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语文 暑期阅读计划之现代文2自然之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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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暑期阅读计划之现代文2自然之声

【一】

生命的春天

  天暖了,连最后一点冬的气息也被那场雨洗涮得一干二净。

春天来了,带着阵阵暖意。

低飞的燕子在召唤,召唤什么呢?

应该在催春蚕破茧。

迎春花开得满树都是,绚丽、热烈,带着春的激情。

人们开始脱掉那厚厚的棉衣,换上轻薄的衣裳,他们喜欢在这个季节,跳着,跑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昭显出他们顽强的生命力。

他们欢笑,雀跃,冬天太长了;春天,我们等得有点急了。

于是,当春天真的来临时,那份喜悦溢在脸上,在那一望无际的麦田上回荡着他们的笑声,那刚苏醒的酥软的土地便印下了他们的脚印,他们像个孩子在大地母亲的怀抱中撒娇。

  在和风沐浴的日子,健壮的汉子扛起铁锨,带着微笑走向田地,他们开始为那睡醒的庄稼松土。

你瞧,他们的动作是那么轻,生怕惊醒了那些小家伙。

累了,他们便坐在地头上,抽一袋烟,叙叙家常,“今年麦子肯定好收成,老李,你信不信?

”一阵风吹来,那麦苗便窃窃私语起来,形成一波又一波的麦浪,它们在笑,在默许汉子的话是正确的,它们在传达着希望。

  远处传来了一串串银铃般的欢笑声,是放学回家的孩子路过这里,他们在唱“春天在哪里”。

呵,他们找春天来了。

其中的一个孩子喊道:

“我找到春天了,春天在我的鞋子里。

”笑声又洒满整个田间,原来那个精灵的鞋子绿了,是春姑娘在和他捉迷藏。

他们回家了,带着一路的欢笑,一路的希望。

  人们普遍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他们知道,春是播种希望的季节,一年之际在于春。

他们要紧紧抓住这生命中的旺季,为了收获丰硕的秋,付出再多也是值得的。

  这样,在春天,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

(摘自散文网缥缈鸿/文)

【二】

芬兰的夏至节

  在北欧各国,夏至节是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节日。

这一天,在北方,太阳昼夜不落,即使南部区域,也是通宵明亮,是一年里阳光最光辉的日子。

居住在有着黑暗冬天的国家的人们当然一心向往太阳。

这种自古以来祭祀夏至来临的具有异教意味的风习,据说是同基督教的信仰结为一体的。

在芬兰,这一天称做圣约哈奈节,当在六月二十日以后的第一个星期六。

  在托伊斯维西湖,簇拥着堤岸的枞树林,将黑魆魆的树影投映在河水里。

水天相连之处,仿佛漂浮着一道黑色的带子。

聚集在湖对岸狭窄的沙滩上的人群,看上去像被融入森林里了。

那里简直成了一个漂亮的舞台,不时从远处传来歌声和欢呼声。

我打坐在草地上,就像泰然自若地坐在观众席上观赏节目一样。

  午夜,对岸升起了火焰。

堆积在岸边石块上的白桦木点着了。

大火熊熊燃烧,火舌晃动着,烈焰腾空,不一会儿,形成了笔直的火柱。

火光映在水里,将黝黑的林带分割成两段。

欢声雷动,不时传向湖面。

在北国之夏,这升腾的烈火不正象征着生命的光焰吗?

黑魆魆的枞树耸立在四周,威严、肃穆,暗示着寒冷和死寂就要来临。

唯有这红红的火焰,美妙、生动,同时又带着虚幻和悲凉的意味。

随着火焰渐次熄灭,世界开始向黑暗的冬天靠近。

白昼一天天变短,缺乏光照的季节就要降临了。

那令人神往的红红的火焰,又在那遥远的、不可企及的彼岸向我招手了。

我所追求的生命的表象,宛如那火焰一样,只有在眼下的瞬间里才能看到。

青年时代的我,之所以看不见它,是因为我置身烈火的近旁,在欢舞的人群中以至于达到忘我的境地的缘故吗?

  保持距离是必要的,这才能亲身感知那火焰跃动的别一种景观。

(东山魁夷/文,有删节)

【三】

南国已深秋

  近日来,木栅外的树木,不住的猎猎呼啸,晨起时穿着单衣,颇感到有点凉意的侵袭。

这些都在告诉我:

南国已深秋了。

  我到这里,还未及两个月的时光。

不消说初来时,就是前几天,也还是热风闷人,内衣整日为汗水浸透。

觉得非有冰淇淋在口,且歪坐于电风扇旁不可。

  前天翻起《十三经》来,见《礼记·月令》篇里,有什么“季秋之月……鸿雁来宾……鞠有黄华……”一类的话,因之颇唤起我对于晚秋风景的追忆与赏味。

  雁,这种野禽,我们故乡把它叫做“海铜锣”。

记得少时,每到秋天的时候,见它列成阵伍,和鸣着飞过蓝色的暮空,辄与同伴高呼欢踊,指点它的只数。

对于这一年一度南来的宾鸟,好像觉得新奇而特表欢迎之意似的。

近几年来的秋天,多在异乡过去,也再没有留心去欢迎天边雁鸟的兴致了。

  谈到鞠(即菊)呢,尤其有趣啊。

我是自幼就喜欢它的人。

而且那些年头,吾家也种菊独盛。

我因它感到许多欣慰,写过许多诗篇——还记得有这样两句:

  怜我同抱遗俗癖赠渠难得写神诗去年秋间,我栖居于海滨小市。

一天,在某园里,看到几株盛开的菊花,不禁顿起乡愁。

于是回寓里下笔草了一篇小文,把旧事新感,喃喃诉说了一阵。

这里的菊花,我还未见过,不知多且芳丽否?

重阳近了,天假之缘,使我得一点余暇,携一樽葡萄或白兰地,与两三密友,小酌于红白纷开的篱笆下,赏花,喝酒,谈天,这是如何可羡的清福啊!

虽时移世变,要在现在的情况下,做起千数百年前陶处士“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幽梦,未免有点可笑。

但在这人生匆忙的旅途上,一点儿偷闲玩赏的机会都不容许有吗?

那也不免令人觉得太窘促了!

  总之,枫叶、芦苇、菊花的秋天,是四季中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季候。

春天的温柔,夏天的冶艳,何曾会不好?

但于我总觉得不大合宜罢了。

生成了萧索的性情,不能接受丰满的事物,这在我真是奈何不得的事!

(钟敬文/文)

思考

  文中写宾雁、菊花的内容,采用了什么手法来写?

并请分要点概括写这些内容时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感。

(谭新阳/设计)

【四】

村庄的冬夜

  忽然想起村庄,想起村庄的冬夜。

  村庄的冬夜总是来得那么从容。

当村庄最后一缕疏散的炊烟和夜幕吻合以后,最后留在耳朵里的是院子里那棵最高大的椿树枝杈上麻雀的叫声。

接着,似乎一下子夜就像一块巨大的黑纱飘飘袅袅地就把村庄包裹起来。

北风仍没有停止煽动它那巨大的翅膀,夹挟着村庄田野的问候,以及飞在村庄上空的米香的味道在村庄的街头巷口四处游荡。

  村庄的冬夜,准确地说是燃在灶膛的火苗;火苗上那口大铁锅里煮沸的粥;那粥被装进一个瓷碗里,在一阵“唏溜溜”的声音后开始的。

那时,村庄的夜里总是没电,煤油灯那豆点儿的光亮在窗台上凄楚地晃动着。

姐姐坐在炕上纳鞋底,娘的纺车在炕的西墙角“吱嗡嗡”地响着,爹坐在一个木凳上锁着眉头打盹。

就是在这冬夜,村庄的天那样幽蓝深邃。

水晶一样的星星挂在头顶,尤其是天幕中有三颗纵行排列的星儿,最璀璨斑斓,我们叫它“三星儿”。

那时,家里没有钟表,我们以它的位置估计时间,就像是看着“北斗”定方向一样。

北风冷冷的,但不老辣,在这美丽宁静的星窗下,但觉它来得无比滑爽。

  村庄给了孩子们肉体,给了孩子们血脉;同时,又把一股凛然正气和胆量默默地灌注于孩子们的心灵。

他们是村庄的树木、村庄的风,任他们在村庄的冬夜里肆意地撞动和响亮。

  在村庄的冬夜,他们总是喜欢燃起一堆篝火,胡同里小路旁,三五成群的孩子们在火光里恣意地淋漓尽致地宣泄着他们的欢乐。

在冬夜里做游戏,男孩们总是喜欢摔跤打土仗,他们比力气比胆量,他们是未来村庄的主人,是征服土地的力士。

他们的呐喊怒吼使村庄的冬夜显得深沉粗犷。

女孩子总是做些纤柔的游戏,但她们那清亮悠长的喉咙毫不费力地就划破了冬夜的宁静和冷萧,使村庄的冬夜变得委婉和娇柔起来。

  村庄的冬夜,因身体的热流使冬天的风也变得温柔起来。

鞋子棉衣已经汗透,头上的帽子围巾也弄丢了。

点起的篝火早已燃尽,“三星儿”从东方转到南方又向西偏移。

也不知何时,月亮早露出了半个姣面,村庄的冬夜显得明亮起来。

月儿的清辉洒在树木的枝丫上,那些枝杈看上去像一些张牙舞爪的怪兽。

那场大雪过去了一些日子了,残留在房后的白雪还迟迟没有融化,这可是我们解渴的最好的饮料,揉几个雪球再一口一口地送到胃里真是无比的冰凉熨帖。

村庄的冬夜正悄悄地滑动,向着前方……

  离开村庄已久了。

不知村庄的孩子们还会不会演绎当年的游戏?

曾经有过多少个冬夜,但觉自己就像一株移植到异乡的植物,对这风,这树,这人,这夜竟是这般的陌生。

(摘自《大众阅读报》陈旭华/文)

思考

  1.“他们是村庄的树木、村庄的风,任他们在村庄的冬夜里肆意地撞动和响亮”体现在哪些方面?

请分条陈述。

  2.本文在行文上有什么特点?

请结合内容加以分析。

(卞锦周/设计)

【五】

老人与鸽子

  总是无法忘怀阿根廷那个被夕阳染得璀璨的绚丽的傍晚。

  布宜诺斯艾利斯虽然是个高度发展的大都市,然而,市区中心却处处辟有让行人歇足的广场。

诸如:

圣马丁广场、哥伦广场、康格尔士广场、五月广场等等。

这些广场都享有盛名,因为各个广场内都立着气派慑人的巨型艺术雕刻,雕工精细,构思奇特,令人过目不忘。

我曾特地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到各个广场去细细地欣赏这些艺术杰作。

  最喜欢的,是康格尔士广场。

威严雄伟的铜雕武士骑在铜雕马儿上,气势万千。

此外,不论日夜,都有大批的鸽儿聚集在广场上,给整个广场带来了一种活泼的生命力。

  那天到处观光,到傍晚时分,双足疲劳不堪,信步走到康格尔士广场来歇息。

  卖鸽食的小贩已经开始做生意了,我买了一包干玉黍粒,随意撒落在脚前的空地上。

立刻的,鸽子从四方八面扑过来,黑压压的一大片在我脚下争食。

它们吃得津津有味,吃得理直气壮,似乎长久以来就是受着我饲养的。

也有一两只鸽子误啄我的脚趾,很痛,但却也让人感觉到生命力的强劲与可爱。

  这时,一位头已半秃的老人踽踽地向广场走来。

他向小贩买了一包鸽食,走向鸽群。

馋嘴的鸽子,纷纷地扑到他身上去,有的攀上他的肩膀,有的立在他的手臂上。

他以枯瘪多皱的手抓了一把金黄色的干玉黍粒放进自己的嘴里去,正当我愕然之际,却见他轻轻地把一只鸽子揽进怀抱里,然后,以母鸟哺育幼鸟的方式,把玉黍粒由他的唇传到鸽子尖细的喙里。

他眼皮松弛的眸子里,蕴涵着柔和的笑意,将坠而未坠的夕阳那艳丽当中含着寂寥的余晖洒满了他一身,蔚成了一幅异常动人的图画——画中的人和鸟,正亲密地以一种超越语言的方式进行交流,教人不由自主地想到爱,想到和平。

至于暴力和血腥,在这一刻,纯然是陌生的名词。

我悄悄地用照相机把这个感人的景象拍了下来。

  老人喂完鸽子后,消失于广场的尽头。

他的格子衬衫,一半塞在裤子里,一半拖在裤子外面。

他的外表,是这样的不整洁,但是,油腻的衬衫底下,却跳跃着一颗充满了爱的心。

  为了能在回旅馆以前再喂喂鸽儿,我再度走向了卖鸽食的摊子。

  卖鸽食的是个年轻小伙子,长长的脸老是溢着笑意。

他指指吊在我背上的相机,说:

“帮我拍一张,好吗?

  拍好了照,他友善地搭讪:

“刚才你拍的那个老人,天天都来的。

  “哦?

”我一边把相机的镜头盖好,一边漫应着,“很有爱心的一个人嘛。

  “爱心?

  不知怎的,他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狐疑地抬头看他。

“嘻嘻,他对不起鸽子,所以,天天来这里和它们说对不起。

”“怎么?

”我要求他作进一步解释。

他用手朝远远的一个方向指了指,说:

“他在那边一家餐馆当厨师,拿手好菜是烧烤鸽子肉。

  暮色来得很快,只一忽儿,原来七彩缤纷的天幕便像错放了染料一样,幽幽地黑了下来,像我那颗出其不意地暗淡下来的心……

(摘自《世界微型小说荟萃300篇》 尤今/文)

思考

  1.选文第一段去掉可以不可以,有什么作用?

  2.文章结尾说“原来七彩缤纷的天幕便像错放了染料一样,幽幽地黑了下来,像我那颗出其不意地暗淡下来的心”。

这句话该怎样理解?

(庞振军/设计)

【六】

读懂一粒苔藓

  某名山之上有条小路,路旁有块巨石,石上有一小片苔藓。

某天,我随意地在巨石边蹲下歇息,恰值衣袋里有一面度数很高的放大镜,于是顺便用它观察了一下那片苔藓。

  天!

我惊呆了。

  我眼前出现的不是一片苔藓,而是一片森林,林中长着高大茂盛的“树”。

  我再认真地观察每个苔粒,发现它竟然是一株十分健全的“树”。

上面有强健的躯干,有茁壮的枝条,有青翠的绿叶。

此外,还有许多花朵,甚至还能看到美丽的花蕊。

  就是这么一粒苔藓,这小小的绿色生命不仅躯干完整,而且器官健全。

  我抬起头来,举目四望,看到的是崇山峻岭和莽林险涧。

以前,我总觉得好像只有那些庞然大物才具有深邃的美感。

谁会有兴趣关注这一小片甚至一小粒的苔藓?

幸好,我关注了,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关注了。

  那一粒苔藓,那一株苔体,与高大的乔木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小小的苔藓也在呼吸,也在生存,也在成长,也在繁衍……

  它们也很美。

  何以美?

因为它作为个体是独立的,作为躯体是完整的,作为群体是共生的。

只要它们是生命,就有资格傲视一切貌似雄伟壮丽的无机物种。

由无机物演示出的任何辉煌壮丽,山呼海啸、地裂山崩、雷鸣电闪、冰雪盖地,都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在相互堆积和碰撞。

  只有生命,哪怕是一粒苔藓,才有可能成为生命史、人类史、文明史的开篇者或创造者。

  而且,只有生命才能体现根本意义上的平等。

因为,只要是生命,就有生有死,有兴有衰。

活到百年、千年可谓长寿,但不死是不可能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生命必然有生有死”是一个自然的法则,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无一例外。

  我们有资格藐视苔藓的生存意义吗?

没有!

  可惜,我们常常不自觉地走进一个误区,那就是:

推崇和强化生命的不平等关系,尤其是对待人!

(摘自《渤海早报》毛志成/文)

思考

  1.如何看待“推崇和强化生命的不平等关系”。

  2.请联系社会生活,谈谈你对“那一粒苔藓,那一株苔体,与高大的乔木并无本质上的区别”的理解。

(侯守斌/设计)

【七】

亲近自然

  每年开春,仿佛无意中突然发现土中冒出了稚嫩的青草,树木抽出了小小的绿芽,那时候会有一种多么纯净的喜悦心情。

记得小时候,在屋外的泥地里埋几粒黄豆或牵牛花籽,当看到小小的绿芽破土而出时,感觉到的也是这种心情。

也许天下生命原是一家,也许我曾经是这么一棵树,一棵草,生命萌芽的欢欣越过漫长的进化系列,又在我的心里复苏了?

  唉,人的心,进化的最高产物,世上最复杂的东西,在这小小的绿芽面前,才恢复了片刻的纯净。

  现在,我们与土地的接触愈来愈少了。

砖、水泥、钢铁、塑料和各种新型建筑材料把我们包围了起来。

我们把自己关在宿舍或办公室的四壁之内。

走在街上,我们同样被房屋、商店、建筑物和水泥路面包围着。

我们总是活得那样匆忙,顾不上看看天空和土地。

我们总是生活在眼前,忘掉了永恒和无限。

我们已经不再懂得土地的痛苦和渴望,不再能欣赏土地的悲壮和美丽。

  这熟悉的家,街道,城市,这熙熙攘攘的人群,有时候我会突然感到多么陌生,多么不真实。

我思念被这一切覆盖着的永恒的土地,思念一切生命的原始的家乡。

  一个人的童年,最好是在乡村度过。

一切生命,包括植物、动物、人,归根到底来自土地,生于土地,最后又归于土地。

上帝对亚当说:

“你是用尘土造的,你还要归于尘土。

”在乡村,那些来自土地的生命仍能贴近土地,从土地汲取营养。

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乡村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的环境。

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他有许多同伴,他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他本能地感到自己是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

相比之下,城里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单,远离了土地和土地上丰富的生命,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断了联系。

在一定意义上,城里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土地是洁净的,它接纳一切自然的污物,包括动物的粪便和尸体,使之重归洁净。

真正肮脏的是它不肯接纳的东西——人类的工业废物。

  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里,觅得一粒柳芽,一朵野花,一刻清静,人会由衷地快乐。

在杳无人烟的荒野上,发现一星灯火,一缕炊烟,一点人迹,人也会由衷地快乐。

自然和文明,人皆需要,二者不可缺一。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淼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

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

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人及其产品把我和自然隔离开来了,这是一种寂寞。

千古如斯的自然把我和历史隔离开来了,这是又一种寂寞。

前者是生命本身的寂寞,后者是野心的寂寞。

那种两相权衡终于承受不了前一种寂寞的人,最后会选择归隐。

(摘自《晶报》周国平/文)

思考

  1.久住城市的人为什么“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

  2.作者在文章中所推崇的是什么?

(侯守斌/设计)

【八】

拾叶者言

  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这种树,又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

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

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

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

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了。

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

在所有的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轻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的银杏,近些年来,又在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

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来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

色彩总是搭配起来要好看些。

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

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

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

  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现出来。

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事物了,所以,它从来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

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

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

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

两棵树高约几十米,树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

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树,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

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

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

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种不同的追求和目标。

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

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这世界,这人类,也不就这样一季一季地生生不息吗?

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

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

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绿碧绿的蓝天。

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

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愉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

  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

(摘自《经典美文》李国文/文)

思考

  1.银杏树和它的叶片给人的感觉有

什么不同?

这给作者怎样的启示?

  2.这篇文章托物言志,作者通过描写银杏树叶的枯黄坠落,从中“悟到了一点儿禅意”。

文中的“禅意”指什么?

(李春和/设计)

【九】

沙漠看杏花

  想看杏花的愿望已久。

这时候,江南的踏春早已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在我们遥远的大西北乌鲁木齐,枝头才刚刚冒出鹅黄的尖儿,杏花还在沉睡中酝酿呢。

有朋友相邀,去鄯善看杏花吧。

  鄯善位于吐鲁番盆地境内,新疆没有什么地方,能比火洲吐鲁番的春天来得那么早,那么急,那么热情恣意。

车子

刚刚进入峡谷中,就闻见空气里飘散着一股浓烈的花香,吸一口,就醉了。

  老远,就望见维吾尔人家的村落。

古朴,宁静。

土院墙上,一枝红杏出墙来,映出一片的粉白。

几个老人悠闲地靠在墙根下晒着太阳。

咦,怎么不见杏园呢?

我们诧异。

这时,一个小男孩跑过来,身后还跟着欢跳的狗。

小巴郎用手一指,在后院呢。

  果然,穿过一扇柴扉,春光乍泄啊,满眼的杏花,飞雪般扑面而来,给了你个满心满怀,热烈的拥抱。

“十里徜徉杏花村。

”一路走着,由蜜蜂蝴蝶,还有小巴郎带路,不觉间,已走出好远。

眼前,一棵老杏树,满身紫铜色的虬枝,盘根错节,尽写着岁月的沧桑。

但枝头一簇簇花香摇曳,依然在吟唱着生命的不息。

忍不住,我们四人拉手去合抱,却没抱住。

“我们这儿嘛,家家杏树,都有的嘛,最大的果园8亩,最老的杏树91岁了。

”一旁的维吾尔老大爷,伸出手,做出91的手势,用不太熟练的汉语笑着说。

  早就知道,维吾尔人爱杏。

在乡村,可以说几乎找不到一户不种杏的人家。

对维吾尔人来说,没有杏树的生活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生活,正如没有杏花的春天只是一个打了折扣的春天。

  而有了果园,有了杏树,日子就过得活色生香。

每年的四五月间,维吾尔人喜欢将青杏子煮在玉米粥或汤面里,香,开胃。

夏至后,杏子黄了,吃不完,就晾晒成杏干,佐一些葡萄干、胡萝卜做抓饭,味道是再好不过的。

杏子还可以酿酒,熬果酱,存放在葫芦里,几年不坏,想吃时,打开,用桃木勺子挖出,芳香扑鼻。

乡间至今还有人沿用杏木烤肉和馕,味道自然是好。

用煤烤出来的烤肉和馕,远不能及。

  当年,流放新疆的林则徐写道:

“桑椹才肥杏又黄,甜瓜沙枣亦糇粮。

”的确,杏子如同其他瓜果一样,自古就成了维吾尔人日常生活不可缺的“糇粮”。

取自一棵杏树上的所有,他们都当做是杏树的慷慨和恩赐。

  出了农家的杏园,去鄯善城南的库木塔格沙漠公园。

库木塔格是维吾尔语“沙山”的意思,也叫沙山公园。

这里依着沙漠,有片沙湖,湖畔长有杏树。

黄色的沙山连绵成优美的曲线,一江春水绿如蓝,粉白的杏花烂漫妖娆于枝头。

大漠风情和江南秀色,和谐共处,让人不能不惊叹大自然的奇迹。

(叶萍/文)

思考

  1.文中有些句子很美,如“黄色的沙山连绵成优美的曲线,一江春水绿如蓝,粉白的杏花烂漫妖娆于枝头”。

请说说美在哪里。

  2.“一棵老杏树,满身紫铜色的虬枝,盘根错节,尽写着岁月的沧桑。

但枝头一簇簇花香摇曳,依然在吟唱着生命的不息。

”请说

说作者写老杏树非常生动感人的原因。

(邓德明/设计)

【十】

裸木黄桑

  我来到皖北的皇藏峪是那么的不期而至,去亲近那片淡黄如烟的森林是那么的出乎意料,想委身于那片裸木黄桑又是那么的身不由己。

这情景简直就如同两千多年前,慌不择路的刘邦逃到这里一样的命中注定。

  据当地老乡说,两千二百多年前的那个没有下雪的冬天,刘邦被项羽一路尾追逃命于此,仓皇躲进了半山腰的一个山洞。

打那以后,当地人就把原名“黄桑峪”更名为“皇藏峪”了。

可见皇藏峪只是当地人拍皇帝老儿的马屁而已,其实原来的黄桑峪才是名副其实的,整个山上山下可全都是黄桑的天下呀。

据说刘邦逃到这里,为了活命只得啃起了树皮,所以皇藏峪的黄

桑就再也没了树皮,树干全都光光滑滑,宛如裸体。

这里的黄桑因此就被称为裸树了。

  我想,赤裸袒露的不仅仅是黄桑的躯体,还有那孤独、沉默的倔强性格。

你看那皇藏峪的所有裸树那深褐色的树干,全都粗犷弯折,形态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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