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耕地资源与河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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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耕地资源与河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六章耕地资源与河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刘忠宽)
第一节河北省耕地资源现状
一、河北省耕地资源的数量现状
二、河北省耕地资源的质量状况
三、河北省耕地资源的生态安全状况
四、河北省耕地资源数量的历史变迁
第二节河北省耕地资源的发展态势
一、耕地资源态势
二、耕地资源的流失
三、耕地资源流失的原因
第三节耕地资源变化与粮食生产的相关分析
一、耕地面积与粮食产量变化趋势
二、耕地资源质量对粮食总产量的影响
三、耕地退化对粮食产量的影响
四、作物播种面积与粮食总产量的关系
第四节河北省耕地资源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预测
一、耕地资源数量预测
二、农作物复种指数预测
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的预测
四、主要粮食作物单产预测
五、基于耕地资源的河北省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预测
第六章耕地资源与河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耕地资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它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必将影响到粮食生产的波动,从而影响到粮食有效供给及粮食安全水平。
河北省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时期,耕地资源日益受到工业和城市土地利用的经济竞争[1],部分耕地非农化利用的趋势不可逆转,近几年每年净减少耕地数万公顷[2],严重地影响到我省的粮食安全[3];水土流失、工业废物排放、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及自然灾害等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也将制约综合生产能力。
河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粮食生产资源极其稀缺。
中国粮食白皮书确定的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方针是:
立足基本自给,并适度依靠国际市场。
而粮食自给的基础是耕地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因此,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有效利用,维护我们的生命线,已成为我省实现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
第一节河北省耕地资源现状
一、河北省耕地资源的数量现状
耕地资源与质量:
实有耕地占全省国土面积33.7%
2008年末实有耕地总资源6331.8千公顷,占河北省国土面积的33.7%,人均耕地低于全国人均平均水平。
全省耕地资源中:
常用耕地面积为5901300公顷,其中水田为107300公顷,占总耕地的1.69%,水浇地4453200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70.33%;临时性耕地面积为430500公顷。
河北各区域的耕地数量及其变化趋势差别很大。
低平原地区面积占全省的19.74%,但其耕地面积却占
到了41.00%;燕山山麓平原农区面积占全省的3.34%,而耕地却占到了6.00%;坝上高原牧农林区的面积
占全省的10.11%,而耕地面积仅仅占到1%。
近日公布的2005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5年末,河北省实有耕地总资源6396.2千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3%,人均耕地0.1公顷,低于全国人均平均水平。
2005年内增加耕地数量8.1千公顷,年内耕地减少数量53.4千公顷。
耕地面积减少趋势仍未得到控制。
在河北省2005年增加的耕地中,新开荒土地4.4千公顷、园地改为耕地0.9千公顷,占全省耕地的0.13%;减少耕地中国家基础建设占地4.8千公顷、其他基础建设占地2.2千公顷、退耕还林还草占地44.7千公顷、耕地改为园地0.7千公顷、其它原因占地1千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0.83%。
全省耕地资源中,常用耕地面积为5988.9千公顷,其中水田为103.9千公顷,占总耕地的1.6%,水浇地4443.8千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69.47%;临时性耕地面积为407.3千公顷(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60.1千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6.37%。
2005年全省施用化肥总量折纯为303.39万吨;农药使用量为80755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111667吨,其中地膜使用量63636吨,地膜覆盖面积达1125.01千公顷,农药、化肥、农膜的使用量逐年上升。
大量及不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土地肥力下降,土壤质量退化,部分地方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增加。
到2005年底,全省共有244668公顷未利用地,其中干裸沙滩16642公顷,重盐碱地13061公顷,裸岩214965公顷。
由于我省水资源匮乏,农用水资源严重短缺,造成部分地区农民使用污水灌溉农田。
据农业部门内部统计,全省污水灌溉面积为52356.67公顷,累计废耕农田面积94.13公顷。
2005年农业污染事故35起,污染耕地面积2121.5公顷,造成农产品产量损失23621.25吨,损失金额达676.6万元。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457.9万公顷,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1万公顷,有效灌溉率达77.7%;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4万公顷。
农业机械总动力9134.5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9%。
实际机耕面积达486.0万公顷,占年末常用耕地面积的比重达82.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当年机械播种面积547.3万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达63.2%,提高1.8个百分点;机械收获面积268.2万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达31.0%,提高0.9个百分点。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农村用电量430.1亿千瓦小时,增长10.8%。
据河北省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全省年末耕地总资源为6314.5千公顷,比上年略减0.01%;全省常用耕地面积为5893.6千公顷,比上年增加11.1千公顷,增长0.19%。
常用耕地面积占耕地总资源的比重为93.3%,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
二、河北省耕地资源的质量状况
三、河北省耕地资源的生态安全状况
四、河北省耕地总量变化分析
第二节河北省耕地资源的发展态势
一、耕地资源态势
二、耕地资源的流失
三、耕地资源流失的原因
据介绍,河北省耕地面积减少主要由于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还林等三个原因。
建设占用耕地主要是国家建设、乡镇集体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三类用地;农业结构调整主要是将耕地调整为园地或鱼塘等;生态退耕还林主要是将不适合作为耕地的退还为林地或牧草地。
人口增多、各项建设用地增多、耕地面积减少已成为河北省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利用的主要压力。
第三节耕地资源变化与粮食生产的相关分析
一、耕地面积与粮食产量变化趋势
二、耕地资源质量对粮食总产量的影响
三、耕地退化对粮食产量的影响
四、作物播种面积与粮食总产量的关系
第四节河北省耕地资源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预测
一、河北省耕地总量预测
二、农作物复种指数预测
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的预测
四、主要粮食作物单产预测
五、基于耕地资源的河北省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预测
一、2010年和2020年河北省粮食需求的预测分析
测算国家和区域粮食需求总量最常用的指标是人均粮食消费量。
按照这个指标,2010年和2020年河北省粮食需求总量,在两种不同情况下,有两个最基本的需求总量:
一是最低粮食需求总量,另一个是高标准全面小康社会的粮食需求总量。
1、最低粮食需求总量。
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粮食纲要》)。
《粮食纲要》指出,到2010年我国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为389公斤,到2020年人均粮食消费量为395公斤。
到2010年,河北省人口总量预计控制在7092万人以内,到2020年,河北省人口总量控制在7600万人以内。
以此测算,河北省2010年粮食需求总量约为275.88亿公斤,2020年粮食需求总量约为300.2亿公斤。
这个需求总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需求总量,是河北省没有粮食外调任务的需求总量。
其突出特征是粮食供需紧张,粮食安全处于警戒线状态。
也就是说,到那时,如果河北省的粮食供应总量低于这个总量,粮食市场有可能出现波动并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2、高标准全面小康社会的粮食需求总量。
我国学者按照不同的人均粮食消费水平,把社会发展分为6种类型:
低温饱型、温饱型、初步小康型、全面小康型、向富裕过渡型和富裕型,并研究出各个发展类型的人均粮食消费量标准(详见表一)。
全面小康型社会的人均粮食需求量标准是450—500公斤。
表一:
基于粮食安全的人均占有粮食量
发展类型
人均消费粮食(公斤)
[下限,上限]
粮食安全状况
低温饱型
[300, 350]
会发生粮食危机
温饱型
[350, 400]
粮食供需紧张,属粮食安全警戒线
初步小康型
[400, 450]
粮食安全有了初步保障
全面小康型
[450, 500]
粮食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向富裕过渡型
[500, 550]
粮食安全度较高
富裕型
[550, 600]
粮食安全度高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指出:
“我们的伟大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到2020年,河北省人口总量接近7600万人,粮食需求总量将达到342—380亿公斤。
比较以上2020年的两种粮食需求总量,可以看出:
最低粮食需求总量300.2亿公斤与高标准全面小康社会的需求总量342-380亿公斤相差41.8—79.8亿公斤。
另外应该看到,无论以上哪个需求总量,也只是满足河北省自身社会发展需要的粮食需求总量。
河北省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近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后,对外省提供粮食的任务不断增加,近几年平均粮食净流出量已经达到10亿公斤左右。
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到2020年这个净流出量保持不变,河北省2010年粮食最低生产总量应为285.88亿公斤,2020年为310.2亿公斤;在高标准全面小康社会条件下,2020粮食生产总量应为352—390亿公斤。
二、保障河北省粮食生产的耕地面积测算
1、河北省耕地面积粮食单产预测。
近年来。
河北省耕地面积粮食单产不断提高,但农业生产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靠天吃饭;同时受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等自然规律和生物规律的限制,以及农业生产者对投入产出经济效益的的追求,河北省的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不会随着种植面积减少造成的粮食总量下降幅度而同比例提高。
适度保障粮食种植面积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
因此,根据目前粮食生产的生物特性、经济特性,结合河北省历年粮食生产实际变化,采用灰色系统预测方法,测算了河北省2008—2020年粮食耕地面积单产(详见表二)。
从表二可以看到:
2010年河北省耕地面积单产可以达到477.82—494.61公斤/亩,2020年可以达到559.06—583.07公斤/亩。
表二:
河北省粮食单产预测
年份
耕地面积单产(公斤/亩)
2008
482.62——483.95
2009
480.13——490.24
2010
477.82——494.61
2011
480.18——497.36
2012
490.00——502.53
2013
507.27——512.20
2014
525.52——529.23
2015
540.44——551.40
2016
554.04——569.27
2017
563.44——580.09
2018
566.89——583.86
2019
564.66——583.35
2020
559.06——583.07
2、粮食生产需占用的耕地总量。
根据上面两种粮食需求总量情况,相应的粮食生产占用耕地面积也有两种情况:
即最低耕地面积占用总量和高标准全面小康社会耕地面积占用总量。
如果按照最低粮食需求总量要求,2010年河北省粮食生产至少需要占用耕地5577.73—5773.72万亩;2020年占用耕地5148.61—5369.73万亩。
如果按照高标准全面小康社会标准,2020年需占用耕地5865.50—6797.12万亩。
综合上述测算情况,我们认为,由于现在距2010年只有1年时间,粮食生产占用耕地面积可适当接近测算值,在没有粮食净流出任务的情况下,保持在5700万亩左右即可;而对于2020年,由于距现在还有11年,国际国内粮食供求情况变化难以把握,加之近年来生物能源的快速发展,国际新一轮粮食危机出现,河北省粮食生产总量必须适应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粮食生产占用耕地相应确定为至少不低于6000万亩为宜。
三、河北省现有耕地规模能够满足粮食生产需要,但保护现有耕地任务非常艰巨
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土地纲要》),对河北省耕地规模变动提出了强制性约束指标,即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9500万亩,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945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316万亩。
按照这个要求,对照上面推算的河北省2010年粮食生产占用耕地5700万亩,则占当时耕地保有量的60%左右;2020年粮食种植占用耕地不低于6000万亩,占当时耕地保有量的63.47%以上。
可以说,如果河北省能够确保《土地纲要》的耕地指标任务,河北省粮食生产用地还是有保障的。
但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数据看,2006年河北省实有耕地保有量为9473.65万亩,已经低于《土地纲要》中2010年的刚性指标(9500万亩)26万多亩。
河北省从现在起到2010年,不仅没有可以“农转非”的耕地指标,而且还要通过开发新的耕地,来弥补减少的耕地数。
因此,在农业生产中,河北省不仅要优先安排粮食生产用地,保护耕地也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可公开的地质资料(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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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时间:
2008-08-0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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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河北省行政辖区面积1888.48万公顷(28327.2万亩)。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4年河北省主要地类面积为:
■耕地646.85万公顷(9702.8万亩)
■林地435.37万公顷(6530.5万亩)
■园地57.49万公顷(862.3万亩)
■牧草地81万公顷(1215.0万亩)
■其他农用地86万公顷(1290万亩)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47.76万公顷(2216.4万亩)
■通用地10.23万公顷(153.4万亩)
■水利设施12.11万公顷(181.6万亩)
■未利用土地355.17万公顷(5327.5万亩)
■其他土地56.51万公顷(847.7万亩)
与2003年相比,耕地减少0.23%,园地减少0.01%,林地增加0.3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0.02%,交通用地增加0.01%,未利用土地减少0.11%。
河北省土地总面积居全国第14位,人均土地面积0.28公顷(4.2亩),人均耕地面积0.095公顷(1.43亩),比去年有所下降。
2004年全省实际可耕种耕地面积646.85万公顷(9702.8万亩),继续呈递减态势。
人均耕地1.43亩,比1996年的1.63亩减少0.2亩。
2004年全省耕地面积减少5.31万公顷(79.69万亩),其中:
非农业建设实际占用耕地0.7万公顷(10.5万亩),占全省耕地减少面积的13.16%;
生态退耕还林还草减少耕地面积4.29万公顷(64.3万亩),占全省耕地减少面积的80.64%;
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0.27万公顷(4万亩),占全省耕地减少面积的5.08%。
灾毁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0.06万公顷(0.89万亩),占全省耕地减少面积的1.13%。
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完善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和储备制度,全省建设占用耕地0.7万公顷(10.5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0.84万公顷(12.6万亩),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的工作目标。
2004年全省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及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0.97万公顷(14.6万亩)。
其中:
土地开发0.68万公顷(10.2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面积的69.86%;
土地复垦0.09万公顷(1.4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面积的9.60%
土地整理0.07万公顷(1.00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面积的7.19%;
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0.12万公顷(1.8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面积的12.33%。
其他原因增加耕地0.013万公顷(0.2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面积的1.34%。
2004年全省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市有7个。
2004年各市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石家庄:
占用耕地22488.5亩,补充耕地21459.7亩。
唐山:
占有耕地8494.6亩,补充耕地7230.5亩。
秦皇岛:
占用耕地5450.9亩,补充耕地9102亩。
邯郸:
占用耕地8721.2亩,补充耕地14047亩。
邢台:
占有耕地8096.9亩,补充耕地12430.8亩。
张家口:
占有耕地6067.9亩,补充耕地10611亩。
保定:
占用耕地11279.8亩,补充耕地15916亩。
承德:
占有耕地2413.8亩,补充耕地2223亩。
沧州:
占有耕地6796亩,补充耕地7330.3亩。
廊坊:
占有耕地19066.1亩,补充耕地16638.3亩。
衡水:
占有耕地6169.7亩,补充耕地8808亩。
主要参考文献:
《2008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