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6951000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问答.doc

《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编写相关知识问答。

问:

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设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问:

什么是全过程安全监管?

答:

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监管,其中全过程包括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涉及安全的各个环节。

问:

哪些属于重点监管的特种设备?

答:

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问:

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有哪些?

答:

(一)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四)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六)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问:

哪些特种设备需要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答: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对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实施设计文件鉴定。

问: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哪些资料?

答:

(一)设计文件,是指设计图纸和计算书等;

(二)产品合格证明,是指含有材料、部件质量和产品重要性能指标的证明材料、检验资料数据以及产品竣工图纸。

(三)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是指指导安装、修理、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在安装、使用、修理、维护保养特种设备时应注意的事项。

(四)监督检验证明,是指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制造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后,对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的产品出具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问:

哪些特种设备需要进行监督检验?

答: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

问: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施工活动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问:

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如何履行施工告知手续?

答: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问:

什么是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答:

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

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哪些义务?

答: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八)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九)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十)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问:

电梯维保单位有哪些义务?

答: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问: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哪些义务?

答:

(一)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二)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三)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四)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五) 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

公众乘坐电梯、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时有什么义务?

答: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事故救援方面有哪些义务?

答: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二)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四)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事故造成损害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哪些行政职权?

答: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问:

如果企业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怎么办?

答:

(一)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2、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3、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4、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5、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6、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2、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3、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1、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

2、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2、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3、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问: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

(一)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2、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问:

如何安全乘坐电梯?

答:

简单地说“五不坐”:

1、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坐。

2、无维保、无物管的电梯不坐。

3、电梯发生异常时不坐,如:

超速运行、开门运行、不平层等现象。

4、故障电梯或应急报警设施不完善的电梯不坐。

5、发生火灾、地震时不坐。

乘坐电梯遇到“关人”时,应正确使用报警装置,并等待救援,不可扒门,不可违规施救。

问:

如何正确使用石油液化气气瓶?

答:

石油液化气气瓶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其介质属于易燃、易爆气体,所以使用时应注意几点 :

1、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检验周期为四年)。

2、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不能使用。

3、安全阀泄露或损坏时不能使用。

4、气瓶存放点应远离“火源”、高温、易燃、易爆物体。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