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通安全监理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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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批准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变更。
(5)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三、安全施工监理目标
1.明确项目安全监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严格控制轻伤频率在千分之二以内。
现场管理严格按照京建施[2003]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执行。
(3)由于本工程建筑施工作业面较多,各种预留洞口较大,因此要重点加强施工作业面、临边洞口、基坑边坡支护和堆料场区、模板存放过程以及外加架搭设的施工安全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监理难点。
在每个特殊施工阶段开始之前,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要点和预控措施。
2.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建立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1)针对本工程的规模与特点,在施工现场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由甲方代表、总监、项目经理组成领导班子,由现场经理、安全员、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组成安全施工领导检查小组。
(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如下:
决策层
检查落实层
(3)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评价报告。
并根据报告结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对有关施工单位进行奖励或处罚。
(4)安全领导检查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由承包单位安全负责人落实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所发现的问题得以落实。
(5)安全领导小组检查的内容如下:
检查内容
检查形式
参加人员
考核
备注
承包方安全
管理
定期
检查落实层成员
月考核记录
检查承包单位自检记录
外架
安全监理工程师
承包方安全员
分包单位安全员
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
施工用电
承包方电气工程师
承包单位日检
垂直运输机械
作业人员的生产行为和施工作业层
日检
日检记录
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
承包单位自检
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自检记录
(1)要求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要与作业队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5.施工现场的行为控制
(1)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召集承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分包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班前检查制度:
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建立班前安全会制度。
(6)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
由监理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甲方代表、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项目监理部及时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核实后,承包单位填报复工申请,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复工。
(7)建立外爬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和其他脚手架工程验收制度,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建立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由承包单位组织主要分包单位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承包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9)隐患处理:
对现场隐患,应视危险情况和严重性进行分析和处理。
施工单位对各类事故隐患应确定相应的处理部门和人员,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隐患处理方式、步骤:
(a)停止使用。
(b)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c)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先停止其作业或指挥,以纠正违章行为,然后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d)事故隐患的控制按规定做好隐患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
7、危急情况停工制度: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报告安全小组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8、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须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9、施工现场行为控制:
a)施工期间采取视觉识别控制管理,按照施工操作工种以安全帽和颜色区分。
b)施工现场指定施工区域只允许被指定的工种及检查人员入内。
c)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d)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监理部备案。
四、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1.操作人员个人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2)凡从事二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作业面高处牢靠处,并扣好保险保险钩。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面罩,气焊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护目镜、电焊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及绝缘手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方可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脚手架安全措施
(1)所选用的钢管、扣件、跳板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规定。
(2)通过方案计算论证,确保脚手架结构的稳定和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3)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各类施工脚手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下手架立网统一采用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
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5)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依靠建筑的整体刚度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并按规定设置斜撑杆、剪刀撑及扫地杆。
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连接。
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6)脚手架在适当部位设置上下人员用斜道,斜道上设置防滑条,斜道两侧应搭设防护栏杆并设置挡脚板,外侧立面用密目网封闭。
(7)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
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8)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杆,十字杆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9)对现场的预留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并于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10)结构内1.5m×
1.5m以下的孔洞,加固定盖板。
1.5m×
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11)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
(12)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或大雪天气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13)大风或大雨过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3.洞口、临边及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临边防护措
(a)所有临边部位均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地高度为1.2米,下杆距地高度为0.5米,并用密目网遮挡。
(b)外用电梯接料平台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外用电梯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2)洞口防护措施
(a)楼板外边长小于0.5m的洞口,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楼板上的预留洞口在施工过程中可保留钢筋片,暂不割断,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b)边长为0.5~1.5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
(c)边长大于1.5m以上的洞口,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外,洞口下面设水平安全网。
(d)在进行机电安装时,有时需要拆除洞口封堵设施、防护栏杆,但拆除防护设施要事先征求承包单位经理部的同意。
在拆除洞口封堵设施时,要小心从事,先检查一下封堵情况,严禁站在洞口上作业,同时要确保作业层下方没人施工,并设置警示牌。
机电工人在吊装管道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洞口防护栏杆和封堵设施临时拆除后,在施工完后或暂时不用时,要马上进行恢复。
(e)管道竖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支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网应封闭严密。
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0mm。
网底距下方物体(或横杆)不得小于3米。
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跳板。
管道竖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道。
(f)地面出入口处应搭设足够宽度的安全防护棚,上面满铺两层脚手板。
(g)楼层的进出料平台必须按规定设上下提拉式金属定型防护门,防护门外侧距电梯出料门不得小于300m。
(h)管道竖井的立洞口应按规定采用高不得小于1.5m的金属防护门。
(i)结构施工的施工缝处必须加以防护。
(3)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a)为防止高处坠物和物体打击,在建筑物周边每隔4层用钢管搭设斜挑安全防护棚,在钢管上平铺双层安全网。
(b)各工种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操作必须有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c)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小于1m。
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堆放的物件。
(4)装修安全措施
(a)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电梯井边、楼梯边、预留洞口边、通道口边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b)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c)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d)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e)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架子的搭设和拆除作业。
(f)吊装人员要相应固定,施工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g)模板施工时待模板调整完毕后,斜支撑不得受力于外爬架。
(h)装修施工过程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分包施工需要拆除防护时必须事先通知总包,争得相关部门同意,决不允许施工人员自行拆除,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到该部分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i)中小型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履行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同时应由专门人员使用操作并负责维修保养。
(j)必须建立中小型机具的安全操作制度,并将安全操作制度牌挂在机具旁明显处。
(k)中小型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l)现场设置的中小型机具应有防雨、防砸、措施,其噪音超标的应有防噪声扩散扰民措施。
(m)现场动火,必须填写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电焊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与周围易燃物隔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进行火灾监控。
(n)垂直吊装的下面必须有一定区域的保护标志,有专人负责,在吊装区域内不允许任何人员擅自进入。
(o)施工各类起重、吊装设备及设施必须符合北京市的现行安全标准。
(p)各类机具的操作使用及保养遵照《使用说明》、《安全技术规范》、《使用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确保操作及环境安全。
(q)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潮、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焊工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现场宜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和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
动力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宜分路设置。
各级配电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头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内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雨、防砸棚,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TN-S三项五线制接地保护系统,非独立的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按地或按零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6)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中间不得有接头,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采用220V电源照明,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规定低压照明。
室内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现场使用的电源线应是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8)所有用电设备的露导电部分必须作保护接零。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二点,保护接零点应设在明显处易于检查。
(9)室外电梯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10)塔吊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塔吊作业管理
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和协调,本工程三台塔机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
(1)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2)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内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执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动塔让静塔:
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c)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d)塔机作业时,严禁用塔机载运人员,零散物资运送必须扎紧捆牢。
(e)严禁进行斜吊和起吊埋设地下或凝固的地面上的重物及不明物。
(f)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措施
(1)给排水工程
(a)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b)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作业。
在无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
(c)现场堆放管子时,严禁超高堆放,不准上人随意踩蹬。
(d)在管井施工时必须盖好上一层井口的防护板,。
安装立管时应将管子绑扎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支架安装时,上下应配合好,当天完成后应及时盖好井盖,封好井口。
(e)管道系统各部分安装就位后,必须及时将其固定牢靠,以防落下伤人。
(f)在管道竖井或光线较暗的地方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要有行灯照明设备,且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g)使用电气焊时要有操作证,并清理好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配备好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火。
(h)加强对电、气焊作业、氧气瓶、乙炔瓶及其易燃易爆物的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i)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
(2)电气工程。
(c)使用电气焊时要有操作证,并清理好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配备好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火。
(d)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两瓶同焊炬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如采用气体保护焊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的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e)电气设备及线路绝缘必须良好,设备接地可靠。
(f)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断电,严禁带电作业。
(g)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
(h)加强对电、气焊作业,氧气、乙炔及其易燃易爆物的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安全档案
1.建立安全人员档案花名册,特殊工种要有上岗证书,操作人员要与所报上岗证书人员一致。
2.模板工程、高大及异形脚手架设计方案的审批、验收。
承包单位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的租赁合同、资质;
机械安(拆)装合同、资质;
安装验收记录表、安装、拆除方案。
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
5.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防护用品的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6.各类安全检查记录、隐患通知、整改措施,以及违章登记、罚款记录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