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完整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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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l000元
B.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5000元
C.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D.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答案】ACD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现行执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四种:
(1)罚款。
(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务行政处罚种类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罚款
B.加收滞纳金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熟悉,能力等级2)
基本要点
主要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这是征管法的特别授权。
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省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警告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一定限额的罚款
C.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D.作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的税务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下列税务机关中,虽然不具有税务处罚主体资格、但可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是()。
(2012年)
A.县国家税务局
B.盟国家税务局
C.国家税务局
D.县国家税务局下属的税务所
【答案】D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了解,能力等级2)
基本特征是当场填写《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1.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2.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能力等级2)
听证是指税务机关在对当事人某些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之前,按照一定形式听取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意见的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的情况。
【例题•单选题】下列案件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
(2011年)
A.对法人做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B.对公民做出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C.对法人做出没收非法所得处罚的案件
D.对法人做出停止出口退税权处罚的案件
【答案】A
六、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熟悉,能力等级2)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做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例题•单选题】某国有企业因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被税务机关处以8000元的罚款。
假定该企业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为2010年3月1日,则该企业4月5日缴纳罚款时的总金额为()。
A.8000元B.9200元C.13040元D.16640元
【答案】C
【解析】8000×
[(36-15)×
3%+1]=13040(元)。
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1.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
2.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
3.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理。
4.征税问题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限于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征税行为(掌握)
(1)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
(2)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3)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发票管理行为
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有: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强制执行措施有: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存款中扣缴税款;
(2)拍卖所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
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颁发税务登记
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行政赔偿;
行政奖励
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资格认定行为
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前款中的规定不包括规章。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或审查范围的有()。
A.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规章的行为
B.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
D.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以下行为中,复议是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
A.税务机关确认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
B.代征代缴税款
C.确认抵扣税款
D.开具、出具完税凭证
【答案】ABC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机构与管辖(能力等级2)
(一)机构和人员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邀请本机关以外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
(二)管辖(重要)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具体来说:
1.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复议。
3.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第2、3、4、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转送。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税务行政一级复议具体规定的有()。
(2008年)
A.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B.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做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代征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D.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答案】ABD
【例题2•多选题】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可向()申请行政复议。
A.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B.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C.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C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规则
单位性质
申请人或代表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
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
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
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
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
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代表与代理的限制规定
(1)复议代表的规定: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2)复议代理的规定:
①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②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④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
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⑤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
【例题·
多选题】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A.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C.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较多时,应当推选1至10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D.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必须是书面委托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规则
行政性为的作出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
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
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A.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其他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B.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C.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为被申请人
D.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五、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复议的时间——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之内。
2.复议与诉讼的次序问题
对征税行为的争议——三步曲:
按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对其他行为争议——复议不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3.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可以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能同时进行。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正确的是()。
A.纳税人应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15日之内提出复议申请
B.对于与税务有关的争议,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C.税务行政复议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
D.税务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答案】C
六、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能力等级2)
【提示】这部分有三个易考点:
一是应当受理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是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性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停止执行的特例;
三是税务行政复议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一)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1.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2.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3.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4.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5.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例题•多选题】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有()。
A.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B.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
C.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D.申请人就纳税问题发生争议,没有按照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
【答案】ABCD
(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例题•多选题】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
(2002年)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被申请人确实难以执行的
D.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答案】BD
七、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考点一:
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维持、撤消、变更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考点二:
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与终止
【例题•多选题】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A.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B.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C.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D.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税务行政复议的
【答案】AD
八、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可以和解和调解的四个方面: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节税务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能力等级1)
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
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因税款征纳发生的争议,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能力等级2)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且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
(2007年考题改编)
A.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冻结其存款的行为
B.税务机关逾期未对其复议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
C.税务机关对其所缴纳的税款没有上交国库的行为
D.税务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答案】AB
三、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能力等级2)
有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不需要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
因税务机关原因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不得超过2年的整体时间段中,在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的15日内。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A.有明确的被告
B.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依据
C.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一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时限规定的是()。
A.15日B.30日C.60日D.90日
【本章小结】
本章的考点很杂,考生应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规定时限;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及复议与诉讼的衔接;
熟悉听证程序的规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