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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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编制:

审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7-9-12

目录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编制依据3

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及职责5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6

五、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内容7

六、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制度13

七、安全隐患整改与汇总1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述

1.1.工程名称:

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身制造项目冲压车间;

1.2.工程地点:

天津高新区高新二路与风光大道交口;

1.3.建设单位:

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4.设计单位: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1.5.勘察单位: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1.6.施工单位: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1.7.监理单位:

天津市方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质量监督部门: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工程概况

2.1.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身制造项目冲压车间位于天津高新区高新二路与风光大道交口,施工现场东临高新二路、南临风光大道、西侧是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一期工程焊装车间,北侧为二期工程备用空地,冲压车间南北长200m、东西宽85m。

2.2.本工程基础形式为柱下桩基+承台+地梁+杯口基础,主体结构为单层钢排架结构,

2.3.建筑高度:

(±0.000至女儿墙顶高度)主体车间20.65m,三坐标间及二层办公辅房11.65m,其他车间辅房9.65m。

2.4.总建筑面积为17498平方米。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文件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

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月2月1日起实施

4

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6

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7

建质[2008]91号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2008年5月13日起实施

8

建质[2009]87号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3日起实施

2、施工安全规范、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1

GB50870-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2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3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4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

JGJ276-2012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6

JGJ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7

JGJ/T77-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8

JGJ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9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10

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3、适用范围

本方案用于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车身制造项目冲压车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常态化的指导文件。

 

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及职责

1、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组织

1.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安全部及所有管理人员配合落实。

1.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

1.3、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组织网络图

生产经理:

季红卫

技术主管:

俞卫星

安全主管:

黄雪辉新

 

 

2、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小组主要责任人职责:

2.1.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生产经理:

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办理各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手续。

督促、安排与指导各分包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2.3.安全主管: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定人、定时落实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不及时、不彻底,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安全隐患时,追究各施工区域及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责任。

2.4.项目技术主管:

制定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措施并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技术性问题。

2.5.项目安全员、栋号长、测放施工员等:

负责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部位和施工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现象。

2.6.项目资料员:

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安全隐患整改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项目安全部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针对安全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增强安全隐患防范能力。

2、要充分认识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职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做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3、项目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3.1、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对本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落实“四定”整改措施。

3.2、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整改处理措施。

3.3、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4、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实行确认制。

每月由安全主管负责人填写《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汇总单》,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上报项目经理,并由项目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5、隐患排查和整改原则: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级,并按照安全隐患的分级确定整改期限、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后复查人。

复查人必须对整改的项目负责,因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的安全隐患,要追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

6、日常排查出的重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应由项目安全主管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照定人、定点、定时、定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完成,消除事故隐患。

7、安全隐患牵涉到施工机械设备时,由各租赁单位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到场维修,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通知租赁单位派专人过来维修。

五、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项目安全部组织项目安全员、栋号长、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分包安全员及机电安全负责人等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本项目重点排查深基坑工程、钢结构吊装工程,并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临边洞口、中小型机械、消防管理以及生活区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

对查出的存在问题立即整改,未整改完成坚持不施工,对整改不力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一)深基坑安全隐患排查:

1、本工程K~U/1~11轴深基坑部位为冲压车间设备基础。

由A冲压线和B冲压线组成。

2、对深基坑部位的安全隐患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2.1.基坑周边临边防护搭设是否规范,是否挂有基坑安全警示牌,(沿基坑周边设1200mm高护栏,护栏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下设180mm踢脚板,并用密目网围护。

2.2.上下基坑采用钢管搭设的人行斜道是否规范,二侧扶手高度应不小于900mm,斜道是否设置防滑设施。

2.3.查看基坑周边是否堆放超负载大型设备及建筑材料,因施工需要拆除的安全设施是否及时恢复。

2.4.查看基坑降水设备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护;设备电缆线是否有损坏。

2.5.基坑夜间施工是否有充足的照明灯具,基坑周边应挂有红色标志灯。

2.6.基坑防雨措施:

是否在基坑周围设宽400mm,高400mm的挡水埂,防止地面水灌入基坑,基坑内集水井,水泵抽水工作是否正常。

2.7.应加强施工现场边坡监控,在基坑周围布置监测点,基础施工期间做到每日一测,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

2.8.建立完善的预警报告制度,在监测过程中发现坡顶连续三天以上位移速率大于3mm且不收敛,坡顶累计位移50mm、坡顶地面明显沉降、地面明显开裂及时上报项目技术部。

(二)钢结构吊装安全隐患排查:

1、钢结构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设专职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对现场施工人员、现场机械设备及现场用电进行统一管理。

2、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熟练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在钢结构吊装阶段应对钢结构吊装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吊装过程安全。

4、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4.1.钢结构吊装应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4.2.在柱起吊前,均应在柱一侧绑牢软爬梯和φ16自锁器配套绳,尽量减少高空工作量,高空安装人员在上下软爬梯时必须将身配的自锁器挂到配套绳上。

4.3.所用的起重索具必须依据设备重量来选择,使用前仔细检查,有断丝、裂纹、严重锈蚀的不得使用。

起重索具都要用钢印进行标识。

手拉葫芦必须经拉力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要进行壳体绝缘检测并标识。

4.4.钢柱组件吊装就位时必须及时拉设缆风绳,应检查缆风绳生根点是否牢固。

4.5.在吊车梁的组合与吊装时,需行走的梁上必须拉设安全绳,安全绳在梁起吊前临时绑到梁上,并将挂架挂到梁上,等梁吊到位后,及时将安全绳绑于柱上适当标高处。

安全钢丝绳卡扣不得少于三个,人安装和焊接必须将安全带挂到安全绳上。

挂架依梁规格制作,高度要适合作业。

4.6.检查设备进场摆放时下方是否垫实,放置应平稳,必要时加以支撑。

搬抬物件时要协调一致,防止砸伤手脚。

4.7.高空作业应检查安全带吊挂点是否牢固,安全带必须采用五点双钩式,携带的小型工具必须使用工具包,撬棒类工具要系保险绳,高空临时放置的设备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8.使用电气焊时,必须有项目安全部开具动火证,应检查氧乙炔是否安装回火防止器。

氧乙炔瓶摆放间距不小于5m,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4.9.检查平台、梯子、栏杆是否随钢结构吊装及时安装,应尽快形成安全通道,如平台栏杆不能及时到位,要使用架板搭设通道,通道两侧绑扎架杆(高度不低于1m),并用安全网封闭。

4.10.汽车吊装作业时,应检查吊车司机是否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应检查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起重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零部件应及时进行更换。

4.11.起重机使用前的检查:

(1)钢丝绳有无磨损、断丝、断股,绳卡必须牢靠。

(2)各部件是否完好,螺栓有无松动。

(3)空载时运转各机构,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

4.12.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4.13.应检查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是否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合格。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项目机管员应负责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行运进行监督检查。

2、机械管理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3、检查汽车吊、钢筋加工机械租赁单位是否有专业资质,所有施工机械,包括钢筋加工、成型机等,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4、其他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四)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1.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应不小于2m,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1.2、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1.3、脚手架基础完成后必须由项目安全部、技术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检查验收

2.1、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2.2、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2.3、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项目技术员、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对不合格的架子必须加固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4、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5、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

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2.6、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2.7、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五)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检查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是否按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在方案中补充说明并经上级部门审批。

2、施工用电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查是否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3、检查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是否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架设,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私拖乱拉。

4、应派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进行勤检查,对破损的闸具、电线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5、各用电设备(如木工机械、手提电锯等)、分配电箱、脚手架投入使用前均用做好地极阻值摇测;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在进场使用前均对其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每半年定期对绝缘电阻测试一次。

将各测试结果记录下来,对阻值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处理,并做好记录。

6、认真填写用电巡视维修记录,记录要详尽,要记载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并将记录保管好。

7、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六)临边、洞口安全隐患排查要点

1、检查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板的阳台、挑板、料台及各种平台周边、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楼层边,是否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2、检查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是否安装临边防护栏杆: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正式栏杆或者临时栏杆;梯段旁边亦应设置两道栏杆,作为临时护栏。

3、检查是否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进行防护。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措施时,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3.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边长或直径在200mm~500mm的洞口,在模板施工方案确定了防护措施,对预留预埋洞口的模板高度不得高于楼板厚10mm进行预埋,混凝土浇筑后预留预埋洞口的模板到安装管道时再拆除,这样确保了预留洞口防护安全。

3.2.500~1500mm的洞口,用木方钉好固定盖板,盖板下口设防移位措施,上边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条纹,宽度不大于200mm。

3.3.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1200mm,三道水平杆,四周设180mm高踢脚板,踢脚板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条纹,宽度不大于200mm,杆件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张挂水平安全网。

3.4.楼梯口

本工程辅房设1个楼梯通道,其余通道采用密目网进行临时封闭,楼梯通道与室外安全通道相连接。

3.5.通道口:

本工程人行通道口根据辅房装修及钢结构安装进度实际情况进行设置,辅房设一安全通道,冲压车间钢结构安装后设二个安全通道,位置在V/7轴、A/7轴,工人上下班必须走安全通道,通道应搭设双层防护棚,各类防护棚均采用可拆卸定形方钢制作。

防护棚高度4米、宽度2.8米。

3.6.电梯口防护:

注:

本工程无室外施工电梯。

4、五临边防护措施检查

4.1.本工程的临边防护主要位于基坑边、楼面门窗口临边、及施工区域的临边防护。

4.2.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与平台挑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3.搭设临时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层周边、屋面临边及料台临边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为1.8m,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8m,中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

(3)对楼层临边、阳台临边、屋面临边应随施工进度及时安装临时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设二道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立杆可利用结构物或在板内预埋铁件焊接。

(4)防护栏杆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踢脚板,踢脚板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斜形条纹漆,踢脚板距离地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5)应检查四口及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按方案要求搭设,搭设完毕应及时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防护部位,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并要求限期整改至符合标准,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序施工。

(七)后勤管理检查制度

1、严格遵守天津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2、严把质量关:

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饭菜保质保量。

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3、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民管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暂住证、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4、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5、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六、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制度

1、自查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是否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以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2、自查施工现场的临时围墙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止破坏活动。

3、自查现场的临边洞口、场内通道和相邻施工设施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4、自查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是否被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的,是否已恢复好。

5、自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装置,是否完好,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七、安全隐患整改与汇总

1、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对隐患部位立即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2、隐患整改本着三定原则进行,既: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整改责任人。

3、整改责任单位、班组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项目领导要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专人监控,明确责任,杜绝该隐患演变为事故。

5、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项目部的复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6、项目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长期保存。

7、要加强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实现隐患登记、整改、及整改完成后的复查结果全过程管理。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

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冲压车间项目

201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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