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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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作区域的安全及整洁。
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三、报损报废制度
1.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予以报废。
1.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1.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1.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1.4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1.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1.6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2.申请报废医疗器械(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有相关技术部门作技术鉴定,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4.应建立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库,经批准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到报废库统一管理,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器械(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四、损坏遗失处理制度
1.各类医疗器械(设备)发生人为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设备科,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推诿扯皮,隐瞒不报。
2.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
3.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
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应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
5.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造成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
6.医疗器械(含教学、科研)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
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
五、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积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重点部位治安、消防安全保卫,督促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灾害事故措施。
3.以维护治安、消防安全角度,协助医务部门维护医院工作秩序。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保卫工作原则,医院及各部门(科室)签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保卫科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
6.组织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班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
7.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8.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调查。
六、保安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安保业务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保技能,做到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提高警惕,严防不法份子、不明物品进入医院,严防医院物资、财物流失,保障安全。
3.执勤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报警,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及时妥善处置,协助公安机关执法调查。
4.执勤时,不得违抗上级命令,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5.落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不得私自挪用医院物资设备、工作用品,不得滥用防卫工具和通信、报警设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
不准发生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缺岗违规违纪行为。
8.执勤时,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言行文明,待人礼貌,服务热情。
保安制服不准混穿、乱穿,不准将制服借他人违规使用(如照相等)。
9.严肃队容风纪,不准留胡须、长发,不得在街上互相搭肩挽臂,嬉戏打闹。
当班时,不准饮酒、不得打磕睡。
10.为了明确责任,责任到岗到人,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当班者应将工作情况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清楚,未经交接班的当班者,不能擅自离岗。
11.保安发现群众失物,应认真登记造册,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安排人员联系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保安不得擅自处置。
七、保安人员巡视检查制度
12.当班保安要经常进行全院治安、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3.每天中午或晚上20:
30以后的巡视工作,要特别注意不要妨碍病员休息,不要大声喧哗,晚间不要用电筒在病区过道、病房内乱照。
要特别防范乱发宣传资料者、小偷等可疑人员进入,一旦发现,及时赶出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14.对药库、检验科、锅炉房、危险品库房、计算机房、档案室、财务科、食堂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确保钱物凭证、危化物品、常规菌种毒株物品、毒麻精药品安全,防范被盗、外流现象发生。
15.巡视时,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
要文明用语、态度和气地告知相关人员注意人走锁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要检查医生办公室、医生护士休息室、示教室安全防范情况,还要选择时间进入病房对病员、病员家属进行安全防范方面的温馨提示,并作好相应记录。
16.巡视时,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联系保安,及时妥善处置,及时向院保卫科汇报。
17.对保安发生无故不巡视、巡视不到位、发现异常情况报告处理不及时、不妥当等情况,要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和保安考核细则处理。
八、防火安全制度
1.保卫科组织监督、检查医院安全防火工作;
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知识训练;
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2.保卫科组织配置维护消防器材,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
3.部门(科室)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科室)日常防火检查,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安全防火教育,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物资、药品、医疗设备等仓库,氧气房、锅炉房、档案室、检验科等重点部位,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存放、搬运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电炉;
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规定安装和使用。
如有违反者,要承担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行政处分。
7.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
如有损坏,应由违反规定者按价赔偿,如情节严重,建议行政处分。
九、监控室工作制度
18.监控室是医院要害部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如遇业务部门指导工作或领导带队团参观时,须经保卫科同意,并做好相应登记、签名工作。
19.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做好监控录像和消控操作工作,并对监控录像资料按技术要求时间进行保留,以备查看。
20.监控室人员要严格遵守消(监)控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系统参数。
做到勤看、勤听、勤查、勤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
21.严禁使用消(监)控设备、值班电话做及本职无关事情。
2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交接时,应检查工作记录是否完整,消(监)控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室内物品是否齐全等。
23.监控室严禁烟火。
24.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消(监)控报警系统原理、监控部位、范围及内容、录像资料保存时间等;
不得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查看操作设备或查阅资料,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查阅消(监)控资料,须经保卫科同意。
25.保持监控室环境整洁,物品、器材摆放整齐。
十、医院车辆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车辆通行、停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6.车辆进入医院,应按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序出入、规范停放,确保安全。
27.驾驶人员要服从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跨越车位停放或在通道上乱停放。
28.车辆停放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如:
拉好手刹、关好门窗、锁好车门、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等。
29.车辆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联系车主或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重点看护、详细记录等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30.停车场地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应按规定到相关部门报批备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停车场严禁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
不准在场内私拉乱接电线。
32.按规定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保工作,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3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院内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和灭火器,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3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并利用消防器材灭火。
十一、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医院领导重视职工和患者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医院定期清理水箱,每半年一次。
3.定期对水箱周围进行卫生清理,检查水箱盖的密封状况。
4.联系卫生监督部门不定期对我生活用水及二次供水进行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
5.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医院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日常管理机构:
由总务科具体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各科室(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放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
2.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2.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人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2.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2.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2.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
性废物收集处理;
2.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世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现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2.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2.10.放人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生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9.医疗废物由“嘉兴市世纪清医疗固废处置中心”来院收集并做好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10.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1.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1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13.医院院感、总务等部门要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14.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防保科。
16.防范意外事故措施:
16.1.监督检查:
由医疗废物管理日常机构对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并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16.2.强化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1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海盐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件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三、医院水、电、气管理制度
1.各科室必须本着以“合理利用,节约为主”的原则使用能源。
2.加强用水的管理力度,发现用水异常现象,及时查明原因,责任到人。
3.加强用电设施的保养及维修,合理的使用电力资源。
4.变电房,配电房,实行24小时监控,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锅炉房必须在保证用气的同时,观察各部门气量的情况,合理分配,确保使用。
6.发现跑、冒、滴、漏的浪费能源现象,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理。
7.在异常的气温和天气境况下,对水、电、气将实行统一分配和特殊处理。
8.医院实行科室用水用电用汽的核算制度,每月认真做好水、电、气的使用统计工作。
十四、维修组水电管理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的水、电、机械、水暖、道路、土木、油漆等工程的新装、改建、维修工作。
2.及时安排维修任务,抢修、抢救急需,维修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检修。
3.负责基建部门新建安装和大型改建工程电、给排水、建筑设施的接管验收并应保存资料,以便日后维修。
4.新装、新建、改建有关项目,需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安排办理。
5.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和工作质量,经常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6.加强管理,坚守岗位,做好工具、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做到收旧利废,充分利用,节约维修材料。
7.凡参加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供电换闸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十五、锅炉房工作制度
锅炉是国家规定的受压受热的特种设备,其管理具有特殊性、重要性。
要确保全院医疗、生活方面保温蒸汽、热水的供应。
1.锅炉使用前必须按正常顺序取得“四证”,即《蒸汽锅炉使用证》、《蒸汽锅炉设置执照》、《蒸汽锅炉年检合格证》和《蒸汽锅炉司炉工操作证》。
2.司炉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运转。
3.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需要。
4.司炉工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消灭泡、冒、滴、漏,严防事故发生。
5.司炉工需不断总结节能技术,积极做好节能工作。
十六、电梯安全运行操作制度
电梯为危险较大的生产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按制度办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纵电梯。
2.电梯轿厢内严禁烟火,保持机房内干净。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4.电梯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品和超过轿厢的物件。
5.严禁轿门或层门在开启情况下操作电梯运行。
6.每天工作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电梯上下运行数次,运行正常方可使用,否则应报告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严禁电梯带病运行。
7.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轿厢停回基站,做好厢体内外清洁工作,然后切断电源开关,关闭层门、轿门,并上锁。
十七、总务仓库管理制度
1.该制度适用于存放在总务仓库里的一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印刷品、劳保用品、机械维修品、被服类用品等物资。
2.物资均需进行入库管理,采购人员应在物品到达后,向仓库保管交接,对耗材类物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员对型号、数量、有效期和生产销售合法性进行确认检查。
对直接送货至使用科室或安装现场的,采购人员应核验物品,向仓库保管办理交接。
3.各种库存物品应分类保管,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可见。
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4.仓库内应保证合理的库存量,防止供应中断或积压浪费。
如发现物品失效期在三个月内或六个月不领用的物品,应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请购部门。
5.保管员应及时向会计结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物相符。
6.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将出库的物品型号、数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物品安全。
做好物品领发日记和库房明细帐。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需要进行管理的物资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7.每年需对帐面库存物品进行核对,计算出盈亏数量和盈亏金额、生成盘存表,上报医院审批。
十八、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美化医院,推动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绿化管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本规定所称的医院绿化,是指医院范围内绿化:
1.1建院以来义务种植的各种树木花草;
1.2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2.医院绿化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1由总务科具体实施医院绿化美化工作。
2.2根据医院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医院绿化美化的平面分布图。
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2.3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医院花木的有机配植。
3.树木配植要做到五结合:
3.1落叶树及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3.2乔木及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3观赏树及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3.4木本及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3.5点、线、面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4.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5.广植树、盆花。
在搞好医院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医院房顶、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病区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
6.搞好医院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
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医院的目的。
7.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总务科批准后实施。
8.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9.禁止行为:
9.1不准践踏草坪
9.2不能钉、拴、刻划、攀折树木;
9.3不准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割草
9.4不能在草坪或树木上抛散、堆放、晾晒物品
9.5不能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10.对损坏花草树木的相关人员,按实际损坏的情况予以赔偿。
十九、后勤服务保洁员工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和维护后勤服务保洁员工的形象,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便于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和制度。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
2.服从本部门调配人员安排。
一切为临床第一线服务,听从医生护士指挥。
3.着装整齐、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语言亲切、文明,主动关心和体贴患者,耐心倾听,不使用训斥、命令语气。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动作轻柔,确保病人安全,不增加患者的痛苦。
做好交接班工作。
5.及时、安全地发送医院内各类标本、申请单、会诊单、手术通知单等,做好签收及登记工作。
6.主动及家属联系、沟通,耐心解释,不讲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