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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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结构制
作安装工程
1.64
1.47
1.11
0.83
大型土石方及
单独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1.84
人工施工
人工费
3.65
7.97
7.18
6.10
5.19
8.37
7.53
5.61
3、检验实验费等六项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单位:
%
(建筑、机械土石方)
(安装、人工土石方/装饰)
综合费率
1.75
8.75/7.00
1、检验试验费
0.25
1.25/1.00
2、夜间施工
0.35
1.75/1.40
3、二次搬运
4、冬雨季施工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
6、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
0.20
1.00/0.80
7、其他组织措施费
—
第二节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
企业管理费(%)
8.03
7.51
5.45
3.54
6.21
5.87
4.52
5.84
5.59
4.33
3.10
4.59
3.58
2.51
4.90
11.40
26.96
23.45
18.93
13.33
34.23
31.06
23.76
第三节利润计取标准
利润(%)
6.50
5.50
4.00
3.00
6.25
5.25
3.75
6.00
5.00
3.50
2.50
5.75
4.75
3.25
2.25
4.50
7.00
25.08
20.77
16.79
12.72
33.28
29.12
20.52
第四节规费计取标准
计算基础
1、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1.67/16.25
(2)失业保险费
0.16
1.07/0.80
(3)医疗保险费
6.53/4.90
2、住房公积金
0.81
5.40/4.05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0
0.66/0.50
4、工程排污费
0.05
0.33/0.25
1—4小计
5.35
35.66/26.75
5、工程定额测定费
6、上级(行业)管理费
0.50(清单)/0.6(定额)
说明:
1、表中工程定额测定费系数为非住宅工程系数;
住宅工程系数为0.14;
一项工程既有住
宅建设又有非住宅建设,分别按不同标准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不论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均以“工料机费”
为计费基础,具体计算方法按计费程序规定。
3.上级(行业)管理费中系数0.5适用于清单计价,系数0.6适用于定额计价。
第五节税金计取标准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综合税率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第一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
×
元”表示的,或无工日耗用量的,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有关费用时,人工费按15%比例计算。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的人工系数按15%计算。
4、零星工作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5、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清单工程量×
综合单价)
二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项目费
三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组织措施项目费
四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他项目费
五
规费
1、社会保障费
[
(一)+
(二)+(三)+(四)]×
相应费率
[
(一)+
(二)+(三)+(四)+
(1)+
(2)+(3)+(4)]×
六
税金
[
(一)+
(二)+(三)+(四)+(五)]×
相应税率
七
工程费用
(一)+
(二)+(三)+(四)+(五)+(六)
(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其中
1、人工费
∑(工日耗用量×
人工单价)
2、人工费
人工单价)或按人工费比例计算
3、人工费
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
人工系数
4、人工费
∑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5、社会保障费
[
(1)+
(2)+(3)+(4)]×
6、住房公积金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8、工程排污费
9、工程定额测定费
[
(一)+
(二)+(三)+(四)+(5)+(6)+(7)+(8)]×
10、上级(行业)管理费
六
“∑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指预留金、零星工作项目费中的人工费,预留金中的人工费按15%计算。
第二节采用定额计价
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的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直接工程费
工程量×
消耗量定额基价
技术措施费
按消耗量定额计算
组织措施费
[
(一)+
(二)]×
价差
按有关规定计算
企业管理费
[
(一)+
(二)+(三)]×
利润
[
(一)+
(二)+(三)+(五)]×
[
(一)+
(二)+(三)+(五)+(六)]×
5、上级(行业)管理费
[
(一)+
(二)+(三)]×
6、工程定额测定费
[
(一)+
(二)+(三)+(四)+(五)+(六)+
(1)+
(2)+(3)+(4)+(5)]×
八
[
(一)+
(二)+(三)+(四)+(五)+(六)+(七)]×
九
(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
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工程量×
∑(工日耗用费×
∑(工程量×
消耗量定额基价)
[
(1)+
(2)]×
(三)×
[
(1)+
(2)+(3)]×
4、社会保障费
5、住房公积金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7、工程排污费
8、上级(行业)管理费
[
(一)+
(二)+(三)+(四)+(五)+(六)+(4)+(5)+(6)+(7)+(8)]×
1、技术措施项目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
2、组织措施费人工系数按15%比例计算。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单位
工
业
建
筑
单层
檐口高度
M
≥18
≥12
≥9
<
9
跨度
≥24
12
多层
≥27
建筑面积
M2
≥6000
≥4000
≥1500
1500
民
用
公共建筑
≥39
18
≥15
15
≥9000
≥3000
3000
其他建筑
层数
层
≥13
≥6
6
≥10000
≥7000
构
物
烟囱
(高度)
钢筋砼
≥100
≥50
50
-
砖
≥30
30
水塔
高度
≥40
容量
M3
≥80
≥60
60
贮水
(油)池
≥1200
≥800
800
贮仓
≥20
20
桩基
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
炉窑砌筑工程
专业炉窑
其他炉窑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
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类别
名称
内容
设
备
安
装
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35t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通信交换设备和仪表安装工程。
5、工业炉窑设备。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台以上的锅炉),单台容量3000KW及其以上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7、800KVA及其以上的变电装置。
8、各种压力容器、油罐、球形罐、气柜的制作和安装。
9、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及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储罐、冷却塔等。
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
11、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建筑
安装
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1、台重50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35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其相应的轨道安装。
3、蒸发量10t/h台及以下的锅炉安装。
4、800KVA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
7、电缆敷设、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工程。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设备安装
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建筑安装
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
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
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
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
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
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
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
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
锅炉房,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
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
冷库工程执行一类工程取费。
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
人工挖孔桩按三类工程取费,其他桩基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但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
12、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地沟等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标准确定。
围墙按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计取费用。
13、“安装定额”中的炉窑砌筑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取费标准计取费用。
14、同一工程类别中有几个指标时,以符合其中一个指标为准。
15、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类别,由各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预先选定,并附工程详细资料报省造价管理站审批后确定。
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一、一般建筑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及构筑物,也适用于炉窑砌筑工程和设备基础、围墙、管道沟等工程,以及附属上述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4000m3以内的土石方工程。
其中:
(一)桩基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桩基工程(含制、运、安、打),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二)混凝土预制构件、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木构件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一般建筑工程中金属构件的柱、梁、吊车梁、屋架、屋架梁、拉撑杆、平台、走台、操作台、楼梯、栏杆、楼板、门窗等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二、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如运动场、机场、游泳池、人工湖(河)、场地平整等所发生的挖、填土石方,或附属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量(不得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三、装饰工程
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的装饰工程,也适用于单独承担的装饰工程及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包括新建工程的装饰和二次装修)。
四、安装工程
《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共十三册)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技改项目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器照明、通信、智能化系统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一般机械设备工程。
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拆旧费:
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
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
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地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
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费组成。
技术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