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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废专章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2020年版)

 

XX

2020年6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建立健全建XX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企业对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通过实施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通过对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迅速响应和开展有效的应急行动,有效消除、降低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专项预案。

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第35号);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第34号);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2011】第17号);

(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第101号);

(15)《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2014】第32号);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1月1日);

(1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19)《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3年7月1日);

(20)《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1)《邢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2)《清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2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

(2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2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27)《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

(2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31)《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32)《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3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013);

(3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36)《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

1.3应急响应方针与原则

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快速响应,高效统一;就近处置,防止扩散;科学应急,损失最小;汲取经验,持续改进。

1.4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环境危害和生态破坏以及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重点侧重于危险废物泄漏造成的大气、水、土壤环境影响方面的应急处置。

1.5应急预案体系

与《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相关的其它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本预案与以上预案构成了XX的应急预案体系。

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危害范围超出公司厂界后,向上与清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如下图所示:

 

图1.5-1应急预案体系图

2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

2.1单位基本情况

XX是一家中型企业,公司始建于1986年,劳动定员84人,其中技术人员10人,生产工人52人,辅助生产人员12人,管理人员10人。

投资总额为1301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760万元,占总投资的5.8%,现年产镍铜合金1.6万吨,现建有镍铜合金生产线一条。

2.2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从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方面识别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和环境风险物质。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公司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见下表:

表2.2-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序号

物质名称

最大存储量(t)

临界量(t)

Qi

危废类别

备注

1

炉渣(铜)

0.025

0.25

0.1

HW22

含铜废物

对应分级方法附录A第七部分序号376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2

炉渣(镍)

0.042

0.25

0.168

HW46

含镍废物

对应分级方法附录A第七部分序号381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合计

0.268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炉渣(铜)(HW22)、炉渣(镍)(HW46)属于危险废物,废物均配套专用贮存容器盛放,设危废贮存场所。

对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转移、运输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①在厂内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密闭危险废物贮存容器,且有明显标识,用于危险废物产生时的临时盛放;

②厂内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后及时采用厂内专用运输车辆运往危废暂存间;

③产生危险废物的节点及装卸危险废物的地方,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避免贮存过程中对环境产生影响,操作过程严格按规范进行,严禁跑、冒、滴、漏;

④危险废物及时送往危废暂存间,厂内运输过程使用防漏、防遗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⑤危险废物的产生、转运情况要进行计量、记录。

厂区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分类收集,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事故类型及原因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中频感应炉炉渣(含铜、含镍),在危废暂存间存放后,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若危险废物暂存设施、运输设施不规范,一旦泄漏继,将对周边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根据目前危险废物种类及特点,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潜在风险事件类型为:

泄漏:

主要包括炉渣运输、储存过程中的洒落、泄漏。

4应急组织体系

4.1应急组织体系

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XX成立应急组织机构,专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与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小组组成,应急小组包括医疗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应急保障组、污染处置组。

应急组织体系架构如图4.1-1应急组织架构所示,应急组织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图4.1-1应急组织架构

当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到厂区外部和/或公司应对能力不足时,公司及时向县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外部有关单位求援。

当由县政府或县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介入或主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时,公司内部应急组织机构成员不变,职责由负责应急处置转变为服从指挥,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

4.2机构及职责

表4.2-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联系方式一览表

职位

姓名

职务

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

备注

总指挥

指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环保、消防等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兼任新闻宣传组组长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技术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人员救护、道路管制及事故的处理工作。

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兼任社会稳定组组长

各小组负责人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保障、污染现场处置、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及送医、对外联络、与政府部门配合等等。

污染处置组组长

污染处置组副组长

污染处置组副组长

应急保障组组长

应急保障组副组长

应急保障组副组长

医疗救护组副组长

医疗救护组组长

表4.2-2各应急响应小组及职责

所在组别

责任人

联系方式

主要职责

污染处置组

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的地点及影响范围,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确定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应急物资的保管及维护,及时上报需购置的应急物资清单。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应急保障组

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和维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医疗救护组

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及送医;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新闻宣传组

做好与受影响单位、个人的纠纷处置工作,配合市/县社会稳定组的工作。

社会稳定组

做好公司和突发环境事件工作的对外宣传,配合市/县新闻宣传组完成工作。

注:

公司根据事故需要成立应急小组,上述责任人主要组织部门/车间员工组成应急组织;公司应急小组设置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小组设置一一对应,在启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配合相对应政府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5应急响应

5.1响应等级

根据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与可能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趋势,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进行等级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III级预警、II级预警和I级预警,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III级预警(黄色)

III级预警是指事故发生的初期,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但事故还是处于一定范围,且现场处于可控状态,未波及其他现场而做出的预警。

(2)II级预警(橙色)

II级预警是指事故超出现场的控制能力,对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可能波及企业其他现场,但事故发展尚处在企业可控状态,未对外环境造成污染,而做出的预警。

(3)I级预警(红色)

I级预警是指事故超出企业的控制能力,可能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或事故可能或已经对外环境造成污染,需要周边敏感点人员疏散而做出的预警。

I级预警需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授权相关人员或应急总指挥直接向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进行汇报。

5.2响应程序

Ⅲ级响应:

情形一:

危废暂存间发现异常情况,炉渣少量泄漏,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

情形二:

在炉渣厂内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发生少量泄漏,由负责运输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查看事故发生点位,通过应急抢修、生产控制等措施将事态控制在危废暂存间或车辆运输线路周边范围内。

Ⅱ级响应:

情形一:

危废暂存间发现异常情况,炉渣大量泄漏,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

情形二:

在炉渣厂内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发生大量泄漏,由负责运输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查看事故发生点位,通过应急抢修、生产控制等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同时,做好员工撤退,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

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挥,开展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Ⅰ级响应:

情形一:

危废暂存间发现异常情况,炉渣等大量泄漏并泄漏至厂外,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

情形二:

在炉渣厂内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发生大量泄漏并泄漏至厂外,由负责运输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迅速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查看事故发生点位,通过应急抢修、生产控制等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同时,做好员工撤退,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

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挥,开展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当含危废的废水排放到厂界之外,超出公司救援能力时,当地政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同时,当地政府负责将事故信息向社会公开,以安抚群众情绪,维持社会稳定。

5.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第一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员工初步评估确认后,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中心;

(2)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人员根据来自不同方向的应急命令或情况报告,按照应急通知或接受通知的责任或行动要求展开工作,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应急人员接到应急指令或者通知后,应在20分钟内赶赴应急结集地点,并按应急通知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随时准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河北城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废物的形态、物化性能及危害程度等,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收容(收集):

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车内;泄漏量小时,可以用沙子、吸附材料等处理。

将收集的泄漏物按危废类别分别储存在符合危险废物储存要求的场所或容器中。

②运输:

按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要求进行危废的转移,运输途中避免停留,车辆要有明显标志、警报信号等。

③处置:

将收集的危险废物送至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6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表6-1外部应急救援通讯表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清河县生态环境局

值班人员

12369

清河县消防大队

值班人员

119

清河县医院

值班人员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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