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696529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5.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docx

土石方剥离协议书采用

土石方剥离施工协议书

甲方:

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将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中土石方、煤的穿爆、采剥、装运、排弃及排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名词解释及定义

1.1词语定义

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1“甲方”:

指在合同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乙方”:

指在合同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甲方代表”:

指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4“剥离量”指测量验收的原状剥离实方量。

1.1.5“工期”:

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6“开工日期”:

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7“竣工日期”:

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2.1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1.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应如下:

1.2.2.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

1.2.2.2合同协议书(含附件);

1.2.2.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1.2.2.4上述文件相互之间涉及到的任何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部分土石方剥离工程。

2.2工程地址:

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星煤矿

2.3承包范围

2.3.1剥离量按综合单价承包;

2.3.2施工工程采场最大垂深深度100米;

2.3.3经甲乙双方确定分段单价为:

一段(地表下15m沙土层):

9.5元/m³;

二段(15-45m):

13元/m³;

三段(45-75m):

14.5元/m³;

四段(75-100m):

19.0元/m³;

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含乙方施工所有发生的设备施工费、人工费、柴油费、火工品材料费、水电费、修路(油路以下的进场公路,平路、排土、岩、煤路)洒水、排水临时设施费、意外事故处理费等各项费用;

2.3.4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测确认为依据;

2.3.5电费按现行价计量;

2.3.6工程内容(包括穿爆、挖掘、土石方及不同煤种的分装分运,排土场、煤场的集垛、平整,采区边坡修整,运输道路修筑、维护,洒水灭尘,采场内的排水,人工渠疏通修补及过路口的涵管埋设,防洪、防火,防塌陷滑坡等各种相关作业),采场外围除外;

2.3.7火药库由甲方负责建造及管理;

2.3.8采坑外危害水由甲方负责排放,采坑内水由乙方处理,必须排至甲方指定的牤牛海泡子;

2.3.9油库由甲方选址,乙方修建及管理;

2.3.10人工渠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2.4工程管理:

甲方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分期下达施工计划,并指定运输道路及排弃地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并按甲方施工计划作业。

三、资质方面

3.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且满足甲方剥离工程需要的土石方剥离工程资质,包括:

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爆破工程资质、总承包壹级资质等必须的资质材料;

3.2乙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如注册不足,应提供不足差额的财产担保;

3.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4以上资信必须由甲方审查备案。

四、驻工地代表及权限

1

4.1甲方驻工地代表:

代表甲方对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验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4.2乙方项目经理:

代表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管理,负责与甲方协调工作,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4.3甲方代表的权限

4.3.1甲方代表的职权不得与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3.2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甲方代表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4.3.3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对甲方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应进行纠正。

除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授权人员外,甲方与乙方施工无关人员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

4.3.4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按约定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书面确认。

4.3.5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4乙方项目经理的权限

4.4.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和授权由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4.2项目经理按甲方认可的施工计划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书面报告。

4.4.3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4.4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甲方负责审批剥离计划,组织剥离工程月度、年终验收和生产剥离各平盘到移交位置时以及承包工程量结束时的竣工总验收。

为了保证工程整体进度,以及保证延深、形成运输坡道等生产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剥离计划及乙方采掘场、运输道路、排土场的位置,并负责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5.1.2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工程质量;负责检查采掘场和排土场标高,发现不合格时有权责成乙方返工,严重时将不予以验收。

5.1.3甲方有权对乙方错误的行为做出纠正处罚,处罚形式和额度按甲方矿区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有异议。

5.1.4甲方负责乙方进场时的“三通一平”,临建工程由乙方自行负责建设。

5.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要及时提出或依法处罚。

5.1.6甲方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精神。

5.1.7甲方负责将施工所需供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外部指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变压器出口以上6KV由甲方负责管理,变压器出口以下交乙方负责,包括生活区的安全用电;

5.1.8乙方若因管理不善或其它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拥有向乙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5.1.9甲方甲方负责对政府方面进行协调,因周边影响属于手续问题由甲方协调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5.1.10甲方负责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5.1.11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产解除合同,甲方在一个月内结算工程款,并一次性结清。

5.1.12停工期间,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一切损失,非乙方原因致本工程停工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从第11个工作日开始甲方对乙方做如下赔偿:

自卸车补偿600元/辆/天;挖掘机2000元/辆/天;装载机800元/辆/天;加油车1000元/辆/天;洒水车800元/辆/天;自卸车、加油车、洒水车司机150元/天;挖掘机、装载车司机200元/天;管理人员250元/天;

5.1.13停工超过40天时,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及人员,甲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无条件对乙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全部结清,工程款(含保证金)100%支付给乙方。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投入设备不小于所承诺设备型号和数量,未能达到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备型号、数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2.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爆破、开挖,厚度30cm及以上的纯煤、低于30cm厚的夹层煤、低炭煤、矸石等必须分开剥离并分装、分运至甲方指定煤场或排土岩场;严禁把煤混入石渣内排到排土场或大量石渣矸石等杂质混入煤中影响煤质,否则按影响煤质的煤量及本采区的最高售价进行赔偿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2.3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燃料、备件等,严格按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包括工程位置、工程量和平盘标高等),满足甲方采掘质量、排弃质量、道路质量和安全质量的要求,若有任何特殊情况的作业必须经甲方允许。

施工中接到甲方通知调整施工计划,乙方应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实施。

5.2.4工程量经双方验收确认后15日内无故工程款未到位,经协商无果,乙方有权停工,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机械设备、人员损失。

造成进度计划未完成的,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5.2.5乙方私自停工或乙方施工途中无故停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2.6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管理有序、文明卫生,保持沿途道路、工作场所等清洁、无散落、无污染,遵守地方和国家有关部门对交通、噪音、消防、化学物品等管理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资源。

5.2.7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甲方审定后实施及备案;

5.2.8乙方在施工运输道路和排土场必须按标准设置挡土墙,确保路面平整和排土场符合标准。

5.2.9乙方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治安管理办法,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障施工场所周围群众及其财产不受危害。

5.2.10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向甲方提供参与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方可作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

5.2.11乙方应在所承包的作业区内有危险的地点设置安全防护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

5.2.12乙方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5.3其它约定

5.3.1为了矿区整洁美观,方便统一管理,按甲方要求,由乙方自建生产办公房屋,自行承担费用。

5.3.2乙方在场区范围内搭建、修建固定、临时构筑物或建筑物,必须经甲方同意。

5.3.3乙方质量保证金,为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考核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施工单位,具体考核办法由甲方制定。

5.3.4乙方施工过程中无理停产、闹事、罢工,甲方有权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工期

6.1合同工期

6.1.1合同总工期为300天(原则上本年度施工至11月末,次年4月1日开工)。

在此期间,乙方无违约甲方不得增加或更换施工单位,如甲方增加或更换施工单位,视为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甲方无违约,乙方无故撤离施工,同样赔偿甲方人民币壹亿元整。

在甲乙方口头或书面提出时三天内付清赔偿金额。

6.1.2从甲方代表下达的“工程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乙方必须在头四个月内完成1000万m3以上的剥离工程量,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

6.2开工令下达

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代表将向乙方下达“工程开工令”。

乙方在接到“工程开工令”后,要立即开始本合同工程的施工。

6.3工期延长,如果由于如下原因,乙方有权得到工期延长

6.3.1本合同条款所指的延误原因;

6.3.2甲方代表的任何非正当理由的延误、妨碍或阻止;

6.3.3任何执行甲方代表下达的对于非乙方责任指令的暂时停工;

6.3.4可能发生的其它特殊情况,而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乙方应负责的违约。

6.4工期延误的处罚

乙方应充分考虑由于大风、大雨、暴雪等特殊气象条件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风险。

如非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而使工期误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赔偿。

七、施工组织及验收

7.1每月验收日定为次月的1日,验收上个月的所有计划工程,生产计划在每月的25日下达下月的月计划,计划有文字及图纸材料。

7.2验收时,由甲方代表组织甲方有关人员、乙方驻工地代表共同进行,结合现场和测量结果,对剥离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包括采掘质量、排弃质量、道路质量和执行计划情况。

7.3甲方将计算结果和验方测量图纸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如对剥离量有异议,接到结果3天内,可向甲方查询、核对。

如乙方在3天内未提出异议,剥离量以甲方计算为准。

八、承包方式

8.1本合同采取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8.2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本月的验收报告确认的工程量。

8.3剥离工程质量考核及处罚标准

 

项目

工程质量考核及处罚标准

采场

帮齐

非靠界时,工作线30米范围内凹凸不超过1米,;靠界时,边帮台阶的坡项位置与设计边界的误差不大于0.5米。

每发现一处扣500-1000元。

底平

分层开采平盘要平顺,30米范围内的平整度误差为±0.5米,台阶高度与计划标高误差±1米。

每发现一处扣500-1000元。

工作面整洁程度

无乱堆放现象、无积水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00-200元;

帮齐

沿排土场坡顶线方向30米范围内凹凸不超过2米,每发现一处扣500-1000元;

顶平

排土平盘标高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0.5米,每发现一处扣500-1000元;

工作面整洁

是否有散堆,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道路

撒货

不影响行车为标准,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乱排

不允许出现散堆,每发现一处扣500-1000元;

洒水降尘

行车路线必须洒水降尘,发现路线不洒水现象,立即停产整顿;并给予处罚500元;

执行计划情况

根据工作面施工难易程度及执行计划情况确定;

九、支付方式

9.1月度工程款=每月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验收计量、甲方确认的剥离工程量×综合单价。

9.2工程开工的首4个月内必须完成剥离量不少于1000万方,且费用由乙方全额垫资,达到要求后,在第5个月的首15天之内支付首4个月总垫资工程款的2/3,保留1/3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

9.3质量保证金(占保证金的50%)、安全保证金(占保证金的50%),此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的30天内,甲方不计利息、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

9.4第5个月的工程进度款,在第6个月的首15天内100%付清,剩余工程进度款支付按以上支付方式类推执行。

9.5甲方提供指定水源点,乙方自行配备运输设备到指定水源点取水,自行解决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统一管理,从工程款中扣除扣减。

9.6若乙方出现违约责任中规定的违约情形,甲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9.7柴油乙方要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十、工程竣工

10.1工程竣工

10.1.1当本合同工程已经实质上竣工,或部分平盘到移交位置,乙方按甲方规定的要求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后,即可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上竣工图表资料。

甲方在收到该申请报告后10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7天内由甲方代表将竣工验收意见通知乙方。

10.1.2如竣工验收表明工程质量优良,则本合同最终确定的竣工日期即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上述竣工验收意见通知即为由甲方向乙方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10.1.3如竣工验收表明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目标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返工重做或补救处理后,再由乙方按上述规定程序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日期。

计算实际工期时,应减去乙方第一次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至甲方代表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的时间。

10.2现场清理

乙方在工程已竣工并经甲方确认后10天内,乙方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甲方满意的状态。

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甲方代表有权雇用他人进行该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将乙方的财产作为抵补。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的违约

11.1.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转让股权事宜,甲乙双方在终止合同情况下,将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有机械、人员进出场费用并付清全部工程款。

11.1.2甲方承诺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如有逾期支付工程款,甲方自愿同意用以下两种方式保障对乙方对工程款的回收:

(1)如有逾期支付工程款,同意每天承担逾期支付金额的1%违约金作为一方补偿款,直至付清工程款及违约金;

(2)用本项目开采出来的煤除去运费,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应的销售手续,按当地每月发电厂收购价格的70%给乙方冲抵工程款。

11.2乙方的违约

11.2.1乙方实际进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与所承诺的严重不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解除与乙方合同。

11.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解除与乙方合同。

11.2.3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作业,出现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包括采掘质量、排土质量、道路质量和安全)的情形,甲方将不予验收。

11.2.4乙方未完成月度任务量,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编制一份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说明其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而对施工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及工期保证措施,并报经甲方批准。

11.2.5乙方未完成月度任务量的80%,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11.2.6乙方要求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在未经甲方允许前,不得擅自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11.2.7上述违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扣除相应的合同款项,除此之外,还将保留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

十二、特殊风险

12.1特殊风险

如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特殊风险:

12.1.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

12.1.2重大疫情;

12.1.3其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2.1.4暴乱、骚乱。

但系乙方派遣、雇用人员引起的骚乱除外;

12.1.5属于甲方的施工计划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并力求将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12.1.6其他经甲方确定的特殊风险;

12.1.7如因上述特殊风险致使本合同工程工期实质性延长,或使任何已建工程、材料、设备、遭到破坏或损害,则乙方有权按规定延长工期和报请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款额。

乙方报甲方批准后,应确定:

(1)按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延长工期;

(2)修复上述遭受破坏的永久工程、材料、设备所发生的款额;

(3)根据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的工作所发生的款额。

十三、安全施工

13.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入甲方矿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13.2乙方应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取得安全资格证,并取得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全部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持征上岗。

乙方对生产人员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3.3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任何原因、任何地点乙方人员发生的伤、残以及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责任,并自行承担费用,乙方在施工或修补缺陷中对本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设施或人身造成的损失、损坏或伤亡等亦由乙方负责。

13.4乙方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3.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等设施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指挥进行抢险,乙方不得擅自行动,但人员救护除外,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3.7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遵守国家、行业及企业内部制定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十四、附则

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友好协商履行合同。

14.2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权利后合同自行终止。

14.4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4份,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14.5本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突泉县牤牛海庆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珠海市昌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