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律师大律师》精彩语录及感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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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师大律师》精彩语录及感悟

《小律师大律师》精彩语录及感悟

2007.7.2208:

59作者:

小熊律师

用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小律师大律师》一书,趁热为大家整理摘录了以下该书中我认为比较精彩的语句,并奉上我自己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1、P4:

律师应当着重思考做好律师这个概念,而少考虑律师所这个概念,毕竟律师所这个概念是别人的,而律师这个概念是自己的。

律师职业说白了,就是一个个人魅力的职业,这个职业吸引我们的地方就是无限的自由和独立。

【感悟】目前的《律师法》不允许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所以律师必须挂靠一家律师事务所才能执业,因此律师个人的命运很难与律所的命运分开。

不过最近人大正在审议修改《律师法》,草案中有关于个人律所的内容,是否在将来的个人律所中律师的命运与律所的命运是一致的呢?

2、P7:

小律师可以不是专业领域的律师,但应成为有专业精神的律师。

3、P10:

大多数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这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也没有值得指责的地方。

【感悟】“万金油”律师是每个律师自我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执业初期律师没有能力挑肥拣瘦,只能来着不拒。

我认为能成为“万金油”律师和干好“万金油”律师也不是一件简单和容易的事。

很多律师的专业方向往往不是由自己的兴趣和法学分科决定的,而是由自己实际办理的业务种类决定的。

4、P11:

做的再难也要看起来很美,这才是律师真正可怕的地方。

【感悟】我曾经说过律师是捧着金饭碗要饭的职业,律师自己看到的是碗里空空而金子又不能变现,而外人看到的却是你有金子。

5、P11:

自由,是一个很难得的奢侈品。

【感悟】律师能拥有自由的时间,这一点使我非常陶醉。

6、P16:

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既可以是法治的说法,因为打的是法律关系,也可以是中国人情文化的说法,因为打的是人际关系。

【感悟】精辟!

感谢雷海军律师对“打关系”的解读,我怎么就没想到还可以如此阐释呢?

7、P17:

法院白条多的是,当事人赢官司却输掉人生和自我的事情也多的是。

【感悟】我办理过的拆迁纠纷大多如此,直系亲属间为了几十万拆迁款而对簿公堂,亲属从此形同陌路甚至成为仇人。

不过我也能理解他们,是北京的房价太高呀!

又不能回迁,不争可怎么活呀?

可见,不是所有的纠纷都适合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是百姓被逼得无处发泄。

8、P18:

好的律师能让客户得到他意想不到的东西,差的律师能让客户失去法律上的权益。

【感悟】律师能够帮助客户避免失去“不应该失去的”,但却无法帮助客户得到“不应该得到的”。

9、P21:

很多律师辛苦地去学习和思考法律,而不去思考法律本身并不是自己手上的剑,而是国家和法官手中的剑。

做律师其实就和做剑客的道理一样,律是剑,师为术,重术轻剑。

【感悟】非常超然!

记得1996年大学毕业首次萌生做律师的念头时,一位老律师曾经告诫我:

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任何社会经验,不适合马上干律师,最好积累些社会经验和社会关系后再说。

10、P26:

以做律师业的心态做律师,以做大律师的手腕做小律师。

【感悟】从进入律师行业起,就要学会两条腿走路,一方面面向市场开拓业务找客户,另一方面积极参与行业内的学习、交流等活动,找老师、找同道、找合作者。

11、P31:

横亘在律师成为大律师道路上的一道考验,那就是:

你收钱的动作利索吗?

12、P33:

律师,绝对不是一个很简单的把当事人的想法翻译为程序语言和法律语言的职业。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是有距离的,这距离就代表着超越当事人的法律能力,超越他的处境,有能力解决他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

13、P33:

律师,要做当事人的主人。

14、P33:

当事人是自作聪明还是真的聪明,当事人心里很清楚,他真正看重的是我背后的处理问题的能力,而非我律师的身份,我并不是一个为他装门面的招牌。

【感悟】遗憾的是很多当事人不清楚律师是实践性很强的、依靠经验的、不仅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且能够解决问题的人,他们只简单地认为律师是懂法的专业人士。

所以,有些当事人不愿花钱请律师,而是找身边正在学法律的学生或是学过法律不干律师的其它职业的人代劳。

还有些当事人迷信法学家、法学老师、教授。

我经办的一个宠物伤人案子的当事人原来就请的人民大学的法学教授作为代理人,结果出庭时该教授竟然没去而找了另一个教授代替。

后来当事人在一审的第二次开庭前找到我,我调阅了第一次开庭的笔录后,发现这位代班的教授简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竟然说了不利于委托人的话,还被记入了笔录!

15、P34:

让当事人心甘情愿地把钱从银行取出来,交给你,这需要地就是彻底地信赖。

而这信赖,对于律师来说,更多的不是靠顺从,而是靠征服,靠的是能够给客户当家作主。

16、P36:

我有一种冷得让人颤抖的理智,这种理智变成一把犀利尖刻的尖刀,尖刀直击要害,其力量完全胜于大刀挥舞。

17、P40:

在中国,律师的空间只是火柴盒那么大,律师的大小像一根根火柴棍一样,比起来就很可笑。

但只要火柴划燃了自己,它的光芒就使得它本身不再微小。

【感悟】说的好,正因为律师是个个人魅力可以充分展现的职业。

18、P41:

公司只是一种文化,不是唯利是图的场所!

【感悟】有同感,但相信很多人恐怕不能理解蕴含在此句中的深刻含义。

19、P55:

无耻,其实一直是败坏律师业的祸害,只有年轻律师的高尚才是拯救律师业的唯一良药。

【感悟】年轻律师承载着未来律师行业的命运,责任重大。

如果说律师行业现在已经受到污染,那么年轻律师不仅不应该让污染继续加重,反而应该逐步让污染物被清除。

20、P58:

在中国来说律师和法官一样也都没有独立,独立的是法院和律师事务所。

在中国有人呼吁法官要独立,但是没有人呼吁律师要独立。

【感悟】一个国家的宪政是否先进,人权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不看别的,只看这个国家的律师行业是否发达就可以了。

21、P59:

大多数人做律师并不是因为金钱,而是因为律师和自己的特殊性格和追求很接近。

【感悟】干好一份工,最天然的动力就是兴趣。

22、P60:

中国人只明白孤独,不明白独立。

23、P62:

对年轻律师来说,做律师意味着赤手空拳。

24、P91:

做好人不可以光靠热心,还要有智慧。

律师需要提前分析判断当事人的人格,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感悟】律师和当事人初次见面时,虽然接案子是目的,但更重要的是要考察当事人的人品。

有些当事人花钱把你当牲口使,有些当事人可能会让律师陷入危险的社会关系中。

25、P95:

律师可以不说真话,但是不能说假话,这是在现实与良心之间最正确的选择,是在职业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美妙选择。

【感悟】每个人一生中都会说假话,即所谓善意的谎言。

所以我对此句不会作片面的理解,关键是要把握说假话的目的、对象和场合。

要知道,有时候说真话也会害死人的。

26、P109:

让客户持续地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也是很必要的,……,律师需要及时传递这些信息,虽然大多数信息和律师关系不大,但是和客户关系很大。

【感悟】任何服务业都不能忽视与客户的沟通。

27、P119:

律师吃饭要防止隐形买单。

在吃饭事宜上,律师心里不要想歪了就行,不要吃人家一顿饭就少了几千元代理费,……。

28、P121:

不能够让买单这个难题成为阻碍律师和当事人见面的原因。

【感悟】律师和当事人吃饭要顺其自然,一般都是当事人主动邀请,律师顺应并由当事人买单。

有时当事人在所里办手续(如等着律所财务吃饭回来开发票)正赶上饭点,我也会请当事人在楼下食堂吃工作餐。

但我认为律师和当事人吃饭千万不能喝酒,在案子还没有结束时不要和当事人频繁接触甚至厮混在一起。

29、P132:

律师所和律师,需要合作完成一个工作,但是几个律师却无法完成团队合作,这个道理不需要讲,是现实。

但是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等和律师合作是比较顺利的,这个也是律师业的事实。

【感悟】任何合作都需要志同道合的一帮人,都需要有双赢(或者多赢)的结果,都需要大家就事论事,都需要大家有一颗公心,同时也必须将利益的分配规矩事先确定下来。

30、P135:

实际大多数咨询中,当事人是不明白自己的事实怎么适用法律,但是背后实际是对自己发生的事情也缺乏分析和认定能力,这就启示我们应当把咨询的重点放在了解事实上,而非放在谈论法律关系上。

31、P138:

咨询变成培训,不光是一些年轻律师的普遍心理,也是很多老律师的心理,这是商业化心理不明显的律师很容易走的心理定式。

【感悟】要珍惜每次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充分挖掘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实细节,特别是当事人自己不出庭的时候。

和当事人谈论过多的法律问题,有时等于对牛弹琴。

32、P140:

咨询就是接案,跨越了这个门槛,你才会成为一个律师。

33、P140:

咨询就是结案,在某些意义上说,其实就是说律师是一个商人,律师做君子常导致客户流失。

业务上讲君子,但是接案件本身应该用商人的视角判断。

律师真正的诀窍,就只在这个小秘密中。

【感悟】我执业快2年才逐渐悟出这个小秘密,由此损失的学费岂止千元。

34、P144:

律师回答客户问题总的原则是不要把自己拴进去。

35、P144:

其实,律师服务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

注册会计师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而律师的结论只是参考性的。

律师和医生最为相似,委托人好比患者。

律师成败在于细节,用你的专业知识兢兢业业为委托人办好每件事就足以赢得委托人的尊重。

【感悟】律师、会计师和医师是三个社会上相对独立的,对道德操守要求最高的三个职业。

这三个职业里的人应该是社会的精英,遗憾的是这三个职业目前在中国都出现了问题,都不约而同的走向了负面的极端。

律师虽然和医师最为相似,但医生可以左右病人的生命和健康,律师却只能为当事人诊脉、开药,但却无法像法官一样决定当事人的命运。

律师的服务过程确实很重要,特别是和当事人的沟通,要让当事人感到你至少是积极的、主动的,勤奋的,即便最后结果不理想,当事人也会觉得律师尽力了。

我还有一个小窍门就是,败诉面大的案子不仅要事先向当事人阐明以降低其心理预期,而且还要适当降低收费。

如果正常收费应该是5千,我可能会给当事人报价4千,不是因为我付出的工作少或者不值5千,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36、P146:

一些经验老道的律师或者老法律工作者在和当事人配合上手法高明。

37、P146:

让当事人从诉案中得到一种排解或预防同类纠纷的方法是十分关键的。

如果此案连当事人都不知胜在哪里或输在哪,是什么原因或是有何理由作出如此结论,法律判决中对此只是原则表述为法律条文的文义,那当事人只知此案不知类案的防范方法,律师充其量也只是当了一回匠人而不是师者,所以说方法胜于结果。

【感悟】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客户发现目前潜在的法律风险,从而避免客户将来陷入纠纷和麻烦。

因此“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能体现律师的价值和客户的智慧。

常年法律顾问的必要性正在于此。

38、P146-147:

律师会帮助当事人分析对方的证据、控罪理由,让当事人从正当的程序和过程中明白该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那样的话及时你处理的结果和当事人预知的结果稍有偏差,也会被接受的。

倘若没有一个正当的过程,只是一味地去辩论,从头到尾,即使处理结果合法合规,当事人也难以认同或信服,所以说过程重于论辩。

39、P147:

律师告知自己的当事人应该在什么地方情绪激动或者冷静,在哪些地方应该说话或者沉默,以自己的行动或者表演把戏演好;最后,有些当事人在说服法官或者争取法官同情好感上比律师更有天赋和优势。

【感悟】其实庭审就是一场戏,法官和当事双方一般都是初次见面,在2个小时内能否在第一印象和情感上征服法官关键取决于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配合是否默契。

有时候需要律师唱文戏,当事人唱武戏,文说理武施压,毕竟律师不好直接顶撞法官。

我还有一个小窍门就是,非常注重开庭前后单独和法官及书记员的沟通机会,以此获取感情分。

就是利用开庭前早到和闭庭后晚退的时机,趁对方不在时和法官或书记员多说几句,让其了解有利于我方的所谓真相,这种沟通不会被记入庭审笔录,而且有时法官或者书记员还会主动透露他们对此案的看法,十分有效。

所以,我出庭从来不会迟到或者签完笔录后比对方先走,就是怕留给对方这种机会。

40、P149:

在开庭之前,或者在协商调解处理之前,都要与当事人见见面,谈一谈,开庭情况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了,当事人也不会在庭上信马由缰地说。

【感悟】我的《律师实务闲谈杂记系列之三》一文中也提到了庭前和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

41、P150:

“小单做人情,大单做买卖”,这是律师业的一个行规。

哪怕是大律师就是大单忙得不可开交,人情小单也不敢轻易推出门外。

【感悟】记得2004年赵小鲁律师在给我们做实习律师培训时,说他这种人情单累计的应收律师费过百万,但都没收。

42、P151:

大案件,已经讲的不是法律关系,而是人际能量了。

现在的有钱人手眼通天,能量比律师大多了,大客户一般不缺律师那点人际关系。

43、P151:

对于大多数律师来说,发展的规律是基本类似的。

有一个规律,三年内快饿死,五年内饿不死撑不死,八年会撑死。

这个规律和“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密切相关。

前三年基本很难开张,基本就是我们说的开店的筹备阶段,五年时才是张灯结彩开张的时刻,第八年才是顾客进门的时间。

【感悟】我2005年6月正式执业,现在是三月不开张,开张吃三月。

好在我入行前就调查了律师行业,知道律师入行前几年必然艰辛,所以事先备好了三年的口粮才敢当律师的。

不过我觉得,边干边挣也能混个基本温饱,只要你坚持自己的理想,终会出头。

我还在坚持着。

44、P151-152:

这些行规背后说明,律师经营的是人。

有律师经营自己,要增长自己的专业品行、知识、技能、魅力;有律师经营的是别人,还需要等着别人发财升官。

所以,在律师从业之初,茫茫人海只是不知道谁会成为你的客户,所以一开始基本是广结善缘。

对于老律师来说,道理也一样,经常小事不断,大事没有,忙来忙去的,实际忙的都是人情的打点而已。

【感悟】广结善缘才能扩大案源。

像发小、同学、战友、同事等天然的社会关系如果不能给你带来案源,那么就要靠自己生磕社会关系,向保险代理人学习吧,从陌生拜访开始。

45、P153:

律师应该是儒商,而不能是奸商。

做律师首先是要接到业务,其次是接到什么样的业务,再者能接到什么样人的业务,最后是选择为什么样的人服务。

作为一名律师,知识、学问、技能、经验也都不是你从娘胎里带来的。

执业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知识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技能、技巧贩卖给需要它的人,说白了就是拿别人好的东西来贩卖,就足以成名成家了。

律师等于商人加专家。

先用商人的大脑找到目标客户,用商人的大脑谈成业务,签成单。

只有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才有可能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特长和业务技能,否则再高深的学问和精湛的技能充其量也只是茶壶里的水饺—倒不出来。

【感悟】这是我认为全书中最精彩的一段了,和我的感悟完全共鸣。

全段是该书作者雷海军律师引用他的一位朋友的话,真想认识说这话的人。

46、P155:

年轻律师最大的困扰不是法律水平,而是知名度。

律师业的规则就是口碑。

47、P157:

有一部分大所给青年律师发薪水。

虽然解决了青年律师的生存问题,但是这种模式消弱了青年律师的创造力,律师事务所完全成了流水线的法律工厂。

青年律师被迫成为法律工厂的工人,合伙人成了大资本家,坐享其成。

48、P157:

其实青年律师长期沦为工人的原因也在于营销和客户瓶颈。

【感悟】很多大律师不务正业,律师只是他们的身份而非职业。

他们早就脱离了依靠律师证挣钱的模式,通过开办律所收取管理费或者克扣提成来从其他律师身上挣钱,这就是所谓的靠律师行业挣钱。

此外,他们还通过投资或者成立公司来挣钱,早就不是律师法中什么专司法律的、为当事人服务的专职律师了。

书中的说法切中要害:

“合伙人成了资本家”。

49、P159:

律师界有著名客户,却无著名律师这个现象实际就是律师只会炒作而不会营销造成的。

50、P159:

大多数律师也的确停留在“我是谁的律师”的表面层次上,而没有真正控制和掌握炒作的火候。

51、P159:

目前公益案件本来应该是爱心慈善事业,却被一些律师当作炒作的好素材,实际是想利用弱者,而非真正帮助弱者。

有些律师也建议年轻律师多打这样的案件,因为这样成名快。

这些都是错误的观念,也就是说由于缺乏法律职业群体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支持,本质只是对社会情绪的利用和发泄。

【感悟】我并不反对律师或者律所像证泰所那样做广告,但我反感律师和律所利用当事人来炒作自己,狐假虎威。

我也反感律师利用自己的头衔或者荣誉来自吹自擂。

对于律师最近热衷公益案件,例如机动车的第三者强制保险费率案,牙膏和牙防组案,高速公路收费案等等,我和雷海军律师的看法有些不同。

我的观点是,律师首先是公民,律师日常生活中也是消费者,在目前政府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政府不透明以及检察院公益诉讼缺位的情况下,反而公民和消费者有法可依,有权对不公平的现象提起公益诉讼,律师靠公益诉讼成名比傍着大款成名光明正大得多,也专业得多,是各方多赢的好事。

其实公益诉讼中,有点律师本人是自己客户的味道,自己雇自己。

52、P162:

网站不是绝对无法带来案件,也不是绝对能够带来案件。

可以这样说,案件和网站之间的偶然关系很大,而无绝对的必然关系。

【感悟】其实律师通过网站宣传自己关键是要看通过哪个网站做宣传,自己建的网站和一些像华律网这样供律师加盟的网站,有几个当事人知道?

网站宣传的关键是网站自身的推广,网站自己的知名度都很低,律师也就不可能通过该网站达到获取案源的目的了。

但如果以律师个人名义投放像XX、新浪这样网站的广告或者竞价排名,投入的效率又有多高呢?

还是北京晚报和北京法制晚报的豆腐块栏花来的更直接些。

但目前社会步入信息时代,律师还是应该在网络上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像拥有自己的博客、经常出入一些论坛并不需要投入太多,所以对于小律师而言,把获取案源的希望全寄托在网站上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

53、P169:

聪明的律师会对自己的发言以及书面材料进行合理的准备。

发言讲究精简,尽量抓住要点,攻击对手基本是一招致命。

而书面材料则要讲究逻辑严密,论证清晰。

54、P169:

法庭是一个社会舞台,形形色色的人都在表演自己的千奇百怪。

作为法官和律师来说,在短时间内掌握和控制当事人或者对手的人性,是法官和律师的业务基本功。

【感悟】参见上文关于第39条的感悟。

55、P170:

真正的律师会掌握尺度,只有愿意解决问题的律师或者当事人才会得到法庭的理解和支持。

56、P172:

一个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有限的,觉得自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的一定不是一个好法官。

57、P173:

有良知的法官和律师必定会是好朋友,他们可能对一个问题的看法有争议,但共同的对法治精神的追求不会因一时一事而破坏友谊。

【感悟】其实有个法官朋友挺好的。

我觉得如果我有一个法官朋友,我不是期望让他徇私枉法,而是希望能够通过他了解法院的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时还能帮助查询一下案件进度和法院内部的一些审判指导文件。

其实恰恰是因为律师的一些基本权利(如阅卷,查询案件承办人或案件进度等)在正常渠道得不到保障才逼得律师不得不另辟蹊径的。

每次给法官打电话时,都会因为其开庭去了而无人接听,每次到法院哪怕送一份文件也要等法官开完庭,真希望所有法院的法官只专心负责审理案件,而将这些事务性工作交由统一的对外接待窗口办理。

58、P176:

最为精彩的律师,不是自己代理的案件胜诉了,也不是自己的观点被法官采纳了,而是自己的文书直接被法官原样不动的照搬了。

59、P176:

当你看见判决书发现与你心中写好的一样,而非判决书支持了你的观点,你的成就就是:

虽然你是一名律师,但是你做了一次法官。

【感悟】其实律师心中都有一份判决书,是一份不是站在自己当事人立场上的而是站在公正立场上的判决书。

律师所受到的最大的精神折磨莫过于为一个真正有罪的人辩护,那是律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人性的碰撞。

60、P177:

所谓的冤屈真正的原因在于侦查阶段的案由,而非最后法院没有采信被告人的辩解。

61、P178:

案由决定走向,实际上也是事实和法律之间最简化的逻辑关系。

案由就是案件的牛耳。

62、P178-179:

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无论什么案件,都要对案由给予充分的注意。

一是要防止路走偏;二是防止法官把几个不同的案由放在一个案由中随意判决。

63、P179:

作为律师的另外一个基本本领就是会制造争议焦点。

64、P179:

这个能力最检验一个律师的核心本领和才华了。

65、P180:

当事人请律师的目的在于替自己说话,当事人不懂法,但懂得庭审中是否在为他说话。

一般来说,说得少而精只有内行人懂,当事人不懂。

在对方律师滔滔不绝地说时,你的反驳如果很少就会引起当事人不满,说得过多会引发书记员不满,具体如何把握分寸还要依个案确定。

【感悟】律师在法庭上的表演有时左右不了法官和案件最终的结果,只是为了秀给当事人看,真可谓“会叫的狗有食吃”。

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对律师是否称职的评价标准有问题。

当事人觉得只有上了法庭,律师的作用和律师费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其实好律师往往化解纠纷于庭前,往往调解结案才是真正的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但因为律师能预见到案件的结局并且熟知诉讼程序而当事人不能,所以律师在劝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对方的调解而劝当事人作出让步时,往往被认为是软弱和不称职。

真正的高手能不战而屈人之兵,但现实中当事人却觉得付了律师费,律师就要上战场。

66、P181:

律师事后提交的书面代理词,或者在开庭中明确说自己将庭后提交正式的代理词,这些都是有益的补救措施。

因为这些材料都是必须附卷的,可以形成有效的牵制。

【感悟】这是作者在谈到律师发言被法官打断时所说的。

作为律师不仅要熟悉法律,还要熟悉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

最高法院的很多司法解释有时不是用来指导法院对外审判工作的而是用来指导法院内部工作的,了解和熟悉这些规定对律师把握诉讼和牵制法官非常有帮助。

67、P183:

看破看透判决书是律师基本的业务水平。

看清楚有关文书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工作。

其实律师的成败最后都是写在判决书上的,因此看破这个判决书,也是律师的核心本领之一了。

68、P189:

……法律所体现的是证据的公正,是证据反映的公正。

有可能是和事实真相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虽然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事情的真相,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能让法官相信你说的事实真相,那结局很可能与你的期望相去甚远。

【感悟】我在《律师实务闲谈杂记之

(二)》一文中专门谈了这个问题。

当事人掌握的是生活事实,而法院是依据法律事实(证据事实)来审理的,两者差距大时需要靠律师和法官的调查取证工作来弥补。

但因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十分有限,而法院基本上又懒于为当事人的一些琐碎事情动用法院人员去取证,出现黑白颠倒的结果也在所难免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律师明知道证据的不足所导致的判决结果不会有利于自己的当事人,在劝当事人调解或者撤诉时却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其根本原因在于当事人不理解法律事实不等于生活事实(事实真相)。

这也难怪,没有法律知识的人无法理解明明自己占理却不能胜诉的现象。

69、P190:

不管是谁的责任和原因,对于律师来说,只要公正的判决,不要最后的判决。

【感悟】一份公正的判决对于当事人太重要了,有些当事人打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一个说法。

70、P202:

很多实习律师埋怨自己是勤杂工。

其实勤杂工的屁股至少没有坐冷板凳的实习生那样冷,还可以起来运动运动。

很多律师初到律师事务所,发现坐了几个月的冷板凳,什么也没有学到。

【感悟】能收获金钱当然好,不能收获金钱时别忘了收获经验。

71、P208:

诸葛亮这样的人外善而内险,这样的性格在成就刘备的同时也在损害刘备,是客户的杀手。

律师如不选择和客户之间正确的成长模式,那客户和律师最后的结局都是失败。

【感悟】失败并不可怕,关键是这种失败的结果你是否能够承受。

72、P209:

咨询实际上是一场进退与攻守的较量,在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只有一个胜利者。

73、P209:

当事人掌握进退,当事人可以离开律师,也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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