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小微权力运行操作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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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等。
3、工程材料界定范围:
清包工程中所涉及的工程材料,包括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沙石、塘渣等。
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三委会确定组建由三名及以上非村(社)主要干部组成的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经多家询价后,提交三委会确定商家和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开具正规发票并附材料清单,经采购小组成员、分管领导、村(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指定商家不经询价比价;
不开具正规发票,不附材料清单等。
4、征地拆迁界定范围:
经依法批准符合征收条件和程序的地块及该地块中所涉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户和单位。
建设项目及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告知街道和村(社)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村(社)应及时告知村民或单位有关征地拆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补偿安置政策。
征地由各村具体实施,街道工作组协助做好工作;
房屋拆迁由街道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具体操作,街道、村组成工作组协助并对疑难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不主动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不按法定程序召开相关会议;
土地使用权调查结果、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调查结果失实;
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分配方案不公正等。
(二)资金管理类5、交际接待界定范围:
用于招商引资等交际接待支出,实行总额控制。
交际接待费支出实行总额限额控制。
来客需接待或礼品赠送,事先应征得村(社)主要负责人同意,接待费用根据街道关于村级非生产性支出限额开支的规定,按财务制度操作程序规定报销。
单次超标准接待;
总额超限额支出;
发票报销不规范等。
6、办公用品界定范围:
日常办公用品,包括笔、计算器、办公耗材、日用品等。
村(社)相关工作人员经询价后,提出定点建议超市或文体商店,提交村(社)三委会会议研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定点商店,由工作人员到定点商店购买,即时结算,开具发票,报帐时由购买人作用途事项备注说明后与发票一起经分管领导和村(社)负责人联审联签后,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定点商店不经询价比价;
发票开具或结帐方式不符合要求等。
7、活动用品界定范围:
2万元以下的服装、道具、活动奖品等。
由村(社)相关工作人员经区域内多家商场询价后,提出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和村(社)负责人联审后确认购买,由至少3名工作人员共同采购,同时附具体清单,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商品质量把关,防止以次充好;
发票开具不规范等。
8、办公家电界定范围:
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电脑等设备设施。
由村三委会研究确定组建由村办公室主任、村监会主任等三名以上非村(社)主要干部组成的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经多家询价后,提交三委会确定商家和货款,签订购货协议,货到验收合格,凭发票经采购小组成员、分管领导、村(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采购小组询价比价过程;
商品质量把关;
发票开具正规性等。
9、向村级组织收费界定范围:
各单位、社会团体向村级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捐款、赞助、慰问费等。
村级组织在收费单位提出收费事项后,应及时填写《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费审核审批单》,经村(社)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街道农民负提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未经街道审核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民主决策和公开程序不到位;
收费的合理性、规范性审查等。
10、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界定范围:
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如宅基地选位费或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费等),以及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开展一事一议向农民筹资筹劳的。
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时,须先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然后由村填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单》,经村(社)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筹资筹劳方案等材料一并递交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民主决策和公开程序到位;
收费的合理性、规范性审查;
资金的运作去向等。
11、公费订阅报刊界定范围:
动用村集体资金订阅各类报刊杂志。
村级组织动用村集体资金订阅各类报刊杂志须在街道限定额度范围内征订,要根据限额及时制定报刊订阅预算,具体征订时要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申报单》,经村(社)相关负责人签字,报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
报刊杂志征订的必要性和具体数量;
限额制度执行等。
12、电器维修界定范围:
村(社)集体合用的电器设备日常维修。
由村(社)相关工作人员多家询价后,经村(社)主要负责人同意,确定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一次一结,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维修费用的审批;
维修项目、材料、零部件价格的审核等。
13、公益宣传界定范围:
符合法律和上级政策规定,根据本村(社)实际需求确定。
由村(社)相关工作人员询价比价,经村(社)主要负责人同意确定制作单位。
制作费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由三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相关费用实行一事一结,报帐时设计稿及制作内容清单作为附件与发票一起经分管领导和村(社)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制作费用10000元以上的应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操作。
制作单位的邀请和确定;
制作内容的审核;
限额控制和财务审批等。
(三)资产资源处置类1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界定范围:
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及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村集体所有的耕地、鱼塘、荒地、林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经营权;
村集体独资兴办或村集体控股、参股联营的企业;
村集体所有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财产以及其他依法属于村集体所的资产。
村集体决定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前,应先由村三委会会议商定具体实施方案、处置方式以及资产资源的主要用途,形成一致意见后应填写《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意向立项申请表》,交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核准后予以实施。
村应邀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已通过预审的资产资源进行评估,然后确定交易标的底价或评估价,拟订交易方案,提交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
按照交易底价或评估价的不同实行分级进场交易。
底价或评估价5万元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可由村(社)自行组织交易;
5万元以上20__万元以下的应由街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分中心组织交易,20__万元以上的应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
资产资源的处置的民主决议程序;
评估价的确定;
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程序和限额控制;
合同的后续管理等。
组织人事类
(一)人员管理类15、党员发展界定范围:
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对象。
各村(社)党组织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党员大会票决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员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上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经基层党支部及街道党工委审查、公示后,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经讨论、票决后接收为预备党员,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并公示后,经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后转为正式党员,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村(社)党组织公平公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察人选,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都经党员大会票决、公示,党员发展流程符合规定与要求等。
16、人员推荐录用界定范围:
符合非专职村(社)干部,包括村(社)工作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后备干部等政策规定,符合菜场管理员、夜巡队员、卫生保洁员、水电工等相应岗位条件等人员的推荐和录用。
拟聘用的非专职村(社)干部应经村(社)党员、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推荐通过后,向街道党工委推荐。
后备干部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公开考录两种方式,采用民主推荐的应经村(社)党员、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推荐通过后,向街道党工委推荐;
公开考录的由街道组织办负责考录工作。
群团组织负责人推荐名单经村(社)党员、村民(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向街道群团组织推荐。
其他人员推荐由相关负责人提出需求岗位、人员条件、报酬待遇和招聘方案,按照村务决策程序,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条件设置的合理性、公开性;
推荐过程的民主性;
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程序;
工资报酬待遇方案的合理性等。
17、兵源推荐界定范围:
符合征兵条件。
由村相关工作人员对本村适龄青年全面调查摸底,按相关程序开展体检、初审、病史调查等工作,按照兵源对象综合素质的排名先后,结合兵源对象家庭情况,由三委会研究确定后向街道武装部推荐优质兵源。
兵源推荐的公开性;
体检、初审、病史、家庭情况等调查的真实性。
(二)工资薪酬类18、临工薪酬界定范围:
符合临聘人员录用方案,按农村区域实际情况,以岗定薪。
对象为菜场管理员、夜巡队员、卫生保洁员、水电工等,由村(社)提出岗位薪酬方案,按照村务决策程序,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民主决策程序;
实际工作量的监管;
具领人签字备案等19、短工工资界定范围:
符合短期用工条件,按农村区域实际情况确定。
操作范围:
由相关工作人员提出具体方案,短期用工日工资经三委会研究后确定。
对工期较长(1个月以上)或用工费用过大的(单项用工结算5000元/人以上),须提交村(社员)代表大会确定。
单项用工结算10000元/人以上的应按小型工程项目程序办理。
具领人签字备案等20、会议补贴界定范围:
非村(社)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人员参加村民(社员)代表会议等误工补贴,按农村区域实际情况确定。
会议误工补贴经三委会讨论确定。
误工补贴支出帐单的审核把关;
具领人签字备案等21、交通费用界定范围:
村(社)专职工作人员因公务发生的交通费用,按街道《关于村干部通讯和交通费补贴的若干意见》执行。
村干部因公外出办事及会议产生交通费用的按街道文件规定执行,有私车公用的干部按程序向村提交本人驾驶证、本人或配偶有行驶证的按职级规定享受车贴,无私车公用的干部按职级折率享受车贴,按月发放至村干部个人账户,村不再单独报销差旅费。
因特殊情况或大型活动需要须租用车辆的,由线上负责同志事前提出申请,经村(社)主要领导同意租用相关车辆,费用即时结清,并应注明具体事项、去向、经手人及出车时间,由村(社)主要负责人联签后,按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发放对象资料和金额的审核;
不按规定标准发放等。
公共服务类
(一)住房管理22、农民公寓申购报批界定范围:
符合农民公寓申购条件。
在“农房二改”实施的村,对符合条件的户按新建农民公寓房的具体情况,选定所要申购的户型,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经公示后报街道城建办备案,再按申购政策规定以公开、公平方式抽签确定房号,最后进入结帐、付款、交房环节。
申购户条件的审核;
公开、公平确定房型房号等23、住房翻修界定范围:
符合一户一宅、住房翻修条件的户。
建房户持申请报告、户口本、原房土地批准依据等资料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并领取《村民建房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村委同意后,报街道城建城管办,会同国土部门现场踏勘,确定建设位置、范围及用地规模。
踏勘确认后,申请资料在街道、村宣传栏及建房位置公示10天,并签具四邻意见。
经村确认后签署相关意见同时提供上述资料报街道城建城管办。
街道城建城管办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申报户条件的审核;
现场踏勘及审批等。
(二)保障救助24、低保、低保边缘户申请界定范围:
符合低保、低保边缘户申请条件操作流程:
由村民个人向所在村(社)提出申请,经村(社)工作人员审核和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表格后,经公示后无异议,由村(社)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街道审核。
低保、低保边缘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实;
公示环节等。
25、医疗救助界定范围:
五保、低保等特定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对象;
当年住院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且自付费用大于其家庭上年度经济总收入的对象。
由村民个人向所在村(社)提出申请,经村(社)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由村(社)报街道审核。
申请对象生活困难情况的核实、救助金发放等。
26、民政助学界定范围:
符合民政助学条件操作流程: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向所在村(社)提出民政助学申请,经村(社)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由村(社)报街道审核。
助学申请对象条件的核实、助学款的发放等。
27、民政助房界定范围:
符合民政助房条件操作流程:
农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户主向所在村提出民政助房申请,经村(社)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由村报街道审核。
助房申请对象条件的核实、救助金发放等。
28、临时救助界定范围:
符合临时救济条件。
临时生活困难对象向所在村(社)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经村(社)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由村(社)报街道审批。
村(社)自己组织开展的临时救助,标准、名单由本村(社)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申请户生活困难情况的核实;
民主公开决策程序;
救助金的发放等。
(三)计生服务29、《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界定范围:
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申报户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或合法收养的收养登记证、小孩一寸照1张,到村委会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经村民委员会核实后,由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报户条件审核。
3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界定范围:
成年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外出的对象操伯流程:
申报对象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一张、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到村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经村核实盖章后,已婚育龄妇女到街道计生服务站做孕环情检查,由街道计生办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1、《生殖健康服务证》审批界定范围:
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
申请对象持结婚证(再婚对象还需随带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宁波市外户籍的对象提供户籍地婚育证明、医院孕情报告单或B超单、女方近期一寸照片1张,填写宁波市《生殖健康服务证》发放登记表后,经村核实,由街道计生办受理审核,发放《生殖健康服务证》。
32、再生育申请审批界定范围:
符合再生育政策条件的家庭。
申请对象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近期二寸照三张、已怀孕的提供医院孕情报告单或B超单、婚育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出具:
离婚证、协议书(判决书)、收养登记证、死亡证明、病残儿证明,到村委会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由村计划生育服务员签署核实意见后,交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公示,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
(四)33、活动组织界定范围:
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本村(社)实际的各类教育、培训和文体等活动,年初有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由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经村(社)主要负责人确认同意后实施,相关费用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2万元以上的必须提交三委会讨论确定。
相关活动用品采购、人员误工补贴按本规范手册规定执行。
活动费用支出的签批审核把关;
支出帐单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等。
(五)34、公章管理界定范围:
符合上级政策规定。
村公章由文书保管(村党务公章由分管党务工作的村干部保管,村监会公章由村监会主任保管),建立专门的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村(社)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涉及集体房屋出租、土地承包、养殖承包、征地补偿、工程建设等有关村民利益的事项,则按相关程序讨论通过后,凭会议记录经村(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
公章使用情况应建立登记台帐以备案。
公章专人保管;
盖章签批人对盖章内容的审核;
盖章备案的相关资料和程序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