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现场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docx
《定稿现场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稿现场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定稿现场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
现场工程质量处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发现、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缺陷,杜绝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2、为提高各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督促标段承包人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工程。
3、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行国家及部颁技术规范、标准等;
(2)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3)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和奖罚暂行办法;
(4)京台线建闽高速公路南平段合同文件;业主及其上级部门要求执行的有关文件。
二、现场检查的方式
检查方式主要是施工期间的日常工作巡查,包括:
业主及其代表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的巡查。
此外对于:
1、由市高指、业主路段公司不定期组织的各专项(如路基、桥、隧、试验、内业等等)的考核评比、综合考核评比;
2、交通运输部(厅)、省高指、交通工程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站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京台线建闽高速公路南平段的质量检查;在上述两种考核评比、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业主也都将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三、现场质量处罚
(一)、原材料及试验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服务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还应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1)、工地实验室未被认定出具试验检测报告的;
(2)、试验检测项目、内容超过批准范围的;
(3)、使用未按要求标定的试验检测设备或使用标定不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的;
(4)、使用不具备试验检测资格的试验工程师、试验检测员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
(5)、试验检测资料无原始记录或试验检测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的。
2、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整改或返工外,还应处以每项(次)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沥青、特殊材料等)、商品构件、产品未检先用的;
(2)、未进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或试验结果未经复验、批准,私自开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3)、对不合格材料、工程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的;
(4)、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市)高指、省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试验检测服务服务在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的项目。
3、施工单位、检测服务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还应处以每项(次)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1)、试验检测、抽检项目不全,或内容不完整,或频率不足的;
(2)、未按规范要求取样、试验方法不正确;
(3)、相互代为取样或试验,试件代为养护或保存的;
(4)、试验检测资料管理混乱、记录和归档不及时的。
4、总监办未按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予以检查、监督、管理以致施工单位出现第2条
(1)—(3)款情况而未发出书面指令加以阻止的,或施工单位出现第2条(4)款情况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应处以每项(次)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5、水泥胶砂或现场砼试验、台账、记录与实际试件组数不符,每发现一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6、材料未按规定分类堆放、贮存或未按要求设立标示,钢筋、钢绞线、锚具、支座等露天随地堆放或生锈严重,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同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对严重锈蚀无法使用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场。
7、拌和场料仓及场地未按规范化要求采用分隔仓、硬化处理的;钢筋加工场未设置棚库的;砼配合比中有采用2-4cm碎石而拌和机未采用四个料仓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50000元。
同时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可加重再次处罚。
8、钢材、水泥及其它特殊材料采购未经批准的品牌用于工程施工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同时清退出场。
9、40#以上(含40#)标号砼用的碎石未经水洗即用于施工,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5000元。
10、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设备材料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采购。
(1)、对擅自更换规格、型号、品牌、厂家的行为,处违约金5~50万元,并责令设备清场。
(2)、对发现有降低技术标准等级,以次充优的设备和材料,处违约金5~20万元。
11、其它原材料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根据造成质量隐患轻重程度处违约金500~20000元。
(二)、路基工程
1、路基填筑前未按规范要求清理场地,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开挖土石台阶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2000元,并责令返工。
2、擅自采用非适用材料填筑路基,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3、在路基施工全过程中未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三度”、未做好临时排水设施、野蛮施工的每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责令返工。
4、中间交工后,经抽验,填土路基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点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责令补压到满足要求;填石路基粒径超标或嵌缝料不足的,每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责令返工。
5、填土路堤分段施工时,未按规范要求分层做台阶搭接,或两段同时施工时未分层相互交叠衔接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6、路基土石方每填高2m,必须严格按合同及有关文件要求用冲击式压路机冲碾20遍,再进行上一层施工,未经冲击碾压或者冲碾不规范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
7、结构物台背回填未按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返工处理。
8、高边坡未按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3000元。
(三)、桥梁
1、采用人工挖孔桩接近桩底的设计标高时,使用大药量爆破的或桩内壁周围20CM范围内因爆破造成松动石块未用风镐清除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2、桥梁砼构造物出现蜂窝、麻面、跑模等严重外观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
3、钢筋下料、加工、定位、连接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其它构造物同样适用)。
4、钢绞线切割时应使用切割机或摩擦锯,不得使用电弧、气割,每发现一次不合规定处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5、预应力张拉未按规定的龄期而提前张拉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3000~5000元,对质量产生影响的责令报废。
6、砼浇筑完成后未按规范要求养护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7、提前脱模并造成砼构件受损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
8、支架、模板不牢,造成结构变形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10000元。
9、桩基护壁砼不规范的,处人民币1000~3000违约金。
10、空心板心模上浮导致顶板厚度不足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作报废处理。
11、弯道桥T梁翼板未按设计预制横坡,曲线桥边缘未按曲线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12、支座或预埋件未按规范、设计图纸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3、桥面铺装及防撞栏施工时,浮碴未清除干净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四)、隧道
1、隧道进洞开挖前未完成洞顶排水设施,未完成边、仰坡防护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隧道开挖初期支护未采用湿喷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
3、喷射砼平均厚度不足、砼未按规定比例参配0.5~2.0cm碎石的或碎石规格不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锚杆施工长度少于设计长度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角度不合设计的每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4、喷砼不及时,复喷到位的段落距掌面距离大于省高指规定时,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3000~10000元。
5.仰拱未采用跳槽开挖,开挖后未及时施作,尽快形成闲合环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10000元。
6、钢拱架拱脚悬空、拱背脱空无垫块、拱背回填片石、安装扭曲、喷砼不饱满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10000元。
7、挂钢筋网未紧贴围岩,多层网未分层挂网分层喷砼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8、隧道仰拱回填片石砼施工,杂物清理不干净或片石含量超过规定含量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3000元。
9、隧道边墙砼施工时,掺入片石等不适用材料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边墙施工基底有浮渣等有杂物或边墙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3000元。
10、浇筑二衬时,发现防水板有明显的破坏或漏焊时,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1、欠挖导致二衬厚度不足,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12、二衬砼外观上存在蜂窝、麻面、错台等明显外观质量缺陷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13、隧道施工与围岩量测工作脱节,无视监控量测的信息反馈及地质超前预报工作,盲目施工带来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或造成投资浪费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50000元。
14、提前脱模,造成二衬砼受损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5、隧道施工通风、照明条件差,洞内铺底不及时、排水不畅、道路泥泞,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10000元。
16、隧道路面施工浮碴未清除干净,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17、隧道预埋件错埋、漏埋,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10000元。
18、隧道开挖后Ⅲ(级)以上(含Ⅲ级)围岩的裸拱及全部隧道初期支护和二衬后必须用激光断面仪直线段每20米,曲线段每10米一个断面进行测量,未测量每发现一次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五)、砌体防护工程(涵洞、通道、排水、防护工程)
1、涵洞或构造物基坑积水未及时排干或故意放水造成基础下卧层承载力降低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2、石料等级、尺寸需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风化石、薄片石、卵形石、水锈石等,否则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3、砂浆未使用机械拌和或现场未按配合比计量拌合的,或拌制砂浆太干(现场用脚多次踩踏不起水泥浆),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4、浆砌必须坐浆挤紧,不得出现松散状砂浆层,嵌缝砂浆饱满,不得有空洞,不得堆砌,违者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5、砌筑时,砌块要错缝,丁石用量满足要求,杜绝通缝现象,砌筑工艺未符合要求,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防水层等要符合要求,违者每发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6、未按规范要求养生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7、墙背回填要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违者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8、砌体有效尺寸不得小于设计,违者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六)、路面工程
1、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1)、在开始摊铺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之前,应将下承层顶面清扫干净,不得存有浮土、杂物等,土基压实度未经检测或未达到要求就组织施工的,违者发现一次除返工外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水泥含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抽检出现不合格地段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用集中厂拌法施工,混合料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延迟时间不应超过初凝时间,超过时间的混合料应废弃,违者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5)、、施工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的时候及时进行碾压,直到压实度达到规范确定的要求,水泥稳定层压实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返工并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6)碾压次序,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从低到高的原则。
未按要求碾压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7)水泥稳定层养生采用土工布覆盖洒水,如发现不使用土工布覆盖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如没有及时洒水,土工布为干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为防止上基层爆晒出现裂缝等病害,要求养护7天后就必须立即喷洒透层油,未及时喷洒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8)、水稳层施工横向接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9)、水稳层表面离析严重,出现松散等现象,每发现一个工作面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10)、路面摊铺或要封闭施工的路段必须在两端开口部或可转向通行的位置按规范设置指路标志,未执行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20000元。
(11)、污染问题处理:
应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定时清扫(洗)路面,随时保持路面清洁。
未执行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12)、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2、级配碎石垫层
(1)、在开始摊铺级配碎石垫层之前,应将下承层顶面清扫干净,不得存有浮土、杂物等,违者发现一次除返工外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级配碎石混合料必须采用集中厂拌法拌制,并用摊铺机摊铺混合料。
违者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混合料必须拌和均匀,摊铺碾压后不出现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4)、施工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的时候及时进行碾压,直到压实度达到规范确定的要求。
压实度未达标的路段除返工外并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5)、碾压次序,应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从低到高的原则。
未按要求碾压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6)、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
未按要求施工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7)、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横缝处理,对当天未碾压的混合料第二天应适当进行人工补充洒水,使其含水量达到规范的要求。
未按要求施工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8)、尽量避免纵向接缝,两台摊铺机一前一后相隔5-8M同步向前摊铺,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纵缝必须垂直相接,不应斜接。
未按要求施工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9)、级配碎石垫层施工完毕后应在3天内接着洒布沥青透层,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以保护表层不受破坏。
未按要求施工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10)、做到文明施工,路面摊铺或要封闭施工的路段必须在两端开口部或可转向通行的位置按规范设置指路标志,未执行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20000元。
(12、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10000元。
3、透层、黏层、封层质量处罚细则
(1)、沥青路面施工前应在无机结合物稳定土或粒料基层上浇洒透层沥青。
违者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2)、透层应紧跟在基层施工养护7天后表面稍干时立即洒布,洒布前应确保下承面清洁,未即时洒布或下承面不清洁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透层洒布应采用全自动电脑控制沥青洒布车进行洒布,应严格控制洒布量,应洒布均匀并渗入基层一定深度(水稳层不小于5mm,级配碎石层小于10mm),基层表面不得剩余沥青流淌,不得在表面形成油膜,局部地方有多余的透层沥青未渗入基层应予以清除。
违者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4)、在摊铺沥青混合料结构层前及沥青层之间应洒布黏层油,黏层油洒布应采用全自动电脑控制沥青洒布车进行洒布,应严格控制洒布速度和洒布量,必须成均匀雾状,均匀分布不得洒花漏空或成条状,也不得有堆积。
违者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5)、封层施工应采用全自动电脑控制沥青洒布车、碎石洒布车进行施工。
违者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6)、预拌碎石洒布时应匀速前行,达到碎石密布但不重叠,不松散。
违者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7)、做到文明施工,路面摊铺或要封闭施工的路段必须在两端开口部或可转向通行的位置按规范设置指路标志,未执行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20000元。
(8)、污染问题处理:
应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定时清扫(洗)路面,随时保持路面清洁。
未执行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9)、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10000元。
4、沥青混凝土路面
(1)、路面施工时要确保工作面的清洁,必要时要提前冲水清扫,不得形成隔离层或存在松散材料、污染材料等,并经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共同验收,如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当风力大于4级、气温低于10℃或下雨时不得进行沥青路面施工,如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3)、施工前应对材料进行调查试验,经选择确定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如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4)、沥青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所有石料颗粒都应裹覆沥青粘结料,不能出现露白现象,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5)、运料车应用篷布覆盖,用以保温、防晒、防污染。
如发现没用篷布覆盖,每发现一车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6)、铺筑沥青混合料前应确认下层的质量,下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或未按规定洒布透层油,铺筑封层或洒布黏层油时,不得铺筑沥青面层,如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7)、桥面全幅洒布改性乳化沥青防水层后要马上铺撒预拌热沥青碎石,未按上述执行,每一个工作面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8)、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应及时予以压实,在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车等候,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驶应关闭振动,如发现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9)、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过程中,若出现“拉条、离析、缺料”等现象,不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每发现一个工作面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0)、未尽事项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1)、做到文明施工,路面摊铺或要封闭施工的路段必须在两端开口部或可转向通行的位置按规范设置指路标志,未执行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12)、污染问题处理:
应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定时清扫(洗)路面,随时保持路面清洁。
未执行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七)、房建工程
1、建筑与结构
(1)、砼构件出现蜂窝、麻面、跑模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及未经业主、监理同意擅自粉饰,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其它构件同样适用)
(2)、砼浇筑完成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3)、钢筋梁、柱、板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与设计不符,且保护层、绑扎方法、焊接头、箍筋开口、间距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4)、木模制安过程中,梁板面未按规范要求起拱,且梁、板、墙、阴阳角不顺直、翘曲、变形、相邻两板表面不平整、构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5)、木模拆除时间未按规范要求,造成缺棱、掉角、胀模或其他质量缺陷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6)、砼浇捣前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浇水、润模、涂抹脱模剂,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7)、预埋件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文件施工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3000元。
(8)、焊接及机械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按规范要求留置试件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9)、砼灌注桩钢筋笼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安装时未采用吊车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10)、砖及砌块外观质量差,砌块灰缝不饱满、墙面平整度差且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钢筋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11)、内墙面饰面存在沙眼、不平整,阴阳角不顺直,不方正,且阳角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泥护角,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12)、外墙面饰面砖质量差,铺贴时,水平缝不均匀,线条变形,表面平整度差,空鼓且砖表面檫拭不干净,出现斑痕、泛碱现象,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13)、当外墙为水泥漆或氟碳漆饰面时,基层腻子未采用专用材料且基层底灰配合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14)、幕墙工程施工中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预埋件,且未做“四性”物理性能试验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15)、幕墙、外窗型材与施工合同约定不符,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0~50000元,并责令该材料清出现场。
(16)、地面的石材和玻化砖,材料质地不同,存在严重色斑、色差、翘曲变形且铺贴时表面平整度差,线条不顺直,接缝不严密,存在空鼓等,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17)、踢脚板表面不平整,出墙厚度不一致,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18)、外窗施工中,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三性”物理性能试验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19)、砼表面、立柱、天棚、梁、墙在进行基层粉刷时未进行凿麻、喷浆处理的,且砂浆强度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20)、基础、梁板砼浇筑前,基槽、模板等未清扫存在污染,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21)、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
(22)、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2000元。
(23)、给水管道,卫生洁具,消防管道,未按要求进行各种试验且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2000元。
(24)、未做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电路插座、开关接地等测试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5)、敷设于砼结构中心细管内壁未做防锈处理的,敷设于室外的钢管内外壁的未进行防锈、防腐处理的,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500~2000元。
(26)、关键部位,工序未编制施工专项方案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27)、脚手架、提升设备未按规范或图纸要求设置,每发现一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8)、室外管道埋深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29)、其它质量问题,视其轻重程度,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
(八)机电工程
1、机电系统预留预埋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要求预留预埋机电系统管件、掘洞、人(手)孔,及外场设备基础平台。
(1)、对不按图施工或擅自改变管件桩号位置的,除返工外,每处处罚5000元。
(2)、对施工工艺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每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对预留预埋原件不符技术规范要求和擅自更换规格尺寸,每处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4)、掘洞、人(手)孔及外场设备基础平台,其尺寸、桩号位置没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每处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检验与安装
(1)、对某一设备未自检或没有自检报告,该项设备必须清场,并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项。
(2)、检验中发现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设备和材料必须清场,并查明原因,若施工单位参与弄虚作假,处违约金人民币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