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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选秀活动策划方案

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奖赛大赛简介

 赛事划分

大赛分为:

分赛区选拔赛、半决赛、总决赛三个部分

选拔赛以省、市为单元设立分赛区,半决赛选手将在北京进行决赛

 报名方式

1、境外选手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

2、参加本次大赛的国内选手及境内的外籍选手到各分赛指定地点直接报名

3、登陆大赛网站点击所属分赛区直接报名

4、没有设立分赛区城市的参赛选手,可到就近分赛区报名

5、D组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寄送作品报名参赛

6、企业、电视台、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模特经纪公司可团体报名

 比赛形式

分两个类别(组)比赛:

A组:

现场广告模特表演参赛组(动态组)

其中划分为四个年龄组别:

1、少儿组(16岁及以下)

2、青年组(16—39岁)

3、中青年组(40—49岁)

4、中老年组(50岁及以上)

D组:

选送的以广告模特为主体的广告图片及广告影像资料展示参赛组(静态组)

1、平面广告组

2、影像广告组

 评审内容

A组:

外观条件

知识水平(广告知识、文化知识、广告法知识)

艺术表现能力(包括对所代言产品的感悟能力)

广告创意

D组:

广告整体制作(主题、导演、拍摄、合成制作)

广告创意

广告模特品牌及产品表现力

艺术感染力

 评审办法

1、大赛评审委员会比赛现场打分评选

2、大赛官方网站直接评选

3、大赛合作媒体填写表格投票评选

4、发送短信息有奖竞猜评选

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主题宗旨特色

 大赛主题

时尚•智慧•交流

 大赛特色

两项原则

不搞单纯选美;比赛内容全面

国际性

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国30个分赛区

权威性

行业机构、单位、企业以及国际国内专家、资深人士支持参与

独特性

首次引入行业权威资格认证体系

公益性

选手报名收入的50%将无偿捐献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整合性

企业与广告形象代言人选拔对接;国际性广告文化交流活动;中国少年儿童公益事业献爱心系列活动

 大赛宗旨

   为加强国际间企业及产品广告的文化交流,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挖掘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广告模特人才,使广告模特与企业品牌形象形成完美结合,树立广告模特在广告行业中的健康形象,提高企业产品广告宣传综合素质,制订并规范中国广告模特行业标准,建立国际广告模特行业的人才信息库,加快中国广告模特走向世界的步伐,同时为中国儿童公益慈善事业提供资金与传播等方面的支持,为少年儿童公益事业的发展献策献力。

   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自2005年起每一年举办一届,这是新世纪中国广告界的一次盛会。

 

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奖赛招商回报方案

一、引言

二、全国独家总冠名权

1、社会回报

2、广告回报:

a、现场宣传;b、媒体宣传;c、印刷品宣传。

3、参会回报

4、其它回报

三、特别协办单位

四、协办单位

五、唯一指定产品/机构

六、单项奖冠名

七、获益分析

引言

   活动经济、文化产业的迅速崛起给无数企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产品的市场运作不再只是销售手段的比拼,更多的则是运用带有独特的文化色彩和理念来占领市场份额。

文化投入比通过广告形式获得的短期营业额增长更为长远和有效,许多企业都一致认为,对文化的赞助比短期的广告效应更为长远和有效,因为他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文化发展对于经济环境的重要性。

文化的影响增进了人的素质:

教育、创造性思维、阐释力,灵活性,无一例外地是现代科技不可缺少的元素。

从事艺术的人懂得,如何处理并非一目了然的复杂情况和事件。

此外,面对崭新的、联系全球的通讯交流,以及全球性的经济交换,文化已经担当起一个重要的角色,成为联系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纽带。

文化不仅仅是一个地区的独特标志,它促进交流和碰撞,是思维和认识之母。

 

   ----现代企业品牌的打造和产品的市场推广,特别是在产品营销上很难逃出打折、促销上绕圈子、捉迷藏,所以,在新兴的文化活动经济时代里,需要找到一个最佳的突破营销瓶颈的切入点,充分利用独特的文化理念来占领市场份额空间。

所以公众活动是树立企业新形象的重要举措,介入公益事业才是建立企业形象的完美方式,也是力争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收益的最佳途径和法宝。

原因很简单,只要用心去浏览世界商务史,就会发现,公益、公众活动是最能诱发社会关注的兴奋剂,又是最能激发人类心灵涟漪的雨丝风片。

所以,精明的商家不应漠视此路。

当今时代,广告模特的受关注程度是空前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影响下的广告模特“眼球经济”趋上升和发展之势。

“2005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的宣传力度大,影响面广,受众群不限于各类群体,通过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充分利用本次活动所蕴含的社会资源,资助公益、共襄义举,不但可以使广告模特事业在新的世纪实现新的超越,而且必将为广告模特领域的各行各业搭建起一个世人聚焦的展示平台:

以上所述的文化投入同时也为公司员工带来了正面的影响,例如思想上的推动、阐释力和洞察力的提高、企业本位感以及人际关系的改善。

与富有创造力的文化界进行长期的思想和信息交流,有助于开发新的智力资源。

同时,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与顾客和业务伙伴的关系网更加密切,重要的是,这其中增加了人性的因素。

企业的文化项目由此成为企业交流的一个富有多样性的讲坛。

“发展是硬道理”,本届“2005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将充分借助市场化运作手段,本着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原则,促使政企单位在赢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过程当中找到合作切入点。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尝试,探索一条既适应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上公益筹款惯例的筹款新路子。

全国独家总冠名权(1200万元人民币)

【社会回报】

1、享有本次大赛唯一的总冠名权,冠名方式为“***杯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

2、邀请企业领导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或协办单位代表1名将受邀担任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理事会副主席;

3、赞助企业领导人参与大赛议程内容的选题和策划;

4、赞助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有国内外政要出席的VIP宴会、酒会、佩带特邀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座服务等;

5、赞助企业领导人担任大赛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主席台就坐并致辞,同时接受记者提问;

6、赞助企业领导人在大赛总决赛开幕式或闭幕式晚会上以重要嘉宾身份致辞;

7、赞助企业领导人以“特邀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8、赞助企业领导人可获得国内外政要及文艺界、演艺界名人会见并合影留念的机会;

9、在大赛总决赛闭幕式晚会上,赞助企业将获得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的“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特别合作伙伴”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10、荣誉协办单位代表1名出席颁奖盛典,并在大赛总决赛盛典现场开奖、颁奖;

11、荣誉协办单位享有挑选“年度中国十佳广告模特”作为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优先权(协议另定);

12、无形资产使用权;

○商标使用权:

总冠名商享有“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商标使用权一年。

○冠军肖像使用权:

总冠名商享有“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冠军肖像的使用权(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使用权限从总冠名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影像资料使用权:

总冠名商有权收集并使用与“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授权产品推广权:

总冠名商有权利用本次大赛推广自己的产品。

【广告回报】

一、现场宣传

1、新闻发布会会场均设置大型背景板(具体待定)、场地条幅、气球等,在显著位置印有大赛全称、总冠名商名称或其品牌标识图案;

2、总冠名商有权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

3、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可以按照冠名单位要求制作悬挂宣传广告牌;

4、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设置大型的企业宣传展台;

5、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企业广告宣传片滚动播放(广告片由企业提供)。

6、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主持人将代表大赛组委会对冠名企业致谢。

二、媒体宣传

1、媒体的时段/版面、宣传方式、播出时间/频率(次)可根据企业具体要求协商确定;

2、新闻报道或其它相关形式(以“xxx杯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突出总冠名企业CI)平面媒体总计不少于三百次(平面媒体平均费用为15000元/次);电视媒体总时间不少于三百分钟(电视媒体平均费用为2000元/5秒),共价值合计1170万元;

3、CCTV-2将对总决赛暨颁奖晚会进行实况转播,总决赛暨颁奖晚会将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担任主持人,节目长度90分钟。

(CCTV-2(19:

30-23:

00)为例:

总决赛实况转播(硬广告)时长可根据企业具体要求协商确定20000元/5秒);

4、全国约20家省级卫视保证黄金时段(19:

30-23:

00)大赛新闻、专题及花絮报道(均以“xxx杯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的形式出现,突出总冠名企业名称或其品牌标识图案。

电视台报道价值150万元(15000元/次×20家×5次);

5、《北京青年报》(整版)企业老总专访:

10万元/次(企业供稿);

6、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时尚二人转》栏目企业老总专访:

20万元/次(60分钟)

7、新浪网.女性频道参与大赛相关的一切新闻报道(均以“xxx杯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的形式出现,突出总冠名企业名称或其)牌标识图案,全程跟踪报道和专题(根据企业具体要求协商安排相关内容),价值合计100万元。

三、印刷品宣传

1、大赛各类材料指定(会刊、记者手册、公函、证照、海报、门票、工作证、参赛证等);

2、将大赛过程制作成光盘VCD赠送给冠名单位,光盘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光盘内容涵盖大赛全程及总决赛总冠名商的标识、文字等;

3、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封二、内页、封底为总冠名商印制企业简介、企业产品和形象广告(内容可由总冠名赞助企业提供)。

【参会回报】

1、向总冠名企业赠送大赛决赛门票200张(嘉宾券50张、参会券150张);

2、解决5人的参会食、宿费用(不低于三星级)。

【其它回报】

1、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安排总冠名企业的方阵;

2、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赞助企业在相关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赞助企业存档收藏;

3、赞助企业享有2006年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赞助商的优先权;

4、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大赛组委会将在会议期间邀请国内外政要、文化界、娱乐界名人、嘉宾及媒体记者前往赞助企业访问交流;

5、颁奖盛典上将出现特别赞助商的产品,由年度最佳模特进行展示,主持人解说;

6、赞助企业可派代表随决赛选手出访巴黎。

特别协办单位(300万元人民币)

【社会回报】

1、成为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的特别协办单位;

2、邀请企业领导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或协办单位代表1名将受邀担任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理事会副主席;

3、赞助企业领导人参与大赛议程内容的选题和策划;

4、赞助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有国内外政要出席的VIP宴会、酒会、佩带特邀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座服务等;

5、赞助企业领导人担任大赛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主席台就坐并致辞,同时接受记者提问;

6、赞助企业领导人在大赛总决赛开幕式或闭幕式晚会上以重要嘉宾身份致辞;

7、赞助企业领导人以“特邀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8、赞助企业领导人可获得国内外政要及文艺界、演艺界名人会见并合影留念的机会;

9、在大赛总决赛闭幕式晚会上,赞助企业将获得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的“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特别合作伙伴”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10、荣誉协办单位代表1名出席颁奖盛典,并在大赛总决赛盛典现场开奖、颁奖;

11、荣誉协办单位享有挑选“年度中国十佳广告模特”作为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优先权(协议另定);

12、无形资产使用权益:

○商标使用权:

特别协办商享有“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商标使用权一年。

○可以“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总赞助商)”的名义对外进行合法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其指定产品作为“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指定(类别)产品”,可标明使用在企业指定产品外包装上(使用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但具体有关使用细责须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使用;

○亚军肖像使用权:

特别协办商享有“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亚军肖像的使用权(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使用权限从特别协办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影像资料使用权:

特别协办商有权收集并使用与“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授权产品推广权:

特别协办商有权利用本次大赛推广自己的产品。

○可以“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颁奖盛典合作伙伴”的名义对外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其指定产品作为“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指定(类别)产品”,可标明使用在企业指定产品外包装上(使用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并注明界别),但具体有关使用细责须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使用。

13、荣誉协办单位可邀请获奖的时尚模特、设计师、摄影师等出席由其举行的各类公关公益、促销活动,并获得由“年度中国十佳广告模特”拍摄产品宣传照、出演各类平面、影视广告的机会(方案另定)。

【广告回报】

一、现场宣传

1、新闻发布会会场均设置大型背景板,在显著位置印有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或标识;

2、特别协办单位有权向到场观众派发纪念品;

3、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企业广告宣传片滚动播放(广告片由企业提供);

4、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主持人将代表大赛组委会对特别协办单位致谢;

5、大赛会场背景板上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6、会前或会间休息期间在主会场大屏幕播放赞助企业宣传片(由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通过);

7、会议期间,赞助企业可利用会场主干道对旗总数的1/4开展形象宣传;

8、赞助企业提出会场外广告宣传方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具体实施方案;

9、赞助企业的宣传资料、产品或纪念品可随会议资料袋发放给与会嘉宾与记者;

10、与会记者、工作人员的胸卡上出现赞助企业标识。

二、媒体宣传

1、CCTV-2将对总决赛暨颁奖晚会进行实况转播,总决赛暨颁奖晚会将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担任主持人,节目长度90分钟。

(CCTV-2(19:

30-23:

00)为例:

总决赛实况转播(硬广告)时长可根据企业具体要求协商确定20000元/5秒);

2、CCTV-2经济栏目“广告与消费”的讨论话题,中间安排关于本次大赛和特别协办企业的专题讨论3-5分钟,价值96000元(2000元/5秒×12次×4分);

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时尚二人转》栏目企业老总专访:

价值20万元(次);

4、大赛组委会安排全国各地的媒体对大赛进行相关报道(新闻时段/版面)在报道中将会不同程度地提及特别协办企业名称。

(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5、在大赛召开之前,大赛组委会将在文体类媒体中发布大赛新闻信息或广告宣传来推广大赛,在所有宣传中,组委会将尽最大可能体现赞助企业的“特别协办”身份;

6、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国电台、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娱乐频道等相关栏目)、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CNN等媒体以新闻或专题形式报道本届大赛盛况,组委会将尽最大可能宣传赞助企业的形象及“特别协办”身份;

7、大赛组委会将在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平面媒体上以新闻、专题、硬性广告等形式对本届大赛盛况作连续报道,赞助企业的名称将出现在相关媒体报道中;

8、在至少20家全国性主流媒体上刊登赞助企业的专访或报道;

9、在大赛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对赞助企业的鸣谢广告(方式、内容、广告幅面、刊登时间及投放媒体等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安排);

10、在活动期间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所有新闻稿中提及;

11、本届大赛的盛况将在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相关网络媒体上作连续报道或全程广播直播,其中在指定新浪网*女性频道将对赞助企业进行专访,并提供赞助企业与网站的链接。

三、印刷品宣传

1、大赛各类材料指定(会刊、记者手册、公函、证照、海报、门票、工作证、参赛证等);

2、将大赛过程制作成光盘VCD赠送给冠名单位,光盘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光盘内容涵盖大赛全程及总决赛总冠名商的标识、文字等;

3、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封二、内页、封底为总冠名商印制企业简介、企业产品和形象广告(内容可由总冠名赞助企业提供);

4、赛事手册中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5、记者手册中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6、大赛大部分重要活动的VIP请柬上可体现赞助企业的名称和LOGO;

7、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发行本届大赛的纪念邮票和首日封,在适当位置上将体现赞助企业的名称和LOGO;

8、可向所有出席大赛的嘉宾、媒体记者提供赞助企业印刷品和纪念礼品(发放内容及形式由组委会秘书处认可);

9、在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会刊中辟出“总赞助商(荣誉协办单位)”专栏,赠送2页广告,并在会刊内页登载企业简介、产品信息等资料,并赠送50本会刊;

10、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所有活动门票背面刊印荣誉协办单位的品牌形象广告,企业标识及名称;

11、在北京各类时尚场所、时尚连锁店、餐厅、酒吧等处发放5万张免费宣传卡片(可面向全国各大城市)及海报,显著出现荣誉协办单位形象及企业标识、名称。

参会回报】

1、向特别协办单位赠送总决赛暨颁奖晚会门票100张(嘉宾券10张、参会券90张);

2、解决3人的参会食、宿费用(不低于三星级)。

【其它回报】

1、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安排企业的方阵;

2、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赞助企业在相关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赞助企业存档收藏;

3、赞助企业享有2006年第二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赞助商的优先权;

4、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大赛组委会将在会议期间邀请国内外政要、文化界、娱乐界名人、嘉宾及媒体记者前往赞助企业访问交流;

5、颁奖盛典上将出现特别赞助商的产品,由年度最佳模特进行展示,主持人解说;

6、赞助企业可派代表随决赛选手出访巴黎。

协办单位(200万元人民币)

【社会回报】

1、成为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公益活动赞助商。

2、邀请公益活动赞助商单位领导参加大赛组委会

3、赞助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有国内外政要出席的VIP宴会、酒会、佩带特邀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座服务等;

4、赞助企业领导人担任大赛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主席台就坐并致辞,同时接受记者提问;

5、赞助企业领导人在大赛总决赛开幕式或闭幕式晚会上以重要嘉宾身份致辞;

6、赞助企业领导人以“特邀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7、赞助企业领导人可获得国内外政要及文艺界、演艺界名人会见并合影留念的机会;

8、在大赛总决赛闭幕式晚会上,赞助企业将获得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的“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特别合作伙伴”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9、荣誉协办单位代表1名出席颁奖盛典,并在大赛总决赛盛典现场颁奖;

10、荣誉协办单位享有挑选“年度中国十佳广告模特”作为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优先权(协议另定);

11、无形资产使用权:

○商标使用权:

公益活动赞助商享有“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商标使用权一年。

○影像资料使用权:

公益活动赞助商有权收集并使用与“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授权产品推广权:

公益活动赞助商有权利用本次大赛推广自己的产品。

○邀请唯一指定产品/机构赞助商领导以组委会成员的身份出席各类活动(各类比赛、新闻发布会、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等)。

○可以“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颁奖盛典合作伙伴”的名义对外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其指定产品作为“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指定(类别)产品”,可标明使用在企业指定产品外包装上(使用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并注明界别),但具体有关使用细责须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使用。

【广告回报】

一、现场宣传

1、新闻发布会会场均设置大型背景板,在显著位置印有特别协办单位名称或标识;

2、特别协办单位有权向到场观众派发纪念品;

3、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企业广告宣传片滚动播放(广告片由企业提供);

4、在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主持人将代表大赛组委会对特别协办单位致谢;

5、大赛会场背景板上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6、会前或会间休息期间在主会场大屏幕播放赞助企业宣传片(由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通过);

7、会议期间,赞助企业可利用会场主干道对旗总数的1/4开展形象宣传;

8、赞助企业提出会场外广告宣传方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具体实施方案;

9、赞助企业的宣传资料、产品或纪念品可随会议资料袋发放给与会嘉宾与记者;

10、与会记者、工作人员的胸卡上出现赞助企业标识。

二、媒体宣传

5、在大赛召开之前,大赛组委会将在文体类媒体中发布大赛新闻信息或广告宣传来推广大赛,在所有宣传中,组委会将尽最大可能体现赞助企业的“特别协办”身份;

6、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国电台、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娱乐频道等相关栏目)、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精品购物指南、中国服饰报、CNN等媒体以新闻或专题形式报道本届大赛盛况,组委会将尽最大可能宣传赞助企业的形象及“特别协办”身份;

7、大赛组委会将在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平面媒体上以新闻、专题、硬性广告等形式对本届大赛盛况作连续报道,赞助企业的名称将出现在相关媒体报道中;

8、在至少20家全国性主流媒体上刊登赞助企业的专访或报道;

9、在大赛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对赞助企业的鸣谢广告(方式、内容、广告幅面、刊登时间及投放媒体等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安排);

10、在活动期间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所有新闻稿中提及;

11、本届大赛的盛况将在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相关网络媒体上作连续报道或全程广播直播,其中在指定新浪网*女性频道将对赞助企业进行专访,并提供赞助企业与网站的链接。

三、印刷品宣传

1、大赛各类材料指定(会刊、记者手册、公函、证照、海报、门票、工作证、参赛证等);

2、将大赛过程制作成光盘VCD赠送给冠名单位,光盘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光盘内容涵盖大赛全程及总决赛总冠名商的标识、文字等;

3、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封面印有总冠名商冠名大赛全称,封二、内页、封底为总冠名商印制企业简介、企业产品和形象广告(内容可由总冠名赞助企业提供);

4、赛事手册中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5、记者手册中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和LOGO;

6、大赛大部分重要活动的VIP请柬上可体现赞助企业的名称和LOGO;

7、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发行本届大赛的纪念邮票和首日封,在适当位置上将体现赞助企业的名称和LOGO;

8、可向所有出席大赛的嘉宾、媒体记者提供赞助企业印刷品和纪念礼品(发放内容及形式由组委会秘书处认可);

9、在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会刊中辟出“总赞助商(荣誉协办单位)”专栏,赠送2页广告,并在会刊内页登载企业简介、产品信息等资料,并赠送50本会刊;

10、2005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所有活动门票背面刊印荣誉协办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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