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制度章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劳动保障工作制度章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保障工作制度章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承办辖区内劳动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
3.协助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参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协助推荐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并协助日常管理工作;
协助开展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协助监督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逐步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制度;
助开展辖区内劳资纠纷的调解,排查跟踪劳动保障不稳定因素。
(四)完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市劳动监察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各项业务流程
一、就业服务管理
(一)调查发布劳动力供求情况
1.调查。
一是全面调查。
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城乡劳动力基本状况和就业岗位需求状况调查表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劳动力供求具体情况,重点掌握辖内登记失业人员和富余劳动力情况,确定重点援助对象。
二是定期调查。
每季度要有针对性地了解辖区内劳动力供、求动态情况,重点是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和新办(扩办)用人单位的变动情况。
三是挂钩调查。
建立与重点援助对象和主要用人单位挂钩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2.建档。
按台帐资料相关表格要求,建立辖区劳动力资源情况工作台帐,每季度对变动情况要更新一次。
3.统计上报。
要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4.信息发布。
及时将收集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并通过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发布。
(二)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
1.就业与失业登记业务流程。
原则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行办法》文件精神执行,社区居民就业与失业登记的业务流程可参照执行。
2.建立台帐和统计上报。
按台帐资料相关表格要求,建立辖区劳动力就业与失业工作台帐,每季度更新一次;
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3.灵活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
(1)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主要形式可分为:
临时、短期、季节性就业;
非全日制就业;
派遣就业;
自营(个体户)就业;
自由就业;
家庭就业;
承包(发包)就业;
兼职就业;
独立服务就业;
其他灵活就业形式。
(2)结合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情况,指导并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建立灵活就业工作台帐。
(3)宣传国家和省对灵活就业的政策,引导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三)就业援助
1.确定就业再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
城镇“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各地确定的其他城镇特困就业人员;
贫困家庭以及经认定需要援助的劳动力,包括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
2.建立台帐。
调查掌握辖区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数量和基本情况,对自愿申请登记的援助对象,分类登记,逐人逐户建档立册,并建立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台帐。
3.发放联系卡。
向每位登记的援助对象发放《就业优待联系卡》,并告知援助对象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援助内容。
4.落实援助责任。
与援助对象签订就业援助双向承诺书,确保每名援助对象都与社区就业分管工作人员挂钩获得相应帮扶。
5.分类提供援助。
根据援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制订具体的援助计划。
对“零就业家庭”和贫困户的劳动力等生活特困的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要确保其在登记后1个月内实现就业再就业。
其他非生活特困援助对象,承诺在登记后3个月内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
对在承诺时间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对象,要为其专门制定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就业计划,加大援助力度。
6.实行回访制度。
对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对象,在其就业后的半年内每月应进行一次上门或电话回访,掌握其就业后的情况,帮助其稳定就业。
(四)《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
1.《再就业优惠证》的受理、审核和发放程序,原则上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办理。
2.做到每季度应跟踪掌握持证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等情况,及时登记和更新相关台帐资料,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3.督促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优惠证》年审。
(五)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指导等业务流程,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操作。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移交与接收:
接收辖区内企业移交管理的退休人员资料,按照《柳州市柳南区×
×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和《柳州市柳南区×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增(减)表》的格式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并及时归档。
协助退休党员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建立定向服务联系制度:
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册》,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其健康、生活状况,并提供相关社会化管理服务。
3.建立重点帮扶制度:
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点帮扶名册》,对辖区内退休人员重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三、劳动保障宣传和协助信访监察工作
1.及时发布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的法规、政策和制度;
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
2.对来信、来访、投诉要及时记录《劳动保障部门来信、来访、投诉登记处理情况表》,并建立工作台帐;
能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上报办事处劳动保障所交由市劳动监察机构处理,对重大或突发事件要迅速介入并立即上报。
3.在辖内中推荐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监督制度,组织辖区用人单位参加相关培训,并进行日常管理。
4.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保障诚信情况,以及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年审。
对辖区内发生的劳资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第二章社区劳动保障站服务规范
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要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已任,坚持人本服务宗旨,努力规范服务行为,具体要求是:
一、树立统一的人本服务理念。
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行统一的人本服务理念,即“诚心服务,真情相助”,创立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品牌。
“诚心服务”主要是做到“六心”,即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耐心、办事处事细心、帮助群众诚心、提供援助贴心、服务充满爱心;
“真情相助”主要是做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真情投入,帮其所需,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二、落实八项服务要求
(一)文明服务:
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语言文明、热情周到、诚信可靠;
工作场所舒适便利,体现人性化宗旨。
(二)公开服务:
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准则、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在服务场所上墙公开,使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三)主动服务:
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定期、不定期主动上门或主动联系了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需求,并想方设法满足需求。
(四)承诺服务:
实行“首问负责制”,结合实际提出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承诺。
(五)配套服务:
有机整合各项服务项目,使各项服务相互衔接,相互配套,提供“一揽子”、“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六)重点服务: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及特困退休人员实行“一对一”重点跟踪帮扶务。
(七)个性服务:
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和个人提供专项和个性化服务。
(八)高效服务:
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管理活动,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供高质、高效服务。
三、推广服务文明用语,培养良好的服务言行。
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内工作人员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自觉维护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内部管理制度
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规范运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岗位职责制度。
根据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科学设置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
每年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切实做到站内工作人员分工合理、任务饱满、职责明确、便于考核。
(二)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
可从“德、勤、绩、效”四个方面设置具体考核标准,其中“德”主要是反映职业道德水平和遵守服务准则情况;
“勤”主要反映出勤和走访服务对象情况;
“绩”主要反映完成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效”主要反映工作效率和创造性工作、合理化建议等情况,以及工作记录材料编写在年终进行考评,评定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考核优秀的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应予相关处分。
(三)建立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
劳动报站站内工作人员应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技能标准按照省、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每季度安排一次业务学习,并对培训学习情况应做好记录。
(四)建立资料台帐管理制度。
社区劳动保障站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明确资料台帐的设置、记录、责任、管理等,做到资料台帐齐全。
(五)建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作详细、明确的规定。
(六)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对站内各类业务经费的收支行为和管理要作详细规定,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按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督查。
二、健全社会监督制度
(一)建立社会监督投诉处理制度。
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
对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应做到当日先有回音,并提出处理或整改时限,按时限告知或公布处理结果。
对工作人员的个人投诉,要责令限时改正。
对每年被投诉并查实3次以上,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当年考核应评为“不称职”。
(二)建立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要面向社会各层面征求群众对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工作服务提出的各种建议,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社区劳动保障站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按照省、市、柳南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五级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联网的建设要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应实现信息共享联网,具体要求是:
一、使用统上级部门统一软件
社区劳动保障站应全部安装使用上级部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软件”、“再就业扶持管理软件”、“劳动保障基层平台业务软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软件”“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系统”及相关部门要求使用的其他统一软件。
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常用办公设备齐全,其中,微机应按编制人数人均1台,应配备证件打印机。
三、实现信息联网
要保证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能实时联接,做到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准确无漏无误,并保持网络畅通。
对社区劳动保障站内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的配置、安装及维护由指定负责人具体负责。
各用机人员不得随意增加和改变通讯设备、线路的连接。
四、计算机的日常运行及使用管理
1、站内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使用人员应认真做好自身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严格自律,杜绝网络陋习。
站长必须重视对网络应用人员的监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度。
发现问题要加以引导,及时处理解决。
2、使用人员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规法则,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丢失或机密泄露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计算机设备要合理放置,并做好保养和清洁工作,防止灰尘对设备造成损害。
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插拔、移动网络设备、插头和网线。
第六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为更好完成各项重大工作,全面履行本工作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制度。
1、认真制定服务站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事实求是,落实措施要切实可行。
年度工作计划要在每年一月五日前完成。
2、服务站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工作职能的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要求将工作任务完成。
3、加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过程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每月要检查,每季度汇报一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以及采取措施和办法,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4、努力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决策措施。
5、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报告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到真实、准确、全面。
6、有关材料、报表、总结等要按时上报,会议记录齐全,年度资料要整理归挡,规范管理。
第七章社区劳动保障站事务公开制度
1、服务站实行事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体监督,树立办事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2、实行事务公开;
服务站要将工作职责、办事须知、工作流程、服务指南等公开、上墙,做到事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增加服务站事务的透明度,设置事务公开宣传栏,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箱,方便群众参与事务公开和监督。
4、简化办事手续和程序,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5、制定事务公开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评。
第八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会议制度
一、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服务站工作会议。
二、服务站工作会议每季度第一周周一召开,若有重要培训或紧急专项也可以临时召开。
1、参加人员:
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及社区其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会议或学习。
2、会议内容:
(1)讨论服务站再就业工作、职业培训工作、退管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
(2)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指示。
(3)提出需要在会上讨论和解决的事项和问题。
(4)劳动保障、退管、再就业等业务互相之间交流工作经验,如何把工作做好。
(5)对劳动保障专项执法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服务站内工作人员对下达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务必确保在执行中能准确把握文件精神。
3、会议内容必须记录齐全附会议图片。
第九章社区劳动保障站调查统计制度
1、认真学习、执行《统计法》及有关规定,履行统计职责,为上级部门提供有效、准确的统计资料及科学的统计信息。
2、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做到数字准确,不虚报、瞒报、迟报。
3、定期开展调查统计工作,按标准建立“十三种”统计基础台账,并实行微机管理,账实率要达到100%。
4、调查统计“十三账的内容是: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台账、城镇自然减员人员登记台账、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及就业情况台账、《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台账、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情况台账、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台账、小额担保贷款登记台账、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台账、社区空岗登记台账、医保低保重残人员参保台账、医保证卡使用统计表、居民医保指标完成情况台账。
5、每年对各类台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整理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对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等进行不少于四次的重点摸底调查,及时整理台账,各类台帐要及时录入电脑并及时更新。
6、严格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等统计报表的报送要求按时全面上报,报表和台账要做到账表相符。
7、月报必须在每月13日前报送到事务所,季报必须在季未当月与月报一并于13日前报送事务所,年报必须在每年12月的13日报送到事务所。
第十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报告制度
为切实发挥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基层领导和指导作用,促进社区社会劳动关系和谐、规范、履职,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2、报告形式:
社区劳动保障站每年、半年、每季度、每月均以书面向办事处劳保事务所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每季书面向社区劳动保障站站长作一次专题汇报;
每年年终,组织居民会议向居民代表以口头报告一次全年工作情况并留存报告记录;
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报告根据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各项职责,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社区劳动保障站贯彻执行省、市一级劳动保障工作情况,社区辖区劳动保障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的及执行监督情况。
(2)、对劳动保障站专项资金及资源管理的流向运作情况如实汇报。
(3)、对社区劳动保障事务公开监督的情况作报告。
(4)、对社区劳动保障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作报告;
(5)、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专项执法监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报告,等等。
第十一章社区劳动保障站来访接待制度
1、工作场所整洁、设施便利;
工作人员挂牌服务、语言文明;
尊重隐私、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2、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记录来访事由,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3、对一般性政策、服务性问题,在一日内给予答复或解决。
4、对于本级难以答复或解决的并在政策内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一般在3日内给予答复或帮助解决。
5、对重大政策问题,经请示上级后不能解决的,一般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并耐心解释,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
6、对来电提出的问题,要进行登记,同时认真调查、回复和协调。
属于需要请示上级或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一般在7日内给予答复(回复),帮助解决。
7、对各类人员一律平等对待、公平服务、不歧视。
8、对于就业困难的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应提供优先服务和重点帮助。
9、尽最大努力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服务,使来访人员满意。
10、服务方式多样化,能满足不同人员的服务需求。
第十二章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信息反馈工作。
保障劳动保障站负责做好各自工作的信息反馈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2、及时了解掌握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的总结。
3、定期通报劳动保障服务信息。
社区服务站应搞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工作。
4、认真开展服务对象的回访工作。
5、积极开展跟踪服务。
调查了解服务对象的生存,就业、保障和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
了解用人单位对社区输送就业人员的评价及对劳动者文化、技能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6、及时改进工作。
根据就业市场的人才需求状况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要求及服务对象的愿望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7、对辖区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变动状况,及时掌握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8、对退休人员的生活情况、养老金待遇、死亡家属领取津贴的申报工作,及时把异常情况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各种违反劳动法规的,及时报告劳动监察部门。
第十三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困难就业群体帮扶制度
一、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对象
(1)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年龄偏大(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即“4050”人员)﹐技能偏低﹐再就业困难的。
(2)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或一戶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下岗或失业﹐无其他稳定经经济来源的﹔
(3)离异﹑丧偶者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的就业岗位或经济来源的﹔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只能达到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内容
(一)就业岗位的帮扶
1、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重点开发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岗位安置再就业帮扶对象。
2、适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市级、区级以及街道举办的现场招聘活动,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免费享受服务。
(二)技能培训的帮扶
凡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保险期内的失业人员都可以获得一次免费培训的机会,培训后可被推荐就业。
(三)生活保障的帮扶
1、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要积极核实,及早纳入范围。
2、在办理有关再就业手续时,要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咨询。
(四)特困群体的帮扶
1、配合相关部门对特困群体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2、协助到工商、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三、开展上门服务
每月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不少于3户,并做好走访记录。
要经常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就业政策、送职业指导、送就业培训、送就业岗位、送生活保障,真心服务就业困难群体。
四、跟踪管理及时总结
对困难群体的就业要实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困难和工作表现,协调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
并要求每半年要对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四章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检查监督制度
1、为确保社区辖区劳动保障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的进行,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各种违规、违纪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自觉接受社区辖区群众的监督,本着公开办事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一周)给予认真核实;
(2)、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对来电来访的群众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每问有回声;
(3)、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复杂的或一时查处不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4)、对群众真实反映并经调查属实的违规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小额担保贷款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为确保社区辖内的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应组织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2)、具体检查辖内各企业、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出、下岗职工公益性岗位及非正式安置情况,检查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还款催交工作。
(3)、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应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
(4)、社区再就业工作人员应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下岗职工技能培训并建立与驻区企业单位的用工网络,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第十五章社区劳动保障专款管专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社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确保劳动保障部门下拨各项资金完全用于履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