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6912024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6.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综合安全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国家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在公司内部实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1.4.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工作实际和事件性质,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消防事故、自然灾害、生产作业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三大类。

1.5.应急预案体系

1.5.1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目应急预案。

1.5.2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消防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坍塌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6.应急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最大程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机械设备及财产安全。

1.6.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实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领导负责制,以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为主。

1.6.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防范检查、预测预警和应急队伍建设、做好设施保障与维护、实施预案演练。

1.6.4.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项目部要配合公司的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1.6.5.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2.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位于原平市市委大院西北部,为公共租赁房。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危险源

(1)基坑

(2)施工机械设备

(3)照明设备、电气设施等

(4)高处作业

(5)施工中地埋管道、电缆、光缆等

(6)食物中毒

(7)自然灾害(风、雨、雷电、地震、冰雹等)

(8)其他

2.2.2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风险分析

主要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包括:

(1)火灾事故。

用电系统老化违规用电、超负荷焊接作业,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处理不当、违规吸烟或其他明火作业都可能引发火灾。

(2)洪涝灾害。

基坑排水不畅,防护不规范引起水浸基础。

院内杂物材料堆放过多,地面坡度小,容易积水,发生灾害。

(3)生产作业事故。

主要包括:

基坑作业土方坍塌事故、脚手架搭拆倾覆事故,机械设备操作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高空作业可能发生的坠落事故。

材料堆放过高可能发生的坍塌伤人事故。

(4)机械伤人事故。

机械操作不当检修不及时发生的砸伤人事故及触电事故。

机械开挖可能发生的意外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及光缆破坏引发的爆炸、洪水等事故。

(5)化学用品事故。

因生产用化学用品管理不善、防范不力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对易燃易爆化学用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丢失等事故;

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

在废弃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中毒、环境污染、水体污染等事故。

(6)食物中毒事故。

对公司及项目工地伙房消毒卫生不规范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

3.组织体系及职责

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应急体系包括领导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专项应急技术指导组、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应急领导组组长由赵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科室段正阳担任,其余各分管副主任为领导组成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专项应急技术指导组

原平市城建局惠民小区廉租房工程

应急领导小组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3.1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应急领导组职责

3.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3.1.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加强薄弱环节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3.1.3成立抢险应急队伍,准备并维护抢险所需物资,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

3.1.4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队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突发事故时人员和救援资源的保障。

3.1.5组织或协助组织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求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3.1.6及时上报突发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后起草事故报告。

3.1.7遇到重大突发事故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等部门报告。

3.6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3.6.1具体组织事故现场抢救、人员物资调动和外部资源的协调。

3.6.2根据事态发展决定对预案和处置方案的现场修改,并组织实施。

3.6.3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

3.6.4及时向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严格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预测预报和各类器材、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常备不懈。

4.2事故和灾害预测

4.2.1要定期对本项目工程生产设施设备条件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4.2.2要根据本项目工程实际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并加强重点管理监控。

4.2.3应急领导组要通过新闻媒体或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灾害预报,获取自然灾害预报信息,预测灾害发生趋势和对本单位威胁程度。

4.3预警和预报

4.3.1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总公司通过内网、电话、文件等方式对灾害性天气做出的预警和预报及时响应。

4.3.2应急领导组在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故的信息后,要根据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及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3.3要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和设施,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4预警解除

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在对上级单位发出的预警确定预警内容不会发生后,可以报总公司后由总公司报上级单位解除预警。

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自行发布的预警,在确认安全后可以自动解除预警。

地方政府发生的预警,在地方政府发出预警解除后,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预警自动解除。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情况。

5.2事故分级

5.2.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

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2.2伤亡事故的类型

1、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二、三级重大事故。

5、工程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

根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

或重伤二十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

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

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7.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国务院34号令)第一章第2条中,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解释为:

“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为了对特别重大事故进行更加确切的定义。

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劳安字1990)9号)",对特别重大事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凡是符合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

水运。

矿山、水利。

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5.3应急响应流程

事故或灾害发生后按照如下流程实施应急响应(详见图-3)

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领导组

相应人员应急响应

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5.4信息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

  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①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②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①项所列部门。

  2)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4)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5.6应急终止

应急处置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事故现场条件已经达到专项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6.后期处置

6.1.1对由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应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除污物,对消耗物资要及时、足量补充。

6.1.2粉尘爆炸、化学用品事故,要确认现场已无有害气体并进行无公害处理,并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

对消耗物资要及时、足量补充。

要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体检。

6.1.3对基础设施受损的要及时安排维修改造或重建工作。

6.2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要及时将总结报告上报总公司。

6.3应急事故调查

应急结束后,项目部要协同总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发原因,进行责任界定。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应急处置中发生失职、渎职的人员要将处理意见一并上报。

应急领导组要如实向调查组提供相关资料。

6.4保险理赔

6.4.1保险理赔范围

企业固定资产(不含运输设备)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包括火灾、爆炸;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盗窃等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对保险标底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发生人身伤害,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

6.4.2需提供的资料

对暴雨、洪水、台风事故,应提供当地气象或水文部门出具的相关气象资料,被保险人除了提供上述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他有关资料,如财产损失清单、事故报告书、出险通知书、施救费用有关发票、必要的账册及其他必要资料。

6.4.3理赔程序

应立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原平分公司报险,并通知本公司。

7.信息发布

7.1信息发布原则

7.1.1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总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批。

7.1.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同时要保守商业秘密。

7.2信息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公告、举行发布会、进行信息报道、张贴公告等。

8.应急保障

8.1队伍保障

逐步建立起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

完善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应急队伍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8.2经费保障

年初要编制本年度应急救援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经费的需要,并做到专款专用。

8.3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各专项预案应急处置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8.4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组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挥高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通过电话、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

8.5技术保障

聘请专、兼职专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指导组。

8.6外部救援体系保障

建立与社会应急救援机构的联动机制,签订互助协议,在自身救援力量不足时,做到能够及时利用相关社会应急资源。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应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职工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并着重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应急领导组要编制对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

9.2预案演练

9.2.1演练频次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专项预案演练频次,但每项预案每年演练次数不能低于一次。

9.2.2演练要求

应急领导组要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改进专项预案。

10.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0.1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班组和个人向有关部门授予荣誉和给予奖励。

10.2责任追究

对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事故情况,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审理。

11.附则

11.1预案的执行和管理

11.1.1本预案由原平市住建局公共租赁房工程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报总公司备案。

11.2预案的更新

11.2.1在应急处理中发现预案有不足和缺陷的地方。

11.2.2有新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修订。

11.2.3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11.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