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指导纲要(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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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的

指导纲要(试行)

一、总纲

为科学规范我省省级地方课程,改变种类繁多、内容重叠、特色不显、落实不力等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增强地方课程育人实效,建设有广东特色的地方课程教材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课程性质

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以下简称“地方综合课程”)是我省省级地方课程。

它是一门面向学生生活、面向广东实际、面向创新时代、整合专题教育和广东地方课程、探索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开放性、活动型地方综合课程。

地方综合课程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人文性与科学性融合。

通过生命与安全、文明与法治、社会与文化等教育,培育学生的人文精神;通过学习能力、科学启蒙、创新创业等教育,培育学生的科学精神,突出人文性与科学性相融合。

2.统一性与地方性衔接。

在教育思想、育人目标、专题内容等方面与国家教育政策保持高度统一;在课程建构、实施策略、教育方法等方面突出广东特色和创造性。

3.基础性与提高性相成。

探索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态度、价值、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4.知识性与实践性结合。

注重将各类专题知识、广东地方文化与经济社会知识融入实践活动过程,在实践活动中学习、运用知识,积累知识;注重将能力培养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引导学生在动手、动脑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主动学习、掌握知识、增强能力。

5.系统性与简约性兼顾。

通过梳理、整合各类专题教育、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建构目标协同、内容精练、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的地方综合课程体系;注重课程体系的简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便于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育人实效。

6.规定性与开放性兼容。

省级地方综合课程在主要目标、专题设置、基本内容等方面具有规定性,确保统一实施;本综合课程同时也为专题教育更新、各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开放性链接端口。

(二)基本理念

1.关注学生发展。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以中小学生逐步扩展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国家民族、国际视野等不同领域为基本线索,建构落实各类专题教育任务、适合学生全面素质发展需求的地方综合课程体系。

2.坚持实践育人。

充分立足地方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实际,打造实践育人平台。

坚持把教育寓于实践主题之中,通过实践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探索形成实践育人的地方课程体系。

3.突出重点领域。

充分发挥地方综合课程与学生实际和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的优势,及时吸纳社会变革发展的前沿成果,突出生命与安全、文明与法治、广东经济社会与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与创新等重点领域,建构与时代发展密切互动的动态课程体系。

4.强调实施效果。

科学把握地方综合课程与国家课程、校本课程之间的关系,形成课程育人合力。

突出对各专题知识技能的综合认知、科学运用,重在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生活的态度和能力,积极适应、参与社会生活的态度和能力,科学创新、创造的态度和能力,全面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探索形成注重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三)设计依据与思路

1.设计依据。

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专题教育纲要和国家课程标准对地方专题教育的要求,梳理和整合形成相关专题;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学生成长需要,充分发掘广东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重大主题中的教育资源,构建有广东特色的地方综合课程内容体系;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探索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创造性学习的方法体系。

2.设计思路。

(1)结构体系设计思路。

地方综合课程为领域主导、专题主线、活动主题组成的三级结构体系。

领域按照由个体到社会、由基础到发展、由现实到未来的逻辑顺序,整体建构生命与安全、文明与法治、社会与文化、学习与发展四大领域;专题由国家专题教育和广东特色专题两部分构成,所有专题教育分为通识和学段两类,并根据专题属性归类于相应领域之中;每一专题分解为若干活动主题,便于具体组织学习活动,凸显本课程的活动性质。

(2)内容体系设计思路。

按照“纵横相携,四线并行”的思路建构地方综合课程内容体系。

“纵”,即纵向梳理各类专题教育内容,形成由小学至高中、螺旋递进的专题教育和活动主题;“横”,即横向统筹相同学段的不同专题教育内容,形成互相协同的专题教育内容体系。

“四线并行”是指四大领域贯穿全部年级,形成统一、简约的地方综合课程内容体系。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立足省情,面向全国和世界,学习、传承岭南优秀文化,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培育学生家国情怀和世界意识。

聚焦学生关键能力培养,着力形成学生的健康生活能力、学习发展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分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

培育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情感态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健康向上、乐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现代人格品质。

2.能力。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面向创新创业时代,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能力。

3.知识。

引导学生学习、掌握各类专题知识、岭南优秀文化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以及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的现代社会生活知识。

培养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获取和积累知识以及将知识技能运用于社会实践的能力。

4.方法。

通过活动与实践教学,引导学生逐步掌握自主学习、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等方法,掌握参与社会实践的方法,掌握调查研究以及科学创新的初步方法。

三、课程内容

(一)生命与安全

生命与安全是学生基础性发展领域,由安全、健康、心理健康、禁毒与预防艾滋病、国防等5个专题教育组成,旨在养成学生安全、健康生活的习惯、能力和意识。

实施过程要密切联系实际,密切结合国家相关课程,注重学生健康生活习惯和技能的培养与训练,注重国家安全意识的培育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文明与法治

文明与法治是学生现代文明素质发展领域,由文明礼仪、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诚信、法治、廉洁文化等5个专题教育组成,旨在培育学生道德情操、生态环保意识、诚信品质、法治精神等现代文明素养。

实施过程要与相关国家课程相结合,注重通过行为训练、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学生认识、理解、融入现代社会文明,培养形成有现代文明素养和法治精神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三)社会与文化

社会与文化是学生社会性发展领域。

由广东风情、广东海洋、广东历史、广东地理、广东艺术、广东现代化之路、岭南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际理解等10个专题教育组成,旨在引导学生欣赏广东人文文化,关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和世界的胸怀,树立积极投身家乡和祖国建设的志向。

实施过程要与家乡实际、省情和国情相结合,与相关国家课程相结合,创设有利于学生走进社会、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培育爱国、爱家乡的家国情怀,促进学生人格的良性社会化进程。

(四)学习与发展

学习与发展是学生面向未来的发展性领域,由学会学习、科学启蒙、创新素质、创新创业、金融理财、生涯规划、劳动等7个专题教育组成,旨在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的终身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过程要密切联系时代发展和学生生活环境实际,引导学生在自主探究、科学实践、社会实践、劳动实践中,培育良好的学习品质、人格品质、创新精神和终身发展能力。

四、课程管理与实施建议

(一)课程管理建议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综合课程实施,加强课程实施的规划、保障和管理,把它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评估督导指标体系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项目。

2.学校要从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总体布局之中统筹本综合课程实施。

学校应着重考虑本综合课程实施在目标任务、教学方法、实施渠道等方面与国家课程、各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区别与衔接,创建三级课程有机结合的实施体系,形成育人合力。

3.学校要将本综合课程明确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在课时、师资、实施、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和保障。

专门设置地方和校本课程教研组,统筹本综合课程和地市、县(区、市)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实施。

4.各级中小学教研部门要将本综合课程纳入教研工作规划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本综合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做到教研有专人、研究有专题、活动有专项。

(二)教学建议

1.整合师资力量。

实施本综合课程的教师包括班主任、相关学科专任教师以及社会专业人士等。

要通过本综合课程实施,注重发挥团队优势,加强不同专业教师之间的协同,打造一支一专多能、专兼职结合的地方综合课程师资力量。

广东历史、广东地理、广东风情、广东艺术分别结合国家课程历史、地理、品德与生活(社会)、艺术(音乐或美术)课程实施,教学活动由相应学科教师专门辅导。

2.突出学生主体。

在确保本综合课程统一、规范、有效实施的基础上,突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自主性是指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以学生直接参与的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为主要教学形式,引导学生在游戏、表演、体验、实践等活动中自主学习、合作学习;选择性是指教师和学生可结合国家课程学习、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活动以及其他实际需要,灵活选择相关主题开展学习活动,不局限主题活动的编排顺序。

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教师应充分发挥组织、指导、辅助等作用。

3.创新教学活动。

本综合课程强调基于国家课程学习的基础性和系统性,基于学生的社会生活环境和经验,基于信息化条件下学生自主学习的可能,注重学生自主学习、实践学习和创新学习,避免简单的知识性重复教学。

实施本综合课程可通过课堂主题活动、网络学习和实践体验活动等多种途径进行,倡导主体性、开放性、实践性学习。

注重发掘社会教育资源,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访谈、观察、实践等活动。

加强与学校德育和社会教育活动的衔接,综合性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二)评价建议

1.评价目的。

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社会性发展等的评价,重点考察学生专题教育目标达成状况,对广东地方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了解、体验状况,以及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状况。

2.评价方法。

倡导过程性、多元性、发展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重视学生参与活动的状况、态度和行为表现,记录学生在活动中探索、思考、创新的情况。

多元性评价强调评价主体多样化,同学、老师、家长、有关人士和团体等,都可纳入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多样化,活动记录、调查报告、奖励证明、发明成果等,均可纳入评价内容范畴。

发展性评价强调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多样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关注学生在原有基础和水平上的提高状况。

3.评价运用。

地方综合课程评价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相关数据、素材、作品等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信息资料来源。

健康教育、广东历史、广东地理、广东艺术、广东现代化之路、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等专题,可纳入国家相应学科考核、考查、考试范围。

(三)课程资源开发建议

本综合课程资源是由教科书、电子资源和学习网站等共同构成的立体教学资源体系。

1.教科书编写建议。

教科书是活动型教材,要突出实践活动特点和学生能力培养要求。

教科书编写要依据本指导纲要,遵循整合实施原则,落实专题教育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设计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选择学习的学法体例;考虑与国家课程衔接、与广东地方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连接、与时代发展密切互动,建构社会性、实践性、开放性的活动型教材体系。

教师教学用书要与教材配套编写,在教学思想理念表达、教材结构体系与内容说明、教学方法指导与活动建议以及必要的案例、资料呈现等方面,提供有效指导和参考。

教科书除各学段毕业年级为全一册外,其他年级每学期一册。

严格控制教科书篇幅,各册教科书最高控制限额为:

小学1-2年级4.5个印张、3-4年级5个印张、5年级5.5个印张、6年级6个印张、7-8年级6.5个印张、9年级7个印张、高中1-2年级7.5个印张、高中3年级8个印张。

2.教学资源开发建议。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与教科书配套的电子教学资源,为教学活动提供直观、丰富的资源和范例。

鼓励建设本综合课程网络平台,为全省教师交流、展示教学经验、资源和科研成果提供平台。

五、附则

1.本指导纲要(试行)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2.本指导纲要(试行)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录:

1.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结构体系一览表

2.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内容体系一览表

3.广东省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课时安排及结构比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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