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手册09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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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手册0901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部门员工补充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部门员工补充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将人数控制在已批准的人力预算编制内,以维持度假邨正常运作上的人力成本开支。
二、任何员工的补充必须有充分理由,且不能超过编制人数。
(如遇特殊需超编的情况,必须要提交书面报告呈行政总监审批,副经理级以上需由常务副总审批)。
三、编制内人员的补充,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协调可根据部门编制及营业状况先行补员,再将补充情况抄报行政总监。
程序:
一、领班级(含)以上员工超编补充
1、用人部门填写《部门聘请员工申请表》,经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审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核对已调职或离职人员情况,并审核是否需要补员,再报行政总监批准(副经理级以上职位需由常务副总审批)生效后,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招聘。
二、基层员工补充(在已批准的人力预算内补员)
1、为提高工作效率,在编制内的基层员工的补充可不填写《部门聘请员工申请表》。
2、用人部门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补员申请。
3、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编制及营业状况,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招聘,再报告行政总监审批。
(特殊情况需由常务副总特批)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离职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离职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政策:
一、本度假邨始终欢迎受聘期间有良好工作表现的离职员工(正常离职)再次选择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
二、自动离职者;被解聘、开除者;或其他非正常离职员工,将永远不能被本度假邨录用。
三、离职员工必须于离开本度假邨至少三个月后(含)才可重新申请入职,并需重新按新员工招聘的有关程序执行。
四、重新录用时,其职位和工资不得高于该员工离职时的职位和工资,特殊岗位人员需经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五、任何部门均不允许对已离职人员作出再次入职的承诺。
程序:
一、已离职人员重新申请应聘,必需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二、经人力资源部初试后,再将该员工推荐至相关用人部门面试。
三、主管级(含)以上应聘者,需经行政总监面试通过后,才可办理入职手续。
四、副经理级以上(含)需经常务副总面试通过后,才可办理入职手续。
五、总监级以上(含)需经过董事长面试通过后,才可办理入职手续。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实习生聘用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实习生聘用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政策/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与度假邨各部门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各部门人力预算编制空缺来确定接纳实习生的人数。
二、人力资源部要有目的地寻找素质高的专业人才,作为度假邨后备骨干力量实践培训。
三、人力资源部定期和旅游院校及其他对口专业技术院校联系,安排学生到度假邨作短期实习,以缓解度假邨服务人员的补充。
四、实习生在度假邨的福利待遇有别于度假邨员工,实习生只享受住宿、就餐、法定假期与每月例休,以及实习协议约定的其它福利,而不享受年终奖与工龄补贴。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亲属聘用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亲属聘用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政策/程序:
一、度假邨对于员工亲属的聘用并不反对,更相信可增进员工对度假邨的归属感。
二、要求双方的不可就职于同一部门。
三、凡经亲属或朋友介绍的应聘者,应与其他应聘者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四、任何求职申请人在填写《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工作申请书》时,必须如实写明在本度假邨任职的亲属或介绍人姓名与关系。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2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董事会批准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实施招聘。
二、聘用标准:
根据应聘者对拟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自然条件、业务知识、技能、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行等作为聘用标准。
(自然条件1:
男性不超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特殊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自然条件2:
应聘者面部等不得有明显的伤疤、胎印或腋臭等)
三、招聘的途径包括:
网上招聘、刊登广告、职业介绍机构、旅游学校、自荐、内部员工推荐、内部提升或内部调职等。
四、原则上所有求职申请人员必须先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
程序:
一、基层员工编制内招聘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协调,根据该部门编制及营业状况先行招聘后,再报行政总监知会。
二、领班级以上(含)超编员工的招聘
用人部门填写《部门聘请员工申请表》,经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审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编制及营业状况进行审核,并报请行政总监审批,副经理级以上需报常务副总审批。
通过适当途径招聘。
三、求职申请及面试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求职申请人必须客观、详实填写《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工作申请书》。
2、人力资源部按不同的任职要求对应聘人进行初试考核,包括口试、笔试和各种技能测试;如申请人为合适人选,再推荐至相关用人部门复试;主管级以上(含)管理人员面试甄选由行政总监进行,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的面试则授权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主管进行。
3、人力资源部对应聘申请人进行初试,用人部门进行复试,并在《古兜温泉度假邨工作申请书》上给予意见,说明“录用”、“考虑”或“不适合”的理由。
无论对应聘人接纳与否,部门必须及时将应聘申请人的《古兜温泉度假邨工作申请书》送回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将把用人部门的复试意见作为最终是否录用该应聘者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决定试用者,人力资源部将在其申请表上注明其试用岗位、级别、工资等;对淘汰者,人力资源部文员应将其档案备存,以做人才储备。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新员工入职手续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新员工入职手续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2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
一、编制内补充基层员工办理入职,人力资源部可根据部门编制及营业状况先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再呈报行政总监批审。
二、领班级以上(含)员工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入职,人力资源部必须将其《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工作申请书》等资料报行政总监审批后,方能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需常务副总特批)。
三、任何职级的员工都要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后,方能上岗。
四、特殊岗位人员(出纳、收银员、司机等),如度假邨有要求,必须在报到时办理所要求的担保手续;对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等一些重要岗位人员,人力资源部将进行相应的背景、履历核查。
五、如查验出使用假证件或填报虚假资料者(即使已成为正式员工),将被立即解聘,并不获任何补偿,永不录用。
程序:
一、拟聘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无充分理由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新员工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特殊情况需有充分理由说明):
——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如有)、上岗证(如有);
——婚姻状况证明、有效健康证及卫生培训证(如有);
——其它个人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按要求客观、详实填写相关资料,并签名确认。
四、持人力资源部发出的《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办理以下入职手续:
1、到财务部交缴酒店规定的制服押金,离职时依有关规定退还。
2、凭财务部开具的制服押金收据,人力资源部开具的领取制服单,到布草房领取制服。
3、凭财务部开具的制服押金收据,人力资源部开具的食宿安排通知单,后勤部将给其安排食
宿。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4、持财务部开具的制服押金收据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手册、员工证、员工牌等人事资料。
5、持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新员工到岗通知书》到部门报到上岗。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程序:
一、目的
1、确保入度假邨员工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保证在职员工及时防病、治病。
二、所有员工必须在入职前,按度假邨指定医院(崖南医院)进行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能办理入职手续。
三、《健康证》原件交验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离职时退还。
四、度假邨每年安排员工体检一次,在职期间如查实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从事服务行业的疾病,度假邨会视情况调动员工工作或辞退(不做任何赔偿)。
五、员工入职本度假邨体检费由其本人承担,以后由度假邨安排的年度体检,费用也由员工个人承担,由公司从其体检当月工资中扣除。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于每月的25号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下月需转正员工的名单,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决定该员工是否可以转正、延长试用期或试用期不合格解聘。
二、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三个月,部门经理/负责人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试用进度评估。
(一)试用进度评估为“正式录用”的员工,部门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员工人事变动表》与《个人工作心得》,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报行政总监审批,副经理级以上(含)管理人员呈常务副总审批。
(二)试用进度评估为“延长试用期”的员工,部门只需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并注明需延长试用的时间和理由(最长不超过3个月)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特殊情况需报行政总监处理。
(三)试用进度评估为“不继续录用”的员工,部门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与《员工人事变动表》,并注明该员工最后工作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特殊情况报行政总监处理。
三、员工有权知道部门经理/负责人在其试用期内给予的考核评价,并在《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上签名。
四、转正日期以部门在《员工人事变动表》上填写的生效日期为准。
五、未参加入职培训的员工不予转正,直至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转正。
六、对没有签过过失通知书的员工,一般情况部门应给予转正。
七、晋升后岗位见习期满转正程序同上。
八、员工转正后成为度假邨的正式员工,与度假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享受度假邨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程序:
一、为提高度假邨的凝聚力,度假邨鼓励提升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
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是提升员工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如部门没有合适人选,优先从度假邨内其它部门升调;如度假邨内部无法升调的,才从外面招聘。
三、员工的晋升原则上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个人工作表现出色,遵守度假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
□有娴熟的工作经验、能力和领导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且具发展潜质者,符合拟晋升职位的岗位要求。
□现职服务时间要求半年以上(含半年)。
□考评期内签过《员工过失通知书》未取消者不予晋升。
□度假邨有编制内职位空缺。
四、所有员工的晋升必须由所属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填写《升职评估报告》、《员工人事变动表》和《员工工作心得》进行工作表现评估后,再报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考评,确认是否具备升职条件。
五、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度假邨的用人标准,对拟晋升人员作出工作表现审核和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奉献精神等综合考评后,提出建议呈报行政总监批准,副经理级以上由常务副总审批。
综合考评将在收到部门评估报告的一周内进行。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调岗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调职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程序:
一、为更好地发掘人才,给予度假邨在职员工更多的发展空间,当各部门有职位空缺时,可优先考虑内部的员工,从内部晋升或其它部门调动。
二、度假邨空缺的职位在员工宣传栏上公布,并鼓励符合用人要求的员工积极报名应聘。
三、员工申请调动岗位时,须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经本部门同意,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经理再审核,行政总监批准方为有效,副经理级以上(含)需由常务副总批示。
四、调岗员工必须通过用人部门的试用期,到新部门开始试用起,该员工原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按新的工作岗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包括三个月试用期)。
转正程序同新入职员工的转正程序相同。
五、调到新岗位工作的员工原则上按新的工资岗位定薪定级别,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总监审批后方为有效;副经理级以上(含)需由常务副总批示有效。
六、员工签有过失通知书未取消者,不得调岗。
七、新入职尚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申请转调部门和岗位。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续约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续约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1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程序:
一、为保证度假邨服务质量的稳定性,提高度假邨的凝聚力,度假邨鼓励工作表现优良的员工续约。
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能力是员工续约的依据。
二、人力资源部于每月的月末,通知各部门下月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名单,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决定是否与该员工续约或不续约。
三、员工合同期满,部门经理/负责人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考评。
(一)续约考评为“可以续约”的员工,部门填写《员工续约考评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报行政总监审批;副经理级经上(含)的管理人员,需由常务副总审批。
(二)续约考评为“不续约”的员工,部门填写《员工续约考评表》与《人事变动表》,并注明该员工最后工作日(合同期满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报行政总监审批;副经理级以上(含)管理人员,需由常务副总审批。
四、员工有权知道部门经理/负责人在其续约考评时给予的考核评价,并在《员工续约考评表》上签名确认。
五、对没有签过过失通知书的员工,一般情况部门应给予续约。
六、员工续约经审批后,度假邨与员工签订下一年度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上一年度劳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为准。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奖惩条例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工奖惩条例管理制度
日期:
2005年09月01日
页数:
5
生效日期:
起草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人:
审核:
制度/程序:
为达到和保证高质量的工作效率和对客提供优质服务,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本度假邨特制订如下奖惩条例,要求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和履行。
一、嘉奖
(一)嘉奖细则
员工凡有下列成绩或类似下列情形之一者,度假邨将视具体事由分别予以口头嘉奖、书面嘉奖、通报表扬、加薪、晋升,并将酌情给予奖金奖励。
1、在对客接待中,服务热情周到,创造良好对外影响,受到宾客表扬、赞许,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2、恪尽职守,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堵塞漏洞,防止造成损失者。
3、为保护度假邨及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为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效益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7、拾金(物)不昧者(价值在500元以上)。
8、被评为度假邨年度优秀员者。
9、注意公共及个人卫生,集体宿舍卫生工作经常保持良好者。
10、在各项培训、考核中综合评估为优者。
11、在度假邨内外各项活动中,踊跃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度假邨赢得荣誉者。
12、荣获市级以上各类先进荣誉称号者。
13、向新闻媒介提供有利于提高公司良好声誉的资料自由稿件,或在行业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14、检举揭发丑恶行为和一切坏人坏事有功者。
(二)嘉奖程序与权限
给予嘉奖须由部门填写《员工嘉奖通知书》,部门经理/负责人提出嘉奖建议,经当事员工签认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嘉奖金额在200元以上(含)需经常务副总批示。
二、年终奖金
1、每年年终时,公司将视整年的营业情况并报董事长批准发给员工年终奖金。
一年内受到两次严重纪律处分或一年内请病假累积60天或以上的员工扣发年终奖金50%;一年内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含)的员工扣发当年年终奖金。
2、凡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将可获发年终奖。
连续工作满期一年的员工可获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的计算方式为当年12月份工资的工资额/12;工作不足一年的则按应发年终金/12*实际工作月计算。
三、处罚
(一)处罚总则
1、以下所列的各种规定,是为了保证员工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高标准的服务。
员工若有违反将会影响度假邨的正常运行,并因此导致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尚未取消的员工,不得给予转正、调薪、调职和升职等。
2、若员工所犯过失在本奖惩条例中未有提及,部门经理/负责人在给予纪律处分之前,应同人力资源部共同商量,方可决定如何处分。
3、在做处理决定时,所有过失的记载和证据都必须提交人力资源部。
4、按惯常的规定,每一项纪律处分都必须向当事员工解释清楚,而且必须允许员工对处分决定发表不同的意见。
(二)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扣当月工资10元。
2、书面警告——扣当月工资20元。
3、最后警告——扣当月工资50元。
4、无薪停职——员工因多次违反度假邨规定而无悔改表现,或有严重过失时,在考虑是否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5天无薪停职处分,直至作出处理决定为止;如该员工涉及到刑事审理中,在此种情形下,度假邨可延长无薪停职期到审判结束为止。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5、即时解聘——扣当月资100元。
(三)处罚细则
A:
轻微过失
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第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并扣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犯者将被最后警告,并扣当月工资50元;第三次再犯者将被立即解聘,并扣当月工资100元,且不予任何补偿。
如初犯者在三个月内不再犯任何过失,可提出撤销申请,经部门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撤销。
此类过失如下:
1、在度假邨内粗言秽语。
2、当值时不穿着整齐制服。
3、使用客人通道、电梯和设施。
4、无故迟到和早退。
5、随地吐痰、乱抛垃圾和烟头。
6、员工饭堂之食品拿到员工饭堂外进食,浪费饭菜食品。
7、随意搬动度假邨、员工宿舍、员工饭堂之物品,私自换房。
8、违反安全守则和服务操作程序。
10、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当值时听收音机、看报纸、喧哗和吃东西。
11、不执行度假邨定期体检的规定。
12、上班佩戴规定以外的饰物。
13、穿度假邨制服离开度假邨(因工作需要规定人员除外)。
14、未经批准擅自调换班次。
B:
较严重过失
员工如犯有以下过失,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当月工资20元;第二次犯者将被最后警告,并扣当月工资50元;第三次再犯者将被立即解聘,并扣当月工资100元,且不予任何补偿。
若初犯在六个月内不再犯有任何过失,可由部门经理/负责人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其过失通知书。
此类过失如下:
1、对客人不礼貌。
2、对上司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司之合理工作命令。
3、偷吃度假邨、客人之食物。
4、呈交伪造或不符合要求的病假条。
5、接到加班通知,但无故不到岗。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6、当值时睡觉、串岗,玩忽职守。
7、未经许可驾驶或动用度假邨的运输工作、机械设备。
8、未经得度假邨同意而在度假邨内任何形式之募捐。
9、要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10、违反禁止吸烟条例,在度假邨区域或员工饭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11、散布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度假邨业务。
12、擅离工作岗位,当班时间会客或将客人带到工作岗位。
13、涂污度假邨内外或房屋设施的墙壁、门窗等。
14、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
16、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17、不立即上交拾到的物品和金钱。
18、在度假邨与客人过分亲近。
19、在员工宿舍内非夫妻同居者,猥亵女性,乱搞男女关系或有其它流氓行为。
C:
严重过失
员工如有触犯下列过失,将会被立即解聘,并扣当月工资100元,且不予任何补偿。
1、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吸麻醉药物。
2、偷取度假邨、客人或同事之财物。
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4、私换外币。
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
6、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以取得金钱上的利益。
7、作不道德或淫秽之行为。
8、恐吓、威胁或危害度假邨任何人士。
9、安排或介绍娼妓给客人。
10、携带或收藏一切违禁品如枪械、利器、毒品及炸药等。
11、向客人索取小费或金钱。
12、泄露度假邨机密资料,以至损害度假邨的利益。
13、蓄意损耗、毁坏酒店或客人财物。
14、在度假邨内售卖私人物品。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15、未得度假邨许可,在布告栏上张贴告示、或随意涂改布告板上之公告。
16、赌博或围观赌博。
17、呈报不正确之证明文件,不诚实或欺骗行为。
18、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
19、因工作失职使度假邨遭受严重损失。
20、贪污、索贿、受贿、行贿,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21、以提升或调换工作环境为交换条件,接受或馈赠任何贵重物品。
22、不服从公司安排,不遵守公司规定、守则或违反工作规程或公司其他规定,使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
(三)处罚程序与权限
1、员工犯有过失,部门经理/负责人有权对所属员工给予处罚,给予处罚均应填写《员工过失通知书》,部门经理/负责人提出处罚建议,经当事员工签认后,报送人力资源部执行。
2、因疏于管理而出现重大过失的,除处罚当事员工外,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
(四)员工申诉
倘若员工对处分有异议,可口头或书面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批准人的上一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申诉复查,该复查结果应做为申诉的最终决定。
人力资源部规范管理章程
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致送:
各部门
抄报:
行政办
题目: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