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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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竞赛事宜由地方教委统一领导。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组建全国及各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
5.组织委员会
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由教育部、信息产业部、部分参赛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学校专家组成,组委会成员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文函形式任命,每届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赛区组委会任期四年。
全国竞赛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日常工作。
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由省、直辖市教委、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企事业代表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领导工作。
原则上以省、直辖市独立组成一个赛区。
若参赛学校少于3所或参赛队少于20个队时,可与邻近省市联合组成一个赛区。
6.专家组
全国只组建一个全国专家组,主要由来自高等学校电子及其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全国专家组由责任专家、专家和专家库成员三个人员层面构成,全国竞赛的命题和评审工作以责任专家为主体。
各赛区成立赛区专家组,由赛区内高校电子及其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竞赛征题、评审工作。
7.参赛单位
以高等学校为基本参赛单位,参赛学校应成立电子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8.参赛队和参赛学生
每支参赛队由三名学生组成,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9.辅导教师
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的《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承认并计算其工作量。
三、竞赛时间和方式
10.竞赛时间和竞赛周期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每逢单数年的9月份举办,赛期四天。
在双数的非竞赛年份,根据实际需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和有关赛区组织开展全国的专题性竞赛,同时积极鼓励各赛区和学校根据自身条件适时组织开展赛区和学校一级的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1.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分赛区组织的方式,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
竞赛期间学生可以查阅有关纸介或网络技术资料,队内学生可以集体商讨设计思想,确定设计方案,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
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
竞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员讨论商量。
参赛学校应将参赛学生相对集中在实验室内进行竞赛,便于组织人员巡查。
为保证竞赛工作,竞赛所需设备、元器件等均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四、竞赛规则
12.为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严格遵守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颁布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竞赛规则与赛场纪律》。
竞赛期间,各赛区组织巡视人员,严格执行巡视制度。
五、竞赛命题与相关规定
13.竞赛题目
竞赛题目是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应由全国专家组制定命题原则,赛前发至各赛区。
全国竞赛命题应在广泛开展赛区征题的基础上由全国竞赛命题专家统一进行命题。
全国竞赛命题专家组以责任专家为主体,并与部分全国专家组专家和高职高专学校专家组合而成。
全国竞赛采用两套题目,即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
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
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
凡不符合上述选题规定的作品均视为无效,赛区不予以评审。
六、竞赛报名、评审和评奖工作
14.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
每个报名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开始竞赛时不得更改。
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报名工作,填写全国统一格式的赛区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15.评审工作与要求
根据竞赛评奖模式,竞赛评审分赛区和全国两级评审,按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的相应标准分别开展评审工作。
赛区的竞赛评审工作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赛区专家组执行,需严格按照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执行,并在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基础上制定赛区的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每个测试组至少由三位赛区评审专家组成,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测试记录必须保留在赛区组委会,赛区向全国组委会推荐申请全国奖代表队时,必须将报奖队的设计报告、有赛区评审组每位评审专家签字的各项详细原始测试数据及评分记录、登记表和推荐表一并上报,否则不受理评奖。
各赛区评分及测试细则需要上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以备全国评审时参考。
全国竞赛评审工作原则上由一个专家组在一地完成。
全国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全国竞赛组委会负责组成全国竞赛评审专家组,对各赛区按比例推荐上报的优秀代表队的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参考赛区评审原始记录进行初评。
全国一等奖候选队一律集中在一地参加复评,原则上不再另行命题,以原竞赛题目为基础,由专家组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参加复评的代表队名单以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公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16.上报全国评审的比例
赛区和全国对参赛规模进行统计时,一律以实际参赛队数量为准。
实际参赛队是指已经正式报名并按时向赛区组委会上交参赛作品的参赛队。
在赛区评审、评奖的基础上,赛区组委会应按时向全国组委会推荐本赛区的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国评审,推荐的队数分别不得超过当年本赛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实际参赛队数量的10%,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17.评奖工作
评奖工作采用“校为基础、一次竞赛、二级评奖”的方式进行,即竞赛建立在学校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每次全国竞赛后,经赛区评奖后再推荐出赛区优秀参赛队参加全国评奖。
各赛区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赛区评委会,评选本赛区的
一、
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参赛队数的三分之一。
此外,对参赛成功者,赛区也可酌情颁发“成功参赛奖”或“成功参赛证书”。
由于各赛区采用的是全国统一制定的竞赛命题和测试评分规则,赛区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等冠名原则上为“XXXX年XXX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XX赛区”。
全国分组设立
一、二等奖。
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获奖队数量分别不超过当年实际参赛队的8%,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为3:
7。
竞赛颁发全国统一的获奖证书。
全国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等冠名为“XXXX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8.异议制度
为保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奖工作的公正性,对全国和赛区的评奖初步结果坚持执行异议制度,“异议期”自公布评审初步结果之日起为期15天,过期不再受理。
异议期间,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受理参赛队有关违反竞赛章程、竞赛规则和纪律的行为等。
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
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
赛区竞赛组委会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必须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全国竞赛组委会充分尊重各赛区的评审及评奖结果,赛区评审中出现的异议由各赛区组委会协调解决。
七、竞赛经费
19.关于报名费
全国竞赛组委会不向参赛单位和参赛队收取报名费。
赛区竞赛组委会应积极办理收费许可,适当收取报名费。
参赛单位统一向赛区竞赛组委会交纳报名费,每队的报名费金额由赛区竞赛组委会根据组织工作的需要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元。
报名费只限用于当年竞赛的组织工作。
20.社会资助
全国和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
八、其他
21.全国竞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全国性专题邀请赛章程有另文细述。
22.本章程的具体解释权归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教育部倡导的四大学科竞赛之一,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推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促进信息与电子类学科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促进教育也要实现两个转变重要思想的落实,有助于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努力与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密切结合,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紧密结合,与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建设紧密结合。
竞赛内容既有理论设计,又有实际制作,可以全面检验和促进参赛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信息产业部人事司负责领导全国竞赛工作,各地竞赛事宜由地方教委统一领导。
教育部教高司函[1999]41号文件公布了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名单,任期四年,199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各项事宜委托本届组委会具体组织。
本届全国组委会由教育部、信息产业部、部分参赛省市教委代表及有关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全国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日常工作。
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由省、市、自治区教委、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企事业代表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领导工作。
原则上以省独立组成一个赛区。
全国专家组由部分高校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全国竞赛的命题、评审工作。
各赛区成立赛区专家组,由赛区内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赛区征题、评审工作。
以普通高等学校为参赛单位,参赛学校应成立电子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后总结等。
参赛学校可以独立组织不超过20个参赛队。
每队由三名学生组成,除研究生以外所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都有资格参加。
三、竞赛规模、时间和方式
9.竞赛时间和竞赛周期
竞赛时间定于竞赛举办年度的9月份,赛期四天。
从1997年开始,每二年举办一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即今后凡逢单数年号时举办全国竞赛,其他时间赛区、校、系间可开展小规模竞赛或群众性科技活动。
10.竞赛方式
竞赛期间学生可以查阅有关文献资料,队内学生集体商讨设计思想,确定设计方案,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
参赛学校应将参赛学生相对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实验室内进行竞赛,便于组织人员巡查。
11.为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严格遵守全国组委会届时颁布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竞赛规则与赛场纪律》。
五、竞赛命题
12.竞赛题目是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应由全国专家组制定命题原则,赛前发至各赛区。
命题过程应广泛开展征题,拓宽题型。
13.竞赛报名
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格式的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留赛区组委会,一份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14.评审工作
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竞赛的评审工作,需按照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执行,赛区在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基础上制定赛区的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测试记录必须保留在赛区组委会,赛区向全国组委会推荐申请全国奖代表队时,必须将报奖队的设计报告、有赛区评审组每位评阅人签字的各项详细原始测试数据及评分记录、登记表和推荐表一并上报,否则不受理评奖。
15.评奖工作
评奖工作采用“校为基础、一次竞赛、二级评奖”的方式进行,即竞赛建立在学校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每次全国竞赛后,经各赛区级评奖后再推荐出赛区优秀参赛队参加全国评奖。
此外,对参赛成功者,赛区可酌情颁发“成功参赛证书”。
各赛区向全国组委会推荐申报全国奖的参赛队比例由全国组委会届时通知,全国组委会在全国专家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全国评委会,评选全国奖。
全国设立
按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的指示精神,竞赛颁发全国统一的获奖证书,竞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考虑。
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予以一定形式的承认,但辅导教师的工作应纳入学校教改和教学基础建设的整体中予以考虑。
16.报名费
参赛队按有关规定向赛区组委会交纳竞赛报名费。
17.社会资助
全国和各赛区组委会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
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组建全国及赛区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
l、全国竞赛组委会由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及部分参赛省市教委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全国竞赛专家组由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命题、评审工作。
2、每个参赛的省为一个赛区。
各赛区组委会由省教委、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各赛区专家组由本赛区的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在本赛区内的征题并向全国专家组推荐、速选所征题目及赛区评审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本赛区的电子设计竞赛活动。
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各校积极参与,并正确理解竞赛的目的,不要因组织竞赛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竞赛健康发展。
现任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主任简介
王越,男,汉族,1932年4月生。
教授,信息与通信系统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部206所所长、北京理工大学校长,现任北京理工大学名誉校长。
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兵工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会士、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团成员、国防科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职务。
长期从事电子学与通信领域的科研工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部科技进步特等奖、全国科学大会奖、光华基金一等奖等奖励,以及兵器工业功勋奖、兵器工业先进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1991年11月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主任;
1994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常委。
自1995年至今,担任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主任。
内容与要求
l、以电子电路应用设计为主要内容,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可编程器件、EDA软件工具和PC机的应用。
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与调试”两部分。
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2、题目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考核学生的实验技能。
3、题目在难易程度方面,既要考虑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参赛形式
l、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原则上安排在单数年的9月中旬举行,为期4天。
竞赛以赛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竞赛、评审和评奖工作。
2、鼓励设有信息与电子学科及相关专业或已开展电子设计科技活动的高等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赛区组委会报名。
参赛队数由学校自行确定。
4、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全国竞赛专家组根据命题原则,将统一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
5、竞赛所需场地、仪器设备、元器件或耗材原则上由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竞赛规则
l、参赛学生应是高等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专科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
各赛区组委会须按时收回学生的答卷并及时封存,然后按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
3、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但不得与队外人员讨论,教师必须回避。
4、竞赛期间,各赛区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正常进行。
5、在竞赛中,如发现辅导教师参与、队与队之间讨论,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卷,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竞赛评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采取“一次竞赛、两级评奖”方式,评奖等级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组委会将本赛区竞赛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评审材料报送全国组委会,报送的优秀参赛队数应严格控制在本赛区参赛队总数的12%之内。
全国组委会根据全国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全国
一、二等奖,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参赛队总数的10%。
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设立“赛区优秀组织奖”,对当年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赛区组委会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设立“优秀征题奖”,对当年竞赛征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00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试题
参赛注意事项
2005年9月7日8:
00竞赛正式开始,每支参赛队限定在提供的A、B、C、D、E、F、G题中任选一题;
认真填写《登记表》各栏目内容,填写好的《登记表》由赛场巡视员暂时保存。
参赛者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应出示能够证明参赛者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随时备查。
每队严格限制3人,开赛后不得中途更换队员。
竞赛期间,可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网络资源,但不得在学校指定竞赛场地外进行设计制作,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他人交流,包括教师在内的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对违纪参赛队取消评审资格。
2005年9月10日20:
00竞赛结束,上交设计报告、制作实物及《登记表》,由专人封存。
2007届题目
正弦信号发生器
一、任务
设计制作一个正弦信号发生器。
二、要求
1、基本要求
正弦波输出频率范围:
1kHz~10MHz;
具有频率设置功能,频率步进:
100Hz;
输出信号频率稳定度:
优于10-4;
输出电压幅度:
在负载电阻上的电压峰-峰值Vopp≥1V;
失真度:
用示波器观察时无明显失真。
2、发挥部分
在完成基本要求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如下功能:
增加输出电压幅度:
在频率范围内负载电阻上正弦信号输出电压的峰-峰值Vopp=6V±
1V;
产生模拟幅度调制信号:
在1MHz~10MHz范围内调制度ma可在10%~100%之间程控调节,步进量10%,正弦调制信号频率为1kHz,调制信号自行产生;
产生模拟频率调制信号:
在100kHz~10MHz频率范围内产生10kHz最大频偏,且最大频偏可分为5kHz/10kHz二级程控调节,正弦调制信号频率为1kHz,调制信号自行产生;
产生二进制PSK、ASK信号:
在100kHz固定频率载波进行二进制键控,二进制基带序列码速率固定为10kbps,二进制基带序列信号自行产生;
其他。
三、评分标准
项目满分
基本要求设计与总结报告:
方案比较,理论分析与计算,电路图及有关设计文件,测试方法与仪器,测试数据及测试结果分析50
实际制作完成情况50
发挥部分完成第项12
完成第项10
完成第项13
其他5
集成运放参数测试仪
设计并制作一台能测试通用型集成运算放大器参数的测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