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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第二章防火知识
第一节电气线路防火
气线路往往由于短路、过载运行、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引起电线、电缆过热,都极易造成火灾。
一、电气线路的火灾危险性
1.短路
如果裸体导线相碰,或者是导线的绝缘层损坏,里面的导体露出来彼此相碰,那么,这时候的电流就不再按照规定的线路。
而是在相碰的地方“走近路”,这就是“短路”,也有叫“捷路”“碰线”。
短路一般有相间短路和对地短路两种。
相线之间相碰叫相间短路。
相线与地线相碰,或相线与接地导体相碰,或相线与大地直接相碰叫做对地短路。
(1)使用绝缘导线、电缆时,没有按具体环境选用,使导线的绝缘受高温、潮湿或腐蚀等作用的影响而失去绝缘能力。
(2)线路年久失修,绝缘层陈旧老化或受损,使线芯裸露。
(3)电源过电压,使导线绝缘被击穿。
(4)用金属线捆扎绝缘导线或把绝缘导线挂在钉子L,日久磨损和生锈腐蚀,使绝缘受到破坏。
(5)裸导线安装太低,搬运金属物件时不慎碰在电线上;
金属构件搭落或小动物跨接在电线上。
(6)安装修理人员接错线路,或带电作业时造成人为碰线短路。
(7)不按规程要求私接乱拉,管理不善,维护下当造成短路。
2.超负荷
电气线路中允许连续通过而不致于使电线过热的电流量,称为电线的安全载流量或安全电流。
如电线中流过的电流量超过了安全电流值,就叫电线超负荷,也叫过负荷。
(1)设计或选择导线截面不当,实际负载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2)在线路中接入了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了电气线路的负载能力。
3.接触电阻过大
在电气线路与母线或电源线的连接处,电源线与电气设备连接的地方,由于连接不牢或者其他原因,使接头接触不良,造成局部电阻过大,称为接触电阻过大。
(1)安装质量差,造成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衔接点连接不牢。
(2)连接点由于热作用或长期震动使接头松动。
(3)在导线连接处有杂质,如锈蚀、产生氧化层(如铜导线出现“铜绿”)或渗入尘土。
(4)铜丝和铝线连接的方法不当。
一、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
1、短路
(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人员安装、修理。
(2)要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寻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3)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问要保持一定距离;
在距地面之米高以内的一段电线,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损坏。
(4)在线路卜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2.超负荷
(1)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2)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的发展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考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过负荷。
3、接触电阻过大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铜、铝线相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
也可采用在铜铝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4)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的连接接头要加强监视。
三、架空线路、屋内布线的火灾危险性
1.架空线路
(1)电杆倒折、电线断落或搭在易燃物上,易造成线路的短路,出现电火花、电弧。
(2)电杆档距过大,线问距过小或布线过松,没有拉紧,在大风和外力作用下,容易碰在一起造成短路,此外,布线时把导线拉得过紧,也易发生导线断裂事故,引起火灾或触电事故。
(3)架空线路上遭到雷击,会使线路绝缘损坏,并产生下频短路电弧,从而使线路跳闸,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供电。
2.屋内布线
(1)由于机械损伤,如摩擦、撞击使绝缘层损坏,导致短路等引起火灾。
(2)线路年久失修,绝缘陈旧老化或受损失,使线芯棵露,导致短路引发火灾。
(3)使用金属线捆扎绝缘导线,或把绝缘导线挂在钉了上,由于日久磨损和生锈腐蚀使绝缘受到破坏,导致短路引发火灾。
(4)雷击过电压,线路空载时的电压升高等,也会使导线绝缘薄弱的地方造成绝缘被击穿而发生短路导致火灾。
四、架空线路、屋内布线的防火措施
(1)为了防止倒杆断线,对电杆要加强维修,不要在电线杆附近挖上和在电线杆上拴牲畜。
(2)架空电线穿过通航、河流、公路时,应加装警示,以引起通行车、船注意安全。
(3)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构筑物。
(4)架空线与甲类物品库房、可燃易燃、液体贮罐、燃助燃气体贮罐、易燃材料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与散发可燃气体的甲类生产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干30米。
(5)架空线路的边寻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寻线与树木之间的垂直、净空距离,架空配电线路的导线与导线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平时对电气线路附近的树木要及时修剪,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树枝拍打电线而引起事故。
(1)设计安装屋内线路时,要根据使用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正确选择导线类型。
(2)明敷绝缘导线要防止绝缘受损引起危险,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
维修。
(3)布线时,导线与导线之间、导线的固定点之间,要保持合适的距离。
(4)为防止机械损伤,绝缘导线穿过墙壁或可燃建筑构件时,应穿过砌在墙内的绝缘管,每根管宜只穿一根导线,绝缘管(瓷管)两端的出线口伸出墙面的距离宜不小于10毫米,这样可以防止导线与墙壁接触,以免墙壁潮湿而产生漏电等现象。
(5)沿烟囱、烟道等发热构件表面敷设导线时·
应采用以石棉。
玻璃丝。
瓷珠。
瓷管等作为绝缘的耐热线
(6)有条件的单位在设置屋内电气线路时,宜尽量采用难燃电线和金属套管或阻燃塑料套管。
五、电缆的火灾危险性
1.电缆的保护铅皮、铝皮受到损伤,或在运行中电缆的绝缘受到机械破坏,能引起电缆芯与电缆芯之间或电缆芯与铅皮、铝皮之间的绝缘被击穿,而产生电弧,可使电缆的绝缘材料和电缆外层的黄麻护层等燃烧。
2.电缆长时间超负荷,可能造成电缆的绝缘过分干枯,使绝缘性能降低,甚至失去绝缘,发生绝缘击穿,而沿着电缆的走向,在较长一段的线路上,或在一段线路的几个地方同时发生电缆的绝缘燃烧。
3.在三相电力系统中,采用单相电缆或以三芯电缆当作单芯电缆使用时,会产生涡流,而使铅皮、铝皮发热,严重时可能发生铅皮、铝皮熔化,电缆外层的销装钢带也会发热,铅皮、铝皮和钢带发热严重时,会引起电缆的绝缘发生燃烧。
六、电缆的防火措施
1.采用电缆布线时,电缆应尽量明敷,明敷电缆宜采用有黄麻外护层的裸电缆。
电缆明敷在有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时,应采用销装电缆。
2.敷设在电缆沟、电缆隧道内,及明敷在有火灾、爆炸场所内的电缆,应采用不带黄麻外扩层的电缆,如果是有黄麻外护层的电缆,应剥去黄麻外护层,以减少火灾危险性。
3.电缆引入及引出建、构筑物的墙壁、楼板处,以电缆沟道引出至电杆或墙匕表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之米高及埋人地下0.25米深处,应将电缆穿套钢管保护,钢管的内径一般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倍。
4.在有可能进水的电缆沟中,电缆应放在支架上。
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宜采用有黄麻或聚氯乙烯外护层的电缆,埋地深度应小于0.7米。
6.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采用难燃电缆或耐火电缆。
第二节电气照明
电气照明是利用电能发光的一种光源。
按发光原理可分为热辐射光源和气体发光光源。
按使用性质可分为工作照明、装饰照明和事故照明。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电气照明和装饰装置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由于其使用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人们对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多的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卤钨灯等照明灯具的火灾危险性应有足够的重视。
一、火灾危险性
1.照明或装饰灯具在工作时,其玻璃灯泡、灯管等表面温度很高。
若灯具选用不当,发生故障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局部高温,都极可能引起灯具附近的可燃物起火燃烧,酿成火灾。
2.由于照明灯具一般安装在人员生产、居住的场所,装饰灯具一般安装在人员密集的场合,一旦发生火灾除了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外,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白炽灯在工作时,其表面都会发热。
且功率越大,连续使用时间越长,温度越高,其表面与可燃物接触或靠近,在散热不良时,累积的热量能烤燃可燃物。
另外,白炽灯的灯泡耐震性差易破碎而使高温灯丝外露,高温的灯泡碎片也易引起火灾。
4.荧光灯的火险隐患主要在镇流器上。
如果由于制造质量不合格、散热条件不好或额定功率与灯管的不配套等原因,其内部温度会急剧上升,长期高温会破坏线圈的绝缘形成匝间短路产生瞬间巨大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
5.高压汞灯和钠灯的功率较大,一般在几百瓦以上,照明时灯具的表面温度很高。
温升过高是这两种灯具的主要火险隐患。
其次,高压汞灯的镇流器和高压钠灯的电子触发器都存在火险隐患。
镇流器的火险隐患如上述荧光灯的镇流器,而电子触发器则可能由于内部电容漏电等原因产生热量而引起燃烧。
6.卤钨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石英玻璃管壁温度高达500~800℃,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烤燃附着的可燃物,亦可能将一定距离内的可燃物烤燃,其火灾危险性较之其他一般照明电器更大。
7.特效舞厅灯主要包括峰巢灯、扫描灯、太阳灯、宇宙灯、双向飞碟灯及本身不发光的雪球灯等。
其特点是灯具为装饰和渲染气氛往往带有驱动灯具旋转用的电动机。
当旋转阻力增大或传动机构被卡住时,电动机便会迅速发热升温,加之舞台等场所的道具幕景多为可燃物,在电机高温作用下极易起火。
8.霓虹灯的引发电压在1万伏以上,需专门的变压器升压来取得。
若变压器高压输出端的绝缘接线柱上积有尘垢,在潮湿天气下可能会发生漏电打火,引发火灾。
同时长时间通电亦会因温升过高融化变压器上封灌的沥青而发生意外。
9.电气照明和装饰过程中,除了各种照明和装饰灯具外,尚需大量的开关、保护器、导线、挂线盒、灯座、灯箱、支架等附件,这些设施如果由于容量选择不当、长期过载运行等原因导致绝缘损坏。
短路起火等故障亦会造成火灾事故。
二、防火措施
1.合理选用灯具类型。
在有爆炸性混合物或生产中易于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应采用整体防爆装置。
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其部件还应进行防腐处理。
在灼热多尘的场所(如炼钢、炼铁、轧钢等场所)可采用投光灯。
户外照明可采用封闭型灯具或有防火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2.应正确安装照明、装饰灯具。
(1)灯具与可燃物间距不小于50厘米(卤钨灯为大于50厘米),与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米,当低于此高度时,应加装防护设施。
灯泡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2)灯具的防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3)可燃吊顶上所有暗装、明装的灯具功率不宜过大,并应以白炽灯或荧光灯为主;
暗装灯具及其发热附件的周围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舞台暗装彩灯、舞池脚灯、可燃吊顶内灯具的导线均应穿钢管或阻燃硬塑套管敷设;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护套;
吊装彩灯的导线穿过龙骨处应有胶圈保护。
(4)选用质量可靠的低温镇流器,不准将升温高的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大花板等物体上,其电容与容量必须与灯管一致。
(5)0级、10级爆炸危险场所(0级区,是指爆炸性气体,10级区是指爆炸性粉尘),选用开启型灯具做成嵌墙式壁龛时,其检修门应向墙外开启,并保证通风良好;
向室内照明的一侧应有双层玻璃严密封闭。
其距门、窗框的水平距离不少于3米,距排风口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
3.各类照明供电的附件必须符合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和零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开关应装在相线上,螺口灯座必须接地良好,设施的金属外壳应接地。
灯火线不得有接头,在天棚挂线盒内应做保险扣。
重量超过1公斤的悬吊灯具应用金属吊链等将其固定,重量超过3公斤时应固定在预埋的吊钩、螺栓或主龙骨上。
在可燃材料装修的场所敷线时,应穿金属套管,阻燃硬塑套管,转弯处应装接线盒,套管超过30米长时中间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在重要场所安装暗装灯具和安装特制大型吊装灯具时,应在全面安装前做出同类型“试装样板”,经核定无误后再组织专业人员全面安装。
4.合理控制电气照明。
照明电流应分别有各自的分支回路,而不应接在动力总开关之后。
各分支回路都要设置短路保护设施。
为避免过载发热引起事故,一些重要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地还必须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非防爆型的照明配电箱及控制开关严禁在0级、10级爆炸危险场所使用。
配电盘后尽量减少接头,盘面应有良好的接地。
5.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
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伏,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潮湿地区作业则不应超过12伏,且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
36伏以下的和220伏以上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的差别和标记。
一个分支回路内灯具的个数不应超过20个,民用照明电流应小于15安,工业用应小于20安。
由负载量确定导线规格(每一插座以2~3安负载计)。
三相四线制照明电路还应做好三相负荷的平衡配置。
6.在商场、码头、车站、机场、医院、影剧院、控制室及各类大型建筑物和重要工作场所中一般应当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具,以备发生事故正常电力系统无法使用时能及时处理现场、进行救护。
事故照明灯具应设在易发生事故场所,建筑物主要出入口、重要工作场所等地方,并标以明显的颜色标记以备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方便地启用。
事故照明灯具不能采用启动缓慢的类型(如镇流器启动灯具等)。
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独立的应急电池供电以保证在正常电力系统受到损坏时能不受影响地正常开启使用。
第三节电动机
电动机是一种将电能转变为机械能的电气设备,并以其效率高、造价低、占地小、构造简单、使用和维护方便、易于远程控制等优点在工农业生产中应用十分广泛。
电动机通常可分为直流电动机和交流电动机两大类。
一、火灾危险性
1.电动机功率选择过小,就是俗称的“小马拉大车”,可导致电动机烧毁。
不根据场所环境条件,错误选择电动机型式,也会造成火灾危险。
此外,使用时起动方法不正确,也会引发火灾。
2.电动机的负载是有一定限度的,若负载超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或者长期电压过低以及电动机单相运行(或称缺相运行)都会造成电动机过热、振动、冒火花、声音异常、同步性差等现象,有时甚至烧毁电动机,引燃周围可燃物。
3.电动机长期过载运行或短时间内重复起动,加之散热不良,均会加速绝缘层的老化,降低绝缘强度。
其他如制造、修理时不慎,人为破坏绝缘层,过电压或雷击等,都会使绝缘损坏,发生短路起火。
4.各线圈接点和电动机接地接触不良,会引起局部升温损坏绝缘,产生火花、电弧甚至短路等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
同时,接地不良的电动机在发生漏电时,人体或其他导体接触带电机壳极易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5.电动机是高速旋转的设备,若润滑不良或结构不精确,如转轴偏斜在高速旋转中,剧烈的机械摩擦可使轴承磨损并产生巨大热量,进一步加剧旋转阻力,轻则使电动机工作失常,重则使电动机转轴被卡,烧毁电动机,引起火灾。
6.电动机的铁芯硅钢片质量不合要求,运行时铁损消耗过大,可能造成过载引发火灾事故。
7.开启式电动机由于吸入纤维、粉尘,堵塞通风道,造成散热不良,引起火灾。
二、防火措施
1.在购置电动机时,要参照其额定功率、工作方式、绝缘温升以及防爆等级等参数,并结合其设置的环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选型,做到既安全又经济。
2.电动机应安装在牢固的机座上,周围应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间或通道,附近也不可堆放任何杂物,室内应保持清洁。
所配用的导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连接电动机的一段应用金属软管或塑料套管加以保护,并须扎牢、固定。
3.鼠笼式电动机的起动方法有全压起动和降压起动两种,一般优先选用全压起动,但当电动机功率大于变压器容量的20%或电动机功率超过14千瓦时,可采用星一三角(Y—A)转换起动、电抗降压起动和自耦变压器起动等几种降压起动方法。
4.电动机在运行中,由于自身或外部的原因均可能出现故障,因此应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可靠有效的保护装置。
为防止发生短路,可采用各种类型的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
为防止发生过载,可采用热继电器作为过载保护;
为防止电动机因漏电而引发事故,可采用良好的接地保护,且接地必须牢固可靠。
其他还有温度保护等安全保护设施。
5.电动机在运行中正常与否,还可以从电流大小、温度高低及温升大小、声音差异等特征来观察。
因此在分析和判断电动机运行状况时,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监控和维护,包括对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升情况,特别是容易发热和起火部位进行监控。
当发现冒青烟、闻到焦糊味、听到声音异常等现象,以及发生皮带打滑、轴向窜动冲击、扫膛、转速突然下降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及时修复。
6.要经常对电动机进行维修保养,停电时应将电动机的分开关和总开关断开,防止复电时无人在场发生危险;
下班或无人工作时,应将电动机的电源插头拔下,确保安全。
第四节化学危险物品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
装卸、生产、使用。
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化学危险物品一般分为: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
凡是受到摩擦。
撞击、震动、高温或其他外界因素的激发,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伴有光。
声、烟雾等效应的物品,均为爆炸物品。
包括点火器材、起爆器材、炸药和爆炸性药品、爆竹等其他爆炸物品四类。
为了便于储运和使用,将气体用加压法、降温法压缩或液化后储存于钢瓶内。
在钢瓶中处于气体状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体状态的称为液化气体。
根据其性质,可分为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三类。
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按照我国的规定,凡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都属于易燃液体。
闪点液体按闪点的高低分为低、中、高三类。
凡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
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如氧化剂)接触后,会引起强烈。
迅速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
按燃点高低,易燃性大小,可分为一级、二级易燃固体。
凡是不需要外界明火作用,而是由于物质本身的化学变化(通常是由于缓慢的氧化作用)、或受外界温、湿度的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品,称为自燃物品。
根据自燃的难易程度分为一、二级自燃物品。
凡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到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湿易燃物品。
按遇湿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剧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可分为一、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在氧化——还原反应过程中,能获得电子的物质称为氧化剂;
失去电子的物质称为还原剂,按氧化性的强度和化学组成分为:
一级氧化剂;
二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凡小量进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能与体液和机体组织发生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产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均属毒害品。
分为一级无机毒害品、一级有机毒害品、二级无机毒害品和二级有机毒害品4类。
凡能自发、不断地放出人们感觉器官不能觉察到的射线的物品,称为放射性物品。
常见的有α射线、β射线、Υ射线和中子流等,腐蚀品是化学性质比较活泼,能和很多金属、有机化合物、动植物机体等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其主要品种是酸类和碱类。
1.爆炸品的火灾危险性
(1)爆炸物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和产生巨大的压力而引起爆炸。
(2)一般炸药的起爆温度比较低,如雷汞只要温度升高到165°
C时,就能起爆;
黑火药的起爆温度虽较高,为270~300℃,但遇明火极易爆炸。
(3)有些爆炸品与某些化学药品如酸。
碱、盐发生化学反应,反应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学品。
(4)某些炸药与金属反应,生成更易爆炸的物质。
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生成物,其敏感度更高。
2.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1)易燃液体的闪点低,燃点也低(约高于闪点1~5°
C),接触火源极易着火持续燃烧。
(2)易燃液体几乎全部是有机化合物,其中所含的碳和氢易与氧反应而燃烧。
当易燃液体与氧化剂或有氧化性的酸类(特别是硝酸)接触,能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
(3)大多数易燃液体分子量小,沸点低,容易挥发,蒸气压大,液面的蒸气浓度也较大,遇明火或人花极易着火燃烧。
且蒸气一,般比空气重,易沉积在低洼处或室内,经久不散,更增加了着火的危险性。
(4)易燃液体着火所需能量小,只要极小能量的火花即可点燃。
有些易燃液体在流动、晃动时容易积聚静电,静电放电产生火花则引起燃烧。
(5)当盛放易燃液体的容器有某种破损或不密封时,扩散出来的易燃蒸气与空气混和,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或火花即能引起燃烧爆炸。
(6)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比较大,受热后容易膨胀,造成密封容器“鼓桶”,甚至爆裂,爆裂时会产生火花而引起燃烧爆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1)储于钢瓶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升高,能使钢瓶爆炸。
(2)有些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厂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还具有易燃性、助燃性。
毒害性和窒息性,在受热。
撞击、震动等外界作用下均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4.易燃固体、白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1)易燃固体的主要特性是容易被氧化,受热易分解或升华,遇明火常会引起强烈、连续的燃烧
(2)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