划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的申报协调、预结算审核、工程招标、实施检查、资金拨付审核、竣工验收和投资统计工作。

业务部门为《专项资金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方案的审订和计划项目实施和批准文件,配合完成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审工作,负责计划项目的技术、安全、协调、质量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督工作。

业主单位为专项资金计划的执行单位,负责完成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

(二)建议列入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必须提供以下计划依据资料:

1、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方案或设计、概算或预算(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初步可研(或施工说明)、施工图预算(50万元以下的零星矿建、土建、安装单位工程);3、有权审批部门批准设备报废文件、批准新增设备文件(零星设备购置)以及设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咨询价格;4、其它能够有效表明投资项目情况的技术经济方案、实施决策的文件、批示等;5、落实资金的意见或资金到位证明;6、政府核准和备案制度要求的其它文件;7、其它内容。

(三)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程序:

股东会制订和印发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编制指导性文件,由各部门、生产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前期准备情况,于本年度十二月份将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建议计划》和计划依据附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煤矿规划发展部和各归口业务部门,归口业务部门进行技术经济性初审,并于十日内将审核意7

见(签章)送煤矿股东会。

煤矿股东会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和资金落实情况汇总编制《专项资金计划(汇总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并编制《专项资金计划(建议稿)》,经煤矿批准后,于年初下达各单位执行。

大地煤矿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使用专项资金,其项目由煤矿建议,报煤矿胨东会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项目的实施、预结算管理等由煤矿自行组织,但对大的系统改造方案的审定,由煤矿对应的管理部门组织确定。

(四)计划编制工作归口分工:

安全部门:

编制、初审煤矿安全项目建议计划;设备管理部门:

编制《设备购置、大修理建议计划》、初审各单位《设备购置、大修理建议计划》;技术装备部门:

编制、初审生产装备、井巷工程项目建议计划、设备购置建议计划、设备安装工程建议计划;机电部门:

编制、初审供电、通讯等工程建议计划;勘测部门:

编制、初审勘测、防治水项目建议计划;科研开发部:

编制、初审新技术开发费项目建议计划;财务部:

编制、初审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建议计划;工程部:

编制、初审基建项目施工建议计划及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等;股东会:

负责专项资金建议计划的汇总平衡、组织建议计划审定下达,办理专项资金建安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及委托,项目实施的计划检查、资金拨付计划、组织(或委托对口业务部门)实施结果(竣工)验收。

(五)专项资金计划的调整1、各单位根据产量完成和资金提取情况,建安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以及设备购置合同签订和实际到货情况报调整计划,经煤矿审查下达执行。

对未调整的单位工程,各单位可在计划资金范围内适当控制标准或合理调整次要内容,也可在计8

划内项目间进行资金调整;2、专项资金计划的调整要依据原计划申报程序进行,即设备要明确调整原因,建安工程同时附正规图和施工图预算;3、各单位专项资金计划的调整要在每月底前上报煤矿,月初调整完成并下达执行;4、计划外的项目增补,要报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批准后,由规划发展部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下达《单项投资计划》。

5、专项资金计划上报投资煤矿。

五、计划的实施与验收

(一)“计划内三万元以下设备购置、五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两万元以下的服务性项目”(限额下),由各单位按照煤矿计划和有关制度和程序,自行决定实施时间和方案,自行验收。

限额以上计划内所有的设备购置、施工项目、服务性项目要报技术经济方案,经安全生产、生产技术装备等对口业务部门审定,由煤矿主管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执行。

安全生产的应急项目由各矿自主决定或按煤矿调度命令执行,事后30天内补办计划等手续。

但一年内的应急项目资金总额控制在吨煤一元以内。

(二)计划内项目的设备、物资采购、询价工作由物资供应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实行集中采购,确保供应。

计划外项目的设备和物资采购不得执行,紧急情况应当在10日内补办手续。

(三)特殊项目且资金超过30万元,视资金使用单位监督能力和人员情况,可委托监理或进行监理招标。

监理委托由煤矿委托并按项目监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9

(四)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执行《大地煤矿招投标管理办法》、《大地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

(五)专项资金计划内项目,施工图纸需要委托设计的,一般就在煤矿同意列入年度计划后进行委托设计。

(六)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需要进行质量认证的,必须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其它项目要根据工程质量及监理人员要求进行取样抽检。

(七)与通讯、有线电视有关的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验收时,组织部门要请机电、通讯、维护人员验收,进行检测。

(八)专项资金计划项目造价(概算、预算、结算)审核实行三级审核,各资金使用单位、造价事务所和规划部审核,煤矿主管领导审定。

(九)煤矿下属各单位是专项资金计划的实施单位,负责计划、工程量、工作量的提报、负责计划指标的分解下达,预算编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接收,实施资料、技术资料的保存归档工作,在工程完成后,向煤矿股东会提交《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六、资金拨付

(一)大地煤矿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二)月度专项资金使用申请拨付程序是:

煤矿各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有关部门提出《专项资金使用申请》,煤矿股东会负责汇总编制《月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资金平衡会审订;1、业主单位对照煤矿下达的年度、月度投资计划或单项投资计划,提供开工和合同签订文件,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报告的《专项资金完成情况表》;报送有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和煤矿业10

务分管领导签署批示意见的《月度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进度完成和下期计划、资金需要额度等);2、工程部、测绘部、安生部、设备部等对口部门编制的相应分项资金使用建议计划;3、股东会审核以上资料,并依据规划发展部造价审核和调整意见、财务资产部提供的各项专项资金筹集情况和其它涉及实物投入或债务冲抵问题等资料列出《专项资金月度使用计划方案》报煤矿财务总监主持的资金平衡会议审定;4、由煤矿董事长签发《月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内发煤矿领导和有关部门。

5、股东会按照董事长签发的《专项资金月度使用计划》对各项目的业主单位或实施机构及时发出《专项资金拨付计划书》。

50万元以下的,由规划发展部直接发出通知,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拨付计划书》由总经煤矿理再次签发。

6、除紧急情况等例外,《专项资金拨付计划书》一律由董事长签发。

(三)财务部在进行审核拨付专项资金时,拨款人员还应当对各申请拨付资金单位、资金用途、预留印鉴和相关附件等请款单据要素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请款单据,有权拒绝受理。

具体做法,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

(四)煤矿股东会对每项《专项资金使用申请》的审核过程及煤矿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意见等要整理存档。

对各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计划书》的实际付款情况及时与财务部沟通,月月核对一致。

(五)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收款单位、拨款金额或拨款使用的预算科目出现错误,一经发现要及时纠正。

1、属于多拨或收款单位发生错误,应及时追回,不能先行11

调账或抵顶后期支出;2、属于短拨资金的补差,出纳人员需写明情况,交主管领导核签后方能办理补拨手续。

七、检查与监督

(一)项目煤矿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1、股东会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富源县黄泥河镇大地煤矿成立股东会,股东会成员由罗会祥、尹大学、刘有才组成,是煤矿的最高权力机构。

2、煤矿股东的姓名和住所如下:

(1)股东姓名:

罗会祥住所:

富源县黄泥河镇普克营村委会下大洞村身份证号:

532225196305171518

(2)股东姓名:

尹大学住所:

富源县富村镇新店村委会干沟村身份证号:

553222519670118131X(3)股东姓名:

刘有才住所:

富源县富村镇新厂村委会迤东田村身份证号:

5322251952101513143、煤矿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煤矿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煤矿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2

(7)审议批准煤矿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煤矿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外的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煤矿合并、分立、变更煤矿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4、执行董事煤矿不设董事会。

设执行董事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会选举罗会祥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担任连任。

5、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煤矿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煤矿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5)制订煤矿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煤矿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煤矿形式的方案;(7)决定煤矿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决定聘任或解聘煤矿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煤矿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煤矿的基本管理制度。

6、监事煤矿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会选举刘有才担任本届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13

届满,可连选连任。

7、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煤矿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煤矿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煤矿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煤矿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出案。

8、煤矿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煤矿设经理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同时下设矿长1人、副矿长3人、安全员3人、工程师2人、技术员2人;投资方委派财务总监1人、行政管理1人,配合煤矿加强资金的运营管理。

本届经理经股东会由尹大学担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煤矿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煤矿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煤矿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4)拟定煤矿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煤矿具体规章;(6)参加股东会会议,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煤矿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14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煤矿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煤矿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承担下列义务:

1、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煤矿章程,履行各自职责,维护煤矿利益,不得利用其地位和职权自己谋取私利;2、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煤矿的财产;3、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煤矿资金或者将煤矿资金借贷给他人;4、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煤矿财产以其个人或者以其他人名誉另设帐户存储;5、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煤矿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煤矿利益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煤矿所有;6、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煤矿资产为本煤矿的股东或者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7、执行董事、经理除煤矿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私自以本煤矿的名誉与其他单位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执行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煤矿秘密;9、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煤矿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煤矿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煤矿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不得违背股东会的决议,不得超越股东会授权,若因此而给煤矿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煤矿建设项目部的职责职权1、项目部的职责15

为切实加强煤矿建设筹资和各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煤矿下设建设项目部,并履行以下职责:

(1)代表煤矿实施施的工项目管理。

贯彻施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煤矿的管理制度,维护煤矿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4)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煤矿、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与煤矿,分包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分配利益。

(8)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9)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10)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11)协助煤矿进行项目的检查、签订和评奖申报。

2、项目经理的权限

(1)参与煤矿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部的组织结构,选聘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16

(3)在煤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煤矿法人代表授权和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决定项目部的计酬办法。

(4)在授权范围内,按QSP-10《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行使采购权。

(5)按煤矿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分包队伍。

(6)主持项目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7)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8)完成承包任务目标,有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其他奖励的权利。

(9)按照煤矿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全心全意地对业主搞好工程服务工作。

(四)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跟踪检查制度1、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东会、项目部、财务部和纪审部等部门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特别是大建设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检查制度和信息反馈系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理。

要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日常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做出处理。

(1)对管理不规范的,要限期纠正;

(2)对有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要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

通报批评,以及对当事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必要时应将当事人调离现任工作岗位;(3)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提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7

2、为了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作用,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在计划下达后,由股东会、财务部、纪审中心、工程项目部、生产技术装备部、生产部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和职责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检查主要内容是:

(1)、工程资料、施工措施、合同、工程开工、验收、验工计价、竣工等资料或手续是否齐全和完备;

(2)、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资金完成情况: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不按建设程序施工和管理的单位或单位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处理;(3)、对擅自更改单位工程的主要内容或设备型号,造成不能使用或不符合既定使用功能要求,影响生产或经营活动的,调出该项资金,按计划外工程对待,并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是否有计划外工程:

对任何单位所实施的计划外工程,从发生之日起按月扣发单位负责人的工资,直至该工程停止实施为止,扣发单位负责人全年奖金,在全煤矿通报批评,已发生的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造成不应有的浪费和损失的,参照煤矿有关规定处理;(5)、其他存在问题:

对资料不全,手续不全,不报送统计报表等违反统计法规和管理混乱的单位或单位工程,在督促不改的情况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处分或建议予行政处分。

八、建设期资金运营计划为充分运用好资金的效率,以最快的速度建设好优质的矿井和附属配套设施,作出资金运营计划如下:

(一)第一期资金计划18

1、场地建设,需投入资金1080万元。

分别为:

(1)征用土地75亩,每亩平均单价4万元,计300万元;

(2)场地三通一平及硬化6660平方米:

420.42元/平方米,计280万元;(3)进口外挡墙15000米,266.66元/米,计400万元;(4)修筑河堤5000米,200元/米,计100万元。

2、井巷建设:

需投入资金3400万元。

分别为:

(1)主井建设2307.69米,65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