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

上传人:聆听****声音 文档编号:68044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3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6页
第6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7页
第7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8页
第8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9页
第9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28页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28页
亲,该文档总共2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2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oc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Manufactureand

ApplicationofPremixedDryMortar

(SJG11—2004)

2004·深圳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与标记

3技术要求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检验

6订货与交货

7应用及验收

附录A砂浆抗渗性试验

附录B砂浆含气量试验

附录C砂浆保水性试验

附录D砂浆粘结强度试验

附录E砂浆吸水率试验

附录F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适应深圳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1.0.3干粉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本规范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术语、符号与标记

2.1术语

2.1.1干粉砂浆premixeddrymortar

干粉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材料。

干粉砂浆以袋装或散装形式供应。

干粉砂浆在加水(或乳液)拌和前称为干粉砂浆“干混料”,加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后称为干粉砂浆“拌合料”,在凝固后称为干粉砂浆“硬化体”。

2.1.2普通干粉砂浆ordinarypremixeddrymortar

1干粉砌筑砂浆premixedmasonrydrymortar

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

2干粉抹灰砂浆premixedplasteringdrymortar

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

干粉抹灰砂浆又分为内墙抹灰砂浆和外墙抹灰砂浆两种。

3干粉地面砂浆premixedscreedingdrymortar

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楼面及屋面的干粉砂浆。

4干粉防水砂浆premixedwater-resistancedrymortar

干粉防水砂浆系指具有一定防水性能的干粉砂浆。

干粉防水砂浆又分为干粉防水抹灰砂浆和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2.1.3特种干粉砂浆specialpremixeddrymortar

特种干粉砂浆系指具有一定特殊功能(如抗裂、高粘结、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包括:

彩色装饰干粉砂浆、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剂、腻子等。

2.2符号与标记

2.2.1符号

GQ——干粉砌筑砂浆

GM——干粉抹灰砂浆

GD——干粉地面砂浆

GFM——干粉防水抹灰砂浆

GFD——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GT——特种干粉砂浆

2.2.2标记

1普通干粉砂浆

干粉砌筑砂浆和干粉地面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Q10

强度等级

干粉砂浆类别

干粉抹灰砂浆的标记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同时还需在后面加上“内”或“外”以区分内墙或外墙抹灰。

标记示例:

GM5(内)

内墙抹灰砂浆

强度等级

干粉砂浆类别

干粉防水砂浆的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FM10—12

抗渗等级

强度等级

干粉砂浆类别

2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产品的特殊功能用途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T—××××

产品特殊功能、用途

特种干粉砂浆

3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干粉砂浆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1.2当干粉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3.1.3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3.1.4干粉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5干粉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

3.1.6干粉砂浆拌合料的凝结时间由供方按一般情况在产品设计中确定,需方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3.1.7干粉砂浆的性能指标中,干粉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吸水率和收缩率等;干粉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干粉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

3.2普通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2.1干粉砌筑砂浆

1干粉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为:

M5,M7.5,M10,M15,M20。

2干粉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砂浆的稠度宜由需方根据砌体类型和施工工艺通过试验并和供方协商确定。

当无试验资料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参照表3.2.1—1确定。

表3.2.1—1干粉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90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50~70

石砌体

30~50

3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1—2的要求。

表3.2.1—2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稠度(mm)

保水性(%)

28d收缩率(%)

28d抗压强度(MPa)

M5

M7.5

M10

M15

M20

≤90

≥60

≤0.30

≥5.0

≥7.5

≥10.0

≥15.0

≥20.0

注:

当干粉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砌体时,应提供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的有关规定。

3.2.2干粉抹灰砂浆

1干粉抹灰砂浆强度等级分为:

M5,M10。

2干粉抹灰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

3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2的要求。

表3.2.2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稠度(mm)

保水性(%)

28d粘结强度(MPa)

含气量(%)

28d收缩率

(%)

28d抗压强度(MPa)

内墙

外墙

M5

≤110

≥65

≥0.6

0~18

≤0.30

≥5.0

M10

≥10.0

注:

当干粉抹灰砂浆无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在7%~18%之间;当干粉抹灰砂浆有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小于7%。

3.2.3干粉地面砂浆

1干粉地面砂浆强度等级分为:

M15,M20,M25。

2干粉地面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

3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2.3的要求。

表3.2.3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稠度(mm)

28d收缩率(%)

28d抗压强度(MPa)

M15

M20

M25

≤50

≤0.30

≥15.0

≥20.0

≥25.0

3.2.4干粉防水砂浆

1干粉防水砂浆抗渗等级分为:

P8,P12。

2当干粉防水砂浆使用于抹灰、地面工程时,其稠度、保水性、抗压强度、含气量等应与相应的抹灰砂浆或地面砂浆一致,同时尚应符合表3.2.4的要求。

表3.2.4干粉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

抗渗等级

渗透水压(MPa)

28d粘结强度(MPa)

吸水率(%)

28d收缩率(%)

P8

P12

≥0.8

≥1.2

≥0.6

≤5

≤0.15

注:

干粉防水砂浆在用于地下防水工程时其吸水率应≤3%,使用于其他工程时,其吸水率应≤5%。

3.3特种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3.1界面处理剂的性能应符合表3.3.1的要求。

表3.3.1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Ⅰ型

Ⅱ型

剪切粘结强度

(MPa)

7d

≥1.0

≥0.7

14d

≥1.5

≥1.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未处理

7d

≥0.4

≥0.3

14d

≥0.6

≥0.5

浸水处理

≥0.5

≥0.3

热处理

冻融循环处理

碱处理

晾置时间(min)

≥10

注:

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Ⅰ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3.3.2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表3.3.2的要求。

表3.3.2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Y型

N型

容器中状态

无结块、均匀

施工性

刮涂无障碍

干燥时间(表干),h

<5

打磨性,%

20~80

耐水性(48h)

无异常

耐碱性(24h)

无异常

粘结强度

(MPa)

标准状态

>0.25

>0.50

浸水后

>0.30

低温贮存稳定性

-5℃冷冻4h无变化,刮涂无困难。

注:

Y型为一般型腻子,N型为耐水型腻子。

3.3.3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表3.3.3的要求。

表3.3.3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P型

R型

容器中状态

均匀、无结块

施工性

涂刮无障碍

干燥时间(表干),h

≤5

初期干燥抗裂性(6h)

无裂纹

耐水性(96h)

无异常

耐碱性(48h)

无异常

吸水量(g/10min)

≤2

打磨性(%)

手工可打磨

粘结强度(MPa)

标准状态

≥0.6

冻融循环(5次)

≥0.4

动态抗开裂性(㎜)

基层裂缝

≥0.1,<0.3

≥0.3

注:

P型为普通型外墙腻子,R型为柔性外墙腻子。

3.3.4干粉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应符合表3.3.4的要求。

表3.3.4干粉饰面砖粘结剂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F级

S级

N级

1

拉伸胶接强度达到0.17MPa的时间间隔(min)

晾置时间

≥10

2

调整时间

>5

3

收缩率(%)

<0.50

4

压剪胶接强度(MPa)

原强度

≥1.00

耐水

≥0.70

≥0.70

耐温

≥0.70

耐冻融

≥0.70

≥0.70

5

防霉性等级

说明:

1.粘结剂按耐水性分为3个级别:

F级:

较快具有耐水性的产品;

S级:

较慢具有耐水性的产品;

N级:

无耐水性要求的产品。

2.干粉粘结剂按化学组成和物理形态分为3类:

A类:

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粉状产品;

B类:

由聚合物分散液和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等两部分组成的双包装产品;

C类:

由反应性聚合物及其填料等组成的双包装或多包装产品。

注:

防霉性等级仅测防霉型产品。

3.3.5彩色饰面干粉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3.3.5的要求

表3.3.5彩色饰面干粉砂浆性能指标

粘结强度(MPa)

耐冷热循环性

耐候性

耐沾污性

收缩率(%)

耐洗刷性

标准状态

浸水后*

不剥落;不起泡;无裂纹;无明显变色

不起泡;无裂纹;粉化≤1级;变色≤2级

沾污率

<30%

<0.5

1000次不剥落,不露底,无明显变色

≥0.49

≥0.49

注:

*仅测有耐水性要求的表层饰面材料。

3.3.6其他特种干粉砂浆的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要求,同时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1原材料

4.1.1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

4.1.2胶凝材料

1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2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4.1.3矿物掺合料

1干粉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3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4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干粉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

4.1.4细集料

1砂

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检验批量以400m3或600t为一批。

2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

4.1.5外加剂

1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2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外加剂的掺入不得对砂浆耐久性有害。

4.2配合比设计及确定

4.2.1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配强度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的规定执行。

4.2.2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后,应经试配调整,其结果用质量比表示。

4.2.3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用途和试验结果,明确产品拌和用水量范围。

4.2.4不同种类干粉砂浆用砂的颗料级配应通过实验确定。

4.3生产控制

4.3.1烘干

细集料必须经烘干处理,烘干后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小于0.5%,含泥量应小于1%。

4.3.2筛分与储存

1细集料应经过分级筛分,把细集料筛分成不同粒级,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

2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

4.3.3配料

1干粉砂浆的配料应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

2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4.3.3的规定。

表4.3.3原材料计量允许误差

原材料

胶凝材料

细集料

外加剂

掺合料

计量允许误差(%)

±2

±2

±1

±2

3所有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4在配料前所有原材料的温度应低于65℃。

4.3.4搅拌

1干粉砂浆的生产线应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

2干粉砂浆的生产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

搅拌时间应参照搅拌机的技术参数,并通过试验确定。

3品种更换时,搅拌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

4.4包装与标识

4.4.1包装

1袋装

干粉砂浆可用纸袋、复合袋、复膜塑编袋或复合材料袋包装,包装袋的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9774—2002)的有关规定;袋装干粉砂浆每袋质量误差不得大于其标志质量的2%,且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标志的总质量。

2散装

散装干粉砂浆运输可分为散装车运输和筒仓运输。

干粉砂浆用的散装车或筒仓应密封、防水、防潮。

4.4.2标识

1干粉砂浆用的包装袋上应清晰标识产品的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等级,生产厂名称或标志,生产日期,生产编号,加水量,净重,产品储存期、产品使用说明。

2干粉砂浆生产厂家也可视产品情况在包装袋上加入以下标识:

产品用途,产品对基面的适用范围、产品色泽,使用限制,安全使用守则等。

3散装运输时生产厂家应提交与袋装标识内容相同的卡片。

4.5运输和储存

4.5.1袋装干粉砂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得淋水、受潮、靠近高温或受阳光直射,装卸时防止硬物划破包装袋。

4.5.2袋装干粉砂浆应按不同种类、强度等级、批号分开堆放,存放仓库应防水、防潮,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0包。

4.5.3散装干粉砂浆必须按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仓存放,不得混杂。

存放的筒仓应具备防雨防潮性能,并应在筒仓上明显标识干粉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和批号、生产日期。

4.5.4干粉砂浆应按进场顺序先后使用。

干粉砂浆的储存期为3个月,超出储存期的,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5检验

5.1一般规定

5.1.1型式检验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干粉砂浆生产厂家应每半年对其产品进行型式检验;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原材料发生大的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及连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也应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

5.1.2出厂检验

干粉砂浆生产厂家在干粉砂浆出厂前应按要求、按编号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出厂。

5.1.3交货验收

交货时干粉砂浆的质量验收可以抽取实物样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干粉砂浆生产厂同编号干粉砂浆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用何种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5.2编号及取样

5.2.1干粉砂浆出厂前生产厂家应按品种、规格型号进行编号和取样,进行出厂检验。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按随机性的原则,可在出料口连续抽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试样总量应不少于检验需用量的2倍,将试样缩分为两份,其中一份用于试验,一份用于留样。

干粉砂浆出厂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如表5.2.1:

表5.2.1干粉砂浆的出厂编号

种类

年生产能力

产品批量

普通干粉砂浆

10万t以上

4万t~10万t

4万t以下

不超过800t

不超过600t

不超过400t或4d产量

特种干粉砂浆

不超过400t或4d产量

5.2.2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每一编号的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总量应不少于检验需用量的2倍。

将试样缩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封存,一份由买方按本规范进行检验。

在40d内,买方对干粉砂浆质量提出疑问需要仲裁时,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砂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

5.2.3交货验收以砂浆生产厂同编号干粉砂浆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干粉砂浆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3个月。

在3个月内,买方对干粉砂浆质量有疑问时,买卖双方应将保存的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砂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5.3检验项目

5.3.1干粉砂浆的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干粉砂浆出厂检验项目

种类

出厂检验

砌筑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保水性、外观

地面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外观

抹灰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防水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界面处理剂

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未处理)、晾置时间、外观

室内腻子、外墙防潮腻子

容器中状态、施工性、粘结强度、外观

饰面砖粘结剂

晾置时间、调整时间、压剪胶接强度、外观

彩色饰面砂浆

粘结抗拉强度、外观

5.3.2干粉砂浆的交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干粉砂浆交货检验项目

种类

交货验收

砌筑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保水性、外观

地面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外观

抹灰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防水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含气量、保水性、外观

界面处理剂

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未处理)、晾置时间、外观

室内腻子、外墙防潮腻子

容器中状态、施工性、粘结强度、外观

彩色饰面砂浆

粘结抗拉强度、外观

饰面砖粘结剂

晾置时间、调整时间、压剪胶接强度、外观

5.3.3干粉砂浆的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干粉砂浆的型式检验项目

种类

型式检验项目

砌筑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凝结时间、保水性、砌体强度1)、收缩率

地面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凝结时间、保水性、收缩率

抹灰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含气量、凝结时间、保水性、收缩率

防水砂浆

抗压强度、稠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凝结时间、含气量、收缩率、保水性、吸水率

界面处理剂

剪切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晾置时间

室内腻子、外墙防潮腻子

容器中状态、施工性、粘结强度、干燥时间、打磨性、耐水性、耐碱性、低温贮存稳定性(室内腻子)

彩色饰面砂浆

粘结抗拉强度、耐冷热循环性、耐候性、耐沾污性、收缩率、耐洗刷性

饰面砖粘结剂

晾置时间、调整时间、压剪胶接强度、收缩性、防霉性2)

注:

1.标注1)的砌体强度试验只在砂浆用于承重砌体时做。

2.标注2)的防霉性试验只在有防霉要求时做。

5.3.4其他特种干粉砂浆的检验项目按相关标准进行。

5.4检验方法

5.4.1抗压强度、凝结时间、稠度、收缩率试验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5.4.2砌筑砂浆的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应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12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5.4.3外观检验用目测法。

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5.4.4界面处理剂性能的相关试验应按《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5.4.5室内腻子性能的相关试验应按《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1998)的有关规定执行。

5.4.6外墙用腻子性能的相关试验应按《建筑外墙用腻子》(JG/T157—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5.4.7饰面砖粘结剂性能的相关试验应按《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547—94)的有关规定执行。

5.4.8彩色饰面砂浆的耐洗刷性试验应按《建筑涂料、涂层耐洗刷性的测定》(GB/T926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5.4.9彩色饰面砂浆的耐冷热循环、耐候性、耐沾污性试验应按《复层建筑涂料》(GB9779—88)的有关规定执行。

5.4.10抗渗性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5.4.11含气量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5.4.12保水性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

5.4.13粘结强度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