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验收标准.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776236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3.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2页
采矿验收标准.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采矿验收标准.docx

《采矿验收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矿验收标准.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采矿验收标准.docx

采矿验收标准

 

 

巷道验收标准

1巷道进尺,以米为单位,取至分米,并按巷道设计断面规格计算体积,副产矿石的含矿部分,换算成吨位。

2巷道方向偏差,以巷道测定的中心线为准,其偏差按下列规定:

项目

巷道偏差值(米)

主要巷道

探矿采准巷道

切采巷道

直线巷道

0.2

0.3

0.4

曲线巷道

0.2

0.3

3巷道断面的高、寛尺寸与设计尺寸不超出下列标准:

主要巷道:

﹢0.2~﹣0.1米;

采准巷道:

﹢0.2~﹣0.2米;

切采巷道:

﹢0.25~﹣0.25米;

4巷道坡度:

中段水平巷道坡度以设计为准,允许偏差主运输巷道最大为±1‰;一般巷道允许偏差最大为2‰,主要贯通巷道坡度按贯通设计要求施工。

5主巷和探矿巷道作为主要运输巷道时,均要求设有排水沟。

竖井(天井)验收标准

1竖井(天井)验收进尺以米为单位,取至厘米。

2方井、圆井实际开凿断面不得小于设计规格,各边不大于0.2米。

3方井、圆井的井框垂直允许偏差±0.02米。

 

硐室验收标准

1各类硐室工程进尺,以立方米为单位。

2实际开凿断面与设计断面比较(长、寬、高)正差不得大于0.2米。

3特殊硐室工程,按设计允许误差标准执行。

4对超出验收标准的开凿部分,不作完成任务的工程量。

留矿法工程验收标准

1采准、切割工程验收

1.1采准、切割工程主要有上、下中段平巷、采场天井、切割及二次破碎巷道、联络道等,一般均应沿脉布置,并应尽量少破坏矿体上盘围岩。

1.2薄至中厚矿体,矿体局部不够稳固,且矿脉品位较低,应用有底部结构的拉底法,而矿岩稳固的薄矿脉,且品位较高,脉幅宽,应采用无底柱(假底)拉底法对中厚矿体易产生大块的,应增设二次破碎巷道。

1.3切割层应将矿脉上下盘全部开净。

1.4留有底柱的采场,其漏斗中心距离一般为4~6米,不留底柱的薄矿脉采场(按设假巷),其漏斗中心距离一般为2.5~4米。

2回采前的验收标准

2.1应按设计将矿块的联络道、天井、电耙道等施工俱全,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漏斗颈、漏斗座均应按设计要求开到位置。

2.3回采前采矿场的通路必须畅通。

2.4回采前采矿场的通风情况必须良好。

2.5回采前采矿的照明情况必须良好。

3回采过程中的验收标准

3.1矿房回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形成阶梯,按顺序回采。

3.2严格控制大块率,薄矿脉平均直径控制在350mm,大块率不超过7%,中厚矿体不超过10%。

3.3矿房必须沿矿脉的走向与倾向连续回采,不能丢矿,如遇有小的平行或雁行矿脉应在合理的控制采幅内开采,在控制采幅外矿脉是否开采,视其具体情况决定。

3.4严格控制采幅,其采幅规定如下:

3.4.1单一矿脉厚度1米以下,倾角65度以上者,其采幅不超过1.1米,倾角65度以下,其采幅应以满足作业人员高度(1.8米)为标准。

3.4.2单一薄矿脉或多条薄矿脉脉幅在1米以上,倾角65度以上,其采幅应以满足作业人员高度(1.8米)为标准。

3.5采场回采率根据矿岩的稳固和矿脉的变化情况设计回采率,一般规定如下:

3.5.1围岩稳固的单一矿脉,其回采率应达到90%以上。

3.5.2围岩较稳固有局部变化的矿脉,其回采率应达到85%以上。

3.5.3围岩不够稳固,形态变化较大的矿脉,其回采率应达到80%以上。

4回采结束验收标准

4.1按设计达到回采高度的顶柱线。

4.2各个放矿漏斗的贮存矿石都已经放矿完毕。

4.3经地质、测量部门到结束的矿块地点作实际勘察。

充填法工程验收标准

1采准、切采工程验收标准

1.1充填井一般布置在矿房中央,根据矿房长度设置一个或几个人行顺路天井的设置应满足采场两个出口和通风的要求,顺路溜井的设置,应满足出矿的需求。

1.2底部结构有矿石底柱和人工底柱,矿石底柱在沿脉或穿脉底板标高之上4.5~7米进行柱底工作,人工底柱沿阶段平巷将矿体切割开,按需要的底部结构尺寸作人工底柱。

1.3在切割底柱中,遇有较大废石时,应尽量作为岩柱保留。

1.4拉底层完成后,在矿房底板浇筑隔离层,作为以后矿柱回采的顶板。

1.5人行井和放矿溜井在充填体中顺路架设(亦可在下盘中开凿)可用混凝土,混凝土予制或其他材料构筑,溜井规格不小于矿石最大尺寸块度的三倍,顺路井从柱底水平开始架设的该口,必须密实坚固。

1.6使用铲运机的充填采场,为发挥设备利用率和维修保养方便,应考虑采用斜坡道(开拓斜坡道、联络平巷、措施溜井、维修硐室

 

2回采前的验收标准

2.1矿房回采,在矿房垂直高度上,自下而上划分分层,分层高度一般为3.5~4米,逐层上向回采。

2.2根据矿石稳固程度,可采用全分层一次落矿式或分段落矿,一般从充填面至采场顶板高度不得大于6米,如果矿岩稳固条件较差,则充填面至采场顶板高度不得大于4米。

2.3整个回采工作循环按照落矿、出矿、充填准备、充填等工序进行。

2.4回采中发现的支脉,必须同时回采,采场顶板要略成拱形,放炮后要及时撬顶,必要时进行临时支护。

2.5对较长的采场,可分为梯段,中间采用尾砂草袋坝堆积成隔墙。

3采场出矿

3.1落矿中产生的大块应在采场内进行二次破碎。

3.2严格控制装运底板充填料,防止因为吃尾砂而造成的矿石贫化。

3.3每分层充填结束时,溜井内矿石应保持不低于充填料面下1米。

4采场密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1密闭墙的地槽必须控制到硬岩,槽宽不得小于800mm。

4.2锚杆眼孔深500mm,间距360mm,锚杆直径35mm,长900mm,钢筋直径14~16mm,钢筋网度300mm×300mm,并焊接在锚杆上,钢筋网要立于密闭墙外模100mm处。

4.3密闭墙厚度600mm,混凝土配比为1:

2:

3块石直径不得大于150mm,平密闭模板使用不小于40mm厚的硬杂木板材。

4.4需留方口的密闭墙,必须采用金属结构的方口脱水装置,采用管壁钻孔(或条口),置侧管口堵封三分之二铁管,铁管放置在外包铁砂网和塑料编织袋的脱水笼里,每道密闭墙至少;留一个溢水管,溢水管的墙外端向下倾斜3~5度,脱水管安置在靠近底板处。

4.5密闭墙施工完毕,要及时用灰砂为1:

1的砂浆将缝抹严,防止漏砂。

5充填验收标准

5.1充填空区的密闭墙,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作检查记录,其中项目:

5.1.1中段、采场、墙号。

5.1.2墙有无度化。

5.1.3溢水情况。

5.1.4平密闭方口是否破损。

5.1.5施工单位。

5.1.6检查日期、负责人姓名、检查员、施工人员等。

5.2每周调查一次空区存水情况,测试砂面高度、水深,并且做好记录。

5.3每周检查二次充填空区的脱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脱水设施始终保持正常的脱水状态。

5.4充填单元应保有1~2个观察口,保证观察井人道畅通。

 

采矿设计标准

1采矿单体设计前,地测部门根据矿体类型,充分考虑新选用采矿方法的工程布置。

2设计生探工程,作到采探结合,地测部门必须按采掘计划,提供完整、准确的地质资料(包括矿体地质、工程地质等文字说明和图纸)。

3采场单体设计所需地质储量要求达到B级,对于复杂类型和边远分散的小矿体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级别,对提供设计的地质资料,需经地测专业主管技术人员审核,如不能满足设计需要,设计人员可要求补充生产探矿,或结合采矿设计,补充生探工程。

4采场单体设计应在本中段采场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要照顾上下左右相邻采场的关系及回采顺序,矿柱回采设计为采场设计的一部分,应和矿房回采设计同时进行。

5采场单体设计应包括:

采矿方法选择的依据、采场结构及参数的确定、采场工程布置、施工顺序及进度要求、落矿和出矿方式、顶板管理、通风及安全措施、降低矿石损失、贫化的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6采场单体设计的图纸内容包括:

矿房和矿块的总体布置图、采准切割工程布置图、主要巷道断面图、炮孔布置图、支护结构图、采场通风图、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量表和作业循环图表,大爆破设计还应编写设计说明书,提供装药结构和爆破网络等有关图纸。

7采场单体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包括:

地质矿量、地质品位、采矿量、出矿量、采矿品位、矿石损失贫化率、采准切割量、采掘工效、采场生产能力、主要材料消耗和作业成本。

8采场单体设计应由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

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须由原设计部门修改设计,重大设计修改按原审批程序批准。

9采用新的采矿方法时,应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试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采矿设计程序标准

1采准、切割工程施工标准

1.1采准、切割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单体设计和采掘作业计划进行,由地测人员策测定后施工。

1.2采矿、地质和测量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施工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当矿体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通过设计部门及时修改设计。

1.3不合格的采准、切割工程不得验收,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验收按冶金部颁发的《有色金属矿山地质和测量工作条例(试行)》,《有色金属矿山地测监督验收制度》执行。

1.4井巷工程支护需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与验收。

2落矿标准

2.1采准、切割工程验收后,地测部门必须提出重新圈定矿体的地质资料,对形态变化大的矿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中深孔设计超施工取样孔,补充圈定矿体。

2.2采准、切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落矿工程。

2.3合理选取线孔,中深孔落矿方式及其布置形式,通过实践选取凿岩爆破参数,达到较好的爆破效果,降低大块产出率。

2.4凿岩爆破应按采切工程施工后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和施工,在施工中要确保炮孔角度、深度和方位三要素的质量要求,炮孔打完后要认真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时要及时补孔。

2.5浅孔落矿时,要严格控制采场周边的炮孔,防止破坏上下盘围岩与矿柱(或充填体)。

2.6落矿的补偿空间大小应根据矿山实际条件通过试验确定,补偿空间应均匀分布,一般为18%~30%。

2.7采场爆破规模不宜过大,尽可能分次爆破,一次爆破药量超过1吨时,应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3顶板管理标准

3.1根据采矿方法和工程地质,合理确定采场允许跨度和暴露面。

3.2建立顶板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顶板管理工作和安全人员经常检查顶板,及时处理顶板松石。

3.3充填法采场的控顶高度应根据装运设备、顶板管理手段和矿岩稳固性等条件确定,分层充填法采场的控顶高度,一般不得大于4米,当矿岩稳固,采场配有服务车辆或其它措施检查顶板,或有可靠的护顶措施能保证作业安全的条件下,顶板高度可增加到5.5米。

3.4缓倾斜矿体的空场法采场,应保持上盘稳定,凿眼时不得破坏上盘围岩,在现有设备条件下,人员需出入的采场,其高度应控制在6

米,在顶板稳固,检查手段可靠,有护顶措施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高度可适当加大。

3.5采场暴露面不稳固时,必须采取护顶措施,采用锚杆护顶时,必须在出矿前安装,采场顶板应保持平整。

4充填管理

4.1充填法采场应制定充填作业管理制度,充填材料的质量及配比要符合设计要求,胶结充填体的强度要定期取样检查。

4.2采场胶结充填料宜用多点排放,保持充填面平整,减少离析,提高充填体强度。

4.3对处理采空区的采后一次充填,对空区要作详细的测绘,做好密闭,如采用水砂充填,要做好充填料的滤水,防止污染巷道,并做好充填的接顶工作。

4.4水砂分层充填的采场要有足够的滤水设施,并保证其质量,经常检查维护,防止堵死和跑漏砂浆,回采最后一分层时,要做好充填的接顶工作。

4.5干式或水砂分层充填应有胶结地面,胶结地面作业要连续一次完成,胶结地面须经一段时间养护固结后,才能在地面上作业,胶结地面的强度和厚度根据使用出矿设备类型确定。

3.6矿房用胶结充填回采时,胶结体强度应满足矿柱回采的需要,矿房用非胶结充填回采时,待采矿柱两侧一般要有胶结隔墙,底柱上面要有足够的胶结层,以利今后矿柱回采。

5矿柱回采和空区处理

5.1矿柱回采是整个采场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填法采场的矿柱必须随着矿房的回采及时回采,空场法的矿柱应在不影响通风、运输系统的前提下及时回采,设计规定回采的遗留矿柱要制定规划,尽早回收。

5.2采场回采后形成的空区,应及时加以处理,并加强地压观测,防止造成地压灾害。

5.3采空区处理应结合矿柱回采和矿山地压管理统一考虑,严格按照设计和采掘计划进行,矿柱回采应根据设计按顺序逐个或分组进行,空区处理方法和空区允许保有量(周转量)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4不宜回采的保安矿柱,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核销。

设计中图样及技术文件、编号、编制

程序和内容及审查规定标准

1为使采矿设计有条不紊的进行,保证设计文件质量,对新承担的设计任务负责到底,特制定本标准。

2由采矿设计负责人,提前半月用文字说明向地质测量部门提出要求,并向有关人员下达或口头下达设计任务。

3设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工作。

4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分析程序和方法:

4.1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和采矿技术规程,遵照上级机关批准的总体设计和矿山年、季采掘技术计划规定的要求,或由总工程师下达的

临时变更设计任务书。

4.2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正规开采作业,正规设计,保证设计质量,不断提高采矿强度,降低开采矿石的损失、贫化充分合理地回收地下资源。

4.3根据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开采成本。

4.4设计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收集核对有关资料,征求基层干部和老工人的意见,充实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水平。

5图样及技术文件、编号、编制程序和内容及审查规定:

5.1新区(新坑口)建设的总体方案,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设计。

5.2下列工程设计由坑口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5.2.1现有生产的竖(斜)井的延深,改建和扩建工程。

5.2.2新开拓中段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中段主要运输巷道布置、各类硐室、溜井、井下炸药库、水池和泵站、通风巷道等工程)。

5.2.3井下各种类型的爆破。

5.2.4矿块及采矿方法设计。

5.2.5井下采空区处理方案,空区充填顺序及充填密闭工程。

5.2.6井下供、排水、通风、充填五大系统的改建扩建工程。

5.2.7有关环境保护:

如井下充填、井下废水排放、地表的污水废水

处理工程等。

6设计资料

6.1中段矿体地质平面图:

1/1000(未开拓中段可根据钻孔资料,参考相邻上下中段地质情况提出预想平面图)。

6.2地质纵横剖面图:

1/200或1/1000。

6.3矿块上下水平探矿,天井幅川水平钻工程的实测地质平面图:

1/200。

6.4每20米一个预想矿体平面。

6.5地质样沟和品位图,测点高程(铁道面标高,坑道全高)。

6.6提出本设计范围以外的15m~25m相邻工程空迹图与竖井、主要硐室、炸药库之间的关系图。

6.7文字说明,要详细论述抗体勘探程度、矿体产状、倾斜走向延长、夹石分布、矿量、金属品位分布变化、水平断层节理特征,说明矿体、围岩性质。

7设计图纸

7.1中段开拓设计,应具有平、纵、横三面图1/1000,图纸内容包括:

矿块划分、采掘顺序、矿房、矿壁编号等的初步规划,主要干线运输巷道、通风巷道、各类天井、硐室、炸药库、溜井、调车场等。

该设计应由坑口生产技术部门组织采矿、地质、通风三专业联合考虑综合而成。

7.2采矿方法设计:

应具有平、纵、横三面图1/200,附索引用1/1000

图,图纸内容包括:

矿床构成要素、顶底柱厚度、矿壁宽度、回采分层高度、分层充填高度、回采、落矿顺序、采矿场内外运输方式、通风系统、具有工程布置,顶底柱及矿壁回采方法和要求。

7.3大爆破设计:

应有平、纵、横三面图1/200,爆破地点位置图1/1000,附炮孔设计与实测验收图、爆破网络、起爆方式、网络连接、分段、炮孔药包装填方式、爆破自由面情况与相邻空区关系,当炸药量在1.5吨以上时,要计算爆破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对井下及地表设施的影响。

7.4采空区充填设计:

应有平、纵、横三面图1/200,和充填地点近处1/1000中段平面索引图,图纸内容包括:

密闭具体位置、密闭结构、质量要求、水井位置、数量、溢水条件、充填管道布置、充填要求、对充填料质量要求、设计为充填服务的巷道、天井、深孔大眼等工程位置、规格方向,详细列出开凿工程量和密闭编号,各种材料需要量。

7.5竖井延深,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比例尺根据需要确定,附有竖井与其它有关工程的关系图,内容包括:

竖井掘凿断面、掘进时设备布置延深起止标高、中段马头门、调车场、各类辅助硐室、贮水池等工程的位置、规格、爆破方式、炮孔布置、支护形式、通风、排水、供风压风系统及其它等。

7.6设计说明:

包括应说明选择采矿方法的依据、对主要工程布置的方案选择比较、经济技术指标、要在图纸上标明哪些地点可采、哪些

地点可丢矿、按设计图圈定算出贫化和损失指标,同时应提出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开采顺序、各大系统布置等都应予以说明。

8设计审批及修改

8.1由矿生产技术部门审批的,必须在原设计单位的主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通知矿生产技术部门召开审批会,对于采用新采矿方法,新工艺,重点矿块,竖井延深,五大系统改建扩建等重大工程,应在审批前五天交生产技术部门及有关主任工程师事先进行审阅,以提高会议审批质量。

8.2由矿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各主任工程师参加审批的设计为:

矿块设计、中段开拓设计、大爆破设计、空区处理方案、竖斜井延深设计。

8.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情况变化,原设计考虑不周等原因,需要修改原设计方案,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审批权限应属矿生产技术部门。

8.4设计一经审查批准后,必须将图纸晒成兰图,连同设计说明装订成册,分发给各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

凡属生产技术部门批准的采矿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必须送生产技术部门和技术档案室各一份,作为工作依据和备查之用。

8.5所有设计兰图,必须在施工前两天提交施工单位和有关测量部门,要提请计划部门、施工部门及指挥系统注意,必须要按期组织实现计划规定日期,给设计、审批、晒图等程序留有必需的时间。

8.6属于因矿脉变化,需要对原设计的坑道作少量修改或增加部分工

程,由原设计单位的主任工程师负责汇审后批准生效,事后将批准兰图报送有关部门。

浅孔留矿法工艺标准

1适用条件:

1.1矿体厚度极薄至厚矿体。

1.2矿体倾角不小于60度。

1.3矿石和顶盘岩石中等以上稳固。

1.4矿体倾角和厚度变化较小。

1.5矿石无结块性和无自然性。

2采场构成要素

2.1中段高度一般为40~60米,薄矿脉可适当降低。

2.2采场延走向布置,采用中央天井,长度一般为80~100米,无中央天井的采场长度一般不超过60米,但一端必须有天井通至上中段。

2.3采场须留顶柱时一般不小于3米,开采薄矿脉时,可在天井一侧或两侧留1~4米矿壁,开采中厚矿体时,间柱为6~8米,不设二次破碎巷道的底柱高度为6~8米(从运输巷道底板算起)。

2.4留有底柱的采场,漏斗中心距一般为3~4.5米。

3采准、切割工程

3.1采准、切割工程,主要包括:

采场运输平巷、漏斗、天井、切割平巷、联络道等,一般沿脉布置,应避免破坏矿体上盘。

2.2开采薄至中厚矿体,矿岩局部不够稳固,且矿石品位较低时,宜

采用有底柱结构,反之,宜采用无底柱结构。

4矿房回采

4.1矿房回采按阶段推进,保证作业面与两端人行天井畅通。

4.2采场大块率应严格控制在5%以下。

4.3相邻的平行或分支矿脉,脉距在3米以内,围岩中等稳固,实行合采,如合采在经济上不合理,安全上不可靠,则可进行选采,两脉相距在3米以上,围岩稳固,则上盘矿脉应超前分采。

4.4严格控制采幅,使可避免的贫化率控制在3%以下。

4.5单一矿脉或矿脉群厚度在1米以下,倾角65度以上,赋存条件稳定时,其采幅不超过1.1米,倾角65度以下,其采幅应以满足作业人员垂高1.8米为准。

4.6采场放矿时,必须加强观测,准确统计每个漏斗的放矿量,如发现高棚,必须妥善安置后,方能继续作业。

4.7采场局部放矿,要保持留矿面平整,距作业面高度1.8~2.0米。

4.8采场最终放完矿后,对品位较高的积存粉矿,须进行清洗回收,并进行临时性封闭。

分段崩落法工艺标准

1适用条件:

1.1本方法适用条件与浅孔留矿法基本相同。

1.2矿体厚度应大于5米。

2采场构成要素

2.1矿体厚度小于15米,采场沿走向布置,其长度一般为50~60米。

2.2矿体厚度大于15米,采场一般垂直走向布置,其宽度为15~20米,其长度为矿体厚度,当矿体厚度大于50~60米时,可考虑在矿房之间留纵向矿柱。

2.3中段高度一般为50~60米。

2.4间柱宽度为8~10米,底柱高度,根据底部结构设计确定。

3采准、切割工程

3.1采准、切割工程,主要包括:

采场运输平巷、漏斗、天井、切割平巷、联络道、拉立槽等,一般沿脉布置,应避免破坏矿体上盘。

3.2开采薄至中厚矿体,矿岩局部不够稳固,且矿石品位较低时,宜采用有底柱结构,反之,宜采用无底柱结构。

4矿房回采

4.1炮孔一般按上向扇形布置,用中深孔钻机凿岩,孔深一般不超过15米,用潜孔凿岩机则不宜超过30米。

4.2当矿石稳固,炮孔不宜变形时,炮孔一般一次达完,分次爆破。

4.3矿房每次爆破,应有适当的补偿空间,每次爆破后,应均衡地放出适量矿石。

上向水平分层充填和干式充填

采矿法工艺标准

1适用条件:

1.1地表需要保护。

1.2经济价值高的矿床。

1.3具有自燃性的硫化矿

1.4开采赋存条件复杂的矿床。

1.5矿石比较稳固,围岩不够稳固。

2采场构成在素

2.1矿床水平厚度小于是15米时,采场一般沿走向布置。

大于15米时采场一般垂直走向布置,其宽度为8-10米,其长度一般为矿体厚度。

2.2中段高度一般为30-60米,顶柱高度3-5米,底柱高度4-6米,中柱宽不小于6米。

2.3同一矿体中各中段的矿房,矿柱位置一般相互对应,多层缓倾斜矿体,在同一中段的矿房,矿柱位置应相互对应。

3采准.切割工程

3.1采场天井充填(钻孔)人行顺路天,溜矿井的位置和数量,根据开采条件,回采和充填工艺以及安全要求合理确定。

3.2顺路天井与天井应错开布置。

3.3对使用铲运机的采场,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便于维修保养,就根据具体条件考虑设置斜坡道及相就的采准工程。

斜坡道坡度不得大于20%。

3.4使用装运机的采场,就利用采场天井设置提升装置,以便提吊装运机和其他材料。

3.5在切割柱底时,应使底板平整,遇有较大夹石,就尽量作为岩石保留。

3.6柱底结束后,浇筑隔离层。

作为回采顶,底柱的顶板。

3.7采用人工底柱时,按设计的尺寸构筑。

3.8充填体中的人行井和溜井可用混凝土,混凝土予制件或其它材料构筑,溜矿井规格不小于设计规定矿石最大块度的三倍,顺路天井从柱底水平开始架设锁口,锁口必须密实坚固。

4矿房回采

4.1根据矿石的稳固程度,采用上向或水平炮眼落矿,充填面至采场顶板的高度一般不大于4米,如矿岩稳固,有可靠的护顶措施和配备检查顶板的车辆,能保证回采过程的安全时,采空高度可适当增加。

4.2整个回采工作循环按照落矿、出矿、充填准备、充填等工序进行。

4.3炮眼布置应按采场圈定的矿体界线和测量划定的矿房线确定,不得破坏矿柱,矿柱应保持垂直,矿体中的较大夹石应留作岩柱,或分别进行回采用作充填。

4.4回采中发现的支脉,必须同时回采。

4.5采场顶板要略成拱形,放炮后要及时处理落石,必要时进行临时支护。

4.6长度较大的采场,可划分两个区段循环作业,中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