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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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及环保监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要组织全市的国控重点企业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班;
要组织监测站监测人员开展了在线监测设施验收监测及比对监测技术培训,要组织环保系统开展了有关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的业务技术培训。
(七)严格落实季调度制度。
各县(区)必须按要求和按时主动上报季调度情况和调度表,落实季调度制度,使省厅和市局能及时掌握全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情况。
三、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
2012年是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承上启下的一年,必须高度重视、树立信心,充分认识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支撑。
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和考核工作涉及到监测、总量、污防、监察、监控、宣教信息中心、各级监测站等多个管理、技术部门和污染源企业,只有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才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具体分工如下:
总量科牵头制订、下达遂宁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会同相关科室、监察支队、信息中心、对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县(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相关科室;
负责将2012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考核工作纳入总量减排核查工作。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县(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整体工作。
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组织编写年度工作自查报告。
负责开展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按规定及时送省厅监测处、总量处、污染防处、监察总队相关部门和市局相关科室等;
制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
负责能力经费保障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补助经费,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努力增加能力建设投入并落实到位。
督促国家补助经费和地方配套资金按时下达、合理使用。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牵头负责全市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中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及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工作。
确定每年应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国控企业名单。
依据监测数据加强环境执法,提高监测数据使用率。
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负责市级染源监控中心建设;
督促县(区)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
负责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网络联通、数据传输、数据存储以及数据库建设等信息传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市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沈剑飞为组长,总量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监测站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和协调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
局办公室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按时拨付省补助我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积极申请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落实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经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等费用,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12年遂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和运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省厅每半年将对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整理各类考核资料,分别于每季度次月3日(即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前报局环境中心监测站。
局环境中心监测站及时进行梳理,核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方案情况,编写自查报告、填写整理各类报表,分别于今年12月5日前上报省厅,并做好省厅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调度表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附表
附件1
________市(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调度表
2012年季度
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考核内容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说明
牵头部门
一、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制定及培训情况
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
年度减排监测
体系建设计划
(1)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计划报告或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下发文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等)
总量科
减排监测体系培训
管理培训和
技术培训
(1)辖区内开展的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或技术培训的正式通知及总结;
(2)组织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情况
监测站
监察支队
二、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验收情况
监控中心
建设及验收
(1)省、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情况(附表1);
(2)监控中心验收报告或意见
信息中心
监控中心建设
规范性检查
(1)通过验收的监控中心基础硬件设施、应用软件、应用系统环境等是否符合《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规范》要求
现场端安装
现场端安装率
(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安装情况;
(2)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际安装情况(附表2)
情况检查
(1)核查排污口、采样系统、分析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现场端验收
现场端验收率
(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际安装情况(附表2);
(2)验收文件及资料
(1)验收文件及资料;
(2)验收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三、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监控中心运行
监控系统联网率
(1)自动监控设施联网运行情况的通报或相关记录材料
实时数据传输
(1)监控中心对企业达标排放实时监控的情况
历史数据调取
(1)污染源监控自动监测数据的历史记录等资料
监督性监测
监测指标完成率
(1)监测指标完成率(附表3);
(2)每季度国控企业未监测原因证明材料等;
(3)监督性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等资料
监督性监测年报、监督性监测季报编写及上报情况
(1)年度监督性监测报告及上报文件;
(2)4期监督性监测季报及上报文件
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
及报告编制情况
(1)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报告及上报文件;
(2)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企业名单
企业自行监测
备案率
(1)备案材料;
企业自行监测情况
(1)自行监测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
有效性审核
完成情况
完成率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附表7)
有效性审核完成
(1)企业的自运行报告、比对监测报告、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
通过情况
通过率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附表7)
通过情况检查
(1)企业的自运行报告、比对监测报告、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
(2)合格标志发放情况报告
四、自动监控系统应用情况
用于环境执法、排污收费、总量核算的情况
用于环境执法
(1)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执法、排污收费、总量核算的证明材料
用于排污收费
用于总量核算
污染源监测
信息发布
结果发布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表;
(2)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文件、资料;
(3)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1)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发布平台、资料;
(2)企业自行监测记录
支队准备
信息中心发布
五、能力经费保障
(填写2010年度情况)
国家补助经费
拨付及使用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
及时足额拨付情况
(1)经费下达、经费拨付实施证明材料(附表4),如转账凭证、经费预算批复、决算报告等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经费使用情况
地方资金配套
地方财政资金
配套落实情况
监测设备投入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1)省、市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情况(附表12);
(2)已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环境监测站,提供标准化建设验收报告
环境监测
设备购置情况
(1)购置环境监测设备的文件、合同;
(2)具体监测设备的投入使用情况
监测
注:
企业自行监测是企业开展的自我监测,是指企业按照向环保部门备案并被认可的监测方案,对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的监测,包括自动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
具备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应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自行监测,其他的应开展手工监测;
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也应开展手工监测。
企业开展的手工监测可由企业内取得环保部门监测认可的持证人员监测,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其他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附件2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附表)
1.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情况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验收情况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4、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拨付情况
5、监测设备投入情况
6、参加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情况
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8、不具备监测条件国家省重点监测企业明细表
9、各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10、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质控抽测名单
11、2012年国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使用情况
12、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情况
表1
市(州)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情况
序号
所在地市
监控中心名称
建设情况①
建成时间
是否符合《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规范》要求
是否通过验收
未建成原因
未符合规范原因
未验收原因
1
2
3
4
5
6
7
注:
①建设情况填写:
已建成、建设中、未建设
表2
市(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验收情况
企业名称①
法人
代码
行政区
污染源
类别②
企业
排放口
数目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情况③
是否与省、
市级监控中心联网
项目
应安装
实际安装数目
通过验收数目
通过验收时间
……
①依据纳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企业名单填写
②污染源类别填写为废水国控、废气国控、污水处理厂,若企业既为废水国控企业,又为废气国控企业,分别填写
③“应按照在线监测设备”按项目分别填写,如废水NH3-N、COD各算1项
表3
市(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名称
行政区代码
污染源类别①
企业类型②
备案
情况
应监测
项目③
实际监
测项目
未监测原因④
是否公布自测结果
①污染源类别填写:
废水国控、废气国控、污水处理厂。
如企业既为废水国控企业,又为废气国控企业,需分别填写
②企业类型填写:
全年生产、季节性生产
③应监测项目=应监测指标数×
年度监测频次,应监测指标数指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及该企业环评报告书规定的项目数量,企业自行监测频次由各地环保部门依据工作需要确定,监督性监测频次原则上为4次,重金属监测为6次。
④未监测原因填写:
“季节性停产”、“其他原因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企业未开展监测”、“监测站未开展监测”“其它原因”,企业纳管、排污/采样口不规范等原因未监测可归入“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企业同时提供未监测原因证明材料。
表4
市(州)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拨付情况
监测站名称
年度国家补助金额(万元)
资金拨付
到账时间
未足额
到账原因
地方实际配套
金额(万元)
配套比例①
监督性监测运行费
总额(万元)②
运行费使用
剩余金额
(万元)
8
合计
①配套比例=地方实际配套金额÷
(年度国家补助金额÷
国家补助比例),国家补助比例东、中、西部分别为55%、75%和95%
②监督性监测运行费总额=地方实际配套金额+年度国家补助金额
表5
市(州)监测设备投入情况
级别①
是否通过标准化
建设达标验收
验收时间
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度购置设备名称②
购置设备
①监测站分别填写省级、市级、县级
②购置设备为单价1万元以上的设备。
表6
市(州)参加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情况
所在县(市)
应参加有效性
审核培训企业数目
实际参加有效性
通过有效性审核培训
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数
未参加有效性审核
培训企业数目
9
10
11
12
表7
市(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季度
污染源类别②
企业排放口名称③
自动监测设备
台(套)数④
开展时间
是否通过
未通过原因⑤
第1
第2
第3
第4
②控制级别填写为废水国控、废气国控、污水处理厂,若企业既为废水国控企业,又为废气国控企业,分别填写
③若企业有多个排放口,分别填写
④自动监测设备台(套)数按项目分别填写
⑤未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表8
市(州)不具备监测条件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明细表
法人代码
不具备监测条件类别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