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舞钢中加矿业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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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舞钢中加矿业发展
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
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豫诚信矿权评字[2018]第042号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HenanFidelityMiningServiceCo.Ltd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豫诚信矿权评字[2018]第042号
评估机构: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
采矿权人申请办理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变更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登记手续,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7〕35号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需对该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即是为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8年04月30日。
评估日期:
本评估报告起止日期为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6月07日;本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参数:
依据《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6年6月),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矿截止评估基准日矿区保有矿石量(122b)+(333)+(334)?
10050.27万吨,其中(122b)1948.50万吨,(333)6066.87万吨,(334)?
2034.90万吨,矿石平均品位:
TFe26.30%;2016年核实至评估基准日动用(122b)+(333)资源储量166.13万吨;依据《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7年4月),评估利用资源储量5588.63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276.49万吨。
生产能力300万吨/年(露采200万吨,地采100万吨);采矿回采率:
露采95%%,地采85%;矿石贫化率:
露采8%,地采7%。
产品方案为铁精粉(65%)。
2016年原经山寺铁矿与原外围铁矿部分矿区范围进行了置换,“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由原经山寺铁矿重新划定矿区范围而来。
以往价款处置情况:
(1)2004年河南金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原经山寺铁矿评估利用可采储量2602万吨,评估采矿权价款2024.47万元,该采矿权价款已缴纳。
(2)2004年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原外围铁矿评估可采储量87.92万吨,评估采矿权价值97.66万元。
2004年缴纳采矿权价款35.66万元;2013年北京中瑞金友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评估利用可采储量2745.68万吨,评估价值11236.0万元,需缴纳价款的可采储量2732.47万吨,评估采矿权价款11181.94万元,该采矿权价款已缴纳。
新增资源储量及新增可采储量核算情况:
根据2016年核实报告,该矿没有新增资源储量。
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5588.63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276.49万吨,距2004年评估累计动用可采储量1294.03万吨。
原经山寺铁矿已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2026万吨。
其中,原经山寺铁矿划归到原外围铁矿已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854.91万吨;本次评估范围内原经山寺铁矿已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1747.09万吨。
原外围铁矿已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为2745.68万吨,其中划归到经山寺铁矿的可采储量为851.73万吨。
综上,经山寺铁矿已处置价款的可采储量为2598.82万吨。
新增可采储量=1276.49-2598.82+1211.460<0,故没有新增可采储量。
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适宜的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详细的评定估算后确定: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截止2018年0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时点没有新增资源储量及新增可采储量,本次评估不需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设计损失5859.2万吨资源储量及(334)?
2034.90万吨资源量未参与本次评估计算,如开发利用,需重新进行评估,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报告公开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不公开的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的评估目的而作。
评估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除依据法律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欲了解本评估报告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矿业权评估师: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目录
报告正文1-35页
1、矿业权评估机构1
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1
3、评估对象和范围及以往评估史2
4、评估目的7
5.评估基准日8
6.评估原则8
7.评估依据8
8.评估过程11
9、采矿权概况12
10、矿区地质概况15
11、矿山开采及设计状况22
12、评估方法23
13、评估参数的选择24
14、评估结论33
18、评估有关事项说明33
19、评估起止日期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34
20、评估责任人35
21、评估工作人员35
附表目录
1、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估算表。
附件目录
1、关于《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附表及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3、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复印件;
5、采矿权人承诺函复印件;
6、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37、20184)复印件;
8、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37、)复印件;
9、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豫国土资会纪[2016]1号)复印件;
10、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有关评估部分复印件;
1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备案证明(豫国土资储备字[2016]78号)复印件;
12、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豫储评字[2016]66号)复印件;
13、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关评估部分复印件;
14、河南省矿业协会关于《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豫矿开评字[2016]069号)复印件;
15、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2017年度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有关评估部分及审查意见复印件;
16、经山寺铁矿2018年1至4月开采情况说明复印件;
17、河南金石资产评估事务所编制的《舞阳铁矿经山寺矿区采矿权资产评估报告书》(豫金资评报字[2004]107号)有关评估部分复印件;
18、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371号)复印件;
19、经山寺铁矿价款缴纳票据复印件;
20、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舞钢市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豫地评报字[2004]第01号)有关评估部分复印件;
21、北京中瑞金友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瑞金友评报字[2013]59号)有关评估部分复印件;
2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豫国土资矿评备字[2013]第35号)复印件;
23、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缴纳价款票据复印件;
24、经山寺铁矿C13层资源储量估算平面图(1:
5000)复印件;
25、核实估算范围与最近一次报告估算范围叠合比较图(1:
10000)复印件;
26、签字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及工作简历复印件;
27、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函。
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豫诚信矿权评字[2018]第042号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
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矿区进行了现场勘查、市场调研与询证,对该采矿权在2018年04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2号楼11层1103号;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矿权评资[2003]00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L;
法定代表人:
李天智。
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
评估委托人: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人: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P;
住所:
舞钢市庙街乡和岭(冷岗村西3000米);
法定代表人:
梁平正;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经营范围:
铁矿、熔剂用石灰岩矿开采、生产、销售。
2004年9月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经山寺铁矿采矿权,2016年申请变更矿区范围。
2016年6月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了《河南省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7年4月提交了《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018年04月20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以公开摇号方式委托我公司对该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3、评估对象和范围及以往评估史
3.1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
为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37)核定的矿区范围,由以下18个拐点圈定,坐标如下(西安80坐标):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3693924.06
.46
10
3696250.79
.63
2
3694186.58
.55
11
3697350.8
.62
3
3694167.77
.7
12
3697350.81
.63
4
3694489.98
.47
13
3696450.8
.64
5
3694483.79
.68
14
3696450.82
.67
6
3695045.8
.68
15
3695245.81
.69
7
3695045.78
.84
16
3694520.81
.7
8
3695875.79
.64
17
3694158.8
.7
9
3695880.78
.63
18
3693650.77
.68
矿区面积为7.277km2。
开采标高+138m至-505m。
评估对象“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由原“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证号:
20184)”重新划界而来,范围由原“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权”(以下简称原经山寺铁矿)大部分及原“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以下简称原外围铁矿)一小部分组成。
示意图如下:
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及划界范围示意图
原经山寺、原外围铁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原经山寺铁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北京54坐标)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3694545.00
.00
11
3697400.00
.00
2
3694533.00
.00
12
3697400.00
.00
3
3694800.00
.00
13
3696500.00
.00
4
3695000.00
.00
14
3696500.00
.00
5
3695003.00
.00
15
3695295.00
.00
6
3695466.00
.00
16
3694570.00
.00
7
3695463.00
.00
17
3694208.00
.00
8
3695926.00
.00
18
3693700.00
.00
9
3695930.00
.00
19
3694180.00
.00
10
3696300.00
.00
矿区面积为6.8006km2。
开采标高+138m至-505m。
原外围铁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西安80坐标)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3695876.80
.66
6
3694750.80
.68
2
3695413.80
.66
7
3694483.79
.68
3
3695416.79
.66
8
3694495.77
.66
4
3694953.79
.66
9
3695875.79
.64
5
3694947.80
.68
矿区面积为1.9295km2。
开采标高+120m至-250m。
根据2010年5月20日出台的《平顶山市省定非煤重点矿种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及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省定非煤重点矿种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豫资源整合办[2010]11号),拟对原经山寺铁矿与原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进行资源整合。
考虑到两矿区合并为一个矿权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加大,各类许可手续发生较大变化,企业的正常生产受到影响,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安全生产及管理角度出发,拟在整合区域内设置两个采矿权。
为最大限度利用矿产资源,结合现状条件科学合理开发矿区,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整合矿区进行合理划界、分区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2016年2月17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会议纪要(豫国土资会纪[2016]1号)确定,鉴于原经山寺铁矿与原外围铁矿采矿权人均为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一个矿区一个采矿权主体的规定,且两矿山均为大型矿山,矿区面积大,不宜利用同一生产系统进行生产,同意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经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省矿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两矿边界申请矿区范围变更。
2016年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报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原经山寺铁矿及原外围铁矿采矿权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将原经山寺铁矿冷岗矿段西部及经山矿段南部的部分范围划归到原外围铁矿,将原外围铁矿经山矿段西部及小韩庄矿段西侧无矿带的部分范围划归到原经山寺铁矿。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7年9月26日颁发了划界后的“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以下简称经山寺铁矿)”临时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4月20日颁发了划界后“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以下简称外围铁矿)”的采矿许可证。
原经山寺及原外围铁矿划界前范围示意图原经山寺及原外围铁矿划界后范围示意图
3.2历史沿革
(1)原经山寺铁矿
2004年9月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取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11581,批准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开采方式:
露天/地下开采,矿区面积6.8006km2,有效期限自2004年9月至2024年9月,开采标高138m至-505m。
2008年7月取得生产规模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20184,生产规模变更为300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08年7月至2031年1月,开采标高138m至-505m。
(2)原外围铁矿
原外围铁矿原为舞钢市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于2004年首次设立采矿权,采矿权人为舞钢市兆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
10205,有效期至2012年3月,生产规模9万吨/年,矿山面积1.9295km2。
2004年8月该采矿权由舞钢市兆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
21568。
2012年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办理了临时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0126999,后延续有效期至2016年9月25日。
2015年6月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将该采矿权转让给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7月2日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0126999,矿山名称变更为“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生产规模变更为100万吨/年,有效期2015年7月2日至2016年9月25日,开采标高120m至-250m。
2016年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原经山寺铁矿及原外围铁矿重新划定矿区范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7年9月26日颁发了划界后的“经山寺铁矿”临时采矿许可证,证号C5137,矿区面积7.277km2,有效期限自2017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6日;于2016年4月20日颁发了划界后“外围铁矿”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0126999,矿区面积1.4604km2,有效期限自2016年4月25日至2036年4月25日,开采标高变更为138m至-505m。
3.2以往评估史
(1)原经山寺铁矿
2004年河南金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经山寺铁矿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编制了《舞阳铁矿经山寺矿区采矿权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方法为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可采储量2602万吨,评估年限30年,评估采矿权价值2024.47万元,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认字[2004]第371号文予以确认。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6日缴纳采矿权价款490万元;2005年10月13日缴纳采矿权价款500万元;2006年9月29日缴纳采矿权价款300万元;2007年9月28日缴纳采矿权价款300万元;2008年10月缴纳采矿权价款324.47万元;2009年9月缴纳采矿权价款100万元。
该采矿权价款已处置。
以上评估包含了本次评估范围内原经山寺铁矿资源储量。
(2)原外围铁矿
2004年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原舞钢市经山寺铁矿外围铁矿进行了价款评估,评估方法为简易收益法,评估可采储量87.92万吨,评估采矿权价值97.66万元。
舞钢市兆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3月11日缴纳采矿权价款35.66万元。
2013年北京中瑞金友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曾对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进行了价款评估,编制了《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利用可采储量2745.68万吨,评估价值11236.0万元,需缴纳价款的可采储量2732.47万吨,评估采矿权价款11181.94万元,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以豫国土资矿评备字[2013]第35号文予以备案。
舞钢市奥瑞特矿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缴纳采矿权价款2236万元;2015年4月28日缴纳采矿权价款2684万元;2015年10月10日缴纳采矿权价款6393.96万元。
该采矿权价款已处置。
以上评估包含了本次评估范围内原外围铁矿资源储量。
4、评估目的
采矿权人申请办理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变更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登记手续,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7〕35号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需对该采矿权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即是为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04月30日。
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价值为2018年04月30日的时点有效价值。
选取2018年04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一是该时点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范围内;二是该时点距评估委托日未超过时限;三是考虑该日期为月末且距离评估日期较近,便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准备评估资料及矿业权评估师合理选择评估参数。
6.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
(2)遵循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
(3)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4)遵循贡献性、替代性、预期性原则;
(5)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6)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
(7)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原则;
(8)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依据、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评估参数选取依据等,具体如下:
7.1法律法规依据
(1)2009年8月27日修改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2016年7月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3)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发布、2014年第653号令修改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发布、2014年第653号令修改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5)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
(7)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7〕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8)国务院国发〔2017〕29号文印发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
(9)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7〕3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5号);
(11)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6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12)《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13)《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14)《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15)《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16)《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
(17)《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
(18)《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500-2010)》;
(19)《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20)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2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2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7.2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及评估参数选取依据等
(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37);
(4)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