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

上传人:聆听****声音 文档编号:674042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5.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汇总Word下载.docx

无权、有.效)

P1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剰余期限。

(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诘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届设施一井处分。

P17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中清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P18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P20如施-匸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

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P20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P2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P29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P3O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費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金部债务承担责任.

P30保证期冋,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P3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己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P32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3)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P3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知

P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自然事件:

(2)意外事故.(包括火灾和爆炸)P39《民法总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⑺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P40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罟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暫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附加刑包括: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罚款

罚金

行政拘留

拘役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财产

P41(工程重大安全専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P4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P45(19版敎材修改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中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于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己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己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己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己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己经落实。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己经落实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規规定的其他条件。

P48《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中诘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P49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P51企业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

净资产是属于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

P55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P58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适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P60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P64中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岀中诺。

逾期未中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P65注册建造師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P65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己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P67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P7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P73(19年教材新修改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P7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P7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于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P7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髙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P77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査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中请文件。

P7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P79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间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P81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増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P8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P8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P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F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P88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以及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P98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P101对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的建筑匸程竣匸验收之日起计算。

合同工程量未全部完成而解除或暂时终止履行合同的.为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

P104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P105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为6个月。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P112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己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P114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P119《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P120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P12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P12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P125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吿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P128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満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満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P12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P130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实意思

5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P13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P137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P142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衣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P145F146①职工应当参加基木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④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⑤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P14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P149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15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笫三人完成。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P162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P164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包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P165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P166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P167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P17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P174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P175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P176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測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o

P178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P196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P197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P19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岀处理意见。

P20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