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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

西藏中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经纪业务的管理,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西藏中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本规定涉及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人事、财务、业务管理、反洗钱控制等方面,营业部可依此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有关细则。

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室。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

二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第一条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主持本公司全面工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条充分发挥总经理室集体领导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保险法规;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司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第四条加强本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传播企业文化,关心员工生活,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业务分析会;适时分析形势,掌握动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对策。

第六条密切与保监机构、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掌握信息,拓展思路,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加强与同行业公司的交流,促进本公司健康发展。

(二)综合部经理职责

第七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负责绩合部和协调公司各部门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

第九条协助领导做好主管机关、社会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

第十条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的起草,以及公司发文审核和收文的拟办意见。

第十一条负责公司信息和来信、来访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负责公司的各项单证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公司后勤及车辆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部经理职责

第十六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七条负责公司人事劳动管理,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及员工考勤。

第十八条协助营业部对员工的招聘、考核、晋升、解聘等工作。

第十九条负责公司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协助业务部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部经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二条负责财务部工作,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负责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预决算工作。

第二十四条负责公司保费收入、业务收入、手续费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负责公司机关费用的开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业务部经理职责

第二十七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八条负责公司业务部工作,搞好市场调研分析,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十九条负责审核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及协议。

第三十条协助营业部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十一条负责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分析、评定。

第三十二条与人事部组织员工的培训和考试。

第三十三条接待保户的投诉和回访客户。

第三十四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营业部经理职责

第三十五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及保险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十六条负责营业部全面工作。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

负责经营工作。

按照公司下达的业务指标,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保费任务。

负责人员招聘。

不断强化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公关强、守纪律、勇于进取的高素质队伍。

负责保(客)户投诉联系。

接待保(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适时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劳动竞赛和文娱活动,提高全员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丰富全员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十七条积极传播企业文化,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加强全员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员工实际困难。

三部门职责

(一)综合部职责

第一条协助公司领导贯彻国家金融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二条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公司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代表公司领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与主管机关、社会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

第五条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的起草。

第六条负责审核公司发文文稿,对各种收文提出拟办意见。

第七条负责公司各种行政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

第八条负责管理公司文书档案。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政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负责公司的新闻发布和形象宣传工作,组织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十一条负责编写公司信息及宣传材料。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电脑设备除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第十三条负责公司的各项单证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责公司的车辆管理及其它后勤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公司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及来信来访。

第十六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事部职责

第十七条负责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

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负责拟制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十九条协助营业部对员工招聘、考核、续聘、解聘工作。

第二十条负责机关员工的劳动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负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编制教育培训计划,并与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员工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负责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负责对违反劳动人事纪律员工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职责

第二十五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保费收入、财务收支等计划,并提出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负责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八条负责编制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九条负责建立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按时完成财务预决算。

第三十条负责公司保费收入、业务收入、手续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负责公司的财务分析和经营分析,及时向领导报告经营情况。

第三十二条负责对公司机关行政费用的开支及会计核算。

第三十三条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业务部职责

第三十五条负责贯彻执行保监会有关业务政策,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六条编制公司中长期业务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

第三十七条负责保险市场的调研分析,制定公司业务发展的规划。

第三十八条负责审核重大的代理合同及协议。

第三十九条负责组织代理人的培训与资格考试工作。

第四十条负责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分析、评定。

第四十一条接待保户的投诉。

第四十二条协助营业部制定业务管理细则。

第四十三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营业部职责

第四十四条分解落实业务下达的指标,保证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十五条制定本部人员每月任务目标,并进行考核、评比,确保序时进度。

第四十六条辅导新人开展业务,定期开展业务交流,解决开展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第四十七条稳定骨干队伍,积极培养人员的良好心态,化解心理压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十八条安排人员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展业技能。

第四十九条督促本部人员建立个人业务台帐,准客户档案等。

第五十条督促本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加强凭证管理,对本部人员新领用的各种凭证进行登记、销号,每周盘点一次。

第五十二条经常进行市场调研,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代理业务发展。

第五十三条在工作、思想、生活上关心本部职工,使员工感受集体大家庭的温暖。

第二章部门规章制度

一综合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包含日常办事程序、文书处理、会议、保密、信息等政务方面和事务方面的内容。

(二)工作程序

第三条下级对上一级负责,上一级的工作指令,下一级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四小时内给予回复。

第四条对上一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超出本级或本部门权限,必须提出本级或本部门的意见,经本级或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请上一级做出决定。

第五条公司经理接受下一级的请示后,由总经理根据职责权限做出相应的决定,或决定是否报董事会批准或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六条文件如需有关部门会签,应会签后交有关领导批示或签发。

(三)公文处理

第七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要有人员保管公文工作,保证公文安全。

第九条公文必须经过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

以公司名义行文的公文,一般可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涉及全局性的公文由总经理签发。

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如必须改动,应报签发人同意。

第十条缮印的一切公文需有签署,符合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校对无误,份数准确,校对人应在文稿上签名。

第十一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印章管理人可不予盖章。

第十二条封发公文时要对公文进行检查,防止差错。

第十三条公文办完后,应根据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

几个单位的联合发文,由主办单位立卷。

第十四条立卷公文,应按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

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四)档案

第十五条档案是指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保存价值的

各种文件、保单、传真、单证、报表、账册、照片、软盘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

文件材料。

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保险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声像

档案等,它们是公司保险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把在保险业务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有

保存价值和可以利用的各种文件材料,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l、按照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档案。

2、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公司的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4、负责编辑各种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档案利用者要负责所借阅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泄密、遗失、污损、严禁剪裁、涂改、篡改档案。

要遵守档案借阅制度,履行档案借阅和归还手续,未经准许,不得转借档案。

第十九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进行鉴定。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对确定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销毁。

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监销人员应在销毁单上签字。

二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保险代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

理和经营核算,根据国家《会计法》和《企业财务准则》、《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统一核算自负盈亏并照章纳税的财务体制。

第三条公司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的领导负责制,严禁多头审批和乱开支的口子。

第四条财务收支实行计划管理,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收支预测、控制、分析

的工作。

(二)财务收支计划

第五条财务收支计划根据代理业务发展计划和其他计划,按照实事求是和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六条公司向董事会报财务收支计划的时间为计划年度的元月二十日以前。

第七条财务收支计划经经理审核和综合平衡并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八条财务收支计划的具体内容每年另行规定。

(三)银行帐户管理

第九条一切业务收支必须在按规定开立的账户中核算,严禁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搞帐外经营。

第十条收到外单位的转帐支票,必须在18小时以内交开户行托收,逢节假日必须在休假前交开户行托收。

第十一条遵守银行结算纪律,除合理的现金库存外,现金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严禁出租、出借账户。

第十二条坚持及时与银行对帐,每月月终要向开户银行索取对账单,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属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募集,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资本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经股东会决定,向保险监管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负债均按发生额计价,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和付费标准支付利息和费用。

(五)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不属于经营中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计价根据《会计核算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为3%,分类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1)房屋及建筑物3528

房屋616.2

简易房204.9

建筑物616.2

(2)交通工具616.2

(3)电子设备632.3

(4)通讯设备616.2

(5)电器设备616.2

(6)其他616.2

4、汽车等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报废,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提前报废,由公司报董事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物品。

第十八条递延资产

l、递延资产指开办费、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2、开办费自公司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摊销期不超过5年;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改良支出按租用年限平均摊入成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3、经营性租赁大资产的装修、改良购置费用在lO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公司报董事会批准,未经审批不能进行。

(六)代理保费收入的管理

第十八条保费收入指公司按规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及储金折算的利息。

储金折算利息是指在会计期末,按本期储金平均余额和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十九条公司在向投保人代理收入保费时,必须按实收金额向投保人开具保费收据,收取储金不得向投保人开具保费收据。

第二十一条保费收据按以下规定管理:

1、保费收据由保险公司设计,使用单位从综合部领用,经财务部盖章方可使用。

2、保费收据一律由专人管理,按顺序号套写填开后交出纳员收款。

保费收据不得交由业务人员填开。

3、出纳员在收妥款项后,将发票联交投保人,将收回联全额做代理保费收帐。

4、专管人员要对保费收据的领取、使用、上缴情况按《保费收据使用情况登记薄》的要素进行详细登记。

5、保费收据存根联和作废收据全套必须交回综合部存档,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

(七)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手续费支出

1、手续费指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支付给代理单位和个人的报酬。

2、手续费的具体比例由业务部门按照代办工作范围和程度及险种确定。

3、支付手续费要有代办单位或个人在手续费支付单上盖章或签字。

第二十三条业务宣传费

1、宣传费是指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材料

印刷费、宣传品的购置费。

2、宣传费按当年营业收入的6%控制使用。

3、公司要加强宣传品的管理,建立宣传品的购置、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2、业务招待费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控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业务管理费’

业务管理费包括: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租赁费、修理费、保险费、公杂费、咨询费、审计费、绿化费、宣教费、资产摊销、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车船使用费、银行结算费、取暖降温费、安全防卫费、诉讼费、公正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印花费、房产费、同业公会会费、学会会费、其他。

(八)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七条财务报表的表式、报送时间按《会计核算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负债总值、增(减)量、结构、质量、增减变动原因。

2、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增减变动及原因。

3、利润实现、税金交纳情况。

4、对本期和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重要赔案情况。

第二十九条主要财务指标

1、负债经营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0%

2、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赔付率=(本年赔款支出/本年代理保费)*100%

4、费用率:

(本年营业费用/本年营业收入)*100%

第三十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于每月终了后的10日内报总经理室。

三业务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险代理业务开展,按照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积极从事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公司保险代理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各营业部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承保业务管理

第三条承保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l、可保利益原则。

即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财产具有可保利益,无可保利益的财产不得承保。

2、风险评估原则。

展业人员必须对投保财产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对于风险系数超过规定,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不得承保。

3、如实告知原则。

展业人员必须就投保单所列明事项逐一询问客户,客户须如实回答。

不能带病投保。

投保人必须签名(盖章)。

4、按照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进行承保。

第四条展业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从事保险中介服务所要求的素质,对于新展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代理人资格证》后,方可单独上岗。

第五条展业宣传

1、展业人员必须持有工作证、身份证、展业证等证件进行宣传。

2、展业人员必须带有条款等有关业务资料,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地进行公关展业宣传,不得搞虚假、欺骗。

3、展业宣传必须围绕条款进行解释,不得偏离、曲解。

4、不得运用不正当方式、手段进行展业。

第六条检验标的

展业对象有投保意向后,要按下列规定进行标的查验:

1、标的坐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

2、安全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行驶等情况。

3、经营管理及近期损失情况。

4、进行风险评估。

5、遵照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进行标的核保。

6、投保人身保险必须查实年龄、疾病等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决定是否体检。

第七条业务洽谈

1、业务洽谈时必须先请投保人详细阅读保险条款;

2、展业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回答投保人提出的询问;

3、确定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率保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

4、其他应该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收缴保费

1、签发保单的同时,原则上要一次缴清保费,不得延期。

2、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对于需要体检的年龄段或大额保单的客户,要先进行体检,后收取保险费。

3、对于签单后而未收取保费的,出险后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保单批改

1、批改保单必须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而且申请理由必须成立;

2、代理人员应积极协助客户到保险公司按规定办理保单批改。

第十条无赔款优待

1、无赔款优待见限于车险。

2、无赔款优待按保险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提前支付,更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代理中介公司可以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勘查,理赔。

(三)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业务专用章由业务内勤专人保管使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用。

第十三条代理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的秘密,不能搞虚假欺骗宣传,不能有吃、拿、卡、要等勒索保户行为,更不能擅自撕毁或丢弃保证。

第三章内部风险控制与反洗钱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反洗钱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反洗钱法、保险法和中国保监委反洗钱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公司设立法务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授权,履行本公司反洗钱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二监管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法务室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查处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反洗钱工作措施、计划和规章;

2、对公司业务部门的业务进行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

3、组织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教育;

4、对本公司部门和员工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营业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资金准入的审查,履行下列职责:

1、按公司反洗钱规定,组织业务操作人员培训学习;

2、对出入本公司保险交易的大额资金进行实名详细记录登记和审核报告;

3、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做到资料真实、完整,记录清晰,保存完好;

4、交易资金内控流转程序规范;

5、配备岗位和人员,落实部门分管责任;

6、开展业务电子信息网络系统符合反洗钱功能和保密要求;

7、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业务交易;

8、公司定期进行内部业务审计,包括经济指标和工作程序、业务手续规范程度、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执行情况等内容;

9、接受和配合内部、外部法定部门有关涉嫌洗钱活动的行政、司法调查;

10、其他反洗钱工作职责。

三违规查处

第六条公司业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

1、开展业务手续资料不完整;

2、识别客户身份不清晰;

3、客户交易资金来源审查程序不规范;

4、公司规章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公司业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免职、辞退或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内外串通,故意放松反洗钱审查;

2、涉嫌直接从事洗钱或配合他人洗钱;

3、被保监部门通报或司法机关查处;

4、违反反洗钱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5、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疏于管理,工作不力,被公司或主管部门通报。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主要业务范围:

投保策划和代办保险手续、辅助保险损失勘查和理(索)赔;开展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服务;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本规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西藏中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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