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A卷.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6969917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1.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A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经济法A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经济法A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经济法A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经济法A卷.docx

《经济法A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A卷.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经济法A卷.docx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经济法 课程试卷(A卷)

本试卷共5页;考试时间120分钟;任课教师孙芬;出卷时间2011年12月

系专业年级班

学号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个空格2分,共16分)

1、现代竞争法体系包括:

、 、和      三个组成部分。

2、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所谓产品,是指                。

3、银行组织机构是实现银行的政策目标和职责的基本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

组织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包括机构、

机构和机构。

4、,是指通过会计形式,根据财政、财务制度,对资金和物资的收入进行审核和计算的全部活动。

二、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4分)

1、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

“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

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单项选择题)?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答案:

(c)

2、下列哪些活动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项选择题)?

a.商业银行的设立

b.商业银行开办分支机构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

d.商业银行的解散

答案:

(abcd)

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单项选择题)?

a.芝麻油

b.大坝

c.冰毒

d.河水

答案:

(a)

4、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多项选择题)?

a.某商场销售的“三星”彩电只有韩文和英文的说明书

b.某厂生产的的火腿肠没有标明厂址

c.某厂生产的香烟上没有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d.某厂生产的瓶装葡萄酒没有标明酒精度

答案:

(abcd)

5、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

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

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

请回答,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多项选择题)

a.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

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d.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答案:

()

6、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包括(多项选择题)

a.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b.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c.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d.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答案:

()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  )

2、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

( √ )

3、经济法是独立的部门法。

( x )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的消费是生活性消费。

(  )

5、建筑工程适用产品质量法。

(  )

6、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1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以及其后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上市公司的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减5%时,都应依法报告和公告。

(  )

7、证券上市行为与证券发行行为不同,已发行的证券必须经过证券上市行为才能进入证券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可以说,上市行为是连接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桥梁。

(  )

8、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按照行政区域的设置来设立分支银行的管理体制。

(  )

9、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属于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机关。

(  )

10、刚刚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强,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公司原出纳张友调到销售科。

李强与张友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后,因会计科长在外地出差,遂制定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

(  )

四、案例分析题(共30分,每题15分)

1.商业银行法案例分析

(一)案情介绍

A市信达公司缺乏资金,该公司经理张军找到在某银行A市支行解放分理处担任主任的朋友李某,要求为信达公司解决500万的资金。

李某此时是否正为完不成上级规定的吸储任务而发愁,于是,就对张军说:

“如果你能给分理处揽来500万元存款,我就全部贷给你公司使用。

”张军遂找到和通工贸公司经理王宝义,对其许诺说:

“你如果把500万元存到解放分理处,除了分理处给你的存款利息以外,我可以多给你一年10%的利息。

”王宝义表示同意,并指派会计于1999年6月将一张面额为50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存解放分理处,办理一年期的存款,解放分理处为和通工贸公司出具了存期为一年,年利率为2.25%的存单。

在该项资金进账以后,分理处将该款项划入信达公司的帐户内。

同年7月,和通工贸公司收到了解放分理处转来的信达公司付给和通工贸公司的50万元的利息。

一年以后,因信达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已经无力清偿和通工贸公司的500万元本金。

和通工贸公司便持解放分理处出具的存单以某银行A市支行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500万元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基本事实分析

在本案中,解放分理处以贷款为手段吸收存款,通过借款人信达公司向和通工贸公司吸纳存款500万元,并为和通工贸公司办理了存款手续,出具了存单。

该存单的签发,表明解放分理处与和通工贸公司之间成立了存款关系。

解放分理处在取得存款以后,将该笔存款根据事先约定划入信达公司帐户内,使信达公司直接占用了该项资金。

解放分理处向信达公司的划款和代信达公司向和通工贸公司支付利息的行为,表明解放分理处与信达公司之间成立贷款关系。

至于信达公司与和通工贸公司之间的利息支付约定和实际支付行为,则说明和通工贸公司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而办理存款,并依约定先期取得高额利息。

以上事实有解放分理处与信达公司签订的借贷合同和资金进帐单、签发给和通工贸公司存单等证据证明。

(三)定性分析

本案所涉及的基本法律原理,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即存款法律关系和贷款法律关系。

请根据《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存款义务、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对本案进行定性分析,指出在本案中,当事人各方即信达公司、和通工贸公司及解放分理处的借贷关系的违法性。

2.知假买假案

(一)案情介绍

1998年3月5日,张某在日光商厦购买了TL~200型电话台灯3个,拿回来后发现电话没有入网标志,使用时觉得效果很差,于是到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发现标志、外部线路及连接方式、内部线路、耐热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张某的朋友李某知道这件事后,觉得非常气愤,认为应当给日光商厦一个教训,以维护消费者的尊严。

1998年6月11日,李某在日光商厦购买TL~200型电话台灯40个,每个单价506元,总价款为20240元,该电话台灯电话话部分无入网标志,李某购灯当日即持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要求日光商厦双倍赔偿其经济损失。

日光商厦提出:

李某购买电话台灯十分钟后即手持检测报告及发票来索赔,其行为不是为了生活消费。

李某提供的检测报告只说明该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双倍返还的有关规定,故不同意李某之诉讼请求,只同意退货还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日光商厦所售无入网标志的电话台灯具有几项指标不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对此日光商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故判决:

(1)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被告北京日光商厦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李某人民币20240元,原告李某同时将其所购的TL~200型电话台灯40个退还给北京日光商厦有限公司。

(2)驳回原告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李某不服,以日光商厦之行为已构成欺诈为由上诉到二审法院,要求撤销原判。

(二)问题分析

知假买假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领域一直是讨论的热点。

分析这类案件要注意思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关于消费者”含义的规定和第49条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从而确定对知假买假行为的正确调整。

请分析:

问题一,知假买假的商品购买者不是消费者,其购买行为是否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

问题二,知假买假是否应当得到商品价格的双倍返还?

五、论述题(20分)

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废弃食用油的回收、搬运和加工处理等一系列具体事宜,并于2008年进行修订。

按照该法律的规定,食品加工等企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被规定为产业废弃物,作为产业废弃物的废食用油的排放、搬运和加工处理,都必须在该法律规定的产业废弃物的范围内,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运行。

为此,日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都设置了环境政策局。

该局负责管辖区内的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甚至细化到废食用油的回收据点的设立和运营。

比如,处理企业在对食品加工厂的废弃食用油进行加工处理时,必须在拥有《食品循环利用法》中规定的“再生利用事业工场认定”资格证书的场所加工处理。

处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委托处理协议进行加工处理,不能不经排放企业同意擅自转包或变更加工用途。

同时必须履行减少废水等排放物产生的义务。

而对一般家庭烹饪过程中产生的废食用油,日本政府也有明确的回收规定。

各地方政府在办公网上明示家庭废食用油的分类和回收方法,并通过图解具体详细地介绍回收方法、时间和地点。

此外,环境政策局还会印发大量的宣传手册,组织市民参观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加强市民的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的意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