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bc三类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资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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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1.3.2

(1)

(1)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P51.3.2

(2)

(2)不宜雨期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要事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防施;

春季

(3)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4)爆破施工时,严防因爆破振动产生滑坡;

(5)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进行,并加设支撑,开挖一段就要做好这段的挡土墙;

(6)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

3、基坑(槽)和管沟挖方

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挖方边坡要随挖随撑,并支撑牢固,且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变形等现象,要及时加固或更换。

4、湿土地区挖方

湿土地区开挖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P51.3.4

(1)

(1)施工前需要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若为人工降水时,要降至坑底0.5~1.0m时,方可开挖,采用明排水时可不受此限;

(2)相邻基坑和管沟开挖时,要先深后浅,并要及时做好基础;

(3)挖出的土不应堆放在坡顶上,应立即转运至规定的距离以外。

5、膨胀土地区挖方

在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P51.3.5

(1)

(1)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边坡加固工作

(2)开挖后的基土不许受烈日暴晒或水浸泡;

(3)开挖、作垫层、基础施工和回填土等要连续进行;

(4)采用砂地基时,要先将砂浇水至饱和后再铺填夯实,不能在基坑(槽)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方法施工。

钢(木)支撑的拆除,要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

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

6、坑壁支撑

(1)采用钢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作坑壁支撑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尽量减少打桩时对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影响;

2)当土质较差时,宜采用啮合式板桩;

P61.3.6

(1)3)

3)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时,要在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

4)在桩身附近挖土时,不能伤及桩身。

(2)采用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桩作坑壁支撑并设有锚杆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宜选用螺纹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油污和浮锈,以便增强粘结的握裹力和防止发生意外;

2)锚固段应设置在稳定性较好土层或岩层中,长度应大于或等于计算规定;

3)钻孔时不应损坏已有管沟、电缆等地下埋设物;

4)施工前需测定锚杆的抗拉力,验证可靠后,方可施工;

5)锚杆段要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并需经常检查锚头紧固和锚杆周围土质情况。

7、挖土的一般规定

P61.3.7

(1)

(1)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m

(2)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3)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4)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用应至少保留0.3m厚不挖,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

P61.3.7(5)

(5)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

(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三、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和基坑变形控制值

P71.5.1

1、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3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P71.5.1

(1)2)

2)开挖深度大于10m。

P1.5.1

(2)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无环境无特别有求时的基坑。

P1.5.1(3)

(3)二级基坑(大于7m、小于10m)

2、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重要性控制值

P8表1-5一级

一级基坑重要性系数1.1

四、支撑及拉锚的施工与拆除

P121.8

(1)

(1)支撑(拉锚)的安装与拆除顺序应与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计算工况相一致;

P121.8

(2)

(2)支撑(拉锚)的安装必须按“先支撑后开挖”顺序施工。

支撑(拉锚)的拆除,均应按“先换撑后拆除”的顺序施工。

五、土钉墙支护

P161.10第二段

土钉墙支护适用于12m以内的基坑,适用于非软土地基。

(题库有,书上无原话)

六、挡土墙(P17)

1、挡土墙的作用

它主要用来维护土体边坡的稳定,防止坡体的滑动或边坡的坍塌,因而在建筑工程中得到广泛的使用。

P171.11.12.

2、挡土墙的基本构造

挡土墙的形式有重力式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锚杆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和其他轻型挡土墙等,对于高度在5m以内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即主要靠自身的重力来抵抗倾覆。

3、挡土墙的计算

P181.11.2

(1)

(2)(3)(4)

挡土墙计算的主要内容是:

(1)土压力计算

(2)倾覆稳定性验算

(3)滑动稳定性验算

(4)墙体强度验算。

七、基坑排水(P19)

开挖底面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时,地下水会不断渗入坑内。

当雨期施工时,地表水也会流入基坑内。

如果坑内积水,不及时排走,不仅会使施工条件恶化,还会使土被水泡软后,造成边坡塌方和坑底承载能力下降。

因此,为保安全生产,在基坑(槽)开挖前和开挖时,必须做好排水工作,保持土体干燥才能保障安全。

P191.12.2

基坑的排水方法,可分为明排水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两种方法。

1、明排水法

P191.12.2

(1)

(1)雨期施工时,应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开挖截水沟或修筑土堤,以防地表水流入坑槽内。

P191.12.2(3)

(3)四周排水沟及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以外,地下水走向的上游,并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状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设置一个。

P191.12.2(4)

(4)明排水法由于设备简单和排水方便,所以采用较为普遍,但它只宜用于粗粒土层。

2、人工降水

(1)人工降水的概念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就是在基坑开挖前,预先在基坑(槽)四周埋设一定数量的滤水管(井),利用抽水设备从中抽水,使地下水位降落到坑底以下;

同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仍然继续不断地抽水。

P20表1-10

(2)人工降水四种方法:

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深井井点以及电渗井点等。

究竟采用何种方法,可根据土的渗透系数、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点及设备条件等确定。

八、基坑工程检测(P21)

P21

(2)

(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P21(5)

(5)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二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第二章模板工程P31

本章主要介绍了模板的构造、分类;

模板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性能和规格;

模板所承受荷载的类别,设计计算的项目和原则。

一、模板安装(P50)

1、一般规定

P502.7.2

(1)

(1)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可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P502.7.2(3)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

二、各类模板安装

(1)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P502.7.31)

1)模板安装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当有裂纹及塌方危险迹象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当深度超过2m时,应为操作人员设置上下扶梯。

(2m高处作业的基准点)

P502.7.32)

2)距基槽(坑)上口边缘1m内不得堆放模板。

3)向基槽(坑)内运料应使用起重机、溜槽或绳索;

上、下人员应互相呼应,运下的模板严禁立放于基槽(坑)土壁上。

P502.7.34)

4)斜支撑与侧模的夹角不应小于45。

支撑在土壁上的斜支撑应加设垫板,底部的对角楔木应与斜支撑连结牢固。

高大长脖基础若采用分层支模时,其下层模板应经就位校正并支撑稳固后,再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5)斜支撑安装应采用水平支撑连成整体。

(2)柱模安装(P51)

P512.7.33)

3)安装2.0m以上的柱模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9)扣件式钢管支架搭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P52)

P522.7.34)

4)拧紧力矩应不小于40N·

m,不大于65N·

m

扫地杆高度不大于200mm,立杆间距不大于1.5m。

(题库有,书上无)

三、检查与验收(P54)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P542.9.1

(1)

(1)钢管

1)产品质量合格证

2)质量检验报告。

3)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硬弯、压痕和深的划道。

(多选题A、B、C)

(2)扣件

P542.9.1

(2)2)

2)旧扣件应检查的项目有裂缝、明显变形、滑丝。

P552.9.1(6)

(6)扣件式钢管支架使用中,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立杆的沉降和垂直度偏差

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超载。

第三章起重吊装

本章主要介绍了麻绳、钢丝绳、链条、吊钩等常用的索具吊具;

千斤顶、手拉葫芦、桅杆、卷扬机、地锚、滑轮等常用的起重机具,行走式起重机。

构件及设备吊装方法,包括桅杆及滑移法吊装的种类和使用规则。

重点是钢丝绳、吊钩、千斤顶、手拉葫芦、卷扬机等常用机具的规格及使用要求。

一、常用索具和吊具(P58)

P583.1.12.

1、麻绳

一般麻绳的强度,只为相同直径钢丝绳的10%左右,而且易磨损、腐烂、霉变。

麻绳正常使用时允许承受的最大拉力为许用拉力,它是安全使用麻绳的主要参数。

2、钢丝绳

P593.1.2

钢丝绳具有断面相同、强度高、弹性大、韧性好、耐磨、高速运行平稳并能承受冲击荷载等特点,是吊装中的主要绳索,可用作起吊、牵引、捆扎等。

P593.1.21.

(1)钢丝绳的构造特点和种类

钢丝绳的捻制的方法分为单绕、双绕和三绕钢丝绳三种。

1)按照捻制的方向钢丝绳分为同向捻、交互捻、混合捻等三种。

2)钢丝绳按绳股数及一股中的钢丝数多少可分为6股19丝;

6股37丝;

6股61丝等。

在钢丝绳直径相同的情况下,绳股中的钢丝数愈多,钢丝的直径愈细,钢丝愈柔软,挠性也就愈好。

3)钢丝绳按绳芯不同可分为麻芯(棉芯)、石棉芯和金属芯三种。

用浸油的麻或棉纱作绳芯的钢丝绳比较柔软,容易弯曲,同时浸过油的绳芯可以润滑钢丝,防止钢丝生锈,又能减少钢丝间的摩擦,但不能受重压和在较高温度下工作。

(2)钢丝绳的允许拉力和安全系数P603.1.2

(2)

为了保证吊装的安全,钢丝绳根据使用时的受力情况,规定出所能允许承受的拉力,叫钢丝绳的允许拉力。

它与钢丝绳的使用情况有关,可通过计算取取。

P603.1.22.

(2)

钢丝绳的允许拉力低于了钢丝绳破断拉力的若干倍,而这个倍数就是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见表3-1

钢丝绳安全系数K值表表3-1

钢丝绳用途

安全系数

作缆风绳

3.5

作吊索时弯曲

6-7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作捆绑吊索

8-10

手动起重设备

4.5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机动起重设备

4~6

(3)钢丝绳破坏及其原因

P613.

(1)

(1)钢丝绳的破坏过程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受到拉伸、弯曲,钢丝绳容易产生“金属疲劳”现象,多次弯曲造成的弯曲疲劳是钢丝绳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

P613.

(2)

(2)钢丝绳破坏原因

造成钢丝绳损伤及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概括起来,钢丝绳损伤及破坏的主要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

1)截面积减少,钢丝绳截面积减少是因钢丝绳内外部磨损、损耗及腐蚀造成的。

2)质量发生变化:

钢丝绳由于表面疲劳、硬化及腐蚀引起质量变化。

3)变形:

钢丝绳因松捻、压扁或操作中产生各种特殊形变而引引起钢丝绳变形。

4)突然损坏。

P614.(6)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

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不应错叠或离缝。

P615.

(5)钢丝绳的报废

钢丝绳的使用过程中会不断的磨损、弯曲、变形、锈蚀和断丝等,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时应予报废,以免发生危险。

P623.1.31.

(1)

3、化学纤维绳

化学纤维绳又叫合成纤维绳,具有重量轻、质地柔软、耐腐蚀、有弹性、能减少冲击的优点,它的吸水率只有4%,但对温度的变化较敏感。

P633.1.4.1.第二段

4、链条

链条有片式链和焊接链之分。

当链条绕过导向滑轮或卷筒时,链条中产生很大的弯曲应力,这个应力随D(滑轮或卷筒直径)与d(链条圆钢直径)之比D/d的减少而增大。

因此,要求:

人力驱动:

D≥20d

机械驱动:

D≥30d

P633.1.5.

5、卡环(P63)

卡环又叫卸扣或卸甲,用于吊索、构件或吊环之间的连接,它是起重作业中用得广泛且较灵便的栓连工具,

P641.

(1)卡环的种类

卡环分为销子式和螺旋式两种。

6、吊钩

吊钩、吊环平衡梁与吊耳是起重作业中比较常用的吊物工具。

它的优点是取物方便,工作安全可靠。

P652.

吊钩、吊环的使用要点。

(1)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要光滑,不能有剥裂、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

(2)吊钩不得超负荷作业

(4)吊钩不得补焊。

P653.1.71.

7、绳夹

绳夹主要用来夹紧钢丝绳末端或将两根钢丝绳固定在一起。

常用的有骑马式绳夹、U形绳夹、L形绳夹和压板式绳夹,其中骑马式型绳夹是一种连接力强的标准绳夹,应用比较广泛。

二、常用起重机具

P713.2.41.

4、电动卷扬机

(1)电动卷扬机主要由卷筒、减速器、电动机和控制器等部件组成。

P713.2.43.

(3)电动卷扬机的固定方法,通常采用的方法有:

1)固定基础法;

2)平衡重法;

3)地锚法。

(4)电动卷扬机的安全使用要求

P734.(3)

3)卷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不得少于3圈。

6、滑轮及滑轮组

使用滑轮的安全使用要求(P74)

P743.2.62.

(1)

(1)选用滑轮时,轮槽宽度应比钢丝绳直径大1~2.5mm。

P743.2.62.

(2)

(2)使用滑轮的直径,通常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倍。

三、常用行走式起重机械

在起重作业中常用的行走式起重机械主要有以下几类:

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

1、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要求:

P753.

(2)

(2)履带式起重机行走道路要求坚实平整,对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P753.(3)

(3)禁止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2、汽车式起重机的安全要求:

汽车式起重机因超载或支腿陷落造成翻车事故约占汽车式起重机事故的70%以上,因此,在使用汽车起重机时应特别重视:

(1)必须按照额定的起重量工作,不能超载和违反该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要求条款。

(2)汽车式起重机的支腿处必须坚实,铺垫道木,加大承压面积,在起吊重物前,应对支腿进行检查,查看有无陷落现象,以保证使用安全。

P753.3.23.(3)

(3)支腿支完,应将车身调平并锁住,才能工作;

工作时还应注意风力大小,六级风时应停止工作。

四、构件与设备吊装

1、技术特点和使用范围(P77)

P773.4.2(3)(4)

(3)滑移法吊装时工件承受的轴向力较小,

(4)一般不会对设备基础产生水平推力

1、桅杆滑移法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吊装系统索具应处于受力合理的工作状态,否则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当提升索具、牵引索具、溜尾索具、夺吊索具或其他辅助索具不得不相交时,应在适当位置用垫木将其隔开。

(3)试吊过程中,发现有下列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吊装或者使工件复位,判明原因妥善处理,经有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试吊:

1)地锚冒顶、位移;

2)钢丝绳抖动;

3)设备或机具有异常声响、变形、裂纹;

4)桅杆地基下沉;

5)其他异常情况。

P803.(5)

(5)工件超越基础时,应与基础或地脚螺栓顶部保持2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

(6)吊装过程中,应监测桅杆垂直度和重点部位(主风绳及地锚、后侧风绳及地锚、吊点处工件本体、提升索具、跑绳、导向滑轮、主卷扬机等)的变化情况。

P81(9)

(9)吊装过程中,工件绝对禁止碰撞桅杆。

P833.4.4

4、无锚点吊推法吊装

无锚点吊装技术的方法很多,它们的共同点在于利用自平衡装置的运动达到吊装工作就位的目的。

P86最后一段

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信号不清;

吊物下方有人;

吊物上站人;

埋在地下物;

斜拉斜牵物;

散物捆绑不牢;

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零碎物无容器;

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第四章拆除工程

P87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安全施工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包括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

静力破碎及基础处理);

安全防护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P874.1第3行

一、拆除工程施工前的工作(P87)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

当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P874.1第2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

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P874.2最后一行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有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

二、施工单位准备工作

P874.2

施工单位必须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有针对性、安全性及可行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拆除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严禁将建筑拆除工程整体转包。

三、应急情况处理(P87)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施工单位发现不明物体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妥善处理。

四、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P884.4

建筑拆除工程一般可分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三大类。

根据被拆除建筑的高度、面积、结构形式采用不同的拆除方法。

因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的方法不同,其特点也各有不同,所以在安全施工管理上各有侧重点

五、安全防护措施(P90)

P904.8

(1)

1、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

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P904.8

(1)

(2)

2、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

在爆破拆除作业施工现场周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并设专人检查。

3、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及有关资料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爆破拆除和被拆除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被拆除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m2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

施。

(3)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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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如:

大雨、大雪、浓雾、六级(含)以上大风等)严重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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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7)拆除工程施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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