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共和的起源发展及政体特点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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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共和的起源发展及政体特点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
威尼斯共和的起源、发展及政体特点-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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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欧洲历史上,威尼斯以其独有的城市共和闻名于世,被看作古代城邦在中世纪的复活。
威尼斯的共和政制一方面继承了罗马的共和传统,保留了相当多的罗马古风;另一方面又与其自身的特殊因素有关,尤其是威尼斯以商立国的使命。
威尼斯共和政制结构大致可以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系统,其最大的特色在于集权制约与分权制约并举。
本质上说,威尼斯的政体还是贵族制,城市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少数贵族手里,其独特的共和政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开启了现代政制之窗。
关键词:
城市共和;罗马传统;合法性;
一、威尼斯共和的起源
威尼斯位于亚得里亚海最北岸,是一座由一串在巨大的沉积地带浅水小湖中的岛屿丛[1]所构成的城市,依陆傍海,与陆地间有狭长的水道相隔。
这座城市的兴起源于西罗马帝国的衰落。
公元5世纪中期起到6世纪,意大利北部地区的居民们为了逃避日耳曼蛮族的入侵,约有4万名逃难贵族和平民逐渐聚集到此,他们构成了威尼斯的第一批居民。
岛屿与陆地之间的狭长水域成为了抵挡北方蛮族骑兵的天然城墙,依靠着这一屏障威尼斯人得以在长期的中幸存下来。
罗马遗民这一特殊的身份,使得威尼斯天生就带有共和的基因。
在建城之初,威尼斯人面临着险恶的生存环境,故而需要有组织地动员起来共同关心城市事务。
民众们分散居住于各小岛,每年集会选举全威尼斯的议事会和保民官组成政府;不久又推举产生了权力较大的军事首领,统管威尼斯各项事务。
民众会议-军事首领[2]的简单模式持续了二百余年,对以后威尼斯的共和影响巨大。
当一个城市在地理上安全时,也许它要在经济上遭受厄运。
建城之初,威尼斯人生活得非常艰难。
岛屿上没有种植业,甚至几乎没有淡水,唯一能提供的就是鱼和盐。
由于没有内陆作为依托,威尼斯人只能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大海上。
面朝大海,春暖,狭长而深邃的亚得里亚海没有让威尼斯人失望。
威尼斯很早就确立以商立国的使命,有句谚语叫所有威尼斯人都是商人.威尼斯人经商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是,威尼斯的地理位置非常有利于它发展海上贸易。
威尼斯处在狭长的亚得里亚海北端,是中欧腹地在地中海的门户。
它的船队航行在地中海东部,通过亚得里亚海这一海上走廊,可以轻松将东方贸易路线的中转站---君士坦丁堡与中、西欧广阔的内地连接起来。
另一优势是威尼斯与东罗马帝国关系十分密切。
建城之初,威尼斯便附属于拜占庭帝国;其后,在拜占庭与东哥特人、伦巴德人、诺曼人的战争中,威尼斯一直站在拜占庭一方,为其提供船只、人员和食物。
这种友好关系使得威尼斯人获得了在帝国辖地上经商的。
所以,当伊斯兰帝国的军事扩张切断了地中海中部和西部的航线,导致沿岸的商业城市普遍衰败时,威尼斯却在数百年间都保持着一枝独秀!
一直到11世纪基督教世界得以重新拥抱地中海之前,威尼斯都拥有地中海沿岸商业贸易的领导核心地位。
威尼斯持续的商业传统很早便带来了商业贵族在上的崛起。
商业贵族起初是与统治城市的主教或世俗统治者合作,后来在罗马教皇、神圣罗马帝国的过程中,他们逐渐走上了一条争取完全自治和自我选举产生城市管理者的道路。
这使得威尼斯的共和历史比11世纪末12世纪初才在意大利中北部地区出现的城市公社或城市共和国先行数个世纪。
尽管威尼斯天生就带有共和的基因,创城以后的商业传统也在促使着方向朝共和发展。
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威尼斯共和的成长也经过了漫长的历程。
罗马递给了威尼斯共和的种子,最终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这还须看威尼斯的土壤和威尼斯人如何去浇灌。
二、威尼斯的共和历程
威尼斯在历史上有着漫长的共和经历。
从453年创城之初到1797年被拿破仑所灭,威尼斯将罗马的共和传统延续了1300多年。
大致上,威尼斯共和大致可以划分为萌生(建城之初-742年)、成形(742-1297年)、稳定(1297-16世纪)和走向衰落(16世纪-1779年)四个时期。
作为罗马的遗民,威尼斯人在创城之初便带来了罗马的共和传统。
起初,民众以每年集会的方式组成民众会议,民众会议选举产生威尼斯的议事会和保民官;不久,因为防卫的需要又推举产生了权力较大的军事首领。
民众会议-军事首领的模式持续了二百余年,奠定了后来威尼斯共和政制的基调。
在742年,威尼斯改军事首领负责制为总督制,保留了民众会议。
起初总督的权力很大,甚至有些总督试图建立僭主政体,但遭到了人们的抵抗。
之后,为了防止总督专权,威尼斯人确定了选举总督的复杂方式,在原来基础之上增设了多种限制总督权力的程序。
12世纪中叶,公民会议改组为大议事会,由六大行政特区选举500名市民组成,每年改选一次,所有威尼斯公民都有资格参选。
至此,威尼斯的共和政制基本成型,逐步形成了一套分权与制约的体制。
在1173-1297年间,又增设了元老院和四十人委员会等机构共同管理城市。
尽管在12世纪前威尼斯的共和政制就已经成型,然而想要保持稳定却很难。
威尼斯以商业为本,商业成就是衡量人们地位的主要标准。
商业具有很强的开放性,不断有商业贵族的崛起和没落,这导致了威尼斯上层统治十分不稳。
到13世纪末,新旧贵族的冲突焦点逐渐集中到大议事会成员资格上来。
从1286年起,新晋的商业贵族就不断向大议事会提交修改选举资格与程序的议案;1297年大议事会通过决议,取消了大议事会的选举程序,将成员资格限定在过去四年出席过议会的贵族。
大议事会随后以金册(theGoldenBook)的方式公布了300家贵族名单,以后进入大议事会的人员必须具有金册上规定的贵族资格。
这就是威尼斯历史上有名的关闭大议事会。
它将议会成员的资格同贵族身份挂钩,使得既拥有财富又有权力的商业贵族完全垄断了国家权力。
到16世纪初,新大陆的发现和欧洲大西洋航线的开辟给威尼斯这个严重依赖地中海航线的商业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再加上威尼斯在与欧陆各国(法国、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持续不断的战争中失利,威尼斯很快走向没落,彼时的威尼斯已成为停滞萧条和褪了色的繁荣的代名词[3].1797年,威尼斯在拿破仑的对外战争中被其征服,并被割让给了奥地利,威尼斯共和国至此灭亡。
19世纪威尼斯虽出现了短暂的复国,但也终究是昙花一现。
三、威尼斯的贵族共和政体
1297年的金册以后,威尼斯的商业贵族群体在法律上正式形成,这标志着威尼斯共和国封闭而稳定的贵族共和政体正式确立。
随后,威尼斯的共和政制步入了一个长达数百年的稳定时期。
孟德斯鸠说:
在威尼斯,立法权属于大议会,行政权于常务会,司法权属于四十人会。
[4]157在笔者看来,孟德斯鸠这样的描述大致是成立的,但也不甚准确。
威尼斯的共和政制结构可以放在三大系统下分析:
大议事会是共和国的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元老院、总督、谘议团、执政官组成庞大的行政系统,四十人委员会以及十人委员会承担着司法职能。
大议事会(GreatCouncil)设立于1170年,是威尼斯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掌握着共和国的一切大权。
议员终身任职,每周集会2到3次。
设立之初,大议事会议员的资格要求宽松,所有威尼斯公民都有资格参选。
但是后来限制逐渐增多,有参选资格的人仅限于享有贵族尊号的成年男子。
金册以后,又以金册所规定的300个贵族家庭名单为资格。
16世纪以后条件又放宽,凡年满25岁的贵族男性只要缴纳大额杜卡特(威尼斯的货币单位),即可参加大议事会的会议和投票。
大议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
选举主要行政官员,包括总督、元老院及其执政团、十人委员会、四十人委员会、部长和军事首领等;制定法律,议决政策;通过定期质询政府官员,对行政权力行使监督权。
在大议事会的议事过程中遵循着两大原则:
一个是平等原则,即所有进入议事会的议员一人一票、权力均等;一个是简单多数原则。
任何议案只有获得了大议事会多数人的赞同才能通过。
所以,大议事会的决议一般都体现了多数成员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提案很难在会议上获得通过。
这样就防止了少数人垄断大议事会立法权,尤其是防止了少数大贵族专权立法,保证了立法权的参与和共享。
然而,正如当时的思想家圭恰迪尼在《意大利史》中所指出:
在威尼斯,重要的事情都是由少数人而不是由许多人来安排。
[5]在关闭大议事会以后,威尼斯建立起一个绝对封闭的共和政体,少数的商业贵族垄断了权力,共和国所树立起来的平等原则也只是在阶级内部贯彻而已。
威尼斯的行政系统主要由元老院、总督、执政团和谘议团构成。
元老院(Senate)是最高行政决策机关,总督(Doge)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执政团(Signoria)是行政执行机构,谘议团(Collegio)是行政咨询机关。
元老院由大议事会选举产生,其权力涵盖了内政、外交、国防、商业和航海等各个方面。
元老院构成人员包括三部分:
由大议事会从自身成员中选举产生的60名元老、经退休元老提名产生的60名准元老和上层军政官员。
其中上层军政官员包括140名威尼斯高级行政官员、驻外大使和高级海军指挥官。
元老、准元老享有投票权,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
上层军政官员没有投票权,只能就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
元老院下设谘议团,后者整体上对元老院负责。
谘议团由元老院提名、大议事会选举产生,任期6个月。
谘议团由16名官员组成,包括首席贤人6名,陆上防御大臣5名,海洋军务大臣5名。
其中一人为首席谘议员,轮流担任,每任7天。
谘议团负责收集和整理内政及海外地的情报信息,为大议事会和元老院提供参考和建议。
威尼斯人将谘议团比喻为人体中的胃,喻指国家政策形成所需营养(信息资料)的主要供应源。
执政团由小理事会和最高法官组成。
小理事会,由大议事会选举产生,包括了总督在内,负责执行元老院的决议,并监督法律实施。
最高法官来自司法机构,负责列席执政团并监控行政行为。
执政团与现代议会制国家的内阁相似。
它不仅负责协调不同部门间的政见分歧,还与谘议团共同主持大议事会和元老院联席会议。
总督作为国家元首,是威尼斯的代表和象征;而作为国家行政首脑,总督又负责日常政务、受理民众等,并根据元老院的旨意签署文件、发布命令。
事实上,威尼斯人十分地担心会出现总督专权。
根据威尼斯的法律和惯例,总督权力受到大议事会和元老院的制约。
大议事会和元老院有权弹劾和惩戒违规越权的总督,尤其大议事会可以通过决议废黜,甚至违法的总督。
据统计,1457年之前,威尼斯有三个总督被,三个被罢免,两个被挖去双眼,两个被流放。
以至于有总督感慨到:
总督不是绅士,甚至不是君主,他是共和国光荣的奴隶。
[6]
为了防止总督的职位为少数贵族家族所攫取,威尼斯人设计了马拉松式的选举程序。
不仅如此,人们在投票时甚至专选那些年龄较大且作为平庸的贵族出督[7].总之,威尼斯总督的职位是虚大于实的。
当然,这也并不排除少数几督凭借个人的特殊影响力所带来的强势地位。
威尼斯掌握司法大权的是四十人委员会和十人委员会。
四十人委员会,是威尼斯最高的刑事司法审判机关,所有法官皆由大议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半年。
常设于元老院议事厅,每个工作日上午和周六下午受理案件,其审判模式类似于古代希腊的陪审法庭,通过集体投票作出判决。
威尼斯还设有民事法院,以及若干专门法庭。
十人委员会,又名公共安全委员会,由大议事会选举产生,可以看作威尼斯的特殊法院。
它设立于1300年,起初的目的是为了一次人民起义。
从诞生之日起,它的职责就被确定为敌对势力,维护和社会稳定。
十人委员会的权力极大,它几乎可以干预一切事情,在、经济、军事各方面都有最后决断权,甚至可以罢免总督。
它还被赋予了必要时采取秘密或紧急行动的大权。
到16世纪,十人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扩及对鸡、神明以及仿造罪行的司法审判。
十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大议事会从满足特定要求的贵族中选举产生,任期为1年。
委员会每月抽签产生3名主席,共同主持工作。
其常规会议须有总督及其谘议员参加,元老院则派代表参加。
如果议题特别重要,甚至要求20名其他官员出席。
所以,实际上所谓的十人委员会在实际人数远不止10人,有时多达37人,最少时也不低于17人。
四、威尼斯政体的过渡性特征
威尼斯从创建之初便带有罗马的传统和重商的气质,这对其后来制度的设计有着深远的影响。
大体上讲,威尼斯的政制建立在古罗马贵族共和制的基础上,在管理城市和维护他们的共和国的过程中,他们效仿了古罗马人的智慧[8].威尼斯一些重要的国家机构,比如议会、公民大会、元老院和执政官等,都是沿用了古典世界的发明。
在实际的运行中,威尼斯的结构深受商业传统的影响,商业贵族在上的作用显着。
13世纪末,在商业贵族的主导下,威尼斯逐渐建立了权力与财富相结合的封闭的贵族共和政体。
同时,为了吸取罗马由共和制转向的教训,防止出现个人专权,掌权贵族们设计出了一套十分复杂的结构和选举程序,给威尼斯共和政制带来了数百年的稳定。
威尼斯的这一套共和制度处在传统政制与现代政制之间,有着极其显着的过渡性特征:
首先,在威尼斯共和政制中,存在着集权制约与分权制约两套并行机制。
威尼斯共和政制中的三大系统分工明确,且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关系。
但是这种相互制约是极其不对等的,所有权力都有集中到大议事会的倾向。
作为立法机关的大议事会掌控了国家最高权力,国家所有机构的权力皆出自于大议事会,行政系统官员和司法系统的官员也都由大议事会决定,两大系统官员须对大议事会负责。
司法机关,虽不能制约大议事会,但对议员个人的监督和约束还却是存在的。
司法机关中的公共安全委员会权力极大,可以轻易实现对行政系统的制约。
然而,行政系统要想制约其他两大系统却是几乎不可能的,行政在三大系统里面是权力最弱的一环。
威尼斯人对行政系统的管制,尤其是对总督行动的掣肘,与其对个人专权的恐惧息息相关。
罗马共和国转向帝国的历史,在威尼斯人那里还记忆犹新。
其次,权力结构封闭,政权只向少数人开放。
将权力机关构成人员的资格同贵族身份挂钩,这本身也并不罕见,但是威尼斯的大议事会以金册所固定的贵族家庭名单来确定议员资格,这恐怕在历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了。
在金册以后,威尼斯建立一个高度封闭权力结构,既拥有财富又有权力的商业贵族完全垄断了国家权力。
威尼斯以商业为本,商业的开放性必然要求社会阶层间的自由流动。
虽然此举在一定时期内避免了统治阶层内部的波动,但却明显不符合威尼斯以商立国的长远利益。
再次,威尼斯师承罗马,又超越了罗马人的成就。
笔者认为,如果暂不考虑所治理地域规模的因素,威尼斯共和政制所取得的成就当远在罗马共和国之上,初具了现代架构的雏形。
现代政制与传统政制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现代政制中权力的来源和行使具有合法性。
就威尼斯人在政制设计中的集权制约与分权制约的机制来看,大议事会集中了国家一切大权,其他所有的国家机构权力的合法性皆来源于此,大议事会监督和制约由其所产生的机关。
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是一种负责任的政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权力的合法运行,初步具备了现代政制的架构。
然而,威尼斯人把国家最高权力---大议事会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仅仅建立在少数商业贵族之上,说明威尼斯共和政制尚未完全走出古代政制的领域,还在传统政制与现在政制之间探索。
所以,就本质而言,威尼斯的政体还是贵族制的,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少数贵族手里。
如若硬要拿威尼斯共和政制与当下各国的标准相比较,笔者以为,其宏观架构与英国式的议行合一较为接近,离美国式的三权分立与制衡较远。
五、小结
威尼斯的城市共和政制初创之时便延续了罗马的共和传统,仿效了古罗马人的智慧;在长达千余年的生长过程中,又超越了罗马政制的成就,在欧洲中世纪史上独树一帜。
威尼斯天生的商业气质塑造了威尼斯的商业贵族阶层,进而与罗马的共和传统相互交融,共同塑造了威尼斯独特的共和政制格局。
大体上,威尼斯的共和政制可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系统,代表着立法权的大议事会控制了国家最高权力,是其他两大系统权力的来源。
三大系统构成了集权制约与分权制约的模式,使威尼斯的政制设计初步具有了现代的架构。
然而,大议事会权力的合法性并没有建立在普遍公民之上,威尼斯的少数商业贵族垄断了国家的权力。
因此,威尼斯的城市共和政体在本质上还是贵族政体。
不过,这并不能威尼斯共和政制是中世纪最为接近现代政制的政制。
总之,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造就了历史上威尼斯独特的共和政制,使其在传统政制与现代政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开启了现代政制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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