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EPC项目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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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
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设计构思
2、设计说明书
3、设计图纸(总平面图等)
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设计进度
5、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说明及分析
注: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送一套方案,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实际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完整,文字表述应清楚不被误解。
1、总体设计构思
1.1总体设计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设计布局
(1)土地平整工程布局
田块的大小依据地形进行调整,原则上小弯取直,大弯随弯。
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
田块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确定。
本次确定土地平整面积在1万亩,可根据现状具体地形情况进行调整。
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个指标。
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2)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
结合项目区灌溉排水现状,遵循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原则,对项目区水利设施建设进行布局。
根据项目区自然水土地形条件,利用现有干、支渠、斗渠的已有闸口,布设斗渠、农渠;根据项目资金计划,本次工程渠道采用土渠。
地表水灌溉采用明渠输水和滴灌,伽师县克孜勒苏乡托喀依4村、巴什央艾日克(11)村、夏勒艾日克(21)村、阿克艾日克(23)村、多来提巴格(27)村、克日克塔木(29)村、麻扎库木(32)村、阿亚格奥塔格(37)村采用滴灌。
本次工程仍利用现有的输水总干渠、干渠、支渠输水,现有的防渗斗渠及部分未防渗斗渠不做改动,根据需要增设引水斗渠,农渠根据条田划分进行布置。
(3)道路工程布局
按照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
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生产生活、少占耕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运输效率、地形条件和工程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路面类型和路网密度,新建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
2、总体设计说明
2.1设计依据
2.1.1技术标准
1)《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
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3)《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0-2007);
5)《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2012);
6)《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10)《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试行)》(2007);
1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1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1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17)《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T50662-2011);
18)《渠道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2006);
19)《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20)《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21)《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22)《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1996);
2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2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2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2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28-1995);
2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28)《新疆主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DN65/T2201-2005);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林网化建设规范》。
2.2工程等别和标准
2.2.1工程等别
根据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要求,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各项工程建设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2.2.1条有关工程等别的划分,本项目建设规模1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
2.2.2土地平整工程标准
1、土地平整应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
2、平原区以修建条田为主,丘陵区以修建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
3、平原区条田长度宜为200m〜1000m,条田宽度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宜为50m〜300m。
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m〜200m,田面宽度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
5、应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田块长边方向以南北方向为宜;在水蚀较强的地区,田块长边宜于等高线平行布置,在风蚀地区,田块长边与主害风向交角应大于60°。
6、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
原则上条田面积100-400亩,田面坡度均匀一致,达到一次灌水1-2日结束的标准。
7、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个指标。
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2.2.3灌溉与排水工程标准灌溉设计保证率
考虑项目区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以及灌水方法等因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标准》(2007年试行)及《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本项目区农业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因此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90%o
2.2.4田间道路工程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7),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条文的规定,确定田间道路工程标准如下:
田间道路通达度100%,田间道路网密度应不超过3.0千米/平方千米,生产路网密度应不超过7.0千米/平方千米。
项目区田间道最大纵坡不超过8%,路面应高出两侧地面0.5米以上,生产路不设纵坡要求,路面应高出两侧地面0.3米以上;路基填方的压实度不小于90%。
2.2.5农田防护工程标准
本工程不考虑农田防护工程。
2.2.6其他标准
2.2.6.1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规划面积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属IV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的工程级别为5级。
2.2.6.2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2015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该工程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
地基土为中软土,场地类别为“III”类。
工程主要建筑物按8度设防。
3、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3.1建设任务
3.1.1指导思路
在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希望新疆安定发展,希望尽快过上好日子。
新疆农村人口占到56%,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通过工程的实施,实现农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使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能够更多的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3.1.2设计任务
工程建设的直接任务是对项目伽师县克孜勒苏乡托喀依4村、巴什央艾日克(11)村、夏勒艾日克(21)村、阿克艾日克(23)村、多来提巴格(27)村、克日克塔木(29)村、麻扎库木(32)村、阿亚格奥塔格(37)村1万亩土地进行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实施土地平整,高效节水、道路等田间基础设施。
通过工程建设,使本区域农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项目区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农民的人均收入有所提高,生活水平有大的改善。
达到项目实施后的节水、增产、增收,提高灌溉水利用率、提高土壤肥力、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生态用水的目标。
计划(总有效)工期:
9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土地初平、精平以及地埋管的铺设,分步验收;9月2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1.3设计目标
1)根据不同作物合理设计灌溉模式,根据灌溉技术平整土地,配套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
新建水利设施采用节水滴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改善灌溉条件,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
2)完善道路系统,修建田间道路,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
3)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土地经营集约化、规模化。
4)营造农田防护林,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稳
定性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5)完善项目区水土保持工程,减少区域内的水土流失。
根据土层厚度科学合理安排种植结构,遏制水土流失。
6)生态环境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缓解农业用水紧张局面,防止土壤的次生盐碱化,使土地条件得以改善,对水土保持起促进作用。
3.1.4工程概况
3.1,4.1地理位置
伽师县地处新疆南疆的喀什地区,东临巴楚县,西接疏勒县,南连岳普湖县,北依天山南支柯坪山山前地带,西北与疏勒县和阿图什市毗邻。
地理位置:
东经76。
20'-78°06,,北纬39°16/〜40°00,,全县东西长约140km,南北宽约80km,土地总面积6862km2。
县区西北依山,东南伸入也台库木沙漠,其山地及沙漠区面积约2700km2,占土地面积的40%;平原区面积为4100km2,占土地总面积的60%o3.1.4.2工程规模
伽师县克孜勒苏乡高效节水约1万亩,建设区内地块进行土地平整,重新规划内部农田、林带、渠道等,新建高效节水、沉砂池、首部配套设施等。
3.14.3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各乡镇需求,土地平整任务主要分布在各乡镇沿路沿线确实需要归并整理地块。
3.1.4.4工程地质
伽师县北部为古老褶皱断块构成柯坪山脉山系,中低山区则是由新生代构成的山前雁行排列的褶皱和断裂,往南则是长期下降接受沉积的盆地。
3.2设计依据
3.2.1技术标准
1)《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
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3)《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0-2007);
5)《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2012);
6)《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10)《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试行)》(2007);
1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1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1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17)《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T50662-2011);
18)《渠道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2006);
19)《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20)《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21)《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22)《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1996);
2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2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2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2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28-1995);
2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28)《新疆主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DN65/T2201-2005);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林网化建设规范》。
3.3工程等别和标准
3.3.1工程等别
根据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要求,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各项工程建设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2.2.1条有关工程等别的划分,本项目建设规模1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
3.3.2土地平整工程标准
1、土地平整应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
2、平原区以修建条田为主,丘陵区以修建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
3、平原区条田长度宜为200m〜1000m,条田宽度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宜为50m〜300m。
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m〜200m,田面宽度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
5、应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田块长边方向以南北方向为宜;在水蚀较强的地区,田块长边宜于等高线平行布置,在风蚀地区,田块长边与主害风向交角应大于60°。
6、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以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
原则上条田面积100-400亩,田面坡度均匀一致,达到一次灌水1-2日结束的标准。
7、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个指标。
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3.3.3灌溉与排水工程标准
灌溉设计保证率
考虑项目区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以及灌水方法等因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标准》(2007年试行)及《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本项目区农业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因此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90%。
3.3.4田间道路工程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7),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条文的规定,确定田间道路工程标准如下:
田间道路通达度100%,田间道路网密度应不超过3.0千米/平方千米,生产路网密度应不超过7.0千米/平方千米。
项目区田间道最大纵坡不超过8%,路面应高出两侧地面0.5米以上,生产路不设纵坡要求,路面应高出两侧地面0.3米以上;路基填方的压实度不小于90%。
3.3.5农田防护工程标准
本工程不考虑农田防护工程。
3.3.6其他标准
3.3.6.1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规划面积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属IV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的工程级别为5级。
3.3.6.2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2015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该工程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
地基土为中软土,场地类别为“III”类。
工程主要建筑物按8度设防。
3.4工程总布置
通过项目区现有土地使用情况等资料分析,经设计人员现场踏勘,在符合伽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区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是满足农业需要,进行高标准农田整理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使土地资源收益得到最佳发挥。
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情况以及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结合项目区的农业生产环境条件和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合理的用地布局。
详见规划设计图。
3.4.1规划布局
3.4.1.1土地平整工程布局
田块的大小依据地形进行调整,原则上小弯取直,大弯随弯。
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
田块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确定。
本次确定土地平整面积在1万亩,可根据现状具体地形情况进行调整。
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个指标。
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3.4.1.2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
结合项目区灌溉排水现状,遵循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原则,对项目区水利设施建设进行布局。
根据项目区自然水土地形条件,利用现有干、支渠、斗渠的已有闸口,布设斗渠、农渠;根据项目资金计划,本次工程渠道采用土渠。
地表水灌溉采用明渠输水和滴灌,伽师县克孜勒苏乡托喀依4村、巴什央艾日克(11)村、夏勒艾日克(21)村、阿克艾日克(23)村、多来提巴格(27)村、克日克塔木(29)村、麻扎库木(32)村、阿亚格奥塔格(37)村采用滴灌。
本次工程仍利用现有的输水总干渠、干渠、支渠输水,现有的防渗斗渠及部分未防渗斗渠不做改动,根据需要增设引水斗渠,农渠根据条田划分进行布置。
3.4.1.3道路工程布局
按照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
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生产生活、少占耕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运输效率、地形条件和工程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路面类型和路网密度,新建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
3.4.2设计技术方案选择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根据项目区地形高差情况,提出了两个比选方案。
方案的主要特点见下表。
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推荐方案二加压。
表1 水源工程加压方式方案比选
项目
方案一自压
方案二加压
方案概述
项目区地面坡度1%。
,地势平坦,没有自压条件。
所有灌溉面积采用加压方式
水源布置高程
海拔968米处
不需要考虑高程,但尽可能布置在高处,利用地形高程。
水源布置位置
防渗渠边
防渗渠边
供水来源
渠水
渠水
供水量
可以保障
可以保障
用地
可以解决
用地可以解决
村民意见
不同意
同意
结论
不推荐
推荐
依据加压方式的比选结果,针对项目区实际情况,对水源工程提出两个比选方
案,各比选方案特点见表1。
根据方案比选结果,推荐方案一。
(2)滴灌工程方案比选
在确定了水源工程布置后,滴灌系统的工作制度对滴灌工程布置起决定性作用,目前应用较多的轮灌方式有两种:
方案一:
辅管轮灌,每条支管上布置若干条辅管,以一条辅管控制的灌溉范围为灌水小区,系统运行时,每次开启该轮灌组内的每条支管上的一条或多条辅管,该辅管上的毛管同时灌水。
方案二:
支管轮灌,支管上不设辅管,以一条支管控制的灌溉范围为灌水小区,一条或多条支管构成一个轮灌组。
两种工作制度方案的特点见下表。
方案一辅管轮灌,经过多年运行,管理比较繁琐,劳动强度大,灌溉周期长,灌溉均匀度低,农民对方案二的接受程度更高,
因此,方案二支管轮灌作为推荐方案。
表2 滴灌系统工作制度方案比选
项目
方案一辅管轮灌
方案二支管轮灌
方案概述
每条支管上布置若干条辅管,以一条辅管控制的灌溉范围为灌水小区,系统运行时,每次开启该轮灌组内的每条支管上的一条或多条辅管,该辅管上的毛管同时灌水。
支管上不设辅管,以一条支管控制的灌溉范围为灌水小区,一条或多条支管构成一个轮灌组。
每个轮灌组运行时,该轮灌组内的支管上所有毛管同时灌水。
灌水小区组成
三级管道,支管、辅管、毛管。
二级管道:
支管、毛管
灌水小区控制面积
小,L5亩
大,7亩
小区设计流量
小,10立方米/小时
大,40立方米/小时
支管直径
De90
De90
辅助支管
de40
无
阀门口径
小,de40
大,de90
阀门数量
多
少
连接管件
多
少
可能的漏水点
多
多
运行管理
阀门数量多,启闭次数多,管理不方便
阀门数量少,启闭次数少,管理方便
村民意见
不同意
同意
结论
不推荐
推荐
根据项目区水源布置方案比选结果、工作制度方案比选结果,项目区内滴灌系
统布置可以采用两种布置方案,大系统不便于管理,因此从占用耕地以及管理方面综合考虑,本次设计选用方案二支管轮灌。
(3)田间道路工程方案比选
田间道路通常分为两级,田间道和生产道。
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道路工程方案选取原有道路改建+新建道路方案(方案一)、新建道路方案(方案二)和改建原有道路(方案三)三种方案进行比选。
三种方案的比选情况见下表。
表3 田间道路方案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