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明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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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明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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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明文档格式.docx

3、受理。

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知识常识分享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3、市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

各部门目前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

以上的文章介绍的就是关于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已经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方面的介绍,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介绍肯定对于不动产证明方面的内容有了一些了解了吧?

不动产证明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买了房子要记得去办理一下,如果不会,可以在网上多多查询一下。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第2篇:

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编号:

20210605

经我中心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房产和土地登记信息系统查阅:

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偶:

性别:

身份证号:

截止

日以上人员未在我单位办理过不动产登记。

此证明仅供参考使用,若登记信息证明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仅限用于公积金使用)

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8日

第3篇:

不动产查询办法?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卖房知识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不动产查询办法?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

么?

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当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不动产证明,那么不动产证明是什么,有哪些查询的方法呢?

这些对于买房的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一下不动产查询方法?

一起来跟大家说一说,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不动产查询办法

一、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二、2021年11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三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2021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知识常识分享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书面告知理由:

(一)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

(二)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四)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条对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查询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查询;

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第一百零一条查询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设定的场所进行。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不得带离设定的场所。

查询人在查询时应当保持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完好,严禁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也不得损坏查询设备。

第一百零二条查询人可以查阅、抄录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复制。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目的及日期,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或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知识常识分享

信息,或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或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有关不动产查询办法,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的全部信息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对于不动产的查询方法有所了解了知识常识分享

吧,想要查询不动产,就必须要通过正确的方法,上文给大家介绍了几种方法都是非常不错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还有对于一些不动产的相关信息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哦。

第4篇:

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不动产证明办理时要注意什么?

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不动产证明办理时要

注意什么?

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许多人现在对于买房这件事都很感兴趣,但是对于基本的操作流程并不熟悉,房屋买卖虽然很常见,但这也并不代表流程就很简单,要知道,房屋买卖完还要开一系列的相关证明,不动产证明就是其中一种,那么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的讲一讲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1、办理地点

开购房合同一般是在当地房管局的房产登记部门,这些年机构改革,各地的叫法不一,有的地方现在称为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部门。

不过名字改了也不用怕,在各地的政务中心都有窗口,带着材料到政务中心问一下就可以了。

2、材料准备

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准备的材料也不一样:

正常的情况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结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已经购房,但贷款还请,符合国家首套房政策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如果购买过司法处理房屋的,也要准备相关材料;

对于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

离异、丧偶、单身等情况,根据相关要求,也要提供证明。

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故先要吃透政策,然后根据自己的条件结合需要准备材料。

3、预约

预约可以到当地政务中心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通过网上办理预约。

搜索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网上办公、微信、手机APP等客户端,各地基本都能实现网上预约。

4、申请

申请一般必须本人携带材料去,到当地政务中心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份申请表,根据提示如实进行填写就可以了。

5、查询

登记部门对根据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的内容,通过房地产登记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如果查询的内容和材料无误,就可以开具证明了。

证明开好后还没有完,一般都要收取费用的(也有地方免费),需缴纳100-200元的费用,然后加盖一个公章,就算完全办好了。

不动产证明办理时要注意什么?

我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的几点注意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

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以上所描述的内容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不动产证明办理时要注意什么的总体介绍,不动产证明办理时流程不复杂,如果有办理经验的话,那么操作时肯定会更加迅速,没有的话大家最好提前去了解一下,毕竟避免意外发生才是最好的,而具体需要大家去注意的事情在文中小编也都已经提到了。

第5篇:

不动产抵押已消灭证明

不动产抵押权已消灭证明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设定在坐落于

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

)的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因下列第

款的原因导致抵押权已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动产证明

房产证证明

不给离职证明

自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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