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辅导讲义5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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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辅导讲义(5)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0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7年教材根据新《合伙企业法》(2007年6月1日生效)进行了重写

2008年、2009年教材未进行调整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97)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100)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99)

1、投资人

(1)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投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出资方式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相关链接】公司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释1】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家庭共有财产没有关系,二者没有先后顺序问题。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

【答案】×

【解释2】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7年)

【答案】×

【解释3】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解释4】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例题】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5年)

【答案】×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从业人员。

【例题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2003年)

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

B、投资人的劳务

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答案】ACD

【例题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答案】A

【例题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2006年)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有企业章程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答案】AD

【例题4】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07年)。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BC

【例题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8年)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答案】C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P101)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任意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P101)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P104)

【合伙企业P119】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意第三人

【答案】BC

【例题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

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A

2、对受托人的限制(P101)(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例题1】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2003年)

【答案】×

【例题2】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

【答案】BD

四、解散和清算(P102)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2008年)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BCD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例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2004年单选题)

【例题1】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

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是()。

A、不再清偿

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D

【例题2】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例题3】张某于2000年3月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000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企业应于2000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

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

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答案】ACD

五、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P104)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

(2007年6月1日生效)

一、普通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合伙企业财产;事务执行;损益分配;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入伙、退伙;

(一)设立条件(P109)

1、合伙人

(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2)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例题】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C

2、出资(P109)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解释】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3、企业名称(P110)

(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必须有“合伙”字样。

(二)合伙企业财产(P112)

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P112)

对内: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P113)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114)

1、重大事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其他事项: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需要一致同意的事项: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例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伙企业事务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的有()。

(2004年)

A、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

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

(2008年)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答案】B

2、合伙人的权利(P115)

(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3、合伙人的义务(P116)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相关链接1】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企业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例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7年)

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

【答案】AB

【例题2】甲与乙、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

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

A、自行决定向善意的A公司支付广告费5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善意的B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子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答案】CD

4、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P116)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题1】甲、乙等6人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并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对乙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其他合伙人对如何解决此问题也产生了争议,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争议解决的表决办法,合伙人实行了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后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了同意甲意见的决定。

上述解决争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008年)

【答案】×

【例题2】甲、乙、丙、丁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

3:

2:

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C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P117)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P129】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经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A、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A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由合伙人分担责任。

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答案】AB

【例题3】甲、乙两个自然人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双方订立的书面合伙协议约定:

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

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答案】√

(五)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117)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118)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P119)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例题1】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

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

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AD

【例题2】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

3:

3。

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

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BCD

(八)合伙人自己的债务清偿(P120)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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